和合本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當代聖經譯本
不要貪愛錢財,要對自己擁有的知足,因為上帝說過: 「我永不撇下你,也不離棄你。」
當代聖經翻譯本 經文由Biblica授權使用 (c)

新譯本
你們為人不要貪愛錢財,要以現在所有的為滿足;因為 神親自說過:「我決不撇下你,也不離棄你。」
“引用自《聖經新譯本》,(c) 經文連註解屬環球聖經公會所有。”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不要貪慕錢財,要滿足於自己所有的。因為上帝說過:「我永不離開你,永不丟棄你。」
“引用自《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c) 經文由台灣聖經公會版權所有、提供並允准使用””

中文英皇欽定本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CNET中譯本
你們的行為不可有貪財的成份,要滿足於自己所有的,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經文蒙授權使用。所註CNET部份出自CNET聖經(德仁文化交流中心翻譯)

文理和合本
勿好利、以爾所有為足、蓋上帝嘗雲、我必不棄爾、不遺爾也、

新漢語譯本
你們不可貪財成性,要滿足於自己所擁有的東西,因為主曾親自說:「我決不撇下你,也不離棄你。」
“選用《新漢語譯本》之經文章節,蒙漢語聖經協會允准使用”

簡明聖經
不可貪愛錢財;對自己已經有的,要感到滿足,因為上帝曾經說:我永遠不會離開你;永遠不會丟棄你。[參看舊約《申命記》三十一章》6,8節]
“選用《簡明聖經》之經文章節,蒙道聲出版社允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