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拒絕福音的原因 與未覺被愛有關
(2014年10月29日)
本新聞提供者: 台灣國度復興報
【國度復興報╱編譯Asenath╱報導】根據調查,全美有五分之一的人不信神。只有近半數的人會定期參加宗教活動。許多人覺得福音不可信。為什麼?
 美國城市生命教會(City Life Church)牧師暨作家竇德森(Jonathan K. Dodson)認為,一個人對基督的回應如何,完全要看神的主權,這是人無法控制的,但是一個人聽不聽得見福音,則是信徒能控制,也該負責的事。
 他指出,非信徒認為福音不可信的第一個原因是:覺得恩典不是給每一個人的。因此竇德森不只認為傳福音是信徒的責任,且應該透過親身傳播,而不是透過其他化身──他意指部落格等工具。
 他指出,活躍的傳福音者可能漫步部落格,與人展開對話,為要在爭論中打敗對方,這麼做反而丟失人心。竇德森覺得,這樣的做法很愚蠢,因為他們視網路傳福音彷彿是該去完成的工作計畫,而不是應該去愛的人。看看耶和華見證人會或摩門教,他們傳福音的方式便是挨家挨戶,親自到訪。如果傳福音的對象並未感覺到被愛,他只會覺得被利用、被強迫推銷。
 竇德森提醒,使徒保羅說「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這意味著福音的解釋並非罐裝的固定形式,而是可以因人而異的。這同時意指傳福音包括傾聽。若不傾聽,怎麼了解對方及其需求,又怎麼傳福音?
 基督教神學家弗朗西斯薛華(Francis Schaeffer)被問道,他怎麼花一個小時與非基督徒講話?他回答:「我花55分鐘傾聽,最後5分鐘說話。」
 竇德森指出,非信徒認為福音不可信的第二個原因是:基督徒有些行為沒有智慧。保羅並未教導我們,傳福音靠個人,而是教我們要用智慧;智慧乃是透過了解,表達知識。也就是考量環境,再應用技巧。換句話說,那就是愛心。
 愛是效率極低的事。因為愛需要用夠長的時間去了解對方及他們反對福音的原因。愛確認人是複雜的,要先滿足他們的需求,了解他們究竟是遭受苦難,還是絕望、漠不關心、憤世嫉俗,或是困惑。
 竇德森說,傳福音要先觀察反對福音者的生活。這將有助於我們看見對方反對基督教的原因,並讓我們更有智慧去傳達好消息,同時顯露基督的愛與接納。

●為傳福音禱告:祝福基督徒隨時表露基督無條件的愛。(圖文取材自churchlead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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