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要為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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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10:14-15》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耶穌復活升天時,世上不會超過一兩千個信徒,他們的領袖是被釘十字架處死的政治犯,基督徒也被劃為同類,信耶穌是犯法的,基督徒會隨時被捉來當替罪羊,或被判死刑在鬥獸場上娛樂觀眾,或被賣生世為奴,為何在短短三百年成為多數人的信仰,各種神祗不再流行?他們沒有去示威遊行,也不像回教徒一手拿刀一手拿可蘭經,只是不管在任何境況都傳那救人的佳美福音。
他們能,為何我們不能?因為我們沒有他們那種不顧一切傳福音的決心。有個牧師看見隔壁的戲院大排長龍,自己的教堂卻門可羅雀,乃去請教戲院的老闆,老闆說:因為我們把假的說成像真的,你們卻把真的說成像假的。我們說傳福音難,我們有傳出福音的真諦嗎?我們有傳福音嗎?
根據巴納的調查報告Barna’s Report 和我個人的觀察,每天花20分鐘靈修的信徒不會超過30%,而在靈修的信徒中,每天能讀出心得,用神的話反省,感受到神同在的人恐怕更少得可憐,我甚至懷疑有多少傳道人能天天被神的話語感動。若這是基督徒普遍的光景,難怪基督徒的生命沒有很大的改變,信主多年後仍是屬靈的嬰兒,教會沒有能力,信徒也不努力傳福音,可能90%的基督徒在信主後沒有試過向一個人傳完整的福音。
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我們的親友還未認識神,我們不能只求別人去向他們傳福音,或他們自發上教堂,或神蹟性的信主,我們要向他們傳。經文說『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也不是不傳的理由,因為神吩咐每個信徒去使萬民作門徒,只有是否聽見這命令之分,以賽亞被潔淨後就聽到主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你也要為主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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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欄由黃天賜牧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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