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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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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談論基督徒與祂同釘十字架的事,現在讓我們來看看保羅如何深入闡釋「與耶穌同死」的真理與亮光。
        羅馬書前半段提到「因信稱義」的道理,先提到外邦人的罪惡(第一章18∼32節),然後提到猶太人的罪惡(第二章1∼29節),他說無論「猶太人」或「外邦人」,在上帝面前都是有罪的,「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三23),然後他又提到在耶穌裡白白的救贖,在第四章他指出上帝算亞伯拉罕為義,不是因著他所行的事,乃是因著他的信。
        亞伯拉罕不僅相信這些,他甚至相信「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上帝。」這兩句話極具關鍵性,是救恩的兩項要素。首先是因信稱義,使得我們與上帝和好,此外,還要有復活的新生命,這兩樣缺一不可。是的,耶穌為我們的罪而死,但在我們信主重生後,耶穌復活的生命,也在我們裡面滋長。
        保羅在前半段(一章16節∼五章11節)反覆重申因信稱義的真理,但在後半段(五章12節∼八章39節)他強調憑信與耶穌聯合,藉此與耶穌同死同復活,並靠著聖靈的大能,我們不但得以免除刑罰,而且脫離罪的權勢,能夠過一個聖潔、順服並討主喜悅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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