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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拿書的目的

約拿書 全書

約拿書寓教導於其中是毋庸置疑的。正如多數的現代解經家所強調,作者希望教育他的讀者,而非僅是娛樂他們。因此,我們必須問,他究竟想要教導什麼功課?

  要回答這個問題,最好先研究一下人們對於約拿書「信息」的領會如何。雖然眾說紛紜,但大致可分為四類。仔細逐一審視這些看法,可能有助於我們了解約拿書的目的。

A 悔改

  古今學者均注意到,悔改在約拿書中的重要性。的確,依照猶太人的傳統,約拿全書和彌迦書最後三節經文,就是他們在贖罪日認罪悔改時的部分儀節。但是雖然學者們一致同意悔改是約拿書的主題,他們對該書的確切目的,仍舊意見分歧。

  耶柔米(Jerome)指出,約拿書是為鼓勵猶太人悔改而作。如果信奉異教的水手和邪惡的尼尼微人,都能以悔改來回應先知的教導,那麼聽見教導的猶太人,亦應如此行。十二世紀的猶太解經家金奇(Kimchi)同意這種看法,而較為近代的凱勒(C.A. Keller)、藍迪斯和蓋法亞胡(H. Gevaryahu),亦都主張類似的論調。另一方面,柯禮門認為約拿書的目的在於顯示,人的悔改可能導致神改變計畫;人和神二者均可能改變心意。有些人認為,神不應改變已經宣告的命令,而約拿在此,便代表這些人。

  根據柯夫曼(Y. Kaufmann),源自公元前八世紀中葉的約拿書,成為以色列人悔改概念的古典形式。該書使以色列人的觀念作了重大改變,因為在此之前,悔改在以色列人的宗教思想中毫不重要。約拿代表許許多多相信「犯罪便應受罰」的人,他無法接受神竟然願意饒恕悔改的人。華爾頓(J. Walton)和柯夫曼有類似的見解,他認為約拿書是前古典(如以利亞、以利沙)和古典先知(如阿摩司、何西阿)之間的橋樑。約拿自認置身前古典先知的傳承中,他的宣告應是不能改變的。所以當他被神命令擔任一位古典先知,亦即只要有人悔改,他的宣告就可能被擱置時,他極不願意調適。作者藉強調約拿的進退兩難顯示,對於古典先知的宣告,正確的回應便是悔改。

  對畢克曼(E. J. Bickerman)而言,悔改的主題亦十分突出。他指出,約拿書的目的在於駁斥被擄後猶太教徒的普遍心態──悔改確保神的饒恕。約拿書強調,神願意饒恕,因祂是有憐憫、有主權的造物主;悔改並不一定配得饒恕。

  雖然悔改的確是約拿書的主題之一,但是諸多考慮促使我們必須自他處著手以了解該書的目的。認為該書旨在鼓勵猶太人悔改的傳統看法,並未解釋將第四章包含在書內的用意何在︰如果約拿書目的在敦促悔改,那麼全書於三章10節即收尾更為恰當。柯禮門、柯夫曼和華爾頓等人解釋,第四章將全書帶至高潮︰約拿站在人或神的角度,公然反對悔改的信條。這些學者假定約拿不熟知悔改的觀念,但是根據約拿在四章62節的禱告,他們的假定很有問題。約拿說︰「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約拿引用出埃及記三十四6,清楚地承認神有權饒恕罪愆,並且不願意降罰。約拿並不反對悔改的信條本身,而是如我們下面會討論到的,他反對尼尼微人成為神饒恕的對象。

  至於畢克曼的說法,亦有其漏洞。若約拿書係針對那些相信「悔改必得饒恕」的人,那麼我們便應期望作者將約拿也描述成這種人。但約拿書事實上卻批評約拿反對神施恩給悔改的尼尼微人。畢克曼的解釋顯然未直指問題之核心。

B 未實現的預言

  艾默生(G. Emmerson)和李奇(J. Licht)均認為,約拿書旨在檢視先知的真偽無法驗證時的問題,而先知之所以無法驗證,乃因他的預言沒有兌現。約拿害怕他會被認為是假先知,因為他對尼尼微城的宣告沒有實現(參︰申十八22︰「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所以故事本身便強調,約拿的預言宣告是條件性的。

  在上世紀末,希茲格(F. Hitzig)指出約拿書旨在解釋預言的未實現,該書實例說明了神的確可能取消已經宣告的審判。費烏列(A. Feuillet)據此見解為基礎,更將這些未成就的預言,範圍縮小至針對外邦人而發的。他認為約拿書旨在解釋為何某些針對異邦的預言尚未實現;這些宣告並非如過去所認為的絕對,而是條件性的。

  羅非(A. Rofe*)認為,約拿書探討了條件性和無條件性預言之間的關係,也因此反映出以色列被擄時期盛行的爭論。持傳統看法者認為,神的命令均是絕對的;而主張新式觀點者則稱,所有的預言根本都是條件性的。

  這些說法,並非未遭異議。對於「缺乏確證」此一問題,我們可以質疑這是否對約拿這個書中人物,有失公平。他是否僅僅擔心被看作假先知?尼尼微人對約拿所傳信息的回應,難道不足顯示他的確是真先知?我們難道看不到神的恩手在這些不尋常的事件之中,而這豈不再度證明約拿是受神差遣的?還有,我們難道不能像古德(E. M. Good)一樣說,就某種程度而言,約拿的預言事實上已經成就了︰再等四十天,尼尼微的確會有翻天覆地的變化。

  如果約拿書的目的在於解釋神的預言為何未實現,又不免令人疑竇叢生。「先知」一詞,從未用於約拿身上,豈不奇怪?會不會因為約拿不配得到神的呼召,所以臨到他的事件,都極不尋常?又如果該書真的如許多人認為的,是著於公元前六一二年尼尼微城傾覆之後呢?那豈不是向讀者宣示,神的預言最終還是實現了(即使遲了些)?

  至於「約拿書旨在探討條件性和無條件預言的關係」一說,如上所述,四章2節明白地顯示約拿自己都承認所有的預言都是條件性的;事實上整篇故事已預先假定了這種可能。

  這些考量讓我們了解,約拿書的目的絕非侷限於未實現的預言而已。預言未實現對約拿確是一大問題,但我們必須決定這之所以造成困擾,是因約拿相信所有的預言均應實現,還是因為這預言未實現的對象是尼尼微人。依照尚待考慮的因素,後者似乎較為可能。

C 猶太人對外邦人的態度

  猶太人和外邦人的關係,是許多學者闡釋約拿書時的核心,其中有兩種說法頗受認可。對奧古斯丁(Augustine)、路德(Luther)和許多現代作者而言,約拿書強調的是神對宣教的關切,而神的慈愛和憐憫並非僅給予猶太人。藉著約拿,神不僅斥責那些只願猶太人獨享救恩的人,而且還有力地昭示,祂十分願意拯救無知、罪惡的異教徒。另外,許多十九和二十世紀的學者則指出,約拿書在攻擊猶太人對外邦人的偏執態度,此態度在以斯拉和尼希米宗教革新之後,蔚然成風。所以,約拿書的作者以正面的筆法來描繪信奉異教的水手和尼尼微人,藉以痛擊當時人們的負面態度。布洛斯(M. Burrows)據此,更進一步提出,約拿書主要針對一小撮被擄後回歸的宗教狂熱分子。

  高曼(S. Goldman)和馮拉德(G. von Rad)認為,約拿書旨在斥責一些猶太人,對於神願意寬宥外邦人,持有吝嗇的心態。代表這些人的約拿,因為無情地吝惜神給予尼尼微人的憐憫和饒恕,所以遭到譴責。另一方面,狄爾克(M. Delcor)則認為,約拿書直接對那些急切期待異教國家毀滅的人說話,這些人希望藉著滅亡預言的實現,使外邦人的國家歸於無有。

  上述各說法遭到許多批評。柯禮門便對「約拿書旨在鼓勵宣教活動」一說,提出質疑︰

約拿明顯地絕不能被當作前往尼尼微的宣教士,而他的行為亦與稍後年代的猶太人截然不同……神的憐憫縱使在尼尼微人悔改及禁食之後,延伸到該城人民的身上,但卻與尼尼微人擁抱律法、棄絕偶像、接受割禮無關,甚至和最基本的,承認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獨一的真神,都無關聯。的確,尼尼微和其居民都在神的憐憫中,但舊約較早的書卷早已論及耶和華如何看待萬國萬邦,反倒是約拿書此處,並未如以西結和以賽亞所說的,應許萬國都會知道耶和華是神(賽四十九26;結三十六36、38,三十七28)。



約拿書僅僅是為神如何看待外邦人,提供了例證,並不能算是鼓勵宣教的文章。此外,該書與以斯拉和尼希米的時代是否有關,亦不能確定。

整篇故事未曾提及任何例證,涉及被擄歸回後深遠影響猶太人與非猶太人關係的問題……尼希米和以斯拉時所謂的分別主義,並非指的是將猶太人和外邦人分別出來,雖然這現象在以色列已行之有年。他們的分別主要在分別猶太人和那些自稱為猶太人的人。

  至於吝惜神的憐憫而不願外邦人分享,讀者可能已經注意到這的確是約拿書後半部的重點。然而,約拿不情願赴尼尼微,和他願被拋入海中以拯救信異教的水手,是一大對比。我們必須審慎區分約拿對一般外邦人的看法,以及他對尼尼微人的獨特態度。激怒約拿的是尼尼微所蒙的救恩。

  至於「全書旨在痛斥欣喜期待預言實現的人」一說,亦同樣漏洞百出。若真是如此,那麼約拿一開始的逃避且獲救,又該作何解釋?如果約拿真是代表那些眼見異邦滅亡便歡欣的人,他又為何不願前往宣告神對尼尼微的審判?他豈不應當為了能夠宣告這個異教城巿的死刑,而感欣喜?

  卡蘇特(U. Cassuto)和戈伊坦(S. D. Goitein)均指出,約拿書完全未論及猶太人和外邦人間的敵意108。但是重心全集中在尼尼微身上這個事實,實在意義重大。就如艾倫所說的,「尼尼微屬外邦,這是不容否認的,否則就低估了這個古老的亞述首都,對於已將那鴻書視為宗教遺產的猶太人,所造成的宗教和心理衝擊」。所以,猶太人是很難以不偏不倚的眼光來看待尼尼微的(參那鴻書,特別是三5∼6)。但即便約拿對尼尼微的敵意明顯是故事的重要主題,單是如此仍不足以解釋著書的目的何在。
D 神義論
  近來論述約拿書的專書中,認為約拿書旨在探討神的公義與憐憫者,頗引人注目。其實這種見解並非新創,它可溯源至早期的學者。例如柯夫曼便稱約拿為「神的公義鬥士」。「他是代表『有罪必罰』這個古老觀念的聲音。」
  這種主張自有其強調的論點。根據崔柏,約拿強烈反對輕忽罪並容許罪不受罰的作法。有趣的是,崔柏認為,這不僅是約拿對神赦免尼尼微的態度,也是約拿對神如何對待他的看法。古德認為,約拿在反抗一位不講理的神的所作所為︰「公義的神豈可向尼尼微施憐憫?」對華蕭(T. S. Warshaw)而言,約拿書提供了三個例子,證明神的憐憫優先於報應的公義。除了饒恕尼尼微人之外,神自海中救了約拿,後來又救他脫離日曬的苦楚。另一方面,傅瑞紳認為約拿基本上十分關切神義論的問題︰「神慈悲的作為是否公義?」公義的神能否饒恕尼尼微邪惡的百姓?柯瑞根(J. Craghan)則表示,約拿強調神有絕對自由給予應受罰的人恩慈與憐憫。而神也不會因為約拿想要限制神的慈愛,便將公義與慈愛互不兩立。拉文(E. Levine)認為約拿書是饒富哲學意味的經文,旨在探討公義的本質。但究竟公義和悔改的關係如何?
  公義和憐憫的關係,顯然是約拿書的重要主題。但在結束這個話題之前,還有一點尚待研究。在第四章2節,約拿明顯承認神有權施予憐憫。的確,約拿自己也經歷到,並且歡喜地接受神救他免於溺斃海中(參二2∼9)。約拿在全書中均未反對神這樣的憐憫或饒恕,他反對的是施予的對象──尼尼微人。神怎麼可以原諒這些人?
  約拿書的寫作宗旨為何,眾說紛紜,但顯然彼此間鮮有共通之處。我們也不難明白學者們為何迄今尚未達成共識。然而,主張約拿書旨在探討公義與憐憫者,至少略佔優勢。因為其他的見解雖都正確地反映出故事的重要主題,但都可為神義論的標題所涵蓋。
   據我們的研究,約拿對尼尼微的反應並不代表他對一般外邦人的態度。若將尼尼微人視為所有外邦人的表徵,會使我們在試圖決定約拿書宗旨時,徒增許多困擾。 造成約拿不悅的原因,是神給予尼尼微的救恩,而這也是惟一的原因。然而,這又引發一連串的疑問︰為什麼約拿如此強烈反對尼尼微?這個城巿為何挑起他如此強 烈的敵意?
  最明白的回答應該是,亞述帝國滅了以色列北國,而尼尼微就是亞述的首都(參︰王下十七1∼23)。這解釋了約拿對尼尼微的反感;他看得出此行最終的後果,並且不願與滅其國家者有任何瓜葛。神怎能饒恕這些信奉異教的尼尼微人,然後又讓他們滅了以色列?約拿無法理解神的作為,所以最初他想要逃避呼召。
   然而,他無法躲避神的面。約拿再度被神差往尼尼微,這回他宣告了滅亡的信息。整個城巿沒有任何抗拒,便披上麻布,尋求饒恕。約拿最大的恐懼成為事實︰神 後悔,不降災給尼尼微。於是約拿大為惱怒,坐在城外。為什麼神要警告尼尼微人?祂難道不能直接降災?尼尼微做了什麼,配得這樣憐憫?對約拿而言,此時生不 如死。
  然而,神以恩典回應約拿的魯莽。祂賜約拿一株蓖麻,為其遮蔽日頭。可惜好景不常,不到一日的工夫,神又安排一條蟲子,咬死蓖麻。約拿為此再度發怒。神難道沒有憐憫嗎?難道祂必須如此不在乎、不體貼嗎?
   曾經批評神處置失當的約拿,此刻遭受責備。神愛惜尼尼微,卻任蓖麻枯槁。另一方面,約拿愛惜蓖麻,卻要求毀滅尼尼微。和神爭執的約拿,代表那些為一己之 私而運用神公義、憐憫屬性的人︰對己身用憐憫,對敵人則用公義。幸好這些屬性並不受人的動機或希望而左右。約拿書明白昭示,神有其主權,祂的公義絕不偏 頗,而祂的憐憫則可能延伸到任何人身上。
   撒瑪利亞於公元前七二一年為亞述人所滅,並且北國十個支派被迫遷徙。此事必然在神的子民心中,引發許多疑問。神怎能容許亞述人如此行?這真的是神的旨意 嗎?以色列是否真的應受如此嚴厲的處置?約拿書為這些問題提供了息息相關的回答。藉著強調神義論的論點,約拿書直接回答那些質疑神的智慧的人。據此,將約 拿書的著作年代設定在公元前八世紀,似乎十分合理,因為神如何對待以色列和亞述,在當時是一大注意焦點。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32Jonah/32CT00.htm
新增日期: 2008/03/08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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