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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谷書導讀

哈巴谷書 全書

一、內容要義
本書係小先知書的第八卷(何,珥,摩,俄,拿,彌,鴻,哈),書中論到猶大與迦勒底人的罪惡,定期必要受到的審判,以及先知求神復興的祈禱。本書內容簡明扼要,精闢透達,為先知佳美之作,尤以二章4節提到因信稱義之真理,乃舊約聖經唯一明白啟示獨到之處,吾人細閱幾節經文(一4;二4,14,20;三2,28),並見先知信心堅定,志節超然,其為國為民諄切之訓誨,為時人所重視,為信徒靈修之課題。全書是以認罪與審判為開始,以詩歌祈禱為終結,其嚴肅與熱誠之情,處處流露在字?行間,令人百讀不厭。

二、本書體裁
本書第一、二章是散文,第三章是詩體,調用流離歌,與詩篇第七篇相同,其詩意崇高,優美華麗,為猶大人今日在禮拜時經常朗誦之詩,全書大體而言,是用對話的方式,來傳達先知所得的默示和信息。

三、本書著者
本書係先知哈巴谷(意懷抱或堅持)所寫(一1;二1∼2;三1),他是第一位以先知自稱的人,其他眾先知是代表神對人發言,只有他是代表人對神發言。他作先知是在猶大王約雅敬的初期(B.C.625∼600年),與他同時代的先知,國內有耶利米,國外在被擄的人中有但以理。關於哈巴谷的身世,聖經一無可考,根據三節的推想,他可能是利未人,是一位祭司,或是在聖殿中作歌者(參代上十五∼十六)。在猶大人中傳說,哈巴谷就是那曾被以利沙救活書念婦人的兒子(王下四27,36,37),史無憑記,不足採信。

四、時地對象
本書約自主前六二五至六○六年間,寫於猶大國的耶路撒冷,因為根據三章19節看來,在那時還有聖殿和敬拜的事(參二20),只有在那?才有伶長,由此可知先知的寫作或工作的地點是在此處,其發言之對象乃達於當時的猶大人。

五、時代背景
當時的南國猶大,將要繼北國以色列被擄至巴比倫的時候(一6∼9;三16;王下廿四1∼16)先知哈巴谷,目睹大難來臨,國勢日非,岌岌可危,心中哀歎憂傷,悲楚逾?,故特為國認罪,以抒情祈禱之詩歌(三1∼19),來寫成此書。對於神的救恩,表現了充沛的信心,在動亂幽暗絕望的時代中,仍能因靠神堅定鎮靜而喜樂(三16∼19),聖經學者多稱哈巴谷為信心的先知,實乃當之無愧。

六、主要信息
本書主要的信息,是神不容許罪的存在,必要執行定期的審判,惟義人因信得生,祂以憐憫為念,給人啟示因信稱義之救恩真理(哈二4;三2;羅一16∼17;三28;五1∼2)。

七、分段綱要
本書共三章,根據內容要義,可分作三大段如下:
  (1)論猶大與迦勒底的罪惡和審判(一章)
  (2)論先知耐心等候神的啟示(二章)
  (3)論先知宣傳神的權威和榮耀(三章)

八、重要預言
在本書中預言基督,是從亙古太初就有,自有永有之神,祂是根基磐石(哈一12;約一1,14,18;西一17;林前三11;彼前二4∼8),基督為人因信稱義救恩之主(哈二4;羅一17;三24;五1;弗二8∼9),是全地上的人在聖殿中敬拜之主(哈二20;約二16∼21),以及為審判世界大有能力威嚴榮耀之主(哈三2,3,16;路廿一26∼27)。

九、關係書卷
本書論到猶大與迦勒底(即巴比倫)的罪惡與刑罰,在大小先知書中,亦多有描述(賽,耶,結,但,摩,彌,番,瑪),其歷史時代,在列王紀下、歷代志下,皆有史記可考,並且關於義人因信得生這一真理,與新約中所傳的信息,前呼後應(羅,加,來),發生密切的關係。

十、研讀提要
本書篇幅較短,但與其他先知書及新約聖經內容多有關係,在研讀時注重下列幾點:
  (1)本書與那鴻書的性質相似,那鴻書是預言亞述的結局,本書是預言迦勒底(即巴比倫),的結局,兩書同是論到對待仇敵的審判信息,讀者可以參照研究比較對讀。
  (2)除讀本書外,並參考諸先知書,如以賽亞書(十三∼十四;廿一;卅二∼卅九,四三,四六∼四七;五十;五七),耶利米書(二∼五二章),以西結書(八17∼18;廿二∼廿四),但以理書(一1∼3;九),阿摩司書(二4∼5),彌迦書(一∼二),西番雅書(一;三),瑪拉基書(二10∼17)等各卷經文,同時參看列王紀下廿四、廿五章,及歷代志下卅六章,對於本書內容與時代歷史背景,更為明瞭。
  (3)本書引用或根據舊約其他經卷的話語,例如:哈二6,與賽十四4;十一9;哈三19與詩十八33等比較相同,尤以二章4節「惟義人必因信得生」一語,在新約中被引用三次,如羅一17,加三11,來十38,為因信稱義真理之根據;另外一章節,曾為使徒所引用(徒十三41),須要查考比較研讀。
  (4)本書第三章,是一篇莊嚴而優美的詩歌,且是一篇懇切的禱告,先知在此追憶神過去的作為和恩典,雖然有災難之日臨到,犯境之民上來,他仍歡欣賴主,因神而喜樂(三16,18),讀者需要研讀,為學習禱告的功課。

十一、注意要點
在本書中有幾件需要提出來說明的事,好讓讀者注意思想有所心得。
  (1)本書中所提的迦勒底,就是指巴比倫而言,先知哈巴谷描寫迦勒底的特性,用三種動物作比喻,形容他們像豹、豺狼,與飛鷹那樣的迅速兇猛而強暴,使猶大人如同海中的魚,任憑他們捕獲與宰割(一8,14,15),藉此亦讓他們感受到罪的報應。
  (2)先知在二章4節所說「惟義人因信得生」一語,在新約中三次引用之涵義,如羅一17注重「義字」,加三11注重信字,來十38注重生字,使徒保羅所傳「因信稱義」的真理,就是根據這一句話而來。至十五世紀,馬丁路德又因這一句話受感而立志改變,所以本書在新約時代中佔有重要之地位。
  (3)先知在第二章中控訴與宣告迦勒底人的罪行,是自大狂傲,貪財不義,殺人流血,醉酒羞辱,崇拜偶像等這五大禍害(二4∼20),當時神命先知將這信息明明寫在版上,使人易讀,讓人知道神對迦勒底人的刑罰,指日快要應驗(二2∼3),這樣的災禍信息,卻是神給猶大人帶來拯救而得勝與復興的盼望(三2∼19)。
  (4)本書中先知所提的罪(一2∼4),乃指在瑪拿西作王年間的罪(王下廿一1∼9),神要討伐罪孽,施行審判,尚未執行,因為約西亞王自卑下來尋求神(代下卅四2∼3),力求復興,蒙神應允,延遲了審判(王下廿二18∼20),他的復興意圖,正與先知禱告的心志相合(哈三2)。
  (5)先知說到「認識耶和華榮耀的知識」,要充滿遍地(二14;參賽十一9),預言等到基督在榮耀中顯現,遍地都認識祂的榮耀之後,才得實現(參太廿四30;廿五31;路九26)。在他的禱告中提到「日月都在本宮停住」,乃指約書亞記中著名的日月停止神蹟而言(書十12∼13)。

十二、史地簡介
迦勒底--意星卜者(一6;二4;如惡魔;創十一28;但一4),希伯來之古名又稱卡斯丁Kasdim,就狹義而言,乃是指巴比倫之南部,就廣義而論,乃指巴比倫之全境,巴比倫意混亂,其隱名又稱示沙克Sheshach,意係出於女神沙克(耶廿五26;五一41),巴比倫城為巴比倫帝國京都,位於世界搖籃地帶,近伊甸園區域,繞巴別塔之故址而建成,原為示拿地,始自古代偉人寧錄所奠之根基(創十8∼10;十一1∼9),紀元前廿世紀時,暗拉非Amraphel(意看守假神的)作示拿王時(創十四1),即考古家所謂罕母拉比Hammurah,開始統制巴比倫國,至尼布甲尼撒王時期(B. C. 606∼561年),極為繁榮強盛,巴比倫城乃成為古代最偉大豪華之都城。
據古代歷史家記載,巴比倫城牆長六十哩,為四方城,高達三○○呎,城牆外有深而闊護城壕,伯拉大河貫穿城中,分為東西兩部,東部有王宮及空中花園,和彼勒瑪督Bel-mardur的神廟,西部則有王宮及尼波Neba神廟,此花園建於高樓屋頂,為古代七大奇觀之一,如此強大帝國之城,終因罪惡滿盈,被神咒詛而成為荒邱(耶五十∼五一),這個巴比倫帝國僅在七十年時間,最後亡於瑪代波斯矣(耶廿五12;但五28∼31)。

資料來源: 資料摘錄編輯自大光所出版之「新舊約聖經總論」
新增日期: 2008/06/14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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