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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洪同勉《天道聖經註釋──利未記》

利未記 第7章

中保(下)(六24∼七10)

  聖經清楚說明,舊約的贖罪祭和贖愆祭預表新約耶穌基督所完成的救恩:「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八3∼4)基督同時是贖罪的祭牲和獻祭的祭司,本段聖經給予祭司的指示,也是預指中保基督怎樣接受和處理信徒獻上的贖罪悔改行動。

 .重修舊好──流血象徵生命代贖,付上罪價(十七11)。人的罪惡污染了祭牲的血,凡被血所觸的東西也變成污穢,必須潔淨或棄掉。一旦傾倒,象徵罪污在祭壇下消除,祭牲的其餘部分都不帶罪。所以祭司在會幕聖處吃祭牲的肉(六26、七6),不是承受人的罪,而是喜樂地接受蒙除罪者的奉獻,象徵神人間的隔膜消除,重修舊好。

 .積極悔改──肥尾巴、脂油和腰子是動物最豐滿甘美的部分,將這些燒在壇上歸神,表示真正的贖罪,不單只解決罪的後果,還得生命更新,改變人生方向歸向神,將最美好的奉獻,為神而活。「要像從死?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羅六13)

 .完全歸屬──「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六27),接觸救恩預表的祭肉,尚且能因祭牲之死成聖,何況接受偉大無比的救主,豈不更與基督的復活形狀聯合!獻祭物的祭司,無論為誰奉獻,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七8)。同樣救贖我們的基督,亦理當獲得我們的敬拜和委身。「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羅六5、19∼20)

思想 獻祭的禮儀是不容隨意更改的,因這一切均有它們的目的和含意,試想這些禮儀對信徒的生命、生活有何意義?今日我當如何實踐其中的教訓?



天人共享(七11∼38)

  平安祭的意義在第三章已經講解過,本段是實在運用祭物的指示。尤其平安祭的特色,就是奉獻者可享用祭物,如不清楚指導,容易將奉獻歸神和自己享受二者混淆,假公濟私,美其名為奉獻,實乃假冒為善的自私。

 .獻祭者的分──以色列人為了感謝神的恩典(12)或甘心奉獻(16),或為神成就所祈求而還願(16),就奉獻平安祭。新約信徒應省察如何表示感恩,難道「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麼?」(路十七18)再者,除了祭司所得的和燒在壇上的部分,奉獻者可得平安祭的大部分,但只能在神限定的一兩天內吃完。這個要求明顯是鼓勵獻祭者慷慨與他人分享,一方面藉美筵與人分享神的恩典,同時消除借獻祭之名饞食饜飲的試探。

 .祭司得的分──神特別聲明平安祭祭牲的胸和右腿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28∼36),舊約祭司不應向獻祭者索取任務報酬(以利的兒子就是因此得罪神),但神已為事奉祂的人預備所需,就是會眾奉獻給神的祭物中上好的肉,「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提前五17)

 .耶和華的分──平安祭除了脂油和血外(33),全部都由人享用。脂油在舊約象徵最甘美的東西,獻上脂油表明人若奉獻,必須精挑細選,用心獻上最好的;敷衍應酬,不但失卻奉獻的意義,更招惹神的怒氣(瑪一6∼14)。血之禁止,乃因神設立為代贖的救恩預表,歸神的部分雖然量少且具象徵及預表性,然而忽視這些將會引致嚴重後果(22∼27)。可見甘心樂意並不等於隨便,奉獻之重點乃在盡心謹慎。

思想 平安祭的意義是表明神人之間的關係,或感恩,或還願,是天人共享的時刻,你享受過與神共樂的時候嗎?我們如何得享這美滿的相交呢?──《新舊約輔讀》



贖愆祭(七1-10)

1贖愆祭的條例,乃是如此。這祭是至聖的。

2人在那?宰燔祭牲,也要在那?宰贖愆祭牲。其血,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

3又要將肥尾巴,和蓋臟的脂油,

4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5祭司要在壇上焚燒,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是贖愆祭。

6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喫這祭物,要在聖處喫,是至聖的。

7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獻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

8獻燔祭的祭司,無論為誰奉獻,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

9凡在爐中烤的素祭,和煎盤中作的,並鐵鏊上作的,都要歸那獻祭的祭司。

10凡素祭,無論是油調和的,是乾的,都要歸亞倫的子孫,大家均分。

贖愆祭性質與贖罪祭相同,像贖罪祭那樣,贖愆祭是至聖的,而祭牲在宰燔祭牲的地方宰殺(一11)。既然五14-六7略過贖愆祭的程序,本段2-5節補充祭牲肥脂和血的處理。

2.其血,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 贖罪祭牲的血和贖愆祭之血的用法不同,贖愆祭只將血灑在壇的周圍,像燔祭(一5)和平安祭一樣(三2),沒有贖罪祭的彈血和抹血。

3.本節在詳論獻上的肥脂行列中,缺少了平安祭和贖罪祭所提及的臟上所有的脂油(三9、14,四8)這一項。但撒瑪利亞五經抄本和LXX都將這項加進去,看來cs16MT是文士手民之誤抄漏了。

7.贖罪祭怎樣是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 如果這是一句完整句子(complete sentence),那麼就好像丁良才所說:「這樣看來,六25、26節的條例關係贖罪祭和贖愆祭,本段雖沒有提到贖愆祭牲頭上按手的話,大概也包在其內。」16但上文第四章討論贖罪祭和贖愆祭的關係,顯示贖愆祭可能不是與贖罪祭分別獨立的祭,所以這節的重點也許不是說贖愆祭的程序和贖罪祭的完全一樣,按希伯來文的句子結構來看,這兩種祭並列只是比較下一句有關祭牲皮的處理,都是歸祭司。近代中文譯本,例如呂振中、思高、現中等都用冒號(:),清楚顯示句子的關係。

8.獻燔祭的祭司,無論為誰奉獻,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 這不是另外開始一段論燔祭,作者說明贖罪祭和贖愆祭的皮處理方法跟燔祭的相同,歸與祭司,雖然舊約沒有清楚說明平安祭的皮怎樣處置,猶太傳統在耶穌時代是歸與獻祭的人。17以色列人用牲畜的皮作褥子、鞋(結十六10)和衣服(創三21;來十一37),LXX將王上十九13、19;王下二13的外衣譯作羊皮。

9.都要歸那獻祭的祭司 正如上一節一樣,提及素祭是要講論獻祭的祭司收受祭物的原則。雖然和合本翻譯略有變化,實在第7、8、9節每節原文最後的辭句都是一樣:這是他的 hy,h]yi wOl lo^yihyeh,呂振中將8和9節翻譯為那要屬於他,現中更一律將三節最後一句統一翻譯:要歸主祭的祭司,文理串珠的必歸於獻祭之祭司都清楚顯示8節燔祭和9節素祭目的在於闡明7節所說要歸祭司的原則。

10.是乾的,都要歸亞倫的子孫,大家均分 聖經沒有說明為甚麼經過烹調的素祭歸與獻祭的祭司(9節),而未經烹製的由亞倫子孫均分。紀凱奧認為烤過的素祭數量較小,而且獻上機會較少,難以攤分,所以只由獻祭的祭司領受,未烹製的素祭數量較大,應由大家分享。18至於怎樣分配,律法並沒介紹,可能藉輪班制度(代上廿四;路一8-9),當值祭司得該日的祭物。根據Talmud,每週更換班次,各家負責一天獻祭職責,而Taanith27a說摩西設立八或十班祭司。猶太傳統更進一步說明大祭司得的與其餘祭司的總和相同,七31原文是歸給亞倫和歸給他子孫似乎將祭物分成兩等份。無論如何,本段強調素祭和燔祭,罪祭都有異於平安祭,除了歸耶和華的部份外(二9),祭物屬於祭司。至於平安祭,只將每樣餅的一個(就是作舉祭的一個)歸給祭司(14節),其餘的要歸與獻祭的人。



16 丁良才,利未記註釋,p.41.

17 Mishnah, Seach, 12: 3; A Edersheim, The Temple: Its Ministry & Services As They Were At The Times Of Christ p.112.

18 Keil, Leviticus, p.323.



平安祭(七11-34)

11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

12他若為感謝獻上,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用油調勻細麵作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

13要用有酵的餅,和為感謝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

14從各樣的供物中,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15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喫,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16若所獻的,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祭的日子喫,所剩下的第二大也可以喫。

17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

18第三大若喫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萛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喫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19挨了污穢物的肉,就不可喫,要用火焚燒。至於平安祭的肉,凡潔凈的人都要喫。

20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潔凈而喫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21有人摸了甚麼不潔凈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喫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22耶和華對摩西說,

23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牛的脂油,綿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們都不可喫。

24自死的,和被野獸撕裂的,那脂油可以作別的使用,只是你們萬不可喫。

25無論何人喫了獻給耶和華當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26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雀鳥的血,是野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喫。

27無論是誰喫血,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28耶和華對摩西說,

29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獻平安祭結耶和華的,要從平安祭中取些來,奉結耶和華。

30他親手獻結耶和垂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帶來,好把胸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搖一搖。

31祭司要把脂油在壇上焚燒,但胸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

32你們要從平安祭中把右腿作舉祭,奉給祭司。

33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這右腿為分。

34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這搖的胸,和舉的腿,給祭司亞倫和他子孫,作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

上文討論第六、七章與前五章的結構關係時,已經指出這兩章的材料並非重覆以前的指示。正如六章8節的燔祭和20節的素祭,是特別的祭,這章的平安祭看來也是與第三章的普通平安祭不同,首先羅德稷指出,19第三章是平安祭的總論,人獻供物為平安祭(三1)或人向耶和華獻供物為平安祭(三6),但本章卻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1、20、21、29),希伯來文 hwhyl rv,a} ~asherleYHWH直譯是屬於耶和華的,乃特別的平安祭。其次,本章的平安祭的祭物,先列出第三章所沒有提及的舉祭麵餅,然後單論祭牲肉的處理,反而不說祭牲的種類,這些指示都與第三章不同,可見本章的平安祭可能是特別的祭。

雖然按段落句式(參六、七章的導言),你曉諭以色列人說(22、29節)顯示對象的轉變,可以將22-34節劃分作獨立段落,但其實由11節起,整段的主詞都是人,有別其他祭明顯指示祭司,所以不應以啟示的對象轉變將平安祭的指示劃分不同段落,而應根據這兩章的主題,論平安祭的部份(11-34節)呼應上述各祭指示的重點,講論祭司應得的分,曉諭以色列人的經文只是論平安祭肉處理時涉及的一些原則性指示,就好像論燔祭時附帶指示祭壇火的處理(六12-13),論素祭時提到觸祭物成聖(六18),論贖罪祭時說明接觸祭牲血應怎樣解決(六27-28),論贖愆祭時運用燔祭和素祭的原則闡釋(七8-10)。所以按祭司可得的分這主題,論平安祭的指示分段如下:

1.平安祭的麵餅,一個歸祭司,暗示其餘的歸給獻祭的人(11-14節)。

2.至於平安祭的牲肉,先論歸給獻祭者的部份應如何處置,若不謹慎,會遭遇從民中剪除的危險(15-21節)。

3.接?從民中剪除的觀念,從剪除的人物引伸到剪除的原因:不可吃脂油和血(22-27節)。

4.再論平安祭的牲肉,祭司應得那些部份(28-34節)。

12.若為感謝獻上 本章列出三種特別的平安祭,首先提及的是為了表達感恩而奉獻(12-15節),所以稱為感謝祭(12節),為感謝獻的平安祭(13、15節)?或只簡稱感謝(耶十七26,卅三11;摩四5,中文譯本加上祭字)。詩五十六12-13,一○七22,一一六17顯示人疾病得醫治或危險蒙保守後,應該獻上感謝祭,在大會中公開述說神作為的奇妙和偉大,可能還頌唱一篇讚美感恩的詩篇(例如一百篇,一三六篇等)。在舊約中感謝 hdy ya{da{h不單是一種情感,也是流露心聲的見證,20所以LXX翻譯為讚美 ajinesi" ainesis,溫恆則強調是宣認(confession)。21列於三祭之首,顯示這祭是最崇高和嚴肅的平安祭。兩點特別的指示證明它的重要:1.與其他平安祭分別,它必須與餅同獻;2.祭肉只能在比其他平安祭更短的時間內,獻祭的當日吃完(15節)。

用油調勻細麵作的餅 是用浸透了油的麵粉作的餅,比一般素祭和本節謂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餅含更多油量。這也是亞倫受膏時獻的油餅(八26;出廿九2、23)。

13.要用有酵的餅 凡有酵的東西都不可放在壇上(二11),本節的有酵餅和住棚節的餅(廿三17)並沒說是放在壇上灰燒,所以與出廿三18的訓令沒有衝突。提及這餅因為本段論奉獻者怎樣處理祭肉,以色列人的飲食習慣,肉必與麵飽共進,而他們日常所吃的餅或麵飽,都是加酵烤製(何七4),無酵餅只用於獻給神和祭司或守節時食,為感謝獻平安祭不是守節,而獻祭者只給祭司一個,其餘的餅獻祭者與肉共吃,所以用有酵的餅。

14.從各樣的供物中,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 按猶太人傳統,按民十八26祭司取十分之一的原則,獻平安祭的每樣餅都是十個(Menahoth 77a, b)。

舉祭 這個中文翻譯不大正確,因為這些餅並沒有放在祭壇,只交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吃用,嚴格來說不可稱為祭。近代的中文譯本強調這是特別的禮物(現中),提獻物(呂振中),獻儀(思高)。舉祭和搖祭(30節)的象徵意義在三章平安祭的神學教訓?已經介紹,至於它們的字義卻仍須商榷。 hm;WrT] teru^ma{h這字中文只在膏立祭司典禮中或獻平安祭的指示中才翻譯為舉祭,其他經文多數作禮物或供物。它字根cs16 !Wr ru^m固然有昇高的意思,但也可作崇高(詩十八47,四十六11;賽五十二13),強調語態(Polel和Polal)和引伸名詞更清楚是稱頌(尼九4;詩四十六11,六十六17,一四九6),在舊約的經文中,許多舉祭實在並沒有舉高的行動,例如擄物(民卅一30)新酒和油(尼十39),祭司和聖殿的地(結四十五1、6、7,四十八8-21多次)這些東西也稱為舉祭。所以BDB解釋,送給祭司或供會幕聖殿使用的物品都可稱為舉祭,22民五9,十八19;代下卅12、14等舉祭與聖物平行,顯示兩者乃同義詞,所以瑪三8和合本將這字翻譯為當以的供物,民十八30、31說明這些供物稱為舉祭,因為要從其中至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獻給耶和華為奉祭。所以……你們要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所以LXX將本節的舉祭翻譯為 ajfairema aphairema分別出來的禮物,是正確的作法。

至於與舉祭常常相提並論的搖祭 hm;WrT t#nu^pa{h(30節),同樣不一定顯示搖擺的動作,這字根有兩個可能的字源,如果源出敘利亞文,就有搖擺的含意,但如果源出亞拉伯文,這希伯來文意思就是居高(詩四十八2),那麼就與舉祭同義,這也許可以解釋為甚麼不能搖擺的整族利未人,仍稱為搖祭(民八11、13、15、21)。也無法想像怎樣把活生生的羊拿來搖(十四12,廿三20),所以現中跟隨LXX和武加大譯本的譯法,即英文AV的方式,將搖祭和舉祭同樣翻譯作特別的禮物。史耐德根據本章32、33節解釋,23舉祭與搖祭同樣是特別送給祭司的部份,不過舉祭是給負責獻平安祭的那祭司,而搖祭卻交給祭司均分。

16.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 這兩種祭在廿二21;民十五3和申十二6、17都相提並論。以色列人在特別的境況中,不少時候向神祈求和許願(創廿八20;士十一30-31;撒上一11;撒下十五8),申廿三21-23說明許願並非犯罪,但不按應許的話去行就有罪(傳五4-6)。因為以色列人經常許願,也多時不履行諾言,所以民卅章整章講論許願的問題,而舊約多處提醒人必須還願(申廿三21;伯廿二27;詩五十14;傳五4-6;鴻一15),還願的指示可參閱利廿七章。

甘心 是人內心的衝動,要將感恩表諸行動(代下卅一14,卅五8-9;詩五十四6)。通常在節日帶同禮物前赴聖所,表明對神恩惠的感激和尊崇(出廿三15,卅四20)。因為這是純粹出於甘願,所以在祭牲的要求上,也比較其他流血的祭較寬一點(廿二23)。雖然本章沒有提及,民十五3-4的指示告訴人獻還願祭或甘心祭時,必須與素祭同獻。

18.反為可憎嫌的  lWNPi piggu^l除本節外,另外在十九7;賽六十五4;結四14出現,都是與吃祭肉有關。這字意義並不明朗,有些學者認為根據亞拉伯文是指肉已腐爛,24所以呂振中翻譯作「不新鮮」,但若真的是為防腐,那麼就不能解釋為甚麼感恩祭只可當天吃完,難道它比許願祭和甘心祭腐爛速度快得多?看來仍保持一貫的譯法可憎嫌或不潔淨(思高、現中)較合理。

19.挨了污穢的肉,就不可吃 雖然沒有像祭司吃罪祭的肉那樣說明獻祭者可以在甚麼地方吃平安祭肉,但本節暗示可帶回家享受,因為會幕範圍內祭肉不可能會挨了污穢。

20.必從民中剪除 這警告屢次在律法出現(出十二15、19,卅33、38,卅一14;利七20-21、25、27,十七4、9、14,十八29,十九8,廿18,廿三29;民九13,十五30-31,十九13、20)。剪除有兩個可能的意思:(1)處以極刑,可能由民間長老經審訊後處死(出卅一14;民十五30-31),也可能是神自己審判執行,因為一些剪除原因是宗教和性的越分,是人間審判官所不能審察的(創十七14;出十二15;利十八29,廿17-18等);(2)從上帝的子民中被開除(現中),這人從此不再被視為以色列人,喪失一切社交和敬拜的權利。因為從民中希伯來文 h;yM,[me meammeya{h並不是從人類(希伯來文是 vya ish或 !d;a; a{da{m)被剪除,而是從他的民族,文理必絕於民中大概可以表達斷絕六親的意思,出十二15;民十九13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出十二19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都支持這個解釋。丁良才綜合:「剪除──就是從選民中被棄絕,使他與盟約無分,凡被治死的也是被剪除,凡被剪除的未必都被治死。」25

23.牛的脂油,棉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們都不可吃 本節補充三17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吃,解釋不可吃的脂油是指可以獻祭祭牲而應當燒在壇上的那些脂肪部份,其他部份的脂肪和其他牲畜的脂肪,以色列人可以吃。

26.無論是雀鳥的血,是野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 與上節比較,本節不可吃的血是獻祭的血,因為吃血的結果與吃獻給耶和華當火祭牲畜的脂油相同,野獸 hm;heB] b#he{ma{h與獻給耶和華的牲畜同字,都有固定冠詞,而不是指24節的野獸(那原文只是被撕裂的,沒有野獸一字)。雖然本節只禁止吃獻祭的血,其他經文(例如十七14)清楚教訓以色列人,一切動物的血都不可吃。

30.親手獻給耶和華 雖然在獻祭指示中,獻祭者積極參與,負責祭祀許多程序,例如按手,宰殺,剝皮,切塊,清洗等,但這節是最明顯說明祭必須親手獻給神。

就是脂油和胸,要帶來,好把胸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希伯來文這句子也可以翻譯作就是片上的脂油和胸要帶來,好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所以文理翻譯是即脂與腔,搖於耶和華前,LXX是就是胸上的脂油和肝網要帶來。在耶和華面前搖的祭物有七種:(1)平安祭的胸(或胸和脂油);(2)承接聖職的祭物(八25-29);(3)初熟的莊稼一捆(廿三11);(4)疑妻行淫的素祭(民五25);(5)離俗歸主之人的祭(民六20);(6)被潔淨之長大痳瘋者的公羊羔和油(十四12);(7)五旬節時,初熟麥子作的餅和同獻的祭牲(廿三20)。

31.但胸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 胸歸祭司,和他們的兒女吃(34節,廿二10-13)。申十八3只說前腿和兩腮並脾胃應歸眾祭司,卻不提到胸。猶太人傳統認為,26申命記是論在會幕那?吃肉而宰牲畜(十七3-5),本段卻是論獻平安祭,因此兩處的條例是不同的。

32.右腿 撒上九24視 qwOv sho^q為動物後腿是拿來款宴嘉賓的牛羊部份。LXXbraliwn bra{chio{n以這右腿即申十八3前腿(肩部) [rOZ]h z#ro^a,英文欽定本就將兩處都譯作shoulder。右在古代近東的觀念中,比較左邊的更寶貴(參創四十八14)。所以祭司應獲得祭牲最好的肉。考古學發現拉古的迦南宗教祭壇有不少右前腿的骨,可見奉獻腿部為祭,是古代的宗教習慣,而甚少曾經火燒,似乎是用水煮熟。(參撒上二13-14)。



19 Noordtzij, Leviticus, p.82.

20 hd;y; 的意義,請參三章註。

21 Wenhem, Leviticus, p.123.

22 BDB, p.929.

23 N.H. Snaith, "The Wave Offering", Expository Times, 74(1963) p.127.

24 Wenham, Leviticus, p.124; Noordtzij, Leviticus, p.86; Snaith, Leviticus & Numbers, p.59.

25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p.237

26 J. Ridderbos, Deuteronomy, (Zondervan, 1984) p.202.



獻祭總論(七35-38)

35這是從耶和華火祭中,作亞倫受膏的分,和他子孫受膏的分,正在摩西叫他們前來給耶和華供祭司職分的日子,

36就是在摩西膏他們的日子,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給他們的。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永得的分。

37就是燔祭,素祭,贖罪祭,贖愆崇,和平安祭的條例,並承接聖職的禮。

38都是耶和垂在西乃上所吩咐摩西的,就是他在西乃曠野吩咐以色列人獻供物給耶和華之日所說的。

七章的最後四節包括兩個結語句式(closing formulas or subscriptions)。第一句(35-36節)是總結第六至七章對祭司獻祭的指示,要他們得受膏的分 tkv]mOi mishcha{h,這希伯來字除本節外,其餘的21次(出埃及記13次,利未記7次,民數記1次)都是指用來膏立祭司的膏油(例加八2、10)。但本節的上下文特別與34節平行比照,明顯是論祭司從以色列人永得的分。所以呂振中將本節的 tkv]mOi mishchah翻譯為津貼。也許這處是運用這字亞甲文字源動詞量度,名詞就是分最的意思。分 qjO cho{q在舊約中強調一些劃定的界限,雖然中文常翻譯律例,定例,與 tQju chuqqa{h相同,但兩者著重點有點分別,後者在舊約中指神啟示人永恆不變,必須遵行的生活方式,但本節的 qjO 也包括社會習慣風俗,而物質方面,更是一些指定應得的報酬(創四十七22、27,五14;伯廿三12;箴卅cs168;賽五14;結十六27,四十五14)。撒瑪利亞五經抄本就將希伯來文略加修改成為 ql,j; cheleq,即舊約通常指人應得的分或產業。尤其要注意的本節是利未記第一次耶和華以第一身我自稱,特別強調神賜給祭司享受祭物的權利。所以這段所論的,不是祭司應執行的任務,而是祭司在事奉中可獲得的待遇,總括這兩章常常提到可以吃的指示。

第二個結語句式在文體方面,可以比較米所波大米的連接句式colophon,這兩節的結語句式包括了:題目(title):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與利未記開始的句式呼應;文士名字或物主;摩西;書寫日期:就是他住西乃曠野吩咐叫色列人獻供物給耶和華之日。這種連接句式,除了顯示章目,總結以上七章獻祭的條例,同時引進下文要講論的祭司膏立禮儀。所以在列舉各祭時,除了燔祭、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平安祭外,還加上一個從未提及,而是八至十章講論的承接聖職的禮。雖然原文次序,承接聖職的禮位於贖愆祭和平安祭之間,和合本與其他中、英文譯本有別,單獨將承接聖職的禮放在各祭之後,強調了這結語承先接後的目的。承按聖職之禮原文只有一字 !yaiWLMi millu^~im,祭司承按聖職(出廿八41,廿九9;利八33;士十七5、12;王上十三33)希伯來文是 !d;y; Ata, aLemi mille{~ eth-ya{d意思是充滿手。顯示祭司正如上兩章所提及的,豐滿地獲得報酬,也要在下面的章節?,領受眾多的事奉任務。



祌學教訓

這兩章聖經指示以色列祭司,應該如何帶領崇拜和負責祭祀。雖然基督捨命的新約使流血的獻祭制度成為明日黃花,但新以色列崇拜的領導者,仍能從這段聖經中找到一些崇拜正確方法和態度的教訓,因為現代信徒敬拜的神也就是啟示利未記的永在真神。

利未記這些獻祭的啟示,要求祭司和敬拜者謹慎每個細節,拘謹形式地順從神的條例,不然所獻的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七18)。

時移勢易,現代華人教會的敬拜,無論時空都與曠野以色列人文化習慣截然不同。雖然現代不再用獻祭作為向神表達尊崇的方式,但敬拜仍須嚴肅謹慎地,彰顯敬虔規律,正如新約的教訓: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來十二28)。中文翻譯為事奉的希臘文有兩個非常重要和相近的字: latreuw latreuo{是信徒對神的敬拜行動,所以中文有時翻譯為敬拜和禮拜(腓三3;來九1、6、9,十2),另一個 leitourgew leitourgeo{是指有職事,特別是祭司或教會執事的負責敬拜程序。27要注意新約沒有廢除向神獻祭的要求,然而卻將奉獻的職務從專責的祭司下放到每個信徒。希伯來書並不要求信徒像舊約祭司那樣根據規條和職責事奉( leitourgew ),但仍須按照神喜悅的方式,虔誠敬畏,毫不馬虎隨便的敬拜( latreuw) 。同樣保羅對信徒的要求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然而奉獻的條件必須是神所喜悅和合理的事奉( latreuw latreuo{羅十二2),為此保羅責備哥林多教會領袖,勸告他們崇拜必須按次序規矩,因為神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所以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次序行(林前十四33、40)。

耶穌吩咐信徒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神,但很容易斷章取義地利用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三6),成為草率帶領敬拜和聚會的擋箭牌,將心血來潮和缺乏準備等同屬靈。利未記六至七章否定這論調:留意每一個細節是領導崇拜不可缺的條件。樂團缺少勝任的指揮和勤奮的練習,就不能奏出美妙和諧音樂,同樣信徒?眾必須由熟習神指示的人帶領,才能向可敬可畏的神表達真誠熱切的崇拜。

獻祭程序的象徵教訓,上文已有一些討論,而在這兩章特別的指示仍有些以前數章未提及的象徵教訓。



27 Trench Synonyms of the New Testament, pp.125-127; K. Hess, "Serve, Deacon. Worship", DONTT III: 549-553.



常常燒?的火(六8-13)

聖經在這?強調,燔祭的火不應熄滅,甚至連夜間也必須長燃不熄。按理說來,白天因不斷有人獻祭,祭壇上留?火種不滅是理所當然的;但是夜間無人來獻祭,留下長燃不熄的火,似乎是不必要的,也是不易的工作,需要有專人守候,可見長?不熄,並非為了工作實用而設的規條,必定有神學的意義。

火是神同在的象徵,摩西蒙召,在火中看見神(出三1-6),認識神是烈火(來十二29),象徵神的威嚴可怖,好像西乃山頒佈津法雷轟、閃電、冒煙定出界限,警告人若越犯神所定的界限,必遭刑罰(出十九18-21)。所多瑪、俄摩拉城,亞倫兩個兒子拿答、亞比戶,發怨言的以色列人,可拉黨,亞哈謝王的軍長,被從耶和華而來的火燒死(創十九24;利十2;民十一1,十六35;詩一○六18;王下一12)。所以舊約和新約多處經文說明火是神忿怒審判的象徵(申四24,卅二22;賽十17,卅27;耶四4;結廿二21;番一18;鴻一6;太三12,七19;路十二49;可九43;啟廿14等)。火的毀滅力量不用特別強調,都是人從自然界觀察所得的教訓,但神的火奇妙之處乃同時也象徵保護眷顧,摩西在蒙召異象中,看見毀滅力量的火因神在?面,荊棘沒有燒壞,象徵神同在的火柱一方面光照指引選民(出十三21),同時也保護免受埃及追兵加害(出十四20),出埃及的救恩經歷正如有神同在燒?的荊棘,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燄也不?在你身上(賽四十三3)。在獻祭的內容中,因為火燒結果是成神喜悅的香氣,絕對沒有審判刑罰的意味。重點自然是神的保護和眷顧。從本段對長燃的指示,可獲幾個教訓:

(1)火既從神而來,常常燒?表示神晝夜不間斷的看護眷顧,保護你的必不打盹,保護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覺(詩一二一3、4)。

(2)本段三次說到這從神而來的火,要在壇上常常燒?(9、12、13節),壇是人藉禮物就近神( @B;r]q; 就是獻和供物的希伯來字,參一2註)與神相交使神喜悅的途徑,壇火常燃表示與神相交的門路是常常開?的,人或因蒙了神恩惠要獻燔祭、素祭、或平安祭,或因覺悟自己的罪要獻罪祭,就能藉?壇上這不熄滅的火隨時贖罪或感恩,與神相交。

(3)保持祭壇常燒?火的方法,就是刻意留心壇火情況,按時隨需要添柴或清理壇灰,免得缺乏燥料或窒息而熄滅。這提醒信徒不可消滅聖靈(帖前五16)當除去一切攔阻與神相交的事,好像祭司除去燔祭的灰一樣,也當把心中的火挑旺起來,正如祭司增添新柴相同(參羅十二11;提後一6)。

祭壇長燃的火實在是神悅納人的記號,所以當所羅門建完聖殿舉行落成典禮時,同樣神降火的奇蹟重複了一次(王上八10、11)。這個奇妙的天火被保存下來,直至聖殿於公元前五八七年被巴比倫人盡行破壞為止。猶大瑪加比保存了歷來的傳說,謂當巴比倫人進行毀滅的時候,服務聖殿的祭司立即將祭壇的火種藏在一個旱井的穴中,免遭敵人褻瀆。被擄歸回的以色列人在尼希米的領導下重建聖殿,就在要舉行落成典禮的時候;尼希米派人尋找先人隱藏起來的火種,卻找不到,只找到一些濃厚液體。尼希米將這液體儷在聖殿的祭壇柴上,突然熊熊烈火燃燒起來(瑪加比下書一19-22)。雖然這只是傳說,但證實了舊約時代認真接受常燃壇火的象徵神學意義。



凡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這兩章聖經,喫字共出現了25次,可以說是吃的神學。聖經不錯提醒信徒切勿過份重視飲食,因為神的日不在乎吃喝(羅十四17),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益處(來十三9)。民以食為天,放縱情慾的人,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腓三19),人類第一個罪就是始祖亞當吃禁果,可見食慾對人靈性影響至巨。雖然如此,也應該認識聖經給予信徒平衡和積極的啟示,飲食也是神賜給人的應許,是與神屬靈關係和諧的表示,神造人後第一個吩咐是你可以隨意吃(創二16),洪水後神藉挪亞再次賜大地生氣,神給予挪亞的第一件應許又是凡活?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創九3),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乃立約頒律法的嚴肅時刻,也要長老觀看神,他們又吃又喝(出廿四11)。神以食物流奶與蜜形容賜給以色列人地業的美好,也在舊約重複向誠心遵行神話語的人應許供給豐盛食物(出十六4;申八16,十二15,卅二13;詩七十八25、29,一○四27;何十一4;傳二24,三13;賽五十五1;彌四4;亞三10等)。耶穌自稱為世界的糧,分享糧食是信徒與主相交的比喻(約六24-65),基督惟一要求教會世世代代記念祂的行動就是吃主的餐(林前20-34),而神給予信徒永生的祝福,其中一樣就是能吃生命樹的果子(啟二7,廿二1-2)。從這些啟示中,可見飲食實在是屬靈的一個課題,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利未記的獻祭,除燔祭外,其餘各祭都有吃用的指示,一方面是神的恩典,寓敬拜於享受,獻祭不是要加增人的負擔,乃因可以吃用成為喜樂的聚會。另一方面是神的啟示,導食慾於正軌,諸多規矩防止以屬靈敬拜為藉口放縱情慾。所以利未記獻祭指示可以說是信徒飲食手冊的一章。



新約預表

利未記各祭的預表含意,在上文各章已經討論,六至七章的一段,並沒有另外明顯的新約預表,惟一可能含預表的經文,就是搖祭的指示。根據猶太傳統(Menahoth 61b,62a),搖祭向東南西北四個方向搖擺祭物,若從上面俯視,可見十字形的行動。近代拉比賀思(Hertz)的看法,搖祭由祭司將祭物放在獻祭人的手上,就用自己的手托?那人的手,在耶和華面前先向前後搖擺,然後再上下搖動,28如果這拉比的解釋正確的話,那麼搖祭含有預表意思,前後上下的搖動正好形成十字的行動,祭司和獻祭者兩手相連,代表中保與罪人在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弗二13-18)。

如果平安祭肉必須在獻祭兩天內吃用,第三天就成為可憎嫌(七18),是基於?生立場,免至腐壞,那麼黎悟德(Knight)認為這條例也含有預表成份,何六2顯示神管教的原則,懲罰人的犯罪,但卻不致使人死亡朽壞無可挽救,所以兩天祂必使我們甦醒,在腐壞的期限開始前,第三天祂必使我們興起,我們就在祂面前得以存活。神管教人目的是免至人腐敗,對完成平安祭預表的彌賽亞,當然更不容腐敗發生,所以基督第三天從死?復活,按保羅的解釋,就是應驗大?引用平安祭肉不可朽壞的原則所說的預言,你必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詩十六10;徒十三34-37)。



28 J.H. Hertz(ED), The Pentateuch and Haftorahs, (London: Son cino Press, 1960) p.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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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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