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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的神學

路得記 全書


 
路得記的神學(Ruth, Theology of)

路得記對神在日常生活中的主權作為──尤其是古代近東民族極為重視的三大需要:糧食、婚姻和兒女──提供了一幅圖畫。饑荒驅使以利米勒全家遷離猶大;可能同樣因為饑荒,拿俄米被逼在丈夫和兩個兒子相繼去世之後重回故鄉。路得在需要婚姻保障的原因下,聽從婆婆的計議,大膽要求波阿斯作她的親屬。無兒無女對古代人來說是一件尷尬和引起關注的事。沒有後嗣的姓氏會被湮滅,產業會轉給他人。神賜福路得,不單讓她有一個兒子,而且更讓她成為一個重要家族──大衛家──的祖先。

路得記的另一個重要主題是「恩」(希伯來文hesed)。首先是拿俄米宣稱路得和俄珥巴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8),因此願耶和華恩待她們。其後,拿俄米又稱讚波阿斯,因他向路得所施的恩,實在超過了律法有關恩待拾穗者的要求(二20)。波阿斯又對路得說,她願意嫁他和一直供養拿俄米的恩,比她先前的恩更大(三10)。上述每個例子中的人物都表現出捨己的愛,而他們最終亦獲得耶和華加倍的恩待;他們的付出絕對不會比神給予他們的多。



在摩押的艱苦歲月

作者告訴我們,路得記所記載的事件是在士師時期發生(一1)。從聖經一再強調「那時,以色列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十七6,十八1,十九1,二十一25),我們便得知那是以色列的一個艱難時期。大部分臨到以利米勒及其家人的遭遇,都會同樣發生在進入應許地後背逆耶和華的以色列民身上,它們包括旱災(申二十八23-24)、農作物失收(申二十八18)、身所生的受咒詛(申二十八18)和被擄到他方(申二十八36)。然而,神卻在這種種懲罰之中恩待拿俄米和路得。

當拿俄米知道神再次賜予猶大的百姓充足的糧食,便萌生回鄉的念頭,因為她或者能找到可投靠的親人。不過,她明白自己的處境將不可能供養兩位兒媳,因此,她嘗試叫她們回娘家。最後,俄珥巴依依辭別,而路得卻定意跟隨拿俄米,甚至起誓表明她的決心。路得這個決定實在影響深遠:她將要離開她的親族,遠赴一個陌生的國土;拿俄米能再婚的機會微乎其微,因此勢難供養路得日後的生計;也許最大的代價,就是要摒棄她所敬奉的神明,歸信耶和華。最後這點實在需要極大的信心,因為直至目前為止,她只經歷到這位神的審判;甚至拿俄米也認為是耶和華使她受苦(一20)。路得似乎因為深深愛護她的婆婆拿俄米,所以決意事奉這位神。



在波阿斯的田?拾穗

拿俄米和路得在開始割大麥的期間抵達伯利恆(約在四月底至五月初;根據猶太曆法則是第八個月),緊接而來的便是小麥收割的季節(二23)。對於這兩位急需糧食的寡婦來說,這誠然是一個絕佳的時機,因為律法要求田主要把田的四角和掉下來的莊稼留給窮人拾取。當經文告訴我們路得恰巧來到波阿斯的那塊田?拾取麥穗的時候(二3),我們就曉得神掌管人生活的細節;這個表面看來是碰巧的際遇,順利地為路得和拿俄米開啟了耶和華賜福她倆的大門。當路得問波阿斯為何如此恩待她這個外邦人時(她顯然喜出望外),波阿斯的答案是她對婆婆的愛顧早已傳到他的耳中(二11)。接著,波阿斯給她一個自己最終也有份使之成就的祝福:「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二12)因著波阿斯以仁慈和極其慷慨的態度待她,以致她逐漸體會耶和華的豐足供應。路得帶著大麥滿載而歸(約24升)。就在同一個晚上,拿俄米告訴路得,波阿斯是她的一個至親,是其中一個可以贖她產業的親屬(goel,參利二十五25-55)。她沒有提及作為贖回者的責任是要娶路得,但這似乎是她透露波阿斯是她親屬的原意。第23節顯示拿俄米沒有立即行動,她一直等到數週之後,待大麥和小麥的收割工作完成(在四月底至六月初之間)。



提出贖回的要求

拿俄米決定訴諸贖回的權利,藉此為路得爭取婚姻的保障,不過,波阿斯顯然並不一定要履行此責任。這也許正是拿俄米為何要待至收割完畢的原因,為的是讓他有更多時間觀察路得的人品。拿俄米議計叫路得睡在波阿斯的腳下,實在叫路得承擔極大的危險,萬一被別人發覺,便有遭到強暴和社會排斥的可能;然而,路得卻言聽計從,完全照她的吩咐做。路得懇求波阿斯用衣襟遮蓋她,意思就是求他娶她;波阿斯似乎樂於答應,因為:(1)路得願意履行以色列在婚姻方面的義務;(2)她寧願嫁給波阿斯而不願嫁給較為年輕的人;(3)城中的人都知道她是個賢德的女子。波阿斯對於路得那種對夫家全然委身,甘願放下自己的感覺和慾望的態度,感到十分難能可貴。事實上,神正是藉著波阿斯本人來應允他在二章12節所發出的祈禱,不同的只是耶和華的翅膀如今具體地變成了波阿斯的衣襟。然而,波阿斯卻知道路得還有另一個更近的至親,後者有權優先選擇是否履行贖回的權利。次日清晨,路得攜同波阿斯所送的六簸箕大麥(約重58至95磅),以及波阿斯會問清楚那位至親會否盡此本分的承諾回到婆婆家中。神實在恩待路得。拿俄米清楚知道波阿斯一定會盡力滿足路得的請求。

波阿斯來到城門,為著自己能最終擁有以利米勒的產業和娶得路得而作出精明的部署。那位至親很樂意贖死人的地,卻不肯娶路得,以免對自己構成損害。產業繼承權顯然包括一個要求,就是親屬要為死了的人留後。年老的拿俄米當然不能再為以利米勒留後,但路得卻可以。那位近親若要獲得以利米勒的產業,就得動用本身的財產,可是,日後當以利米勒的後人到了法定的年齡,便可以有權索回有關的土地。因此,他斷定贖回此地是無利可圖的。反之,波阿斯的情況卻截然不同,他不單願意贖回以利米勒的土地,更願意為他留後。於是,波阿斯和這位至親,就在眾長老的見證下,即場按照一方脫下鞋子交給另一方的風俗來達成他們的協議。我們再一次看見神的主權伸展至日常生活的各個細節,包括經過策略性安排的法律性協議。接著,在城門坐著的見證人便祝福此協議,祈求耶和華使路得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和利亞二人一樣,使波阿斯的家像他瑪給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樣(創三十八章)。雖然法勒斯的出生是個醜聞,但他的後裔卻成了猶大支派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宗族。路得後來生了一個兒子,取名俄備得,同時延續了波阿斯和拿俄米的家系。「俄備得」之名意指「工人或服侍的人」;在此語境表示俄備得成了服侍拿俄米的人,因為他確保了她的家系得以延續。



俄備得的家譜

這家譜的重要之處,是在於俄備得(路得的兒子)與大衛(將來的王家)有血脈的關係。神不單將後裔和家庭賜給拿俄米和路得,更讓她們有份成為猶大其中一個重要家族的成員。這家譜對路得記來說十分重要,因為它表明耶和華如何在這段民心背逆的時期,巧妙地保存了一些義人的家族,其中包括大衛家。

Paul D. Wegner

  

資料來源:
新增日期: 2013/12/1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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