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
人若遇見賊挖窟窿,把賊打了,以至於死,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

當代聖經譯本
倘若有人打死正入屋偷竊的賊,這人不算犯殺人罪。
當代聖經翻譯本 經文由Biblica授權使用 (c)

新譯本
「竊賊挖窟窿入屋的時候,如果被人發現,把他打了,以致打死,打死人的就沒有流人血的罪。(本節在《馬索拉抄本》為22:1)
“引用自《聖經新譯本》,(c) 經文連註解屬環球聖經公會所有。”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他必須償還所偷的。他若一無所有,就得被賣為奴,來償還他所偷的。如果被偷的牛,或驢,或羊被發現時還活著,他就得加倍償還。「如果有人夜間破門進入別人的家,給發現了,被殺死,那殺他的人無罪;事情若發生在白天,殺他的人就有罪。
“引用自《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c) 經文由台灣聖經公會版權所有、提供並允准使用””

中文英皇欽定本
人若遇見賊挖窟窿,把賊打了,以至於死,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

CNET中譯本
「人若遇見賊挖牆洞,把賊打了,以至於死,就不算他有流血的罪;
經文蒙授權使用。所註CNET部份出自CNET聖經(德仁文化交流中心翻譯)

文理和合本
遇盜穿窬、擊斃之、不抵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