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
若找不到賊,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

當代聖經譯本
倘若沒捉到盜賊,鄰居就要到審判官那裡證明自己沒有偷拿。
當代聖經翻譯本 經文由Biblica授權使用 (c)

新譯本
如果找不到竊賊,那家主必要到審判官(「審判官」原文作「 神」)那裡,查明他有沒有下手拿去鄰舍的財物。
“引用自《聖經新譯本》,(c) 經文連註解屬環球聖經公會所有。”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竊賊若抓不到,受託人必須到敬拜的場所發誓,表示他沒有竊取別人所付託的財物。
“引用自《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c) 經文由台灣聖經公會版權所有、提供並允准使用””

中文英皇欽定本
若找不到賊,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

CNET中譯本
若找不到賊,那家主必帶見審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
經文蒙授權使用。所註CNET部份出自CNET聖經(德仁文化交流中心翻譯)

文理和合本
若盜弗獲、則家主必詣上帝前、擬其果取人之財物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