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
耶和華如此說:迦薩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擄掠眾民交給以東。

當代聖經譯本
耶和華說: 「迦薩人三番四次地犯罪, 我必不收回對他們的懲罰, 因為他們把被擄之人全都帶走, 賣到以東做奴隸。
當代聖經翻譯本 經文由Biblica授權使用 (c)

新譯本
「耶和華這樣說:『迦薩三番四次犯罪,我必不收回懲罰他的命令;因為他帶走全部的俘虜,交給以東。
“引用自《聖經新譯本》,(c) 經文連註解屬環球聖經公會所有。”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上主說:「迦薩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俘虜了鄰國的人民,賣給以東人作奴隸。
“引用自《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c) 經文由台灣聖經公會版權所有、提供並允准使用””

中文英皇欽定本
耶和華如此說:迦薩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擄掠眾民交給以東。

CNET中譯本
耶和華如此說:「迦薩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擄掠了全民賣給以東。
經文蒙授權使用。所註CNET部份出自CNET聖經(德仁文化交流中心翻譯)

文理和合本
耶和華曰、迦薩干罪、至三至四、我不挽回厥罰、以其盡虜人民、付於以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