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
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遺命:原文與約字同)的人死了;

當代聖經譯本
凡是遺囑,必須等到立遺囑的人死了以後才能生效。
當代聖經翻譯本 經文由Biblica授權使用 (c)

新譯本
凡有遺囑(「遺囑」或譯:「約」,與17節同),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死了;
“引用自《聖經新譯本》,(c) 經文連註解屬環球聖經公會所有。”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凡遺囑必須證明立遺囑的人已經死了;
“引用自《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c) 經文由台灣聖經公會版權所有、提供並允准使用””

中文英皇欽定本
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

CNET中譯本
凡有遺囑,必須等到立遺囑的人證明死了;
經文蒙授權使用。所註CNET部份出自CNET聖經(德仁文化交流中心翻譯)

文理和合本
凡有遺命、必待命之者死、

新漢語譯本
事實上,凡涉及遺囑,都必須證明立遺囑的人已經死去,
“選用《新漢語譯本》之經文章節,蒙漢語聖經協會允准使用”

簡明聖經
併於下節
“選用《簡明聖經》之經文章節,蒙道聲出版社允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