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
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燒。

當代聖經譯本
要在獻祭當天或第二天吃完祭物。如果第三天還有剩餘,都要燒掉。
當代聖經翻譯本 經文由Biblica授權使用 (c)

新譯本
祭牲的肉,要在你們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如果有剩下的,到了第三天,就要用火燒掉。
“引用自《聖經新譯本》,(c) 經文連註解屬環球聖經公會所有。”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祭肉要在奉獻的當天或第二天吃完。到第三天,如果還有剩下的祭肉,要用火燒掉,
“引用自《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c) 經文由台灣聖經公會版權所有、提供並允准使用””

中文英皇欽定本
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燒。

CNET中譯本
這祭物要在獻的當天和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燒。
經文蒙授權使用。所註CNET部份出自CNET聖經(德仁文化交流中心翻譯)

文理和合本
當於是日明日食其祭品、若留至三日、宜爇以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