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
「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

當代聖經譯本
「如果人犯了什麼罪或有什麼過失,不可憑一個證人作證就定罪,要有兩三個證人才可以定案。
當代聖經翻譯本 經文由Biblica授權使用 (c)

新譯本
「人無論有什麼過錯,或是犯了什麼罪惡,不可憑著一個見證人的指證,總要憑著兩個見證人的口供,或是三個見證人的口供,才可以確定。
“引用自《聖經新譯本》,(c) 經文連註解屬環球聖經公會所有。”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一個證人不足以定人的罪;至少要有兩個以上的證人才可定人的罪。
“引用自《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c) 經文由台灣聖經公會版權所有、提供並允准使用””

中文英皇欽定本
「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

CNET中譯本
人無論犯甚麼罪,作甚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
經文蒙授權使用。所註CNET部份出自CNET聖經(德仁文化交流中心翻譯)

文理和合本
人有所犯、無論何罪、證者惟一、毋聽之、必憑二三證者之言、以定其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