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
「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當代聖經譯本
「奧秘的事屬於我們的上帝耶和華,只有顯明的事永遠屬於我們和我們的子孫,以便我們可以遵守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當代聖經翻譯本 經文由Biblica授權使用 (c)

新譯本
「奧秘的事,是屬於耶和華我們的 神的,只有顯露的事,是永遠屬於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引用自《聖經新譯本》,(c) 經文連註解屬環球聖經公會所有。”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有些事情,上主─我們的上帝向我們隱秘;但是他啟示了自己的法律,我們跟我們的子孫都要永遠遵行。」
“引用自《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c) 經文由台灣聖經公會版權所有、提供並允准使用””

中文英皇欽定本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CNET中譯本
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 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經文蒙授權使用。所註CNET部份出自CNET聖經(德仁文化交流中心翻譯)

文理和合本
隱微之事、屬我上帝耶和華、惟明顯之事、永屬於我、爰及子孫、俾守此律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