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罪神
「我們的故事...從起初的創造到新天新地」…『聖經神學』
「許信靖 牧師 著」 p.190
※上帝是焚燒之火
上帝的同在不全然是福氣;對悖逆的百姓來說,上帝的同在反而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因為上帝是焚燒之火。
「眾百姓發怨言,他們的惡語達到耶和華的耳中,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使火在他們中間焚燒,直燒到營的邊界。」(民11 :1)
以色列百姓在曠野中一再的犯罪,一再的發怨言。
米利暗和亞倫抱怨摩西(民12章)、可拉黨的叛變(民16-17章)、以色列的男人和外邦的女子通姦(民25章)。到民數記記一半時,以色列人已經得罪耶和華十次(民14 :22),
民數記 14:22 這些人雖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試探我這十次,不聽從我的話,
他們討厭在曠野裡的日子,很多人盼望回去埃及,他們的心甚至比埃及人更硬。而上帝對他們的懲罰,也讓我們想起發生在埃及的十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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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在福中不知福,因為所認定的「福」不是上帝所說的福。
屬世的福,永遠無法滿足屬世的心,就是環球旅遊回到家鄉,一下子又感到空虛,又想出去找「滿足」、「幸福」,內心無法靜下來;沒有平安,就易抱怨、不滿、發怨言、「吃碗內、看碗外」。
這些就是「幸福教會」,經常以「吃喝玩樂」讓人以為「幸福」、「合一」的根源,因為「會眾」得不到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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