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免費索取酷卡 4月25日 星期四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AI@教會 免費講座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全民塗鴉牆 快人快語 生活分享 愛秀圖片 我心經句
我的部落格 分享快人快語 分享生活分享 分享愛秀圖片 分享我心經句

您尚未登入網站,無法參與回應及分享 [我要登入]

到我這?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翰福音六:37)

分享人: janna
分享日期: 2012/07/31
檢舉內容: 檢舉不當內容/回應
回應:
4個人說哈利路亞    有7個人說阿門    有2個人回應
推薦給好友:

這個應許是持續的,也是無限的。不僅僅是:「第一次到我這?來的罪人,我不丟棄他。」而是,「我總不丟棄他。」原文是:「我必不,不丟棄他。」或是「我永不,永不丟棄他。」

經文的意思是一個相信基督的人第一次來到祂眼前,祂不會拋棄他,並且至終也不會拋棄他。但是假設這人相信主以後再犯罪了,又會如何?「若有人犯罪,在父那?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二:1)。

但是假設信徒背道了,又會如何呢?「我必醫治他們背道的病,甘心愛他們,因為我的怒氣向他們轉消。」(何十四:4)。信徒可能在試探中失敗。「上帝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試探的時候,總是給你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

信徒也可能落入像大衛所犯的罪中,但是上帝也聽了他悔罪的懇求:「求祢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祢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詩五十一:7),「我要除盡他們的一切罪」(耶三十三:8)。耶穌應許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把他們奪去。」(約十:28)。你來到基督面前,祂就接受你,並使你作祂的新婦。你永遠屬祂。

IMAGE


網友回應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janna

耶穌應許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十:28)。
阿们!


發言日期:2012/07/31

奇妙

祂赦免我們的罪
使我們潔白如雪


發言日期:2012/07/31

以上廣告為中華基督教網路發展協會廣告連播系統,歡迎教會機構免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