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十三國家風景區 4月起禁菸
(2014年04月16日)
本新聞提供者: 台灣國度復興報
交通部觀光局表示,配合衛生福利部政策,4月1號開始,全台13個國家風景區內,有66個指定處禁止吸菸,違者將被處新台幣二千元到一萬元的罰鍰。

 衛生福利部公告「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除為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並自103年4月1日生效。交通部觀光局說,轄管13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配合該項政策,已於國家風景區內指定66處禁菸場所,並於禁菸場所設置標示牌及請管理人員從事勸導工作,對違規者協助採證送當地衛生局查察處理。

 觀光局並函請各旅行業及導遊人員、領隊人員等公、協會轉知會員有關禁菸之規定,同時告知遊客如在國家風景區禁菸場所吸菸,依菸害防制法可處新臺幣二千元至一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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