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免徵牌照稅新規定 趁早申請
(2015年02月06日)
本新聞提供者: 台灣國度復興報
 【生活大小事】身障免徵牌照稅新規定,符合免稅條件的民眾趁早申請趁早申請。自104年1月起,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增加排富門檻,若車輛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改為限額免稅,超過免稅額部分要課稅;且增加車主與身心障礙者關係之限制,如身心障礙者持有駕駛執照,僅以本人所有車輛申請免稅,身心障礙者無駕駛執照,以本人、配偶及同戶二親等親屬所有車輛申請免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供身心障礙使用車輛的租稅減免規定,申請日為免稅核准日,而且使用牌照稅採按日課稅,符合免稅條件的民眾請趁早申請,以提早享受免稅優惠。(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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