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法明年實施 身障者需求待解
(2016年04月20日)
本新聞提供者: 教會公報
【邱國榮台北報導】
長照服務法於去年5月立法通過,2017年6月要正式實施,服務對象包括身心障礙者,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4月16日以身心障礙者的需求為出發點,舉辦「長照服務法『照』得住嗎?」討論會。約有150人參與,包括各障別的障礙者、家人、團體、民意代表、學者及政府人員,整天的活動,討論相當熱烈。

衛福部政務次長李玉春以「長照服務規劃的內容與方向──如何回應身心障礙者的需求」專講指出,身障者失能率是33.4%,85歲以上失能率是46%,交叉分析統計,身障者的失能率是非身障者17倍;目前照顧者大概有80%與家人同住,每3位照顧者就有1位覺得快要承受不了,這不是政府所樂見,尤其長照的悲劇新聞不斷,「到底還要忍耐多久,才可以不讓悲劇發生?未來的長照服務不是只有失能者,也要納入主要照顧者的支持服務。」照顧者承受的壓力及負擔不小,特別是經濟負荷,而照顧身障者的壓力更是龐大。根據2010年調查報告,將近一半的照顧家庭有嚴重經濟問題,這也是國家應該介入的面向。

立法委員吳玉琴委員辦公室主任孫一信(義光教會長老)表示,目前長照法很大的問題是:還沒有服務就要繳保費,引起很大的反彈。李玉春提出必須要整合,但孫一信指出,不同障別的需求不同,牽涉法律保障的適法性也不同,政府卻說要整合,這是目前長照服務很大的挑戰。

下午進行「障礙者參與長照政策規劃的倡議共識」分組討論。有組別提出,長照政策規劃主導權應放在障礙者手裡,制定相關政策應針對不同障礙情況提供個別化服務,包含被照顧者可以安排自己受照顧的內容及形式。精障家屬及當事人則提出,長照法不可被衛政吸收,不可以醫療為導向;不該以單一個人為概念,應以家庭作為考量單位。罕病、漸凍、小腦萎縮的組別則表示,目前抽痰被排除在照顧員範疇外,照顧員應可進行這項工作;此外,不同工不同酬,因重度的現在都聘不到照顧員;政府應促使病程與照顧需求相近的病友,在同一社區裡獲得共同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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