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身:被教會遺忘的一種「選擇」
保羅指出,獨身之所以比婚姻好,是因為它能幫助基督徒專心一意地委身於上帝,避免婚姻使人分心的現象。
(2025年02月13日)
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ity Today
(作者 Terri Williams)在關於各種人生選擇的討論中,無論是世俗社會還是宗教群體,經常忽略這個選擇:獨身——選擇保持單身。更準確的說,這個選擇很少被人們嚴肅地提出或認真看待。

我們的社會及教會常將婚姻、情慾之愛/戀愛關係與「幸福」或「生命/靈命的成熟、完整」畫上等號。書籍、雜誌、電視、電影、廣告及情歌時常傳遞這類信息:如果沒有人 (以愛情的方式) 愛你,你就毫無價值,或遇到那個對的人,你會發現自己的生命更完整了。在教會裡,關於結婚的討論,似乎只有「結婚」及「非自願單身/暫時單身 (沒有遇到合適的/喜歡的人,或單純沒有被人喜歡)」的可能性。而獨身 (celibacy)——這個詞聽起來極為陌生、不正常,甚至帶有中世紀色彩,彷彿它不屬於我們的時代,更談不上有趣。

非基督徒群體試圖擴展這方面的選擇,但他們提供的常是半個選項:例如長期的不需彼此承諾的戀愛關係,或所謂的「同居」。一但感到對方不再有吸引力,隨時可拋棄這段關係。在機械化的時代,任何東西都可以被更換,包括人與人的關係。

當我們的社會——尤其是教會——沒有把「獨身/單身」視爲一種真正的選擇、選項時,可能會導致不良後果。首先,未婚的人 (無論自願還是非自願) 在教會可能會認為自己是失敗的基督徒,或低看了自己的價值,周圍的人也可能這樣看待他們。他們容易被貼上「被人拒絕的」、「是不是有什麼問題」的標籤。許多人選擇適應這種狀況,而無法適應的人則帶著傷痕度過一生,成為活生生的警示,好似自己的存在正是提醒他人不結婚的嚴重後果。於是,「獨身/長期維持單身狀態」被教會或許多基督徒視為一種「殘缺、不完整」的人生,卻沒人發現真正的問題其實來自我們過度高舉婚姻、過度推崇愛情關係的氛圍。

支撐著「反對獨身/單身」並讓這種思維在我們社會深深扎根的背後,是兩大迷思:關於擁有「完整的人生」的迷思,及擁有「正常的人生」的迷思。

「完整的人生/實現自我」主要藉由大眾媒體傳播。無論是透過文字、演說,還是音樂,這個信息不斷被重複:「除非你找到對的人去愛,你永遠無法真正快樂,或體驗到真正滿足的人生。」

關於「正常的人生」的迷思,則主要來自我們日常接觸的人。尤其在教會裡——在人們言談間,他們的眼神、用字遣詞及語氣都在傳達這個信息:「正常的、適應社會的基督徒都會結婚。」

對「無法擁有完整的人生」或「無法成為正常的基督徒」的恐懼,使獨身/維持單身成了基督徒一想到就害怕的人生畫面。

人們對吸引異性、約會、追求或贏得某人的渴望,甚至從小學時期就開始了。直至成年,這種渴望已根深蒂固。當一個人深深陷入愛人/被愛、擁有完整的人生及活得像個正常的基督徒的渴望時,消耗的不僅僅是金錢,還有時間、精力與視野⋯⋯這些上帝囑咐我們妥善管理的資源。在「尋找並吸引對的人」的強烈渴望中,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對愛鄰舍 (我們的家人、朋友,甚至敵人) 如同自己所付出的努力,似乎都成了次要的事。

對愛情/婚姻家庭的執迷,讓許多人在心理狀態尚未準備好、不具備履行責任的條件、出於恐懼 (年齡增長或怕「錯過對的人」) 下,便貿然步入婚姻。他們可能缺乏將他人益處置於自身需求之上的靈命成熟度,或在受訓、求學、謀生的過程中,無法騰出足夠的時間與精力維繫一段穩定並不斷成長的關係。他們或許選擇犧牲個人資源、事業機會及興趣來維持婚姻,最終卻將由此產生的自責與不滿歸咎婚姻本身。許多婚姻因此破裂,而那些勉強維繫下來的,也往往留下無法癒合的傷痕。

婚姻能帶來許多美好及豐富的經歷,但這些往往與人們對婚姻的期待不相符。許多人不明白,若想在婚姻中感受到生命完整及找到意義,他們必須首先將這些要素帶入婚姻中。人們之所以不明白,是因為他們相信,婚姻及愛情是基督徒人生的主要目的之ㄧ,只要能得到這個自己「為之而造」的事物,幸福便會隨之而來。

而當婚姻無法提供他們所期待的完整感及意義感時,許多人認為自己選錯了人,做錯了決定。所有這些錯誤的期待,都導致個人潛能的浪費。人們耗費時間和精力去適應一個虛假、不來自聖經教導的價值體系,或拼命調適自己,接受「我不正常、我的人生尚未完整」的錯誤信念,將本應用來培育真正能使人生命更完整 (更像基督)、更正常的品格 (如善良、勇敢、誠實、愛心,聖靈果子) 的時間與精力,浪費在渴望婚姻的迷信教導中。在這條路上,不但個人生命的潛能有所損失,他的家人、朋友、鄰舍也因此受損,整個社會——尤其是基督的教會,更因此遭受損失。

行文至此,我想強調的重點是教會「未能嚴肅看待獨身這個選擇」所帶來的問題、痛苦及潛能的損失。但若「獨身/單身」本身不涵蓋積極、美好且能使人生命富足的價值,以上這些討論也就沒有意義了。而這正是《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的重要性所在。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為獨身/單身的生活提出強而有力的論證。

保羅不僅認為獨身/單身是好事,甚至認為它比婚姻更好 (林前7:8, 37, 38, 40)。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32-35解釋主要的原因:獨身/未婚的狀態能幫助基督徒專心活出他們應當有的生命——專心地將心思意念獻給上帝。為著基督徒生命的益處,保羅鼓勵基督徒獨身/單身。

然而,獨身不應與修道主義混為一談,儘管在歷史上,二者常被聯繫在一起。獨身並不意味著與世隔絕,也不一定等於成為神職人員。事實上,獨身/單身者的一大優勢在於,由於肩負的長期責任較少,有更大的自由去關心並服事身邊有需要的人。與其說獨身/單身帶來人際交往的限制,不如說它給人們更多正面地參與他人生命的機會,特別是那些需要時間、關懷和愛的人——例如在情感或身體上受苦的人,或某種程度遭社會排斥/邊緣化的人,如身心障礙者、年長者及心智受損者。我不認為《哥林多前書》第七章在呼召人們隱居,反之,它似乎在呼召我們更深的投入永恆的事物中 (對保羅而言,這意味著更加投入他人的生命,同時也更加投入於主)。

保羅說,獨身/單身者的確需要一定程度的自制力 (林前7:1-9, 36, 37),而現代社會的氛圍進一步放大這個挑戰的困難度,因為我們對獨身/單身的糾結,某種程度是我們自己造成的:我們一再接收、接受並傳播關於「愛與婚姻」的宣導,而不思考另一種選擇的可能性。

保羅指出,獨身/單身的生活之所以值得追求,是因為它能幫助基督徒專心一意地委身於上帝,避免婚姻自然會使人分心的現象。當一個人有配偶時,他必須花心思照顧對方的需求,使他無法完全自由地行動、思考及立定目標 (林前7:33-34)。因此,婚姻雖能減少某些誘惑 (林前7:1-9),但同時也帶來其他試探及牽絆。

當然,保羅也謹慎地表示,獨身/單身並非適合每一個人。儘管他認為單身是更好的選擇 (林前7:38),並相信人在單身的狀態下可能會更快樂 (林前7:40),但保羅也明白,個人的需求 (林前7:1-9) 或他人的需求 (林前7:36-38) 可能使婚姻成為一種必要性。然而,保羅確實清楚地論證,「婚姻本身」不該成為基督徒追求的目標。婚姻是合宜的、美好的,但婚姻不是基督徒人生的目標。

婚姻不是目標,是因為基督徒有個更高的目標,需要我們全然專注於它。唯有達成這個目標,人生才能真正完整、滿足、有意義,並且「正常 (成爲上帝造我們時應當成為的樣子)」。

保羅在另一封書信中提到這個更高的目標:「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4)。唯有在這個目標的框架內,才能找到獨身/單身/婚姻所帶來的豐富與滿足。正如婚姻不應成為基督徒的目標,獨身亦然;兩者都可能成為通往更高目標的助力或阻礙。然而,獨身/單身確實是基督徒真實存在的選擇之ㄧ,現在,是時候讓教會再次嚴肅地鼓勵人們考慮這個選項了。

獨身:基督徒的一種選擇
今天,許多羅馬天主教徒正在重新審視他們對獨身的傳統觀點,而若我們要無愧的按正意分解神的道 (提後2:15)——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的教導——那麼,基督新教也應重新審視我們對婚姻的教導。保羅並不譴責婚姻,他斥責的是那些已婚卻因錯誤的聖潔觀而刻意避免正常的婚姻關係的人 (林前7:3-5)。

在基督教兩千多年的歷史裡,有很長一段時間視婚姻為次等/次好的狀態,並推崇錯誤的禁慾主義。但難道走向另一個極端就是正確的嗎?我們是否曾在教會講道裡、神學課堂上,嚴肅地鼓勵年輕人 (尤其是年輕的男性) 思考上帝是否呼召他們獨身/保持單身?對20多歲的單身基督徒,教會通常直接預設他們「正在尋找配偶」,並積極地為他們介紹對象,甚至若他們似乎對婚姻不感興趣,還可能遭受質疑。

保羅支持獨身/單身的理由是,單身者能騰出更多時間專注於「主的事」,而不是那些非基督徒同樣在意的「世俗事務」(例如婚姻)。保羅願我們無所掛慮,只掛慮基督的事 (林前7:32-35)。

不難想像,在某些情境下,未婚的身份在基督教事工上更有優勢。

例如,與悠久的宣教歷史不同的現象是,今日宣教事業在過去幾十年間,鮮少有基督徒考慮以「一人飽,全家飽」的方式進入福音較難抵達或較貧困的地區傳福音。人們常因家庭的健康、安全和子女教育為由遠避這類事工。事實上,不僅遠方未得之民的拓荒事工需要單身基督徒的參與,近在咫尺的佈道工場同樣如此。我們今日的教會是否足夠誠實、坦誠地面對保羅的教導,認真考慮獨身/單身確實是上帝對某些人——甚至是非常多基督徒——的心意?還是說,《哥林多前書》第七章又是個我們這些「自稱跟隨聖經教導的人」刻意忽視、繞道解釋的經文之ㄧ?

本文原為兩篇文章,中文版本經編輯修改。作者:Terri Williams  
新聞照片:

台灣聖經網 www.TaiwanBibl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