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長假 慢性病患可提前領藥 (2014年01月27日)

新聞提供: 台灣國度復興報

春節長假,慢性病患者可提前領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表示,今年農曆春節假期長達六天,為避免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民眾用藥中斷,若上次處方箋的給藥屆滿(藥吃完)日期,是在春節期間元月三十日至二月四日,可提前十天領藥。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法》規定,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的民眾,必須在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十天內,才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領取下一個月的用藥,但健保署為因應103年春節假期,將放寬規定,提醒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患者,可提早十天領藥,安心過好年。

 另外,春節假期突然發現健保卡遺失,一樣可以安心就醫。春節期間很多民眾都會因為「遺失」健保卡感到焦慮,擔心無法使用健保資源;其實過年期間臨時找不到健保卡,只要在醫院掛號處填寫「例外就醫記錄」,就可以照常使用健保身分就醫,不需補刷健保卡。民眾有任何就醫與健保疑問,可打健保署諮詢專線 0800-0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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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14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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