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立明醫師從 神學、醫學探討墮胎 (2017年09月11日)

新聞提供: 基督教論壇報

 

墮胎算不算殺人?

【記者楊育玫台北—美國連線報導】

近年台灣墮胎人數驟升,每年光是服用避孕藥墮胎人數就高達40萬,若再加上手術墮胎者,墮胎數量恐難以想像。美國Eli Lilly 總公司全球病患安全部資深醫療顧問、美國三一(Trinity)神學院生命倫理中心諮詢委員、於美國南方浸信會(Southern Baptist)神學院讀博士班,在墮胎議題及生命倫理上深入研究多年的張立明醫師,將在本篇報導中從醫學、神學、和生命倫理的角度探討本議題,開啟新的思考方向。

基督徒能不能墮胎?
張醫師首先表示,基督徒是否能夠墮胎,首先必須要從「墮胎是否算殺人」來探討。而是否算殺人?則需要討論:「胚胎算不算是一個人?」簡單來說,從醫學、聖經來看都是。從醫學來看,胚胎具有雙套的染色體,由卵子和精子組成,共46個染色體。未受精成功的卵子和精子都是只算半套(23個)的染色體,不算是人。當卵子和精子結合,能夠形成人類的所有因子都已含在裡面,這個結合的卵子和精子,就是一個活的細胞,不是死的,只要給他適合的生長環境,他就能夠自然發育長大。所以那時候生命已然存在,而且是一個人的生命,是一個有46個染色體的生命。張醫師以聖經的幾個人物為例,如施洗約翰、保羅、耶利米及參孫,都可以說明在腹中的胚胎都已經具有人的位格。

張立明多年致力胚胎生命起點的探討(圖╱翻攝張立明著《人之初,胚胎生命起點的探討,華神出版社》╱張立明提供)
張醫師以聖經的幾個人物為例,如施洗約翰、保羅、耶利米及參孫,都可以說明在腹中的胚胎都已經具有人的位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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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17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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