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視為廣告物爭議 高雄愛加倍靈糧堂與管委會訴訟 記者夏俊明高雄報導 (2010年03月14日)

新聞提供: 基督教論壇報

高雄愛加倍靈糧堂日前遭管委會要求將教會內部懸掛的十字架取下,理由是十字架是廣告物影響大樓觀瞻,因協議不成,今已進入訴訟程序,三月十五日將進行首次開庭,愛加倍靈糧堂施淵泉牧師呼籲眾弟兄姊妹為此事迫切代禱。


  施淵泉牧師表示,十字架是掛在教會內部,而且只有夜間才插電,亮光透出窗外照射出去,其實與室內在夜間開燈透過窗戶向外照射出去一般,豈可因此定義為廣告物。

  教會標誌受審 判決影響深遠

  愛加倍靈糧堂位於高雄市中山二路91號第十五層樓,教會內懸掛的三支LED。十字架,白天不影響大樓整體外觀,夜間插電後才會綻放出十字架的光芒,讓遠近鄰舍都可看見這個十字架。

  施淵泉牧師表示,十字架是教會及基督徒的標誌符號,懸掛於室內並不影響整體大樓外觀,法界專家說這是第一次有人控告十字架是廣告物而提起訴訟的案例,目前已聘請基督徒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他提到,此事件已不是單一教會的事,乃是所有設立在大樓的教會的事,如果未來判決不利於教會時,將會具有指標作用,因此期盼弟兄姊妹共同迫切為此事代禱,一同來經歷神的公義與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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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10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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