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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箋記
申命記 第19章
19. 不可挪移地界
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申一九﹕14)
人常喜歡侵越別人的地界,擴張自己,叫別人吃虧。挪移地界而縮減自己疆域的事,恐怕從來未曾有過。
挪移地界是設定新界
"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箴二二﹕28)先祖設定的地界,是出於共同的協議,有承續遵守的義務。承受地業的後人,也承受先人所設定的義務。有的後人起來爭議,就挪移原有的界限,而另行單獨設定新的界標,這是不合真理的行動,必須禁止。
聖經的真理,是神早就立定,吩咐先聖遵守的。因此,聖經常提到神與亞伯拉罕立約,與大衛立約,表明神是信實守約施慈愛的神。聖徒必須"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3), 就是神要我們堅守地界,不容假道異端來侵入,另立新的界說,吸引人跟從他們,以至走背道滅亡的路。
挪移地界是欺凌弱小
聖經說﹕"你不可挪移古時的地界,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祂必向你為他們辯屈。” (箴二三﹕10,11)侵越地界,欺凌弱小,不僅是錯誤的行動,而且是得罪神的事,不敬畏為孤兒伸冤的神。這是極沒有愛心的,是不敬虔的事。聖經說﹕"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7)所以聖徒應當有愛心,不可逾越界限,佔人的便宜﹔也要保守界限,不染世俗的罪惡。
挪移地界是貪心強取
約伯是正直公義的人,他見到不義就氣憤不平﹕"有人挪移地界,搶奪群畜而牧養”(伯二四﹕2), 他認為是神該刑罰的罪惡。人應當以已有的為足,因為那是有主權的神所賜給我們,交託我們的。"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貪欲擴張挪移地界,就是離了原來真道的界限,自以為得利,卻不知陷入罪中,將有無盡的悔恨。
最重要的是,神所設定的,人不可隨意更改。願我們敬虔知足,會常常感恩說:神"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實在美好。”(詩一六:6)在界限內,不挪移古時設立的地界。
資料來源: http://www.twbm.com/www/bible_study/ab5_15.htm#top
新增日期: 200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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