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字級:
立約的群體與原因(29:10-29)
申命記 第29章
「今日,你們的首領、族長(原文作支派)、長老、官長、以色列的男丁,你們的妻子兒女,和營中寄居的,以及為你們劈柴挑水的人,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29:10-11
「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神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29:15
〜與首領,選民,寄居的及奴婢立約
C.立約的原因(29:12-29)
a.關係的持續→順服神話
「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神今日與你所立的約,向你所起的誓。這樣,他要照他向你所應許的話,又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今日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神。」29:12-13
〜神人關係的持久與和諧,在乎人守不守神的話,若順服,神必作他們的神,他們必作神的子民,所以立約的目的,是要更鞏固神人關係.
b.鬆懈的惟恐→預先警告
(1)恐怕百姓心?快偏離真神
「惟恐你們中間,或男或女,或族長或支派長,今日心裡偏離耶和華我們的神,去事奉那些國的神;又怕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蔯來,」29:18
(2)恐怕百姓以為神不會發怒
「聽見這咒詛的話,心裡仍是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裡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29:19
*神必發怒的警告
「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如煙冒出,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耶和華又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29:20
「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29:27
c.後代的謹記
「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29:29
〜「隱祕的事」指難見神的真貌,但此約所表明的律法卻明顯易見,立約的目不單是要他們在神面前儆醒,決心不鬆懈,也要他們日後子孫謹記.
資料來源: 教會實用資料庫網站
新增日期: 2008/10/02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申命記第29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