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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爾聖經註釋

約伯記 第37章

  卅七1∼5. 章與章之間沒有中斷,除了以利戶突然的叫聲以外,他因著神的能力在雷雨中可畏的景象而嚇了一跳,混合著懼怕與崇敬。哈巴谷書三6的平行描述說明那使人戰兢的,是認知到神自己在這樣的事件中活潑的同在。聖經對雷雨含有幾個饒有意義的描寫,詩篇廿九篇是這些描寫中最棒的,但以利戶的詩緊接著排在第二位。聽阿的請求是複數的,是對約伯和他朋友們說,如果不包括旁觀者在內。我們幾乎能夠想像:以利戶作出他的描寫時,正好是一場驚人的風暴真的掃過他們所有人時。雖然雷聲與閃電同時提及,重點卻是放在震耳欲聾的響聲上,相當簡單地確認為神的聲音。這?有相當可觀的數量的重複,有些罕見字被用來指雷聲。既然第5節是首形式極好的雙行詩,帶有平行的「奇妙的」與「壯觀的」,而且,既然第6節新的開始標示出第5節是高峰,我們應該承認第2∼4節為一首七行詩,被對稱的第1節與第5節包圍起來;這樣,這七行的結構浮現出類似的對稱來。一行處理「電光」(就是第卅六章中所用的簡單字眼「亮光」),被放在一對三行詩之間,這一對全都是處理聲音。這首七行詩的完整,不僅表現在它內在的對稱上,更表現在第4b節重復使用第2a節的「聽」字以作為框架上。這個分析除去了一些問題。由於受到狹隘地尋找兩行的單元(這已經影響了馬所拉經文的標點)之誤導,有些學者(如:Rowley, p.302)為了平行體的緣故,將第3a節的「它」確認為「電光」(3b節;參思高、現中),彭馬文譯作「閃現它」,完成了這個作法,他那令人印象深刻的烏加列平行句,把我們到目前為止用來提供語源的亞蘭文動詞的資格給奪取了;但是,他把詞尾加詞納入字根,解決了一個問題,只是卻又創造一個新的問題。在我們作出最後判斷之前,應該先研究「拉斯珊拉平行句」(導論:「Ⅷ 約伯記的經文與語文{LinkToBook:TopicID=111,Name=Ⅷ、約伯記的經文與語文}」),NEB 譯作動詞「轟鳴」,符合我們提議的分析。第4b節的「閃電」(呂譯、現中、RSV),是馬所拉經文沒有的。和合本、RSV 的我們不能測透(5節)支持我們在卅六26的註釋中對不可知論的陳述,那?把完全相同的字譯作「我們……不能測度」。

  6∼13. 這個樂章的界線,是以明顯的文法記號來標示的。它處理冬天的雨、伴隨著雪與冰凍之寒冷,使人們留在室內(7節;但希伯來文非常不清楚,NEB 可能作了太多的猜想),並且把動物驅趕進入牠們的穴中(8節)。第10節又回到冰字,可能可辨識出內向性結構的大綱;但它不像第1∼5節的樂章那麼清楚。當人們無助地觀察時,以利戶引進兩個結論:神徹底地控制這些事件(12節),雖然它們的「遊行旋轉」可能暗示漫無目標的、混沌的勢力,NEB 較清楚地表達了這個觀念。第二(13節),「祂使它發生」(RSV),是為了幾個截然不同之理由中的任一個,這?提起三個可能性,每一個都是以「若」(中文譯本都作或為)字來引入的:「若為杖,若為祂的地,若為 h]esed[(用來指盟約之堅貞忠誠的大字,用在十12)」。因為提及地似乎並不適合,釋經學者若非將它改變,就是將它丟棄(NEB 即是如此);但卅六31已經提出了這一點:雨水可以是毀滅性的,或施恩性的;這?以「杖」字(和合本:責罰,AV「矯正」;呂譯「刑杖」)與慈愛,來確保相同的對比。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中,最戲劇性的事件,是當神使用最具毀滅力的暴風,來把祂約中所應許的得勝賜給祂的百姓時,也就是說:施行 h]esed[(書十;士四;撒上七10;詩十八等)。差遣暴風的這些理由與人有關,也有沿著熟悉路線的道德理由:要刑罰惡人,或要拯救義人。第三個理由是最有趣的,因為它與人無關,並且打開了一條全新的思路:神在祂廣大的宇宙中作了許許多多的事,是在人類身上找不到解釋的,就像耶和華自己的講論將會提醒約伯的:在人以外,祂還有許多造物需要照顧,有時候祂颳起一陣暴風,只是「為了祂自己」。雖然很久以前就有人假設:字根 rs]w 是隱藏在「祂的地」(呂譯、RSV)?面,達戶的論證(彭馬文更為有力地將之陳述出來,他的譯文「為了施行恩惠」不如像「為了喜悅」這類的來得好)已經打開了這條路,可以辨識出多而又多的支持例子來390。神是自由去做祂所喜悅的事,不需要將每一件事都解釋為祂對人類的旨意。

  14∼20. 以利戶現在較直接地指名對約伯說話。他開始提出一連串的問題,多少帶有耶和華自己終於說話時將要用的語氣391。他一再地審閱天空中的奇事,問約伯可否知道神如何做這類的事,就如「平浮」雲彩(16節,呂譯)、鋪張穹蒼(18節)。既然天空對地面上的觀察者而言似乎是牢固而堅實的,詩歌體將之比擬為鑄成的鏡子,我們就不應該引入有關它「科學上的」正確性之爭論而破壞它。希伯來人充分地察覺到諸天的構造遠比一個「翻轉的大碗」複雜多了。

  第17節似乎要將悶熱的夏季氣候與第6∼13節所描寫的情況對比,但他為什麼要強調約伯個人的不適──「在你那鬱悶難受的衣服中冒汗」(NEB)──可就不清楚了,除非它是要使人明白這一點:人絕對無法控制天氣,不像神能照著祂的旨意來改變它。這樣,它為第19∼20節作準備,雖然這兩節非常不清楚392,顯然是為了約伯甚至在像天氣這麼容易而不稀罕的事──更遑論人類事務的道德管治了──也要「命令神」(NEB)而且責罵他。比較不同譯本的第20b節,會抑止我們作出任何解釋的嘗試。

  21∼24. 以利戶的講論以可畏的平靜語氣來結束,暴風已經止息,陽光穿透橫阻的雲彩。有些釋經學者對於第21節的位在這?不滿,因為以利戶已經開始教化了,卻又在這?回頭描述自然界;但不需要像一些人所作的一樣,把第21節移到另一個地方,我們在前面已經好幾次看見這種事了。最後承認神可怕的威嚴(22節)為最後斷言祂的偉大作預備。

  發現和合本與 RSV 在第22a節優美的譯法──金光出於北方──竟有如此不確定的希伯來文根據,真是一件格外無趣的事。希伯來文提及金(就是普通的金屬),可能是指暴風雨後的晚霞,但這一定不會出現在北方;如果它是許多學者感到極有吸引力之提議──北極光,那麼我們就看見一個完全不同的夜空景色,與到目前為止都在以利戶這篇講論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暴風無關。

  布羅梅德393在第22b節確認了至高神的頭銜,我們應該認真地接受;第22a節應該與第21節接在一起,形成一首四行詩,而第22b節則與第23節接在一起,形成一首六行的樂章,每行兩拍,充滿了古代詩歌的回憶,適合作為以利戶雄偉之吟誦的高潮。

  這樣,第24節是終結的暗示,適用在人,尤其是約伯身上。它與結束本書其他講論的經節類似,有首簡潔的雙行詩,帶著整齊的平行體,但譯經者卻把它忽略了。NEB 默不作聲地把麻煩的否定詞(和合本、RSV的不)除掉了,相同的字在第24a節譯作敬畏,第24b節卻譯作顧念,失去了平行語句。根據筆者所指出的一個原則394,yr~h 是重複平行之 yr~whw 帶有缺陷的拼法;在與 lkn 平行時, l~ 一定是肯定的用法:

  「所以人敬畏祂,
   凡是心中有智慧的人一定都敬畏祂!」

我們經過了一大圈,又回到約伯記廿八28。



386 「我要保護造我的主的公平」(NEB),或「證明造我的主是公平的」(JB)。

387 JBL, LVIII, 1939, pp.102f。

388 E. A. Speiser, Oriental and Biblical Studies(1967), pp.19-20。

389 在第27a節中,只要將 m 與前一個字一起讀,很容易就可以產生出「海」這個字來,以取代「水」。這樣,下一行的介系詞 l- 是「從」,神話上的圖像可以獲得承認,無須與彭馬文的意見完全一致。

390 只舉一個例子,就我所知的,是尚未被報導出來的:創世記卅八9的 ~ars]a{h 應該譯作「慎重地,故意地」,所以就把在無遮蔽的地上性交這種荒謬的情況給排除了。

391 這個預示並未像某些批評者所感覺的那樣,破壞了神聖會遇的衝擊力,他們寧可將以利戶的講論整個拿掉。幾乎從最開頭的時候,對話就把這種性質的詩歌包括在內(五8∼16,九5∼10,十二7∼12,廿六5∼14,廿八章,卅五11)。所以,耶和華的講論是已經發表之題目的 crescendo(譯註:漸次加強音)。

392 我們不知道以利戶為什麼忽然開始說「我們」。他的意思是不是說他與約伯要聯合起來,為了溫和的天氣而向神提出要求呢?第19b節同樣昏暗不明,它是否意味著神是隱藏在黑暗中,或我們是在黑暗中呢?

393 A. C. M. Blommerde, Northwest Semitic Grammar and Job, p.132。

394 JBL, LXVIII, 1970, pp.343f。

──《丁道爾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8Job/18CT37.htm
新增日期: 2008/04/0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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