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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約輔讀——兩個人的死亡(二28∼46)
列王紀上 第2章
兩個人的死亡(二28∼46)
.第一個人(28∼35)── 亞多尼雅被殺後,他的附從者當然是風聲鶴唳,繼祭司亞比亞他被革職,矛頭就指向約押。前次亞多尼雅抓疬祭壇,似乎暫時避過大難,其後約押也學了這一套。果然,要求懲處約押的人不得要領,連比拿雅也不敢動手。抓疬壇角就可免一死了嗎?當然不會,最後他還是被就地正法。亞多尼雅可以暫免一死,並非憑疬抓住祭壇不放;約押作惡,並不能靠一時的「敬虔」就可以神作盾牌。敬虔乃一生的操練,今日,教會中有不少「聖餐信徒」、「節日信徒」,甚至是「一生三次回教會的信徒」,他們只是一時的敬虔,只在急難時才想起神,與拜偶像又有何分別?
.第二個人(36∼46)──沒有證據證明示每也曾參與亞多尼雅一伙(雖然一8提及示每,不過相信示每只不過是一個普通名字,所羅門的十二個地方官之一也叫示每,四18),可以肯定的是他曾是大衛的對頭,現在是城中的富戶。所羅門禁止他出城,大概是防止他以財勢聯絡自己的部族,趁朝中混亂謀反,起初示每還是乖乖的,不過三年後,他兩個奴隸逃跑,利之所在,示每也顧不得那麼多,結果親自去追捕,因而違反禁令被殺。
許多時候,當我們面對利益與順服的抉擇時,往往會被物質沖昏頭腦而忘記了神的吩咐,結果陷在物慾的泥沼中不得脫身。
思想 在這崇尚物質的社會?,我可有不自覺的沉迷其中?──《新舊約輔讀》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1%201King/11CT02.htm
新增日期: 200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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