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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創世記(拾 穗)

創世記 第6章

【7 屬血氣的人是什麼人?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何意? 創六3】

答: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的」--呂振中譯本作「人類既是屬乎肉體的」,概指上古時代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彼此相配支合而生下的人類(創六2-4,參上冊6題)。血氣一詞,在這裡大概只是暗指人的軀殼或感官那一方面說的。這些屬血氣的人,是指罪惡昭彰,行為極其敗壞之不信神的人(創六5,11,12)。「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呂譯本作「住在人類裡面。」或作「不永遠和他相爭。」(參國語和合譯本初版,加五16,17,彼後一4),因這「住」字的希伯來文,亦可解作統治、動作、相爭、作主等意思,所以這句話最好譯作「我分給人的靈,就不常常在他裡面動作了。」這裡的「靈」字,就是創二7所說的「生氣」(參上冊7題),並不是指聖靈(三位一體的第三位),乃是與聖靈有關,代表在人裡面由一種特別的主宰或統治。但「人既屬乎血氣的」這一句話,實乃神要毀滅當時人類的凶兆(創六13,17,七21,22,詩一○四29)。

「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這一句話並不是指神要限定人的壽數。有人以為這是表明把人類壽命縮短的年數,事實上在後世的人,往往是活到超出了這個歲數以上呢(創十一10-27,32 )就以現代人類的壽命來說,據一九六一年以前所記,在澳洲墨爾缽地方,有一位名叫克雷倫斯布特的人,活到了一百七十五歲,可想而知這裡所說的一百二十年,並非指人的壽命年歲說的,乃指在洪水尚未氾濫以前,神所寬容的一段時期,是神給當時的人緩刑一百二十年,給人悔改的機會。我們根據聖經啟示,神對於那時不信之人的容忍、等待(彼前三20),由挪亞所傳的義道(彼後二5),以及神最後七天警告災難將要來到的情形看來(創七4),則對於這一百二十年緩刑期的見解,可無異議了。――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Section:TopicID=333}監獄?的靈(創六4;彼前三19)】

問: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的靈聽,」和四章六節:「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人受審判,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如何解釋?

答:欲明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和四章六節,當知創世記第六章之「神子」是誰。

神子是天使,因為:(一)全舊約用神子,只有數次(約伯記,但以理書),除本處未明言外,其他都是指?天使或超凡者說的。(二)有的弟兄以神子為塞特之裔,女子是該隱之裔;若是這樣,那有該隱生的都是女,塞特生的都是男之理?(三)塞特逃不出第二節「人」之一字。(四)「神子」是與「人」相對;則他們不是人可知。(五)若謂第二節之「人」是該隱之裔,則第一節之「人」,亦將作是解乎?(六)原文(英譯亦然在第三節的「人既」之下,有「也」字。「也」字說明屬血氣者,不只人而已。人「也」屬乎血氣,則可知已有不是人者,已先屬乎血氣了。

更有弟兄以為天使無男女之分,不嫁不娶。殊不知(一)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節並不明說天使是無男女之分的。但他經究無明文,故其有男女性分別與否,究不能定論。即云其無;經中豈不常以「他」(非她)為代名詞稱天使麼?此證明他最少也是偏於男性的;則娶世人女,無難了。並且天使無體,他必須借體於人,故更無難處。(二)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節,如果只說天使不嫁不娶,則以神子為天使,尚是難些;然而祂豈不是說「天上的使者」麼?意即謹守本位不敢離開的(猶6),才是不嫁不娶的,其他則否。並且許多古卷,都有「屬神」字樣加在「天上」之後。此更指明,不屬神的,則非如此。

現在我們可以回到本題。彼得前書三章十九節及四章三節,並不是教訓死後人尚有第二次悔改機會。人非現今得救,就是永不得救。三章十九節的「監獄?的靈」,並不是人。「靈」字在經文中,並不單用以指人。靈的用法只有二:(一)邪鬼;(二)人靈。此處是兩下兼用的,這些靈是在挪亞時不信從的(原文無人字)。所以我們的斷案是:這些靈,是犯罪的天使。他們離開本位,來往世界,與人聯婚。不信從神,被洪水除滅,靈下他他拉,等候審判。(彼後二4~5節所見證的,真是與我們所解的相合。地獄譯錯,希臘文他他拉是指地中極深的所在。)他他拉就是本處的「監獄」。主耶穌死了,祂的靈就下他他拉去傳福音,給這些天使講解(19節)。這些天使是照?人的樣子而犯罪。人得罪神,有主耶穌的救贖。所以,他們既像人(取人體,娶人女),而犯人所犯的罪,他們也就得?救贖,如人一般。

彼得前書四章六節的繙譯不對。應譯作:「為此,就是死的(原文無人字),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人受審判,他們的靈(原文無性字),卻靠神活?。」照上文(彼前三19)所說的來解,真是明白。(我們斷不可靈然解「死人」以為是靈性死的。因為(一)沒有憑據容許人靈然解;(二)「就是」與「也」三字,不許如此解法。「就是」與「也」三字的語氣是特別的;如果傳福音給靈性死的人,那是自然的、平常的,有何特別?既說:「就是死的,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意即這些死的是特別的,不是平常死在罪惡中的人。)這?說「死的」,不說「死人」,就是(前章)那些犯罪的天使。就是他們,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所以是特別的。傳福音給天使,真是特別!「曾」字意即前傳述過,今已無了。基督只一次到他他拉傳福音給他們。結果:他們的肉體(與創六3血氣同字)就是他們犯罪時所憑附的,按?人受審判滅去。(這?的「人」字,更證明他們不是人,不過照人受審而已。)他們的靈,就是關在「監獄?的靈」,卻靠神而活。所以,基督傳道給他們之後,他們已經相信得救了,不過尚留在他他拉,以等來日(彼後二4)。―― 倪柝聲



【創六5】「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甚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這節聖經不但說明了神所以降洪水的原因,也給我們兩點重要的啟示:(一)非到必須,神絕不如此審判;(二)為著成全祂在人身上最高的旨意,神絕不吝嗇審判。在此說出神的忍耐,也說出神旨意的持久不變。沒有一個邪惡能夠逃過祂,祂容讓邪惡猖狂,為的是要毀滅牠。―― 摩根《話中之光》



【8 挪亞何以是個義人和完全人?創六9;七1】

答:在聖經中有好幾處地方,都很明顯的告訴我們,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詩一四三2,傳七10,羅三10-20,詩十四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羅三23 ,加三22),人所有的義,在神眼中都像汙穢的衣服,人也不能靠自己的義自救而得存活(賽六四6,結卅三12);人只能因信神的兒子,才得稱為義。這並非說神稱他為完全無罪的義人,而是蒙神喜悅算他為義的人(創十五6,羅四5-9)。所以聖經中講到義人和完全人,不外乎都是指著對神虔誠信仰而存心敬畏的人說的(創十七1,伯一1-8,二3,林前二6,)。挪亞(意即安息)處在洪水時代,是一個不信神,極為邪惡敗壞的時代(創六5,12,13),在這樣邪惡的時代中,惟有挪亞一人能順服神,分別為聖,與神同行。他因著信,蒙神的指示,動了敬畏的心,以致全家得救,他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並且為神傳了義道(來十一7,結十四14,彼後二5)。因此,挪亞在當時的世代,神稱他是個義人,是個完全人〔創七1,六9)。這裡所說的完全人,就是誠實的意思,按希伯來原文,是和約書亞記廿四14中之「誠心實意」四字同一意思。如此看來,挪亞的信心與生活見證,與當時罪惡充盈之世代對比,顯出他的義行與完全。但神並沒有說他完全無罪,事實上他在以後的生活行為上,因醉酒仍留下不自檢點的恥辱,且使下一代子孫受到咒詛(創九21-24,參9題)

資料來源:
新增日期: 2008/05/20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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