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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解經

創世記 第20章

逐節詳解



【創二十1】「亞伯拉罕從那?向南地遷去,寄居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

﹝原文字義﹞「加低斯」聖,分開;「書珥」牆,壁壘;「基拉耳」停止地,寄居地,反芻,反復思想,被拖曳而去。

﹝文意註解﹞「向南地遷去,」南地靠近埃及,換句話說,逐漸靠近埃及地。

﹝靈意註解﹞在聖經?面,『埃及』豫表生活的世界,『迦南地』豫表基督或屬靈的境界,而「基拉耳」位於埃及和迦南地之間,豫表良知的世界;當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特意不經過非利士地(即基拉耳),而繞道經紅海走曠野的路(出十三17~18),這是表明人憑著良知和肉體的掙扎奮鬥,不能進入神的國,而必須是從水和靈生的,才能進入(約三5)。

﹝話中之光﹞(一)號稱「信心之父」的亞伯拉罕,仍舊難免受生活世界的吸引;我們這些「小信的人」怎能不更加小心呢?

(二)信徒必須背向(「書珥」)世界,過分別為聖(「加低斯」)的生活;不可走中間路線──既愛神又愛世界,結果會被撒但拖曳而去(「基拉耳」)。

(三)信徒若單靠良知來行事為人(寄居在基拉耳),而不憑信心,就會被拖離了神。



【創二十2】「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

﹝原文字義﹞「亞比米勒」王的父親。

﹝文意註解﹞「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他重蹈覆轍,仍舊稱妻為妹子(創十二13),可見半真半假的謊言,很難從信徒口中根除。

﹝靈意註解﹞「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亞伯拉罕豫表信心,撒拉豫表神的應許,就是恩典;信心與恩典的關係如同夫妻,是不可分開的。這句話表明信徒在軟弱的時候,會把信心和恩典的關係降格為兄妹,誤以為彼此是可以分開的。

「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基拉耳豫表良知的世界,亞比米勒豫表人的良知;在良知的世界?,人人都尊良知為王,行事為人受良知的統治。

「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豫表一些有良知的人,誤以為人單憑著好行為就能得著神的恩典。

﹝話中之光﹞(一)亞伯拉罕重犯從前所犯的錯,表示一個人的錯誤若未徹底根除,當環境一來,仍可能會再犯。

(二)惟有信心和恩典結合在一起,才能帶進基督,也才能在世人眼前,彰顯基督,為神作見證。

(三)人的信心不能沒有神的恩典;神的恩典不能沒有人的信心。

(四)每當我們的信心軟弱,我們對神恩典的享受也就受到虧損。

(五)信徒行事為人,必須以生命為原則,切不可以是非善惡的知識為原則(創二17)。

(六)撒但喜歡利用是非善惡的知識,來吸引人離開神,並向神獨立。

(七)人人都羨慕得著神的恩典,但神的恩典必須是用信心來取得的,並不是用是非善惡的知識來取得的。



【創二十3】「但夜間,神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她原是別人的妻子。』」

﹝靈意註解﹞本節表明神會自己保護祂的恩典;祂絕對不容許人不經由信心來得著恩典。

﹝話中之光﹞(一)當人在最黑暗的時候(「夜間」),「神來」保護屬祂的人;人雖會改變,但神的慈愛和信實卻永不改變。

(二)神不只在明處引導,也在暗中保護屬祂的人。

(三)作錯事而無感覺的人,在神的眼中乃是「死人」一個。



【創二十4】「亞比米勒卻還沒有親近撒拉;他說:『主啊,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嗎?」

﹝文意註解﹞亞比米勒是國王,代表全國,故他的所作所為與全國有關。本節所謂「有義的國」是照世人的標準而評定,並非照神的標準。

﹝話中之光﹞(一)好人往往想憑自己的善行,要在神面前稱義。

(二)世界有其邪惡的一面,也有其良善的一面,連撒但也會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所以單憑人的良善仍不能稱義。



【創二十5】「那人豈不是自己對我說,她是我的妹子嗎?就是女人也自己說,他是我的哥哥。我做這事是心正手潔的。』」

﹝文意註解﹞「心正手潔,」指?面的動機純正,外面的行為清潔。

﹝靈意註解﹞在所謂良知的世界?,只要理由正當,便良心無虧,行為無污。

﹝話中之光﹞(一)信徒說話如不小心,會被世人拿來作定罪的把柄。

(二)夫婦二人不一定同心愛主、事奉主,但有時撒謊犯罪卻很同心(徒五9)。

(三)世人頂多憑良心作事,但因靈性死了(參4節),仍不討神喜歡。



【創二十6】「神在夢中對他說:『我知道你做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她。」

﹝靈意註解﹞神絕不容許人單靠正直的好行為,來得著神的恩典。

﹝話中之光﹞(一)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人作事雖然心中正直,仍難免得罪神。

(二)許多時候,我們沒有跌倒犯罪,是因為神攔阻了我們,免得我們得罪了祂。

(三)恩典是專賜給有信心的人的;人憑善行而得的,決不是恩典。



【創二十7】「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你若不歸還他,你當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

﹝文意註解﹞「先知,」指神的代言人;亞伯拉罕因常與神交通,聽到神的話語,得知神的心意,故是『先知』。『先知』的功用,一面是為神向人說話,將神的道理薦與各人的良心(林後四2);一面是為人向神說話,將人帶到神面前,為他禱告。

﹝靈意註解﹞「歸還他,...使你存活;你若不歸還他,...必要死,」神的恩典,使人因信基督耶穌,而得永遠的生命(羅五21);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約三36)。

﹝話中之光﹞(一)別人的東西不可據為己有;信徒得救了以後,就要了結已往,歸還給別人(賠罪與賠償,路十九1~9)。

(二)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廿二21)。

(三)誰有神的話,誰就是先知;先知最重要的職事,是為人禱告。

(四)基督徒本當為神說話、作見證,但若在世人眼前失敗犯罪,這是何等可羞恥的事!

(五)我們犯了罪,若是別人不知道我們的身份,還無所謂,因為天下烏鴉一般黑;但若是傳道人(「先知」)犯罪,簡直無地容身。

(六)神在這樣的光景中還為亞伯拉罕說好話,把功勞歸給他;可見神是多麼的看重那些屬於祂的人!

(七)知識和字句是叫人死,惟有靈是叫人活(林後三6)。



【創二十8】「亞比米勒清早起來,召了眾臣僕來,將這些事都說給他們聽,他們都甚懼怕。」

﹝靈意註解﹞真正憑良心作事的人,在他們的心?知道有神(羅一19),並且也敬畏鬼神(徒十七22),只是他們拜錯了假神。

﹝話中之光﹞(一)敬畏神可以幫助我們少作壞事;人若不怕神,就甚麼事都敢作。

(二)有許多基督徒作錯了事,卻一味遮掩,只怕人知而不怕神知,其存心不如世人。



【創二十9】「亞比米勒召了亞伯拉罕來,對他說:『你怎麼向我這樣行呢?我在甚麼事上得罪了你,你竟使我和我國?的人陷在大罪??你向我行不當行的事了!』」

﹝文意註解﹞「你向我行不當行的事了,」這是責備亞伯拉罕無故陷人於罪,乃是侵犯別人權利的惡行;世人特別重視並強調『人權』。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行事為人,應當在世人面前顯出榮耀的見證(腓二14~15);信徒如果因行為而被世人責備,這是最羞辱神的事。

(二)我們每一次犯罪時,不僅自己得罪神、又得罪人,並且是把別人、甚至整個團體都陷在罪惡中,這個影響很大。

(三)凡是不信的世人所認為不該作的事,我們更是不可作。



【創二十10】「亞比米勒又對亞伯拉罕說:『你見了甚麼才做這事呢?』」

﹝文意註解﹞「你見了甚麼才做這事呢?」意思是說,『你在我們這?,看見了甚麼光景,才使你起意這樣作呢?』

﹝話中之光﹞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7)。



【創二十11】「亞伯拉罕說:『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神,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

﹝文意註解﹞本節表明亞伯拉罕說話不誠實,乃因他預見了危險。

﹝話中之光﹞(一)信徒在平安順利的情況中,容易信靠神的恩典,但當面臨危險時,便容易失去信心,以為神的恩典靠不住。

(二)「我以為」──我們的想法常靠不住,因此我們的行事也常發生問題。

(三)誤會別人,以自己狹窄的心胸去度量別人,是人際間發生難處的最大根源。

(四)為保自己的性命而不顧妻子的貞潔,我們都很容易定罪並鄙視這樣的人,但當我們自己性命攸關時,我們的反應究竟如何呢?



【創二十12】「況且她也實在是我的妹子;她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作了我的妻子。」

﹝背景註解﹞古時允許娶同父異母之姊妹為妻,但後來被禁止(利廿17)。

﹝靈意註解﹞信心和恩典都出於同一個源頭,都是神所賜的(弗二8);我們原是藉著神所賜的信心,得著了神的恩典。

﹝話中之光﹞又是妹子又是妻子,兩者俱真;但隱藏一半的真實,仍是不真。信徒固然不該說謊話,但故意藏住一半的真話,也不該說。



【創二十13】「當神叫我離開父家、飄流在外的時候,我對她說,我們無論走到甚麼地方,你可以對人說:他是我的哥哥;這就是你待我的恩典了。』」

﹝文意註解﹞本節的話說出亞伯拉罕的失敗不是偶然的事,他早已在幾十年前就種下了失敗的根源,雖然在埃及時就已經被對付過一次了(創十二10~20),但仍未澈底根除,故在合適的環境下自然又顯明出來了。

﹝話中之光﹞(一)犯罪不是偶然的;是先有罪根潛伏?面,等到機會合適時,便自然顯露出罪行來。

(二)信徒對付罪,不但要對付那些已經犯了的罪,並且也要對付那些尚未顯明的罪。

(三)先有本章的經歷,然後才有第廿一章以撒的出生;信徒必須先澈底的對付?面久藏的錯誤觀念,才能真正的經歷神的大能。



【創二十14】「亞比米勒把牛、羊、僕婢賜給亞伯拉罕,又把他的妻子撒拉歸還他。」

﹝靈意註解﹞本節表明當我們確實體認『神的恩典非信心莫屬』時,人的良知就要加強信心,並給信心許多的助益。

﹝話中之光﹞(一)信徒因信稱義在先,因行為稱義在後(弗二8~10)──有了信心,仍要加上德行和知識(彼後一5)。

(二)信徒並非不要良知與善行,只是良知與善行必須根據正確的信心,在神面前才算得數。



【創二十15】「亞比米勒又說:『看哪,我的地都在你面前,你可以隨意居住。』」

﹝靈意註解﹞本節表明當信徒的信心和神的恩典恢復正常的關係之後,其行事為人並不悖於良知,故在良知的境內,可以隨意往來,無拘無束。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神是萬王之王,全世界都是屬於祂的;信徒只要與神的關係一正確,萬事萬物就都要為我們效力(羅八28)。

(二)與其我們隨意為自己選擇居所,不如讓神為我們定規,因為祂用繩量給我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詩十六6)。



【創二十16】「又對撒拉說:『我給你哥哥一千銀子,作為你在閤家人面前遮羞的(羞:原文是眼),你就在眾人面前沒有不是了。』」

﹝靈意註解﹞本節表明當神恩典的見證(「撒拉」),因著我們信心軟弱的緣故,以致在世人面前蒙羞時,我們必須付出代價,學習功課,並取用主耶穌救贖的功績(「銀子」),直至心中天良的虧欠被血灑去(來十22)。

﹝話中之光﹞(一)信徒犯了罪,必須對付罪(「遮羞」),並取用主救贖的寶血。

(二)我們的信心一軟弱,便會叫神恩典的見證受損。

(三)我們的主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來四15),因此不要為一時的軟弱而無法抬起頭來,要緊的是,要能從軟弱和失敗中記取教訓。

(四)信徒應該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良心若有虧欠,便如同船有了破口,會漏掉信心(提前一19)。



【創二十17】「亞伯拉罕禱告神,神就醫好了亞比米勒和他的妻子,並他的眾女僕,她們便能生育。」

﹝話中之光﹞(一)神作事需人以禱告來配合;禱告就是與神同工。

(二)信徒不但在平常時,該為別人代禱,就是在自己軟弱跌倒時,仍可為別人代禱,因為禱告並不是靠自己行為的功績。

(三)亞伯拉罕自己的妻子不能生育,卻能為別人妻子的生育之事禱告;這說出信徒不一定自己先有經歷,才能為別人禱告。

(四)亞伯拉罕這一個禱告,乃是超越過他自己的軟弱與失敗的禱告;信徒在信心?的禱告,乃是不看自己、不想自己,甚至是沒有自己;惟有這樣完全脫離自己的感覺、全心信靠神的禱告,才能蒙神垂聽。

(五)自私的禱告神往往不聽;你越為別人禱告,反而越能經歷神的大能和信實。



【創二十18】「因耶和華為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緣故,已經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

﹝文意註解﹞亞伯拉罕居留在基拉耳的時間,應不多於一年(參創十八14;廿一2)。故「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之事,是神老早就安排好了的,而這項安排乃是為了「撒拉的緣故」。由此可見,神要藉此安排讓亞伯拉罕學習一項功課:把自己生育的難處放在一邊,先為別人的生育禱告。

﹝話中之光﹞(一)信徒若能放下自己,先顧到別人的需要,當神成全別人的需要時,也成全了你自己的需要。

(二)神安排萬事萬物,為叫我們學習信心的功課而效力(羅八28)。

(三)人能不能生育,不在乎自己,乃在乎神;我們傳福音能不能得人,也不在乎我們的才能,乃在乎神的大能(羅一16)。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6/02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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