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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節--我的存在意義和價值
約伯記 第2章
家破人亡後,約伯仍理性地堅持自己一向的宗教信念,如今這個信念進一步受到更嚴厲的考驗——災難直接折磨他有感覺的軀體。
每一個人都有他的關懷系統,約伯也不例外。這個系統是有層次的,撒但首先打擊約伯關懷系統的外圍部分:他的財產;繼而打擊他較深入的部分:兒女。雖然是骨肉之親,但仍不是約伯自身受損害。約伯本身在這個系統中處於最重要的核心位罝,撒但看準了這點。牠說:「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4)於是牠便打擊約伯本人,使他全身長滿毒瘡,嚴重得體無完膚(7),好迫使他棄掉神。
在關懷系統中,個人存在的意義和價值,往往是以外部關懷為依據,故此撒但建議神「毀他一切所有的」(參1:11),怎知約伯的外部關懷被取消後,雖然一點也無可依持,只剩一個赤祼祼的「我」(參1:21),但合理的信仰仍是他個人存在意義和價值的根據。直至約伯自身的我受到打擊時,妻子建議他放棄僅有的依持(9),他仍不會依照她的建議去做,因為此時的他仍覺得生存有意義,這種生的意義是建築在這信仰之中的,他赤祼的我唯一的依持就是這個信仰,信仰成了他在苦海掙扎中的一個救生圈。
請檢視一下,你的信仰和你的個人是否被一些東西包裹著,以致自覺可以很安全地做一個基督徒?難怪你以為這樣就是一個基督徒,所信的神就是這樣的一位神了。可是,這是真實的信仰嗎?是真實的你嗎?試想象一下:除卻神賜給你的一切現實福樂,以及你作為一個標準基督徒的外在條件後,你還會怎樣看神?怎樣看自己。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11/02/10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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