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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四十七章注釋
以西結書 第47章
恩及萬邦(四十七1∼23)
本章所描寫的是一幅很美麗的圖畫,一個最為人嚮往的境界。聖經文學中有多處相似的描寫,如賽十一1∼10,六十五17∼25;啟二十一1∼二十二5都是明顯的例子。世界各國的文學也不少這類的作品,較多人認識的有托瑪斯摩爾的《烏托邦》、赫胥黎的《美麗新世界》、陶潛的《桃花源記》(或許也算是中國的代表)。在以西結的異象中,我們看到神子民的「理想國」──天國的一些特徵。
.沒有窮盡(1∼5)──神國是無疆界的,先知的經驗是出了聖殿之門後,再出外走四千肘(約二千公尺),水就深得不能走過,必須游泳。
.神為生命的根源(6∼12)── 在河的兩岸長有很多樹,而河水在流過約旦河谷進入死海後,那?的水就由鹹變淡,更能使死海的水變為新鮮,滋養動物、魚類和植物。河兩岸的樹木都生長結實,並可作食物;樹葉且永不枯乾,樹也不斷結果。基督徒的生命彷彿這?所描寫的死海一樣,當灌滿罪惡的時候就不能結出好的果子;相反地,當我們挖空自己,讓聖靈流入的時候,就會結滿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的果子。
.恩及萬邦(13∼23)── 聖經再一次提到以色列各支派要「拈鬮」分享土地,拈鬮這方式表明神一視同仁,毫不偏袒的精神,基督徒也應該在每一件事上表現這公正無私的精神,才配進入神的國度作天國子民。更重要的是,神大公無私的精神並不限於選民當中,更延伸到每一個祂所創造的兒女當中:「在你們中間生養兒女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們如同以色列人所生的一樣;他們在以色列支派中要與你們同得地業。」(22∼23)
思想 神的國度沒有窮盡,祂的愛和恩典無遠弗屆。我有沒有因為自私和偏見而限制了祂廣施慈愛和恩典?──《新舊約輔讀》
八、聖殿的水流(四十七1-12)
四十七章一至十二節是引入一個新的境界。從內容的連續方面,似可銜接在四十四章一、二節,耶和華的榮耀一進入,水流就流出,表徵疬神的福分。這也可與四十三章開端的幾節經文銜接,在多水的聲音中,真能看見水流湧出,流到乾旱之鹽地,將環境完全都更新了。
生命的水流由聖殿流出,是以色列信仰的觀念。在詩篇四十六篇四節:「有一道河,這河的分汊,使神的城歡喜。這城就是至高者居住的聖所。」在以賽亞書八章五至八節也表明水流有神的作為。在伊甸園有四道河流(創二10起)。以西結在此處強調以色列民族的復興,是樂園失而復得了。聖所是水流的源頭,因為聖殿是以色列生活的中心。耶和華的榮耀所在,是以色列蒙福的根源。這項觀念繼續的發展,在約珥書三章十八節;撒迦利亞書十三章一節,十四章八節,以及啟示錄廿二章一至二節。
從上文來看,四十六章十九至廿四節,那使者帶先知進入祭司的聖屋,使他看見預備祭物一切的聖工,專為著重聖潔的禮儀。但是四十七章一節起的記述,似乎沒有連續的意義。眾民與祭司的分別,祭司與利未人(殿內的僕役)也有分別。又在前幾章,人物中也提到王。此處不再有這些人物。聖潔的涵義是以水流來表達,水流的漲溢,表明聖潔是多麼豐盛,水流所及,旱地變為肥田,除去咒詛,使福分瀰漫遍地,都在聖潔的範圍之內,生命的水流更有醫治之大能。
在第八節,這水往東方流去,必下到亞拉巴,直到海。所發出來的水必流入鹽海。十八節這海稱為東海。這似乎是卅九章十一節海東。這海或稱鹽海,因為海水之鹽分可達百分之二十六,是魚類無法生存的。在約但河靠近這死海的,魚類必須力爭上游,以求生存,這地區就是所多瑪的廢墟,是神以硫磺與火將它毀滅的(創十九),那舊址應為死海之南端。死海地區真可表徵疬咒詛,現在因聖所的水流,化咒詛為福分。
水流從聖殿流出,也有歷史地理可資參考。在間約時代(在新約與舊約之間),有文獻(Letters of Aristeas)論水流引往聖殿。1希西王曾築西羅亞池,為引水之用,使汲淪溪的水流引入。這地理環境的了解也有助於明白此段的經文。2
以西結是否有先知以賽亞信息的影響?可參閱以賽亞書八章六、七節。那是在敘利亞與北國聯盟,攻擊亞述,又禍及猶大,因為猶大不願與他們聯合來對付亞述,時在主前七三三年。先知嚴責猶大:「這百姓既厭棄西羅亞緩流的水,喜悅利汛(亞蘭敘利亞的王)和利瑪利的兒子(以色列王比加),因此主必使大河翻騰的水猛然沖來……」這?以賽亞作一種非常尖銳的對比,西羅亞的水只是緩流,無法與幼發拉底大河的水比較。但是緩流的水並不表明無力。相反地看聖山的殿中,有耶和華坐疬為王,祂統管萬有。聖所的水流看來細小,終必匯成巨流。神在大水之上!
耶和華在聖所,祂與子民以色列同在。他們應從聖所出來,好似生命的水流,逐漸增進與漲溢,流到遍處,使死海的鹽水變為新鮮的活水,使地面滋潤,恩澤普及萬方,他們必有久遠的影響。
「他帶我回到殿門,見殿的門檻下有水往東流出。(原來殿面朝東)這水從檻下,由殿的右邊,在祭壇的南邊往下流。」(四十七1)
使者將先知帶回東門。在四十四章一節,先知站在外院的東門。在四十六章廿一至廿四節,他在外院為民煮祭物的廚房。在使者的引領之下,先知有多方的觀察,所觀察的,不僅是聖殿區城的範圍,以及聖殿結構的概況,有不同的面積與量度。
有關量度,基本的尺寸都在四十至四十二章。此處見水流,繼續有量度。但是使者先引先知仔細看,但沒有使者解釋,如四十一章四、廿二節,又在四十章四十五節起,四十二章十三節起,四十六章二十、廿四節。
現在使者帶先知回到殿門,第七節又記述他回到河邊。回來是為作進一步的觀察與深省(6節),不然走馬看花,怎會有深度的體驗?
先知再不提耶和華的榮耀,只提說有一般細小的水流,由門檻流出。這門檻是在外面可以看到,可能是高出來的,所以比較顯著。這門檻是東門,大概無置庸疑的(原來殿面朝東)。
這是在殿的右邊的祭壇,這祭壇應在聖所之前面,那麼必是朝東的,水就往東流出。祭壇的南邊,事實上應是下面,水往下流,是十分自然的。
「他帶我出北門,又領我從外邊轉到朝東的外門,見水從右邊流出。」(2節)
從東門繞到北門,由外邊轉到朝東的外門。這樣說來,從東門繞到北門,看來是在?面走過去。然後從北門出到外邊,才再朝東,走向朝東的外門。
先知已經覺察,水從右邊流出。「右邊」是在重複第一節的祭壇,因為祭壇是在殿的右邊,水是由祭壇南邊流。所以右邊的方向一再反覆重述,為作者所強調的。這正如重複東邊的方向,殿向朝東,外門朝東,水往東流。
「流出」一字十分巧妙,因為原意為「水瓶」,水好似從瓶口逐漸倒出,可見水流很小。
「他手拿準繩往東出去的時候,量了一千肘,使我垲過水,水到踝子骨。」(3節)
這位使者以前是拿麻繩和量度的竿(四十3),現在手拿準繩。準繩一詞只在此處出現,是本書唯一所用的。準繩大約長三十肘(王上七23)。在耶利米書卅一章卅九節的準繩(賽四十四13;亞一16;伯卅八5)。原意為放長的繩,與此處用詞稍為不同。
這?所量的,只是平面的距離,並沒有量水的深度與重量。現在量了一千肘,水也很淺,只到踝子骨,只有數寸深,還不十足引起注意。
「他又量了一千肘,使我垲過水,水就到膝。再量了一千肘,使我垲過水,水便到腰。又量了一千肘,水便成了河,使我不能垲過,因為水勢漲起,成為可洑的水,不可垲的河。」(4、5節)
水流不僅越流越遠,也越流越深。水勢漸漲,每次量度都為一千肘,而水到膝、到腰,甚至水到滅頂的深度。在第四次量度的時候,已經無法在水中垲過,只成為可洑的水,不可垲的河。水勢漲得那麼高,是否可以用船隻呢?正如以賽亞書卅三章廿一節所記述的,若在江河寬闊之地,都沒有盪槳搖擼的船來往,也沒有威武的船經過。可見那一定成為極大的河流,好似汪洋一般。3
聖所的水流起初好像西羅亞的緩流,只是一股極細小的流水,但是現在成為汪洋,神的能力何等偉大。這是完全超過人的想像與臆料。
「他對我說,人子阿,你看見了甚麼?他就帶我回到河邊。我回到河邊的時候,見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有極多的樹木。」(6、7節)
在六節同樣的口吻與問語,在第八章十二、十五、十七節。這樣的問語往往要引發一種驚奇的感覺,期待很重要的信息。
使者為使先知有清楚而明確的觀察,必須帶他回來,到河邊,就是水較淺之地方。這不只是一股水,而是一個十分遼闊的江河。在淺水之處就是河岸了,那大概不會離聖殿太遠。
在河岸兩邊都有極多的樹,地土因水而滋潤肥沃,樹木必因多水而滋長與繁殖十分迅速而豐盛。
「他對我說,這水往東方流去,必下到亞拉巴直到海。所發出來的水必流入鹽海,使水變甜。」(8節)
這?不再提說水勢漲溢,是否不再漲高,還是仍在進展中。可能重點不再在深度,而在其影響。先說方向,那是往東方。東方在舊約中並無其他可資參考的經文,可能只籠統地指耶路撒冷與約但河流域之間的地區,可參考約書亞記十三章二節及約珥書三章四節,也許是非利士地區。4
亞拉巴有時指約但河東(申四49),有時指約但河西(書十二8)。死海或鹽海,在申命記三章十七節及四章四十九節,稱為亞拉巴海。亞拉巴可能指死海南邊水淺之處。5
汲淪谷有水流下,這是來自聖殿山,朝東又向南的。耶路撒冷向東往死海,也是先向東經耶利哥,再向南到死海。照撒迦利亞書十四章四節,橄欖山裂開,就開了出路通往約但河流域,那樣聖殿的水流可以流過約但河流域的平原,向南注入死海。
這水流來自聖所,不僅力量巨大,而且功效神奇,成為更新的神蹟。鹽水苦的可以變成甜的了。這不只是自然的過程,經過逐漸的改變而發生的。這是神蹟,有醫治的功能,顯明神的救恩。約翰福音五章七節,記述病人爬入畢士大水池,相信天使會攪動池水,使他們得以痊愈。這聖殿的水流可以改變死海的水,使苦變甜。摩西在曠野的瑪拉,靠神的恩惠,使水變甜,也有同樣的重點(出十五25)。
「這河水所到之處,凡滋生的動物,都必生活;並且因這流來的水,必有極多的魚,海水也變甜了。這河水所到之處,百物都必生活。」(9節)
這「河水」在有些鈔本是多數,甚至為兩道河。聖殿的水流只是一道,所以甚難解釋,經文評鑑方面只得作單數解。但此處所用的字詞,如滋生的動物及魚,是創世記第一章有關創造的事,神造魚,和水中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一21)。水是動物滋生的能力。水也使魚得以存活,因為水是給予生命的力量。
水也有醫治與拯救生命的力量,水使生命復甦,且將生命更新。海水是鹽水,苦澀得不能飲用,更無法止渴。但是水質改變了,海水淡化,才可應用。但是此處苦水變成甜水,是一切生物所需要的,動植物可以滋長,動物與人更樂於飲用。這救恩的涵義是可明瞭的。可見聖殿的水流遍及萬方,說明救恩是普世的。
「必有漁夫站在河邊,從隱基底直到隱以革蓮,都作曬網之處。那魚各從其類,好像大海的魚甚多。」(10節)
從隱基底直到隱以革蓮,可以成為漁業發展的地方,在那時(以西結的時代)幾乎是無法想像的。這兩個地方靠近死海,怎會有這樣的可能?隱基底(現代的Tell-el-Jurn)為考古學家發掘仍在設法確定其原址中。6
隱以革蓮的地點更難確定,原意為「牛犢之眾」。有人認為是現代的Ain feska,在隱基底之北十八哩,離開昆蘭(Khirbet Qumran)不遠之南邊。7近年考古學家的見解,認為這應是死海的東邊,至多略為靠南的東邊。8在以賽亞書十五章五節「伊基拉」(耶四十八34),又「魯希坡」在以賽亞書十五章五節及耶利米書四十八章五節是否與隱以革蓮有關,仍為學者們所推測與爭辯的。
隱基底與隱以革蓮可能是在死海的兩岸,遙遙相對,指整個的鹽海,都成為盛產魚類之水區。其產量之豐富並不亞於大海,大海是地中海。
曬網之處,是漁夫作業的地方,他們大有捕獲,所以在豐收之餘,曬網表明完成他們的作業。在本書廿六章五、十四節論推羅必被毀滅後,成為淨光的磐石,作為曬網的地方。
「只是泥濘之地,與窪濕之處,不得治好,必為鹽地。」(11節)
這?並非說,水的治療不徹底,而是指若干地方保持鹽地,仍為民生所需。鹽不僅可以食用,而且供獻祭之用(四十三24)。今日從死海仍取鹽料,在死海之南端(Sebel vsdum)。照創世記十九章廿六節,羅得的妻子逃離所多瑪,曾回頭看,變為鹽柱。這成為永遠紀念的事。
泥溝與窪濕之地仍舊保留,在此節略作說明而已。
「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必生長各類的樹木,其果可作食物,葉子不枯乾,果子不斷絕,每月必結新果子,因為這水是從聖所流出來的。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葉子乃為治病。」(12節)
這節不僅是結語,而且可說是本段(1-12節)的要義。樹木豐盛,葉子不枯乾,實在是有救恩的涵義。在本書卅四章廿六節起,神的應許是時雨落下,福如甘霖而降,田野的樹必結果,地也必有出產。卅六章三十節也有類似的話。
葉子的生長繁茂,為使結果眾多。葉子更有治病的功能。可見葉子有生命的力量可以滋長,可以改變,因為聖所流來的水,帶來這樣的能力。
樹木的豐茂,不僅葉子多,果子更多,每月必結新果子。詩篇一篇三節提說,按時候結果子。耶利米書十七章八節說有青翠的葉子,並結果不止。在新約的啟示錄(廿二2)更強調每月都結果子,如此處一樣。在那?也提起樹上的果子乃為醫治萬民,有救恩的果效。在啟示錄廿一章廿二節,主神和羔羊為城的殿,這是聖城的中心,而在城內街道有生命水的河,從殿內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廿二1)。可見這有以西結書四十七章的異象,二者為神同樣的啟示。
撒迦利亞書十四章八節,活水從耶路撒冷出來。在新約更有印證,就是主耶穌在節期的大日向耶路撒冷守節敬拜者宣告的:「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七37下、38)。9
生命的水流,仍應追溯創世記二章,早期猶太經學家將伊甸園?四道河流應用在耶路撒冷聖城,認為這幾道河從聖城的巖石中流出。10詩篇四十六篇提到聖城與河流。但是創世記二章與詩篇四十六篇的用詞,與以西結書四十六章並不相同。此處似乎更將自然的景象,喻為救恩的涵義,顯然更為具體。
以西結書四十七章的主要參考資料,可能是約珥書三章十八至廿一節:大地有豐盛的果實與牛羊,以致大山涌酒,小山流奶,「必有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來……」撒迦利亞書十四章八節,不再提聖殿,卻有活水從耶路撒冷出來,一半往東海流,一半往西海流,冬夏都是如此。九節說:耶和華必作全地的主。這?所說的東海與西海,就是以西結書四十七章十八節的東界及二十節的西界。可能因根據四十七章一至十二節,使昆蘭能圖(Qumran Community)選擇此地為他們居所。11
當聖殿的水流漸流漸漲的時候,先到踝子骨,有腳力可以行走(參徒三7)。再到膝,可以俯伏敬拜(參弗三14),更到腰,束腰為爭戰(參耶一17),服事(參約十三4)。最後完全淹沒在水流中,完全在神的能力?(參弗三19、20)。在早期教會的解經,四處水勢的漲溢,表徵四福音,最後更為深厚,是第四福音。以色列人在被擄歸回之後,人數驟增,教會在歷代也越發增加信徒,都可用本段經文來解釋。12耶柔米(Jerome)將這水流喻為教會之真理浸禮的涵義。河岸兩邊的樹木,為舊約與新約。死海是表徵人們死在罪惡過犯之中,但河水流入,使水變甜,都必生活,說明教恩的原委。13在一本間約時代的著作(Tractate of the Vessels)中,論這聖殿的水流,有許多隱藏的寶物,尤其是殿中聖潔的器皿。從至聖者之居所,流出的水流成為基訓河,流過花果繁茂的曠野,甚至有大河(幼發拉底河)的正流,將聖具一併地帶來。14
歸納言之,聖殿在量度中似為十分獨特不容人們進入的聖地。耶和華在聖所,門就關閉,使人無法就近。但是聖所有水流出來,表明神仍想將來給予人門無限的福分,帶來生命與醫治的大能,使一切都能改觀、變化與更新。死海可謂巴勒士坦的地理環境中最是危害的因素,卻因生命的能力而改變了。
水流似乎原為極細小的,卻逐漸漲溢,竟匯為巨流。這好似主耶穌比喻中的芥菜種與麵酵(太十三31-33)。神的國也必如此增長不已。
在這段經文中,作者並非在幻覺中誇張。他是根據神在古時的應許,恩想神在復興以色列的作為。以色列人被擄必歸回,並且得疬醫治,得疬生命,這些神蹟都是實際的,所以這段經文可比較卅七章一至十四節枯骨復生並成極大軍隊。兩者都說明無窮生命的大能,是神所施予的救贖的恩典。
1 Letter of Aristeas, 89, Tacitus, Histories,5,12. J.J.Simons, Jerusalem in the Old Testament; researches and theories, 1952, 157-194.
2 G. Dalman, "Die Wasserrersorgung des a/ltesten Jerusalem," Pala/stinajahrbuch 14(1918) 47-72.
3 H. L Strack and P. Billerbeck, 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 aus Talmud und Midrash, vol 3, 854.
4 N. Glueck, "Three Israelite Towns in the Jordan Valley: Zarethan, Succoth, Zaphon," Bulletin of the American Sc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 90(1943)21, note 79a.
5 M. Noth, The Old Testament World, tr. V.I. Gruhn, 1966, 54.
6 B. Mazar, Trude Dothan and I. Dunayevsky, En. Ged: The First and Second Seasons of Excavations 1961-62, `Atiqot 5 (1966).
7 A.S. van der Woude, Die messianischen Vorstellungen der Gemeinde von Qumran, Studia semitica neerlandica, 3(1957),237.
8 Yigael Yadin, "Expedition D-The Cave of the Letters," Israel Expedition Journal 12(1962) 250f.
9 Pierre Grelot, "Jean vii, 38: Eau du rocher ou source du Temple?" Revue Biblique 70 (1963) 13-51.
10 Mujir ed-din 為 H. Schmidt 引用:Der Heilige Fels in Jerusalem, 1933, 63 Note.
11 W.R. Farmer, "The Geography of Ezekiels River of Life,"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 19(1956)17-22.
12 W. Neuss, Das Buch Ezechiel in Theologie und Kunst bis zum Ende des XII, Jahrhunderts, Bertra/ge zur Geschichte des Alten Mo/nchtums und des Benediktinerordens 1-2, 1912, 59f, 63.
13 op. cit., 75.
14 J.T. Milik, "Notes d~e*pigraphie et de topographie polestiniennes," Revue Biblique 66 (1959) 550-575.
九、聖地的畫分(四十七13-四十八35)
這是本書最後的部分,以傳信者的形式:「主耶和華如此說」開始,內容方面幾乎也是全部新穎的,成為很有力的結語。
從上文(四十七1-12)看,一切都從聖殿開始,所以地界必指聖殿所在地的外圍。這?再有分地的事,但是與以前不同。當以色列人出埃及,經曠野,到達迦南美地定居,曾經分地給眾支派,記載在約書亞記。現在以色列再經歷新的出埃及(廿33起),經過曠野(廿35),就是在神的審判之後,才重新振興,站在以色列高處的山,再看神賜給他們地業(廿40)。這是多麼令人感奮的事,地業重新分配時,眾支派之外,連寄居的外人也同得地業,耶和華的恩典何等廣大!
新的聖民必在此地安居,新的出埃及遠比首次從埃及出來更為光耀。讀以賽亞書四十章,就會予人有這樣的印象。分地的安排就更有意義了。
新的聖所已經建立起來(四十-四十六),但沒有新的摩西出現,一切都是神直接的囑咐與安排。分地也不需要新的約書亞,也是神親自操作。這應許之地下必再有爭戰來獲取,神只將地業賜給他們承受。
(a)地界(四十七13-23)
「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照地的境界,按以色列十二支派,分地為業,約瑟必得兩分。」(13節)
在分地的事上,先要按以色列十二支派。民數記卅三章五十四節及卅四章十三節,是按宗族的支派。在本章廿一節:按疬以色列的支派。在四十八章廿九節也是同樣的說法。他們都有分於地業。所四十八章一至七節及廿三至卅八節,清楚列明各支派的名稱。這樣的情形在先知書並不多見。以賽亞書四十九章六節,僕人使雅各眾支派復興。但在本書卅七章十九節,提到約瑟與他同伴以色列支派。四十五章一至八節,提說以色列全家,是指各支派都可得疬地業。此處的重點實在將以色列作為一個整體,不再有南北國之分。其實這在約西亞時代已經注意了,現在再加以強調。
約瑟應得兩分,「兩分」在希伯來文並未說明,但拉丁通俗文與亞蘭文譯本特別註出,可說是正確的。約瑟有兩個兒子,以法蓮與瑪拿西成為兩個支派,所以各支派一份,必得兩分。利未支派不承受地業,不列入其中,於是仍為十二個支派。以色列復興之後,應有更新的現象,所以分地有重新作過的必要。
「你們承受這地為業,要彼此均分,因為我曾起誓應許將這地賜與你們的列祖。這地必歸你們為業。」(14節)
在本書二十章廿八節,神曾領以色列人到了祂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在民數記卅三章五十節至卅四章十五節,詳提分地業的事。在卅二章十八節,卅三章五十四節(兩次),卅四章十三節,都提說分業或承受產業。卅四章二節:「歸你們為業」,約書亞記十三章六節,廿三章四節;士師記十八章一節,都是支派得地為業。
均分為求公平與均衡,這也是神恩典的原則。
「地的四界乃是如此,北界從大海往希特倫,直到西達達口。」(15節)
「北界」的參考經文在民數記卅四章七、八節。其他提到北界的經文不少,如民數記十三章廿一節;約書亞記十三章五節;士師記三章三節;列王紀上八章六十五節;列王紀下十四章廿五節;阿摩司書六章十四節;歷代志上十三章五節以及歷代志下七章八節。在以上經文提到哈馬口,這是中譯詞中列在下節的。「從大海經希特倫進入哈馬口,直到西達達。」因為「口」指哈馬口,而非西達達口。1
希特倫的地點甚難確定,是否指三城(Tripoli)之東(Heitela)?哈馬口多指第伯拉(Riblah)附近,可參考本書六章十四節。西達達是否現今之Sadad (Homs)之東南?這些都無可確定。看來北界是在提比哩亞海的東岸,伸至約但河東,成為一個弧形。2
「又往哈馬、比羅他、西伯蓮(西伯蓮在大馬色與哈馬兩界中間)。到浩蘭邊界的哈撒哈提干。」(16節)
此處的地名不甚清楚,無法確定,尤其是哈撒哈提干。浩蘭是大馬色之南,所以哈撒哈提干是在這一地區。哈馬如在上節,即為哈馬口,為其他經文中一個固定的地名。比羅他似在南端。哈馬口到西達達為北界,記述在民數記卅四章,已在上節加以論述。
西伯蓮是否民數記卅四章九節的西斐倫?3比羅他是否與撒母耳記下八章八節的比羅他為同一個地點?也是學者所質詢的。4
「這樣,境界從海邊往大馬色地界上的哈薩以難,北邊以哈馬地為界,這是北界。」(17節)
哈薩以難是在黑門山腳附近,上節之哈薩哈提干,有人以為即為同一地點。5北界就在此為止,從四十七章十五至十七節。在十五節大海往希特倫,在此處海邊往大馬色地界,都應是同一個方向。再比較民數記卅四章七節:由大海通向何珥山。綜合起來,都可說是向疬利巴嫩山。這樣推算起來,應是以色列北國的疆界,但的地界。6
本章提說北界,並無明確的地名,只是地的北邊境界。這地是以色列地,迦南地。迦南地是族長之地。以色列地,可指摩西時代的,約書亞時代的,或指以色列真正定居的範圍,以及以色列北國的境地。本章與民數記卅四章是指一個概括的地名,所以哈馬口是要道(參閱創十五18;出廿三31;民十三21),所包括的範圍,比以色列人定居之地更大。可見先知以西結的理想,不只是實際定居之地,而是神原應許之地。在本書六章十四節,神的審判使他們的地從曠野到第伯拉他成為荒涼。這是北界,神的忿怒遍及邊界。7第伯拉他可能是列王紀下十七章卅一節的西法瓦音。8
「東界在浩蘭、大馬色、基列和以色列地的中間,就是約但河,你們要從北界量到東海,這是東界。」(18節)
此處描述東界的,不若民數記卅四章十至十二節那麼詳盡。如果以色列地不包括約但河東。9那麼基列和以色列地的中間,就是約但河,即河東與河西。
東海是死海,可參考約書亞記二章二十節;撒迦利亞書十四章八節,本章八節的海,也指這東海。
「東海」之後,在拉丁文譯本附加:「直到他瑪」。照列王紀上九章十八節,這是「達莫」。在歷代志下二十章二節,哈洗遜他瑪,就是隱基底。其實隱基底並非與該地區的地理相符,所以引起學者們質詢。10
「南界是從他瑪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這是南界。」(19節)
南界十分明確,民數記卅四章也說得清楚,而民數記與約書亞記十五章二至四節可以互相對照。此處較為簡化。米利巴加低斯,在民數記卅四章四節為加低斯巴尼亞(參閱民卅二8;申一2、19,二14,九23;書十41,十四6起,十五3)。米利巴是在曠野(出十七7;參詩九十五8),米利巴水(民二十13、24;參閱申卅三8;詩八十一8,一0六32)。在四十八章二十八節:從他瑪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到埃及小河,重複此處的用語,可參考申命記卅二51。
埃及小河在民數記卅四5,在約書亞記十五章四、四十七節;列王紀上八章六十五節。
「西界就是大海。從南界直到哈馬口對面之地,這是西界。」(20節)
西界在民數記卅四章六節也有敘述。西界只有大海。這是以色列的地土,也是非利士的地域。腓尼基海岸是哈馬口對面之地。這是西界的範圍。
從四十七章十五至二十節,論有關東西南北之地界,西界最不成問題,西南界最近實際。猶大南部在列王時代都是以別是巴之南為曠野的盡頭。所以上節(19節),是根據約書亞記十五章二節的記述。
東界應為約但河之東,有兩個半支派在該地區定居,士師耶弗他出身之地。但是約但河東究竟不是主要的應許地,所以約書亞記就沒有那麼重視。11
北界是大筢時代以色列國理想的範圍。可見東界、南界與北界在此處都不完全與先前的相同。再提西界,西界既為大海,原無甚問題。但如果包括非利士地,在背景方面來說,就會更加早期了。挪亞的兒子禍福的預言中(創九18-27),雅弗住在閃的帳棚?。閃為以色列,而雅弗為非利士。其實不僅是非利士,更包括腓尼基,由南伸展至北,是延海的地帶,在大海邊的西邊地界。
「你們要按疬以色列的支派,彼此分這地。」(21節)
分地是根據以色列地各方的地界,「分地」一詞,是「分地為業」。所以本節有意重複十三節的話:照地的境界,按以色列十二支派,分地為業。
本節是四十七章十三節的結語,也可謂以下經文(直至四十八35)的引言,敘述以色列全地各支派的地業,有一幅完整的圖畫。
「要拈鬮分這地為業,歸與自己和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就是在你們中間生養兒女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們,如同以色列人中所生的一樣。他們在以色列支派中,要與你們同得地業。外人寄居在那支派中,你們就在那?分給他地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22、23節)
地業原只為以色列的各支派,寄居的外人是無分的。但是在申命記中,外人與寡婦孤兒及利未人似有同樣的權益。他們可以在聖所內喫祭肉(申十二12)。在被擄時期,外人可以列入敬拜耶和華的人們中間。他們在巴比倫可進入以色列社會中,歸回的時候,也不再被排斥。12
這些外人在那一個支派,就算是該支派的成員,從該支派的地業中承受,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照申命記廿三章二至九節,對於有些外人仍有限制,如亞捫人與摩押人,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以東人與埃及人兩代仍不可,第三代子孫才可入。但是這些規定在此處似乎不存在了。13
這?(結四十七22),寄居的外人在以色列人中間生養兒女,是否指第二代呢?14但是這?的重點是在寄居,而不在生養兒女建立家庭。以色列人被擄歸回之後,他們必須精誠團結,所以不可將外邦人排斥。以賽亞書五十六章一至八節更有十分開明的論述,連與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神必領他們在聖山上,他們的奉獻也必蒙神的悅納。
1 J. Herrmonn, Ezechiel, u/bersetzt und Erkla/rt, 1924, G.A. Cooke,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and the Book of Ezekiel, 1936.
2 M. Noth, "Studien zu den historisch-geographischen Dokumenten des Josuabuches," Zeitschrift des deutschen Palaestina-Vereins, 58 (1933) 185-255.
3 K. Elliger, Die Nordgrenze des Reiches Davids," Palastinajahrbuch 32(1936) 34-73.
4 M. Noth, "Studien zu den historisch-geographischen Dokumenten des Josuabuches," Zeitschrift des deutschen Palastina-Vereins, 58(1935) 185-255.
5 J. Wevers, Ezekiel, 337.
6 W. Zimmerli, Ezekiel II, 529.
7 A. Kuschke, "Beitra/ge zur Siedlungsgeschichte der Bika," Zeitschrift des deutschen Palastina-Vereins 32(1912)149f.
8 W.F. Albright, Archaeology and the Religion of Israel, 1956, 220.
9 Y. Kaufmann, The Biblical Account of Conquest of Palestine, tr. N. Dagut, 1953, 48-51, "The Land of Canaan," E. Honigmann, "Historische Topographie von Nordsyrien im Altertum II," Zeitschrfit fu des deutschen Palestina-Vereins, 47(1924)19, no. 318.
10 P. Thomsen, "Untersuchungen zur a/lteren Palastinaliteratur," Zeitschrift des deutschen Palastina-Veteins 29(1906)124, A. Alt, "Das Institut im Jahre 1933," Pala/stinajahrbuch 30: (1934)20-24; "Aus der Arabo II-IV," Zeitschrift des deutschen Palastina-Veteins, 58(1935) 34f.
11 在撒瑪利亞的傅統中,仍注意河東的地界,可參閱 M. Gaster, The Samaritans: their history, Doctrines and Literature, 1925, 138f.
12 W. Zimmerli, "Der Wahrheitserweis Jahwes nach der Batschaft der beiden Exilspropheten," in Tradition und Situation Studien zur alttestamentlichen Prophetie Artur Weiser zum 70 Geburtstag dargebracht (1963) 133-151.
13 S. Mowinckel, "Zu Deuteronomium 23:2-9," Acta orientalia 1(1923), 90.
14 K. Galling, "Das Gemeindegesetz in Deuteronomium 23," in Festschrift Alfred Bertholet, 1950, 190.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6Ezek/26CT47.htm
新增日期: 200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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