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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彼得前書第一章注釋

彼得前書 第1章

蒙恩與基業(一1∼7)

  這封信是彼得寫給當時在小亞細亞各地分散居住的信徒,他們是寄居的,小亞細亞不是他們永久的居留地。同樣,神的話也是給我們這些在地上寄居的人,不論我們身在何處,這地方都是我們寄居的地方,我們要等候主的應許──為我們預備地方(參約十四1∼3)。

  凡是神的兒女,知道自己是寄居的人,都是被神揀選的。不是我們揀選了這救恩,而是在救恩中,祂揀選了我們;聖靈感動我們知罪、認罪,仰賴主的寶血,使我們罪得赦免,成為聖潔。在這一切的過程中,都有主的恩典。凡蒙恩的人必須謙卑自己,順服聖靈內在之感動,使我們因此得平安。

  神不但救了我們,使我們重生,而且因疬祂的大憐憫,使我們有活潑的盼望(3)。基督徒得救,不單是今生的事,而且對永生有盼望;那個盼望是永活的盼望,是主耶穌親自應許的。祂為我們預備地方,那地方與地上的地方不同,那是不會朽壞、不會玷污的,是神為我們每一個真心信祂的人所預備的。因疬信,神用祂的大能保守我們,不但今天救了我們,還要在那末世救我們,使我們靈、魂、體均蒙救贖(5;參羅八23)。

  我們有那樣確實的應許,應當大大喜樂;但是我們不應只在安逸中講信心,而要經過試驗(7),顯出信心的寶貴。

  神用甚麼來考驗我們的信心?祂是在我們基本的日常生活上,藉疬各樣事物,如其他人所帶來的困擾、難題等來考驗我們對祂的相信有多少。這種考驗比以火熬煉金子更厲害,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把信心煉淨,使我們能分辨真假,在神永?的國度中有純潔無疵的表現。



信心的果效(一8∼12)

  彼得曾見過耶穌,他很愛主,但是他也有背叛主和小信的時候。因此,現在他被聖靈感動,明白主耶穌曾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二十29)人總喜歡憑觀感來接受或相信事與物,但神是個靈,相信祂不能憑觀感,而要用人的靈。因此信心需要內心頓然的展開,思維與心靈,感情與心靈交織成一片,對無限的造物主有恭敬的心。這也是人智慧的源頭:「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箴九10)

  當人用信心來接受耶穌,以信心來愛主時,其內心深處必有難以解釋的感受。彼得在此用無法形容,滿有榮耀的大喜樂來表示。這是信心的一躍,使人從一個領域進入另一個領域。不少信徒均可見證,在信主之際有罪得赦免和滿有喜樂平安之感受。

  感謝神,在現今的世代,只要人肯相信主便能得救,這真是恩典。這奇妙的救法、偉大的救恩,曾被舊約時代的先知們所預言,但他們雖然尋求考察,卻不能看見實體,只能遙望,不能享受救恩之樂。他們因被聖靈感動而說出預言(10∼11)。今天,這恩典卻臨到萬邦,凡肯相信的人便都得疬。

  所以末世的信徒是特別蒙恩的。既有歷代先賢及先知的啟示,又有基督的降生,聖靈感動的印證,使福音傳給我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我們不但比眾先知更幸福,連天使也不如我們。天使也只能徒然觀看,不能承受救恩,他們只能為我們效力(參來一14)。

  因此我們作為人是與別不同的,我們有體、有魂、有靈,是神按祂的形像樣式所造的,故我們是極尊貴的。

祈禱 神啊!我感謝繝,使我成為有靈的活人,能為繝而活。



救恩與準則(一13∼25)

  蒙恩得救的人已經在神的恩典中,但那不是結束而是開始。神的兒女還要盼望等候主再來之時那完備永?的恩典,因此得疬救恩的人,在世度日應該有些準則,而非漫無目的。

 .約束自己的心(13):這也可以說是在心志上做好準備,因為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我們是放縱私慾,凡事以滿足自己為先,從不考慮那絕對的標準。現在我們蒙恩得救,凡事應以神為標準──這是命令,也是吩咐,不是選擇(16)。因為那標準是聖潔的,凡依從那標準的也必須聖潔。處境倫理會按人的心意而變,但神絕對的標準,只有那些能約束自我的人才能遵守。

 .我們要聖潔:因為那召我們的主是聖潔的,我們在地上所行的一切,神必審問(參傳十一9),而人一切的行為,均發自內心,所以我們要預備自己的心志,好好加以約束,以致可以作為別人的指引。

  我們應知道我們是在世寄居的,既然得了救贖的宏恩,便當存敬畏的心度日(17)。因此我們不但要聖潔,更要存敬畏的心。許多信徒在恩典中墮落,是因為他們沒有實行敬虔的真義,只有敬虔的外貌;然而救恩是不在乎外貌,而是在乎內心的。

  我們得蒙救贖,又盼望得榮耀的日子來到,這都是出於神,本於祂(21)。我們既因神的道而得重生的生命(23),因順從真理而蒙了潔淨,在救恩上有分,我們就必須在生活上有所表現。

  救恩是永存的,神的準則亦是永存的,因疬神的話,我們得疬救恩,我們的生活有了準則,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25)。我們所領受的福音就是神的道,可見救恩與生活準則均建基於神的話。信道是從聽道而來,聽道是由神的話而來。

祈禱 主啊,願我能在繝的話語上,得疬生活的準則。──《新舊約輔讀》



第一段 信心的試煉(1:1-12)

一.引言──信心的祝福(1:1-2)

1.使徒的自稱(1:1上)

1上 「彼得」意即磐石,這不是他原來的名字,他的原名是西門,耶穌一見到他的時候就將他的名字改為彼得(約1:42)。聖經中這種改名常有特殊的意義,如亞伯蘭改名亞伯拉罕(創17:5),雅各改名以色列(創32:28),掃羅改名保羅(徒13:9;參徒13:2)等,都有重大的意義,為要記念某些重要的屬靈事件之發生。主耶穌一見西門,便將他的名字改為彼得,顯見他遇見主耶穌這件事乃是他生平中最值得紀念的。這也似乎暗示主耶穌一看見彼得,便知道他的性格是喜歡出頭的,所以給他改名為彼得,意即磯法,亦即磐石;磐石是穩固的,卻是要常常被壓在底下的。彼得的名字本身就給我們很好的教訓,說明神在怎樣的情形下纔能重用我們,就是在我們有堅強如磐石的信心,而又謙卑地甘處卑微的時候。

「使徒彼得」,使徒是彼得的屬靈職份。彼得這樣自稱,表明他是站在使徒的權威與代表主耶穌基督的地位上,來向受書人說話,這是當時在苦難中的信徒所需要的。因使徒的職份是主親自設立的(太10:1),這樣彼得用代表基督的口吻來勉勵安慰信徒,必然使他們對他信中所說的話,更覺得實在而可靠,可從其中得著更大的能力與安慰。

「使徒」原文apostolos意即「奉差遣」,或「被委任」。有人根據這字的意思推斷一切蒙召的傳道人都是使徒,因他們都是「奉遣的」;但這種推斷忽略了一項事實,即在聖經中「使徒」這個名字是已經被用作一種職份的專用名詞。這就如「經理」照字意是經營管理,但它已被用作一種職份的專用名詞,以代表一間商號的主管人,不能再按字意說,所有經營管理的人都是經理,因他們可能只是商店中的一個普通職員。又如總督,按字意是總理督察,但我們不能說凡是總理督察者都是總督,因「總督」已被用作一種專門官職名稱了。所以聖經中的使徒是專指十二使徒,或聖靈揀選的使徒之職份而說,不是指一切「奉差遣」的人。並且弗4:11將「使徒」與其他的「先知、傳福音的、牧師和教師」同列為五種恩賜的職份(參弗4:11註釋{LinkToBook:BookID=106,TopicID=183,Name=B.五種恩賜的職分 (4:11)}),顯見「使徒」這個字已被聖經作為一種職份的名稱(參羅11:13),不能單憑字意推斷的了。

聖經中除了用apostolos作為使徒的職份名稱外,有些地方也作為普通用法,以表示奉差遣的意思,但卻不一定是奉「神」差遣,任何奉差遣,包括受人的差遣在內,也可以用這個字。如:約13:16「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其中「差人」就是apostolos。又如:林後8:23:「論到提多,他是我的同伴,一同為你們勞碌的;論到那兩位兄弟,他們是眾教會的使者,是基督的榮耀」,其中的「使者」,亦為apostolos。又如:腓2:25論及以巴弗提「……是你們所差遣的,也是供給我需用的」,其中的「差遣」也是這個字;而這「差遣」顯然是腓立比教會對以巴弗提的差遣,不是神的差遣。若僅憑這字的意思來斷定一切奉差遣的人都是使徒,豈不是連奉人或教會的差遣,去慰問或辦理一般事務的人都成為「使徒」了?

在聖經中除了十二使徒之外,還有保羅與巴拿巴,也是使徒(徒14:14)。此外歷史中是否還有使徒,難以斷言;但必然有不少的人,其工作成就是類似使徒的。按聖經所見,使徒職份的特殊證據,可歸納為:

A.擁有特殊的屬靈權柄,如醫病、趕鬼、刑罰犯罪的人。(參太10:1;徒5:1-11;林前5:5)

B.親眼見過主,作主復活之見證人,(徒1:22;林前15:7-8),保羅與巴拿巴雖然是主復活後纔作使徒的,但照使徒行傳的記載,他們的見證同樣是以主的復活為中心(徒13:37;17:18;23:6;24:21;26:23)。

C.其教訓可列入聖經作為教義的根據,以判別異端與真理之正誤。

2.對受書人的稱呼(1:1下-2上)

1下-2上 在此彼得用了幾種不同的稱呼,來形容受書人的屬靈情形:

1.「分散的」

「分散在……的」,教會按外表說是分散的,但不是分裂的;教會拫本不能分裂。「分散」不是分裂,「聚會」也不代表合一。神並沒有要求地上的教會聚合在同一地方,乃是容許教會「分散」且滿佈在地上。教會常因受逼害,而從一處散到各處。本書之受書人被稱為「分散……的」,亦顯示他們是受過逼害的。但是福音的種子也隨著教會的分散而佈散到各地去(參徒8:1;雅1:1;彼前1:1)。所以教會在外表說是可以「分散」的,但「分散」不應是因意見和紛爭而「分散」,亦不可因「分散」的緣故,而彼此間存著「不同」的派別觀念。我們必須在意識上十分確認,縱然我們在地理上、或組織上是分散在不同的地區與團體,但在耶穌基督的生命裡是絕對合一的;而這個生命的合一,不可能因任何人的軟弱或錯誤而被破壞,這種屬靈的關係是不會被割離的。所以信徒必須注重在基督裡的關係,勝過一切其他關係。

2.「寄居的」

「寄居」是本書常用的字。信徒不是世界的「本地人」,他們不過是寄居的,這樣,他們若不得享受與世人同樣的待遇,是不足奇為奇的,正如任何國家的外僑不能享受本地公民的權利一樣。所以這「寄居的」告訴我們,不必對這世界存過份希望,因為我們本來就不屬這世界(約17:14)。

「寄居的」常會受到「本地人」的欺負,這是任何海外華僑所易於領會的。基督徒在這世上既是寄居的,縱使受到世人的欺凌、摒棄,甚至逼害,也應當看作是當然的事,不要看得太嚴重。

「寄居的」也說明了信徒應想望著另一個家鄉。任何寄居者必然會思念自己的故鄉。基督徒雖然在世上,卻應當想念天上的家鄉,不可戀棧今世暫時的褔樂。

「寄居的」必然和本地人,在生活習慣或語言膚色上都有很大的不同,並且很容易被本地人認出他們的分別來。基督徒在世上也應當與世人有顯著的分別,使人看出我們是屬主的人(參徒4:13)。

「寄居的」這稱呼亦有濃厚的舊約背景,因亞伯拉罕也曾以「寄居的」自稱(創23:4;徒7:6)。本書的受書人有許多原是奴隸階級,且分散各地,這些真可說是無以為家的人。彼得稱他們為「寄居的」,不但十分適合,且能提醒他們應以這世界為暫時的居所。

3.「被揀選的」

「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主耶穌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15:16)。但主是怎樣揀選了我們?「是照父神的先見」揀選,「先見」原文progno{sin亦可譯作「豫知」。羅8:29;徒2:23;彼前1:20原文中的「豫知」與本節之「先見」同字。

「揀選」含有揀選的人照他自己所喜歡的、憑他自己的智慧來揀選的意思。神按照祂的豫知揀選我們,這意思可分兩方面:

A.按神的權能方面說,神的揀選,全在乎神的恩典(羅9:11),是神絕對的權力。正如泥匠對於他手中的泥土有絕對的權力處置一樣。

B.按神揀選人的事實來說,神是按祂的豫知而揀選。但神不會因祂豫知一切,而不照著祂原定的永遠計劃和既定的時間、步驟,來完成祂的旨意。神也不會因為祂自己是豫知一切的,便刪除了人類方面應有的歷史,以及人對於罪惡與救贖應有的選擇機會和經歷;因為人需要歷史的教訓和經歷,纔能對於罪惡和救恩有所領悟(參弗1:5-6註釋{LinkToBook:BookID=106,TopicID=116,Name=3.在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1:5-6)})。

「揀選」表示是一種經過慎重思慮的舉動。神照祂的先見揀選我們,表明信徒的蒙恩得救,不是出於神一時的意念,乃是出於神創世之前的計劃(參弗1:4;3:11),是神所看為重大的一件事,且是祂早已期待得以實現的。換言之,我們這些被揀選的人乃是神所貴重,看為寶貴,不會隨便丟棄的(來13:5),這觀念對於在患難試煉中的信徒是很大的安慰。信徒應當謹記,我們不論處在何種困苦的境遇中,神都不丟棄我們,因我們是祂按自己先見所揀選的。

4.「藉著聖靈得成聖潔」

這意思就是藉著聖靈的工作得救,被分別為聖歸神。聖靈使我們因信而聯於基督,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祂又成為我們的聖潔(林前1:30),我們便在祂裡面被稱為聖徒(林前1:2)。保羅的書信中,常稱信徒為聖徒;這樣我們就當一切生活行為上追求聖潔,纔可以與所蒙的恩相稱。而這種在生活上聖潔的經歷,也同樣需要倚賴聖靈的工作,纔能成功。

5.「順服耶穌基督」

「得成聖潔」與「順服耶穌基督」是有密切關係的。「得成聖潔」的目的和結果,就是「順服耶穌基督」。在此注意聖潔與順服的次序,是先聖潔後順服,而不是先順服後聖潔,因為當我們還在罪惡中時,我們的心思被罪惡俘虜,根本不能順服基督。心思要先被「更新」,然後纔能順服基督(羅12:2)。

這句話表明信徒在世上的主要目標,並非憑自己的喜好而活,乃是要順服主的旨意而活(林後5:15)。這樣,不論順境逆境,都應當順服。

6.「蒙祂的血所灑的人」

「蒙祂的血所灑」,這就是信徒能以成為神所揀選,成為聖潔而順服基督的基本條件。我們是蒙祂的血所灑的,意即我們是祂的血所買贖的,我們身上有祂血的記號,我們是「合法」地屬於祂的。

「蒙祂的血所灑」也說明了我們理當忠於祂而歸於祂,因祂曾為我們捨身流血,付了生命的贖價(可10:45),這樣我們理當絕對聽從祂並為祂忠心效勞。

「灑」有舊約背景,舊約中的會幕,一切器具物件,都是藉著灑血而成為聖潔;但舊約會幕,所灑的只是牛羊的血,並沒有真正潔淨的功效(來10:4),只不過是豫表以後要來的基督之血的功效而已。但新約信徒卻是憑著基督十字架贖罪之血而得以永遠成聖(來10:14;12:24)。

以上論及信徒蒙恩情形,有四個重要的「字」說明救恩的四方面:

A.「照」──神的恩典。
B.「藉」──聖靈的工作。
C.「灑」──基督的救贖。
D.「服」──人的本分。

3.祝福的話(1:2下)

2下 「恩惠」在平安之前,我們不論身體的平安或靈性的平安,都是根據神的恩惠。

「多多的加給你們」,這樣祝福的話是其他新約書信中所沒有用過的,可說是彼得書信的特點(見彼後1:1),表示一切已蒙主賜平安給他們的人,可以再得著更多的平安;這些信徒既多受試煉,當然需要更多的平安。所以彼得祝福他們,不但得著主的平安,且得著多多的恩惠與平安(參林後12:9;約16:33)。

二.信心的稱頌──稱頌神的大憐憫(1:3-5)

1.稱頌神使我們有活潑的盼望(1:3)

3 A.「願頌讚歸與父神」

頌讚神是使徒彼得教訓的開端,與保羅的書信類似。使徒們的教訓和榜樣都指示我們,在一切痛苦患難之中,應當把頌讚放在第一,這就是勝過苦難的要訣。保羅和西拉曾在監獄受苦之中唱詩禱告(徒16:25),使監獄的門都震動而開啟,並使禁卒一家因此得救,這是在苦難中藉頌讚得勝的最好榜樣。

頌讚神是表示頌讚的人,從內心中對於神的作為感到十分敬服的一種表露。這樣,在苦難中頌讚神,就等於說,我們對於所遭受的一切苦難,絕無怨嘆神之意,並且十分甘心順服神所允許臨到我們的苦難。這種表現,乃是神所喜悅的,且是最能使神得榮耀的。正如約伯在苦難中稱頌神的見證那樣。反之,在受苦中最易使我們跌倒的就是怨言;怨言不但使神受羞辱,也使自己靈性受虧損,這是以色列人在曠野行程中所給我們的鑑戒。

在苦難中如何能把頌讚歸與神?彼得提醒信徒應紀念神的大憐憫。「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信徒得以重生並非由於本身的任何長處,而是神的大憐憫,這大憐憫反面說出了我們的「大頑梗」、「大悖逆」、「大罪惡」,因而神要用「大憐憫」來使我們得救。單憑這件事,便值得我們終身稱頌神的恩典了;不但在我們初信主的時候,就是在我們一生之中,不論遭遇什麼苦難,都應當繼續因這得救的大恩而不斷地感恩稱頌神,因為我們本是應該永遠滅亡,永受痛苦的人。所以根據神的大憐憫,而重生我們的大救恩來記念神,就是使我們可在一切境遇中稱頌神的方法。

B.「藉耶穌基督從死?復活」

這是神使我們獲得重生的方法。在此特提基督從死裡復活,是要提醒信徒,我們能夠重生就是由於有一位復活的主。耶穌基督的死曾經使許多人失望,以為祂是失敗了,甚至使徒彼得自己也有這經驗;當主耶穌快要被人釘十字架之前,他曾三次否認主耶穌,直到基督復活以後,他纔明白原來基督的死,乃是祂進入榮耀得勝的途徑,祂的死使我們的罪得赦,祂的復活使我們得生命。彼得在此照著他自己的經驗提醒信徒,我們所以能重生,就是因為有一位死而復活的主。這重生的經歷便足以證明主是復活的主。(否則怎能得重生?)這樣信徒現今雖然在如火的試煉中,這活著的主仍必繼續顯出能力,作信徒隨時的恩助。

C.「有活潑的盼望」

這活潑的盼望就是因信耶穌基督得重生的大盼望,按照羅5:2;西1:5;重生得救的人不但有活潑的盼望,也有榮耀的盼望。

「活潑的盼望」表示這盼望是「活」的,不是死的,而且很生動「活潑」。這意思就是說,這盼望是必然會實現而能給人能力,使人受鼓勵的。世人的盼望則是死的,因為這世界的最後結局乃是滅亡,猶如一個必死的病人,雖然仍活著,但那種悲觀的意念,使他沒法有人生的樂趣(弗2:12)。但信徒雖活在這沒有盼望的世界上,卻有活潑的盼望存在天上(西1:5),所以信徒不應像世人一樣悲觀憂愁。

聖經中提及信徒因信主而得之「活福」有多次,例如:

1. 飲活水(約4:10;7:38)。
2. 吃活糧(約6:51)。
3. 講活道(彼前1:23)。
4. 走活路(來10:20)。
5. 作活石(彼前2:5)。
6. 獻活祭(羅12:1)。
7. 存活望(彼前1:3)。

2.稱頌神為我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1:4)

4 「基業」通常包括產業和所經營的事業,但原文kle{ronomia是嗣業的意思,就是因繼承而得的產業。(按楊氏經文彙編此字新約共用十四次。太21:38;可12:7;路12:13;20:14;徒7:5;20:32;加3:18;弗1:14,18;4:5-7;西3:24;9:15;11:8;彼前1:4。以上各節經文中,中文聖經常譯作「產業」。)舊約時神曾應許以色列人將迦南賜給他們為業(創17:8;申9:5;詩105:8-11),但以色列人所得的只是屬地的迦南,這迦南乃是信徒要得著天上基業的豫表。而神所賜給信徒的聖靈,就是得天上基業的憑據(參弗1:13-14)。這所謂天上的基業,就是指信徒在耶穌基督裡所得的各種屬靈恩典與福樂(弗1:3),以及我們在神國中與神永遠同在所享受之各種榮耀與權利(啟20:6;22:5);這些福樂乃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

在此,使徒彼得告訴我們所要得的基業,乃是「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使徒似將以色列人所得的屬地基業,與基督徒所得的屬天基業作一比較,以說明信徒所得的基業之寶貴。以色列人所得的迦南地,乃是會朽壞的,遇到敵人侵襲時,便可能家破城毀;也是可以被玷污的,因以色列人的罪,使他們的地被玷污(利18:25,27;民35:34;申21:23);並且也是可以衰殘的,地若遭遇各樣災殃,就變成衰殘,無可收成(代下6:28;申28:22-24;王上8:37)。但信徒在基督裡所得的基業則是:

A.不能朽壞

即永遠存在。信徒有一種不能朽壞的基業,是在基督裡,而且我們是領受了一種不能朽壞的生命,有不能朽壞的冠冕將要賜給我們(林前15:52;9:25),且享受永遠的榮耀(林後4:17)。

B.不能玷污

即永遠聖潔(啟21:27)。亞當犯罪的結果,曾使他失去神所賜他的基業。但我們在基督裡所得的基業卻是不能玷污的,所以也必要永遠保存。

C.不能衰殘

即永遠鮮艷和興盛之意。「不能衰殘」原文amaranton,原係一種神話中的花名,這種花是長生不凋的,縱使摘下來也不朽壞,用水滋潤便恢復新鮮。新約中只有本書用了兩次,另一次在5:4,都是用以形容屬靈基業之不衰殘。

這「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基業,乃是「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其所以不能朽壞、玷污、衰殘的緣故,就是因為它們不是屬地的基業,乃是屬天的基業。主耶穌在世上時曾勸勉人應積財於天(太6:20),基督徒既有天上基業的盼望,且能將今世暫存的財物,變成永存的財物──存於天上──這樣信徒實在應當照神的旨意,多多獻上自己所有的,多作一些可以存到永世的善工,像那些「金銀寶石」的「工程」(參林前3:10-15),可以為我們天上基業的一部份。

按當時的受書人,多在試煉之中,正遭受人間的苦難或窮困,使徒在此提醒他們,信徒在天上存有不能朽壞的基業,這可以鼓勵的信心和盼望。信徒若能十分確實地相信,自己在天上已有榮耀而豐富的產業,則縱使在今世過貧窮日子也不至難過。例如一個人有大筆錢財存在別的城市的銀行中,則雖然眼前在當地暫受窮困之苦,卻也不會感到十分痛苦,因為他很有把握地知道,他的窮困是十分短暫的,必有一天他會重享富足。

3.稱頌者的信心(1:5)

5 本節表現使徒彼得的信心,他深信那些信神的人,必蒙神的能力保守。這也反映出神的信實可靠,所以這深識神的使徒彼得,纔會有這麼堅強的信心。在此注意兩點:

A.神的保守

包括神方面的能力,與人方面的信心。神的能力是無限的(參太19:26),所以按神的能力來說是必能保守我們的。但人怎樣纔能得著神的保守?就是藉著「信」──「因信蒙神能力保守」──而這「信」就是指上文所說「重生」經歷的信。所以本節彼得並不用假定的語氣,假設他們在某些事上有信心,纔蒙神保守,而是直指他們為「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當時的受書人既然是已信耶穌而得重生的,使徒便可以直指他們是「蒙神能力保守的人」了。

換言之:「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這句話,就是指凡因信耶穌而得重生的,都是蒙神能力保守的人。

注意這「蒙神能力保守」的意思,並非縱容信徒犯罪。神保守並非幫助信徒懶惰不儆醒,因主耶穌明明教訓門徒應儆醒(參太26:41)。反之,神憑祂的能力保守信徒的意思,是包括神暗中的拯救,以及信徒不儆醒拒絕試探時,所受的各種管教的痛苦,促使信徒知道應當儆醒、謹守,並殷勤長進。這正是神保守信徒的方法之一。

以彼得三次否認主與猶大賣主而論,主曾豫先警告彼得將會跌倒,但將蒙保守(路22:31)。注意路加22:32中的「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這句話表明彼得是有信心的,所以主能為他禱告使他不致失去信心;另一方面主也曾經豫告猶大將要賣主(太26:24),但主卻不能為他禱告使他不致失去信心,因他根本就沒有信心(約6:64)。並且彼得以後從失敗中醒悟而悔改,正是因為想起主所豫先警告他的話而出去痛哭(可14:72);主的話成為保守他不致沉淪的能力,因他本來就是有信心的,主的話能成為他的能力。但猶大良心發現而痛悔時卻完全不是因為想起主的話,因他根本沒有信心,不能從主的話語中支取得勝的能力。

B.末世的救恩

「必能得著所豫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這「必能得著」是彼得自己的信心,因他自己有過這種經驗,他雖然曾三次否認基督,卻終於得蒙主保守,所以他用很肯定的語氣說:「必能得著」。使徒彷彿以他自己的經驗,作為我們確切的保證,說明一切蒙救贖的人,都可以十分放心地把自己信託在主手中。

「末世要顯現的救恩」指甚麼救恩?按使徒寫書信時,主釘十架所成功的救恩已經清楚「顯現」出來。聖經中論及「救恩」,最普通的意義是指基督十架贖罪的恩典。但救恩的意義並非僅限於十架贖罪方面,其更完全之意義,應當是從十架贖罪的恩典起,直到永世中信徒享受永遠榮耀與福樂,那最完滿的結局為止。這整個階段,都在救恩的範圍之內。所以本句──「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可有兩層意義:

1. 指主耶穌基督的再來

耶穌基督再來時信徒將要身體得贖(羅8:23),即身體改變與被提(腓3:21;帖前4:17),這復活與被提是救恩的一部分。按身體方面說,我們現今所經歷的救恩仍不是完全的,因身體方面仍未得贖(參約一3:2),而這種恩典是基督再來時我們纔能經驗到的。

2. 指救恩之最後完全實現

即指將來要得的一切榮耀,並在永世中與神永遠同在的恩典。現今我們按靈魂得救方面來說,是已經經驗了主耶穌的救恩,但按享受救恩權利和福樂方面來說,我們事實上並未完全享受救恩的全部福分。因為我們仍在肉身活著,無法完全享用永世中的福樂。所以,救恩的全部內容是要在「末世」──萬物之結局──時,纔真正完全實現。

「末世要顯現的救恩」並非另一種救恩,乃是基督所成功的救恩最後的完全實現,所有「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都必能完全經歷這救恩的全部內容。

三.信心受試煉的果效(1:6-12)

1.信心所受的試煉只是暫時的憂愁(1:6)

6 「因此」連接上文,上文所講的種種屬靈恩典──神的大憐憫、重生、活潑的盼望、不朽壞的基業、末世顯現的救恩……,都是信徒的大喜樂。所以信徒雖或處在艱苦的環境中,卻是一個已經有大喜樂的人。注意,彼得並不是假設他們在某種情形下便會有大喜樂,乃是根據以上的原因指明他們是「大有喜樂」的;意即不論他們當前的處境如何,但照神所為他們豫備的一切恩典來說,足使他們在任何境遇中都大有喜樂。

「大有喜樂」原文agalliasthe,即踴躍歡樂之意,形容極大的歡樂。這個字在太5:12;路1:47也用過。

「百般的試煉」,與雅cs31:2所說的相同。真正喜樂的人,應是在百般境遇中都能喜樂的,而百般的試煉乃是使我們學習這種喜樂的方法。但我們己經具備學習這種「功課」的優越條件,因我們已蒙受了一種足夠叫我們畢生不住喜樂的大救恩。

「暫時憂愁」,按「試煉」本身已顯示是暫時的性質,所有的試煉,都不過是一種方法而非目的,一種過程而不是定局。使徒特別安慰信徒們,他們雖在百般的試煉中,但不過是暫時的憂愁而已,不會長久。神常常藉著暫時的損失,使我們收穫永遠的福氣;魔鬼則常藉暫時的快樂,而使我們失去永遠的福樂(參門15)。我們若顧念那永遠的事,必在生活工作上,輕看今世暫時的苦樂;因今世的一切,不論苦或樂,都是至輕至暫的(林後4:17)。所以在百般試煉中的暫時憂愁,可說是神為信徒所作的一種必然獲利的「投資」,使我們日後更有指望(參伯23:10)。

「憂愁」原文亦含痛苦、患難、憂傷的意思。

2.信心受試驗後就比金子更寶貴(1:7)

7 本節說明了上節神允許我們在試煉中暫時憂愁的美好旨意,是要使我們的信心因經過試煉而被證明出來,且比那些屬物質的金子更顯寶貴。在此使徒以金子受火煉比喻信徒信心之受試煉,按金子所以寶貴,因為它需要經過許多提煉的手續,而所得的數量卻十分有限,所以格外貴重。以金子比喻信心可有下列靈意:

A.金子要經多重的提煉以除去雜質,信心也需要經過種種試煉才能除去各種靈性上的「雜質」──肉體的意念、不純一的心、虛偽的裝飾……。信心經過試煉的結果,就能將一切雜質顯露出來,使我們認識自己信心的實際情形,並認識真信心的奇妙功效。

B.金子能耐高熱,信心亦能使我們在各種艱難痛苦如火嬈的環境中站立得住(參但3:24-27)。

C.金子是很重的,在化學元素中其比重極大;信心也有很重的屬靈分量,信心使我們在神面前成為貴重的,有屬靈價值的。是金銀寶石,而不是草木禾楷;是有實質的,不是只有表面的。

D.金子是有光輝榮耀的,信心也使我們有分於神的榮耀並能榮耀神,使神的作為從我們身上顯出來,使人看見神的能力。

E.金子是極難與其他物質起化學作用的,信心亦使信徒難以被世界的種種虛榮所同化或動搖。

所以用金子比作信徒的信心,可說是十分合適的。但金子若未經提煉,則與普通礦砂無異,含有大量的雜質,不能具備以上的特性;信徒的心若未經試煉,也是如此。反之,若信徒的信心經過試煉,就比經過火煉的金子更顯寶貴了。因為金子不過是屬物質的東西,仍可朽壞;但信心卻是不能胃毀壞的屬靈產業,且能引致我們得蒙神的喜悅和賞賜(來11:6),又使我們一切所言所行都成為具有永遠價值的,當然比那些雖經火煉仍能毀壞的金子更顯寶貴了。

在此說明了神試煉信徒乃是出於祂的美意,絕非惡意;雖然在我們方面的忍受是痛苦的,但終究是使我們得益。其實按神方面來說,祂並不需要試煉我們,因為祂早已知道我們的一切,但祂試煉我們,是要讓我們可以多得祂的稱讚和榮耀而已。

本節論之信心,較5節講之信心,有更進一步的意義。5節所講的是得救的信心,是信徒的白衣(啟7:9-10);但本節所講的是經過試煉的信心,乃是信徒的裝飾(帖前1:6;啟2:19),正如本節所說的「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這正是信徒現今活在世上一切生活工作的目標。為著這目標,信徒便有能力輕看眼前的苦難而盼望將來的榮耀了。

3.愛心受試煉後就能愛那未見之主而喜樂(1:8)

8 使徒在提醒信徒應為將來要得之稱讚、榮耀、尊貴,而忍受眼前的試煉後,又將他們的思想帶到主耶穌基督自己的身上,使信徒不僅想到主的恩典,更是想到主自己。將我們的心思轉向主自己身上,這是我們受苦中能有喜樂的方法。

A.因信而愛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本節的首句說明「因信而愛」的真理。雖然那些信徒不像彼得那樣,有親眼見主的福氣,但他們的信心,可以使他們勝過這一項缺陷。聖經稱許那些沒有看見而信的人為有福(約20:29)。但在此彼得指出一種更大的福氣,就是雖然沒有看見,卻愛那沒有看見的主,這樣的愛當然是更可貴的;通人們都只在看見之後纔能愛,我們這些慣常憑眼見的人,竟能愛那沒有看見的主,實在是神奇妙的作為,而這種奇妙的作為乃是信心經過試煉的果效。

另一方面,這種信心也證明愛的實在,雖然沒有看見──沒有看見祝福,沒有看見平安,沒有看見──甚至只見苦難和試煉,卻仍因信祂而愛祂,並不因苦難而改變心志,就證明這種愛是真實的愛了。

在苦難中,常有一種不甘願受苦的心,這種心所給人的痛苦,可能比苦難本身更難抵受;但我們若愛祂,就會因為愛祂而甘心為祂受苦,因而在受苦之中仍有喜樂。

B.因信而樂

「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經過試煉的信心,使我們雖沒有看見主,卻因信而滿有喜樂。彼得與其他信徒,曾因看見主復活之顯現而喜樂(約20:20)。使徒在這裡似乎要盡量用一切可用的話,來形容信徒在苦難中的喜樂,這種喜樂不是言語所易於描述的,惟有經歷過的人纔能領會,所以說它是「說不出來,滿有榮的大喜樂」。「滿有榮光」指出這種苦難中的信心滿有天上的榮耀和光輝,所以這種喜樂與黑暗中的罪中之樂,或塵俗虛榮之樂,絕不相同。

總括以上經文,信徒得喜樂的原因有四:

1. 因盼望;
2. 因信心;
3. 因愛心;
4. 因苦難。

我們既因信祂而愛祂,又盼望祂,且知道祂的美意而甘願為祂受苦,便更有喜樂了。

4.信心所得的救恩(1:9)

9 「並且」連續上文,亦即上文所說的喜樂,再加上一個理由:就是因我們有信心的結果便得著靈魂的救恩。這得著靈魂的救恩,應指得救之經歷,與上文5節「得著所豫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在意義上略有不同;因5節所論的是將來纔能實際經歷的「救恩」,但本節所論乃是信徒現在得著的。

按林後1:10,可見信徒所得的救恩可分為三部:

即已過去的──已經得著的拯救,脫離罪惡滅亡的拯救;現在的──指現今的日常生活中,所得著的拯救,包括靈性方面的試探與身體方面的危難;將來的──指主耶穌基督再來時,迎接信徒,與祂永遠同在的恩典。

這三部份都是包括在完全的救恩之內,但按照人方面的經歷來說,當我們尚在肉身中活著時,事實上無法立即經歷這全部的救恩,而不過是在得救時開始經歷這完全的救恩,直到見主面的那日纔真正完全經歷這救恩全部。

5.眾先知對於救恩的考尋(1:10-12)

這幾節論及我們所得的救恩如何榮耀與可羨慕,乃是舊約眾先知所早已「尋求考察」,甚至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的。使徒一再強調信徒所得救恩之寶貴,以勉勵信徒忍受當前的苦難。

10 「論到這救恩」即上文5-9節所論之救恩。

「那豫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己詳細的尋求考察」,舊約先知們有關救恩的豫言,都是他們所早己詳細尋求考察的。可見他們對我們今日所傳的救恩絕非信口開河,亂說一通,乃是仔細考察又照聖靈的感動而豫言的。雖然他們未能親眼見這救世主的降生,但他們十分羨慕並留意這位救主降生的時候、方式,和祂怎樣完成這偉大的救恩,如摩西、大衛、以賽亞、何西阿,對於他們所豫言的救恩都有所考察。

本節顯示舊約先知們所尋求的救恩,與我們所尋求的實是相同的救恩;雖然舊約有信心的人所信的是盼望中要來的基督,新約信徒所信的是己經來臨的基督。加3:8說:「聖經既然豫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己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又如來十一章所列舉的信心人物,顯見舊約的人與我們一樣都是因信稱義,並且所信的對象也都是一樣。

主耶穌在世時,也曾論及舊約先知對祂的降世與完成救恩都十分留意(太13:17;約8:56;12:41;路2:29-32)。按彌賽亞之希臘文就是基督(約1:41;4:25),本節告訴我們,舊約先知們盡力要探尋神所應許的彌賽亞,是在甚麼時候來臨。

11 「考察」就是十分留意地探尋。「基督的靈」就是聖靈,並非基督自己的靈,乃是基督所差遣,與基督相屬的靈,是講論並高舉基督的(約16:14-15)。新約中常稱聖靈為基督的靈(參羅8:9;腓1:19;加4:6;徒16:7)。所以本句──「考在他們心?基督的靈」──就是留心那在他們心?感動他們的聖靈,是如何感動他們。然後,他們照著所受的感動,豫先證明(即說豫言):基督如何受苦難,如何得榮耀,在怎樣的時候應驗,如賽53章;詩22篇;亞13章都是舊約中先知們論及基督之受苦與得榮耀相當清楚的經文。

當時的信徒,顯然有好些人不明白神何以允許他們遭受試煉與苦難,而彼得在此卻以基督受苦難而得榮耀正合神的旨意,且是先知早已照聖靈的啟示豫言,又按著時候應驗了的,來勉勵信徒。他們若先經歷苦難而進入榮耀,正合乎十架道路的原則(太10:24-25;14:22;彼前4:13)。

關於基督要得榮耀的經文,舊約多有提及(賽4:2;11:1;35:2及賽40:3-5;60:1-3;62:1-3;66:18-19;但7:13-14)。

12 「他們得了啟示,知道他們所傳講的一切事,不是為自己」,即知道他們所傳講有關基督降世等事,不是為他們自己那一時代的人。

「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褔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告你們」,這些「傳褔音……的人」指當時的使徒和神僕們。本節對於一個傳道的人應如何傳道,有三點要訓:

A.「靠聖靈」:傳道的能力。
B.「這些事」──「基督的救恩」:傳道的主題。
C.「報給你們」:傳道的方法。「報」就是將所知的報明,而非憑自己意思發明的道理。

「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這「現在」指現在整個新約的時代。舊約先知們所豫知的救恩,現在既已實現,那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就在這時代感動祂的眾僕人,將有關救恩的一切真理傳給我們。

「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本句可見天使雖然無分於救恩,但也很留意察看基督的救恩如何施行於人,以及如何被人接受。主在世亦曾告訴我們,一個罪人悔改,天上的使者也要為他歡喜(路15:7-10),保羅書信亦有相似的話(弗3:9-10)。並且天使對於基督的降世,也間接有分於有關的工作,如向馬利亞、約瑟、博士等報信(路1:30;太1:20;2:12),當主在世時服事祂(太4:11;可1:13),又曾在使徒們傳褔音的工作中幫助他們(徒5:19;8:26;12:7;27:23),且是「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的(來1:14)。

問題討論

是否奉神差遣的人都是使徒?為什麼?

使徒的職分,按聖經所見有甚麼特殊證據?

彼得對受書人的六種稱呼有什麼主要靈訓?

信徒所要得的天上基業指甚麼?「永不衰殘」有甚麼特別意義?

甚麼是末世要顯現的救恩?與1:19的救恩是否相同?

「金子」喻信心,有甚麼靈義?

解釋1:8。

解釋1:10-12節中的要句。

第二段 聖潔的生活(1:13-2:10)

上文彼得已講述神藉基督復活重生了我們,所給我們的恩典與盼望是何等的大。雖然我們在世上還會遭遇「暫時的憂愁」與各種試煉;但這一切都無非是幫助我們更多經歷祂救恩的偉大而已。這樣,我們既蒙受這麼大的救恩,應當有怎樣的生活與所蒙的恩相稱?本段的信息就是指導信徒如何過著一種聖潔的生活,與那召我們的神相配。在此彼得所論的共有七方面的事,都是注重信徒在主恩典中應有的屬靈追求。

一.專心等候主來(1:13)

「所以」連接上文。將上文信徒所蒙的恩典,與本節信徒應有的責任連繫起來。為甚麼我們要謹慎自守,專心盼望主來?因我們所蒙的救恩,既如上述之偉大,我們就當專心盼望這救恩的全部實現了!這樣,當怎樣專心盼望主來?

1.約束你們的心(1:13)

13 約束是限制的意思。我們對自己的心意應有所限制,有所束縳,不能聽憑自己的心意自由放縱。「肉體」是不能於縱的,若我們任隨屬肉體的喜好而行事,其結果必然與神的旨意相背。所以我們若要專心盼望主來的話,就必須對我們的心意加以約束,並藉著聖靈用意志力量來控制,不讓今世的種種試探和虛榮搖動了它。

「約束你們的心」原文作「束上你們心中的腰」(見小字),古時東方人的服裝,多半都很寬闊,所以工作時必須將衣服束起來。「束上你們心中的腰」意思是我們要有一種準備工作,與服事人的心意(約13:4;路12:35)。世人的心意幾乎隨時是準備與人爭吵,準備與神相抗,似乎內心有許多憤恨需要隨時發洩;但信徒的心意郤不應當這樣,乃要束上心中的腰。

弗6:14告訴我們應以真理的帶子束腰。真理的腰帶是信徒屬靈軍裝之一,這意思就是,我們行事應受真理的約束,將我們的生活行事限於真理權威之內。這種生活行事是在神旨意中的,是有能力的,這正如一個束好腰帶的人,便有能力工作、行路、或打仗。何以我們覺得軟弱無力?何以我們到主前時,心思遊蕩不能「專心」?這可能是因為我們放鬆了屬靈的腰帶,以致我們的心沒有專注在主的身上。

2.謹慎自守(1:13)

13 「謹慎自守」包含儆醒防備的意思,若有敵人來臨仍未知道,甚或受了欺蒙還不察覺,就不算得是謹慎自守了。所以這句話表示信徒應心思清醒,謹慎而機警地提防敵人。因我們所處的世代,有許多迷惑──金錢、世俗、罪惡、異端……都會使我們的心思混淆,無所適從。

謹慎自守,亦有謙卑之意,因惟有謙卑的人纔會謹慎;驕傲的人,都是大意的,驕傲的結果必自滿自足而疏忽、大意。謹慎與謙卑相連,驕傲則與疏忽結伴。

3.專心盼望(1:13下)

13下 「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使徒彼得勸那些受苦中的信徒,以專心等候主的再來,以及主所要帶來的恩典作為生活的目標。這樣地專心等候主,可使他們忘記或輕視今世的苦楚而度聖潔的生活。

在此所論「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顯然是指將來主再次降臨的事,但本句的「帶來」原文pheromeneen,按「希文文法字彙」是phero{的單數、現在被動式。這對於我們的教訓就是:雖然那些恩典我們只能在主再來時纔實際享用,但我們卻要把它們看作是現在得著的那麼實在可靠。並且當我們對於將來要得的恩,看得像現在已得著的那麼真確時,我們對於那要來主,也必覺十分親近真實,一如已經來臨一樣。

二.追求聖潔像神(1:14-16)

在這幾節聖經中,彼得勸勉信徒應過聖潔的生活,並作順命的兒女,這種聖潔與「順命」的生活,使我們更不屬世而屬靈,又使我們的心更嚮往天上的事,而對於所盼望的恩有更真實的感覺。反之,我們若犯罪,過不聖潔的生活,必使我們的心思更屬世,又必使我們對將來的盼望感到沒有把握而缺乏真實感。在此彼得提出兩點理由說明何以我們應追求聖潔。

1.因我們已作順命的兒女(1:14)

14 「作順命的兒女」,注意本章2節使徒稱受信人為「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的人」,是先聖潔而後順服;本處則先順服而後追求聖潔。可見聖潔與順服之互為因果。我們要先有聖潔的生命纔能順服神,另一方面我們也是先要順服主的真理纔能過聖潔的生活。

「順命的兒女」與悖逆之子相對(弗2:2;西3:6),即屬神的兒女,已有神兒女的生命。一切重生得救的人都是順命的兒女,因他們已照著神的命令而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約一2:23)。今日教會有一種危險,就是漸漸受世界思想影響,以為「順服」的真理是使人懦弱、馴服,對惡劣環境抱消極態度。其實順服神和順服環境或順服人並不相同,因人的領導常有錯誤或私心,環境常會反常;但神永遠是正確無誤的。聖經是要我們順服神而順服人或順服環境;但有時卻可能是順服神而反抗人或環境,所以這種順服絕非盲從與懦弱可比。

反神主義者說:「宗教是人民的鴉片。」這句話雖不足以動搖信徒的整個信心,但它確然或多或少地使信徒對於聖經中有關「順服」的真理存有戒懼的心理,可見今世的思想已在不知不覺之中影響了信徒。其實現代自由民主的思想是根源於聖經,因聖經使我們看見一切人在神面前都是一樣的,都是罪人,都需要救恩,這就打破了專制獨裁的觀念,使人都站在同一的地位上。但這種自由民主的思想已漸漸被魔鬼巧妙地利用來對付聖經,破壞道德和信仰方面的責任。魔鬼使人誤解自由的真諦,以致將放縱看為自由,視任性為民主,這不是基督徒所應效法的。所以聖經在此說:「你們既作順命的兒女,就不要效法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

信徒在未信主之前乃是「蒙昧無知的」,因為那時不認識神,對罪惡的危險,對自己內心的污穢與神公義的審判毫不知情,更不認識真理與真自由的意義,乃是隨時放縱私慾的。這並不是聖經所要給我們的自由,我們的自由是在真理的軌道上,在神的旨意和在順命的兒女之範圍內,就是主耶穌對猶太人所說的:「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見約8:36)。

本節經文指出信徒在消極方面不應再效法舊樣子,相反的,信徒應在積極方面照著基督?新生的樣式來生活及工作(羅6:4)。可惜現今信徒的靈性情形,彷佛一個活著的人竟去裝成死人的樣子,這是令人驚奇嘆息的。下文則提出積極方面應當追求的目標。

2.因我們的神是聖潔的(1:15-16)

15 「那召你們的」就是神,是聖潔的,所以我們被祂所召的人,也應當聖潔。神的聖潔乃是絕對的,不但以前從未犯過罪,現今與將來也都不會犯罪,且是完全無瑕疵的,不能被惡魔試探(雅1:13)。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人非聖潔,就不能見神」(來12:14;啟21:2,27;22:14-15)。

「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注意:彼得在勸勉信徒要過聖潔生活,或論是否應當追求聖潔時,乃是以神是聖潔的事實,作為信徒應當追求聖潔的理由。神既是聖潔的,信徒就有責任在一切事上聖潔。

16 「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本節引自利未記11:44;19:2;20:7,是加強上節的意思,證明使徒彼得所講,與舊約聖經所講的相同;並暗示信徒追求聖潔的目標,就是像神那樣的聖潔。雖然這是人的觀念中所以為不可能達到的;但正如上文所提及的,聖經根本不是注意我們這方面能否達到那個目標的問題,乃是我們應以怎樣的聖潔標準為追求的目標的問題。神既是召我們的神,當然要以神的聖潔作為我們追求的目標了。雖然我們今世活在肉身中時,無法像神那麼聖潔(雅3:2;約1:1:8),但這對於我們以神的聖潔為我們一切行事生活的目標,並無妨礙;因我們基本上已經有了神聖潔的生命住在?面,並且按在基督的地位來說是已經聖潔的,又已有必然聖潔像神的盼望(約1:3:2;林前15:42-44,49)。

聖經中所講的聖潔顯示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方面就是「分別為聖」的意思,凡一切屬神的都是分別為聖的,正如舊約一切會幕的物品都要分別為聖歸神而成聖潔;這就是因分別為聖而成聖潔,與被分別之物本身是否聖潔無關。另一方面卻是在這?所說的「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這聖潔就是生活上的聖潔,是我們所應追求的聖潔,追求這種生活上的聖潔,應當以在基督?被分別為聖潔為目標;也就是以神的聖潔為目標。

總之,這兩節聖經,很清楚地讓我們知道追求在生活上聖潔,乃是神向我們這些被分別為聖的人的要求,並且是祂向我們所定的旨意(帖前4:3);而這種聖潔的生活,乃是我們作「順命的兒女」的人應有的「樣子」,與「從前……放縱私慾的樣子」完全不同的。

三.存心敬神輕世(1:17-21)

這幾節聖經教導我們存敬畏神的心,使我們在一切事上能有聖潔的力量;又是使我們能在今世度寄居日子的力量。在聖經中我們常可以看到,當人對於神的聖潔與威榮,有更深的發現時,必引起一種肅然敬畏神的態度。如:雅各在伯特利夢見天梯時(創28:17),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下見神在榮耀中降臨西乃山時(出20:18-21),以賽亞在異象中見神之聖潔時(賽6:1-2),都特別引起他們對神有一種敬畏的心,可見神的聖潔與人的敬畏有頗大的關聯,而我們要追求過聖潔的生活,也就必須要有敬畏神的心。在此提及信徒應敬神輕世之理由有:

1.因信徒是以神為父(1:17)

17 這?指出人與神有兩種關係;就是審判人的主與被審判的人之關係,以及父與子的關係。這位神本來是審判人的主,是按公義審判人,不偏待人,不包容人的罪的(羅2:11;徒10:34),現在卻成我們的父。雖然我們在這公義之神面前無法站立,但祂現在卻是我們的父。我們既然認識這位原本是公義審判我們的神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在世度寄居的日子,不可因祂的慈愛而輕慢了祂的聖潔與公義。

「寄居的日子」說明信徒在這世上生活應有的態度,當看自己是一個寄居者,對這世界的一切物質需要,不必過於認真。正如一個旅客,縱然平時在家十分講究,出門的時候也願意一切從簡了。因為他們都有一種心理,知道旅途中的一切都不過是暫時的,他們所想望的是早日回家。這是信徒在物質生活中應有的人生觀;但另一方面,卻要在屬靈的事上認真,看重每一項神的旨意,不隨便放過自己的軟弱,這是聖潔生活的意義。

「敬畏」雖然也是懼怕的意思,但它不是懼怕刑罰的那種懼怕;乃是由於認識到神的聖潔威榮,與無限的崇高偉大,所產生出的一種恭敬而戰兢的態度,這種懼怕並無刑罰的成分而有敬愛的成分。如創3:8-1;4:13-14都是因犯罪而引起的懼怕;但在可4:41;徒2:43;5:15;19:17則係看見神的權能而有的懼怕。

2.因信徒是主血所買贖的(1:18-19)

18-19節是解釋信徒何以應當存敬畏的心度寄居的日子,就是因為我們都是靠基督的救贖而得拯救,憑祂寶血的買贖纔得以脫去「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並且祂的流血,更加證實神對於罪惡的絕對公義,必然審判。這樣我們這些蒙救贖的人,絕不應對罪惡稍存僥倖取巧的心理,乃應存敬畏基督的心,敬虔度日。

18 「知道你們得贖」,得贖和我們平常所說的得救是同一件事。但是「得救」注重我們方面的經歷,「得贖」注重基督方面為我們所付的代價。「贖」說出我們曾被賣的情形,但同時也說出我們已脫離了被賣在罪中的地位,而得以進入一種新的地位──不屬世界乃屬基督的地位,所以我們應當像一個旅客想望天上的家鄉。

「虛妄的行為」,就是各種犯罪的行為(羅1:21;弗4:17)。所以稱為「虛妄」,是因為不真實,無意義,和不顧神的旨意,只憑自己的喜歡妄行。

「金銀等物」,金銀等物雖然是今世界有用的東西,但對拯救我們脫離罪和神的審判,是毫無作用的。「金銀」代表世人所用的最有效方法。世人縱然用他們所以為最有用的「法寶」,也不能救他們脫離永遠的滅亡。因為連「金銀等物」本身都不過是能壞的物質而已,怎能憑它們使信徒得著「不能朽壞……存留在天上的基業」?所以依靠金銀的,只能使我們得著今世的虛榮;惟有依靠基督寶血的,纔能得著永生的福樂。

19 「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寶」原文是單數式,字根timios,在彼前1:7譯「尊貴」,新約共用過十一次(徒5:34;20:24;林前3:12;來13:4;雅5:7;彼前1:7,19;啟17:4;18:12;21:11)。

但「寶血」二字連用,全聖經僅此一次。雖然只一次,卻並非不重要;反之,這唯一的一次倒可以象徵基督寶血的獨一無二,是我們蒙救贖的惟一路徑。

「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本句說明基督之流血受死,就是舊約那些無瑕疵的羔羊被用來獻祭贖罪所豫表的「神的羔羊」(約1:29),祂纔是真正能背負世人罪孽的贖罪羔羊。

通常所謂基督的寶血可以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實即基督流血的功勞可以消除我們一切的罪惡的意思。祂在十架流血所成功的贖罪功效,當人用信心接受時,便發生功效在信的人身上,而使他得著神的赦免;這並不是專指著祂釘十架當時所流出的血可以洗罪,因為事實上基督肉身被釘時所流的血,早已乾了。

在此基督的寶血與世上的金銀成為明顯的對比。基督的寶血是無瑕無疵的,亦使一切信祂的人成為無瑕無疵;但世上的金銀則助長罪惡誘惑的能力,敗壞人的德行。

既然這樣,我們就應當存愛祂而敬祂的心,在世度寄居的日子,盼望基督的再來了。

3.因我們的信心盼望都在於神(1:20-21)

20 本節說明基督的降世,乃是早在神的計劃中,是神在創世以前按祂自己的旨意所定規的。「是豫先被神知道的」,即神所豫知的,正如我們得蒙拯救也是神所豫知的(參1:2)。這一類見解亦常常見於保羅的書信中(弗3:9-10;西1:26-27;多1:2-3;羅16:25-26)。

神對於救贖我們的恩典,既然如此慎重,早已有完備的計劃,然後按照祂的時間「在這末世……顯現」出來,這樣這些蒙救贖的人,豈不更應當存敬畏的心,等候救恩的全部實現麼?

「顯現」在本章已用了三次(1:5,7,13),表示基督早已存在,只是到了時候纔在肉身中顯現出來(提前3:16)。

21 本節顯明本書之受書人非猶太人,因猶太人是向來信神的。上文18節亦可為佐證,猶太人是先信神然後信耶穌基督,外邦人則藉耶穌基督纔「信那叫祂從死?復活……的神」。基督的死而復活乃是人到神面前的橋樑。

基督為我們死而復活的結果,使我們的信心有了可靠的根據,我們的盼望也不會落空,這樣便叫我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意思就是信心和盼望的目標都集中於神,都以神為對象,和最大的滿足。既然這樣,就當存敬畏的心,在世度寄居的日子了!

四.彼此切實相愛(1:22-25)

上文所論都是聖潔生活中如何對神和對己方面的真理,從22節起便開始講論我們怎樣對待人。聖潔生活是包括對神、對己和對人三方面的;對神應「敬畏」,對己應「潔淨」,對人則應「切實相愛」。在此所論應「切實相愛」的理由有:

1.因已順從真理(1:22)

22 本節表示我們已經有了可以與弟兄切實相愛的基本條件,因我們已「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這句話是追述信徒得救的經歷,得救乃是順從真理的最初步結果(參徒5:31-32)。得救的人便已經「潔淨了自已的心」;這潔淨的心,是我們能以與弟兄坦誠相愛的基本要素。世人的心未得真理的潔淨,只能按外貌虛假相待(雅2:1),談不上切實相愛;但信徒既已認識基督,嘗過真實的愛,當然應當「從心?切實相愛」了!

彼得喜歡在勸勉之前,先提及信徒在神前所蒙的恩典,以強調信徒蒙恩之後應盡的本分(例如上文14-17節)。

在此顯明「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與「彼此相愛」二者的關係。我們能夠「愛弟兄沒有虛假」,在乎順從真理而潔淨己心。我們的心若充滿世俗的思想和各種自私的罪惡,便難免會出於虛假的愛弟兄了。本節似乎暗示當時信徒對於約13:34主的命令,已漸漸趨於表面化,缺乏真誠,所以使徒特別強調要切實相愛。

「切實」意即十分合乎實際,使人能得實益,而非僅為維持表面的關係或聲譽。這種切實的相愛應包括肉身與靈性方面的實際益處,例如物質上的幫助或愛心的勸告。

「切實」原文ekteno{s按Arndt & Gingrich新約希英字彙這字有熱切、渴望、恆常的意思,全新約只用過一次。

「從心?」小字作「從清潔的心」,就是沒有偏見而良善的心。惟有存這樣的心,纔能與弟兄切實相愛(參提前1:5)。這樣,本句與本節上句──「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互相補充,闡明相愛的真理。

聖經論及信徒屬靈的德行,常提到要從心?發出。如:從心?饒恕人(太18:35),從心?順服(羅6:17)。

主在世時,先為門徒洗腳,然後教訓他們彼此相愛,顯見真實的相愛,亦包括彼此存謙卑的心互相服事。

2.因已蒙了重生(1:23)

23 何以蒙了重生便應彼此相愛?因「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約1:5:1)。我們既領受同樣的生命,有同一位父親,便有了一種屬靈的親屬關係,理當格外彼此關切相愛。

「種子」是一種生命的源頭,我們同是由於一種不朽壞的神的「種子」而得重生。屬肉身的生命關係,既使我們在肉身方面與家人有不可分離的聯繫,則屬靈的生命關係,更應當使我們與同得一樣生命的神家兒女,有一種不可分割的愛的關聯了。我們是否與弟兄切實相愛,乃是我們是否真正看重我們在主?屬靈關係的一種實際表現。

「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我們能「由於不能壞的種子」得蒙重生,乃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既是這樣,就當有「神活潑常存的道」表現在我們生活中。

注意本節中「不能壞的種子」與「神活潑常存的道」是否相同?解經者有不同的見解:有人以為本節既明言「你們蒙了重生……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這「藉著」顯明cs14「不能壞的種子」與「神活潑常存的道」是不同的兩樣東西。前者指我們所領受的新生命,後者指神的話。但另有人以為「不能壞的種子」實即「神活潑常存的道」,後句是解釋前句,雖然其中有「藉著」為介詞,似乎顯示二者不相同,其實是從兩方面來討論同一件事。一方面是論到神的話被人接受之後在人心?成為人的生命,它是一種不能壞的種子,是使人得著神生命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是論及神的話語本身是有生命的,而且是有活潑的生命和常存的。不論人是否接受,它本身都是「活潑常存」的;但如果人接受了這種道,它便使接受的人得重生。所以「活潑常存的道」實際上就是「不能壞的種子」。況且聖經中常以主耶穌是「生命」也是「道」(參約6:35,63;1:1-3),因為基督的生命就是福音真道的內容,而領受這真道,也就是領受基督的生命。

凡?面領受了這生命的人,應當活潑地表現出來,「彼此切實相愛」就是表現這生命的方法之一。

3.因惟有基督之道是永存的(1:24-25)

24-25 在此以草與花形容一般世人美榮。草是一種很軟弱,很沒有價值的植物,花雖然美麗,卻很容易凋謝,而「草上的花」就更容易凋謝了;但神的道乃是永存的。這樣地互相比較,是要指出信徒應當彼此相愛的理由。今世的一切都不過十分短暫,惟有神的國與神的義纔是永存的,但信徒若重視今世的一切,便會阻礙彼此切實相愛的生活。重視物質財富的結果,必然輕視了在主內愛心的相通。所以彼得特別勸信徒應重視神永存的道,以免因貪愛世界,只顧自己,而輕忽了應有的相愛生活。

「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就這道」。「主的道」,就是上文「不能壞的種子」,與「神活潑常存的道」。這福音真道就是激發我們相愛的活力,照著這道而表現的一切愛心行為,都是永存的。例如:因「彼此切實相愛」而忍受的種種勞苦、犧牲、損失……及所作的一切工夫,都有長遠的價值。既然如此,我們就當為所領受的「永存的」真道而活,而不應為尋求今世的亨通而活了。──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60%201Pet/60CT01.htm
新增日期: 2008/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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