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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雅各書概論

雅各書 全書

雅各書簡介



作者

  雅各書的作者當然是雅各,問題是主的門徒中有三個雅各:

  ①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

  ② 亞勒腓的兒子雅各;

  ③ 主的兄弟雅各。

這三人中誰才是本書的作者呢?肯定不可能是首先殉道的西庇太的兒子雅各。而在②及③之中,根據各方面證據,以主的兄弟雅各為準確。這個主的兄弟雅各排行最長,與耶穌在同一環境長大;曾在耶穌生前否認主耶穌,不肯相信祂,但主死後反而相信;後來更成了教會的最高領袖,一生以謹守律法著名。

年期

  本書的作者雅各是在耶路撒冷教會受迫害時不顧生命留守教會的柱石;同時期使徒雅各殉道(徒十二2);又從加拉太書二8∼9中,保羅提及雅各曾和他行過右手相交之禮(表示支持保羅作外邦使徒);根據上述三大事情發生的時期綜合來看,雅各書疬於主後四十至五十年是相當準確的了。

目的

  當時的信徒以為一切既是出於神的恩典,那麼只要有信心,行為就不必理會了。他們誤解信心,以致信心與行為配合不上。雅各書的目的是要改正猶太信徒的這種錯誤思想,並給予正確的引導。

雅各書大綱

一1∼18 試煉與試探

一19∼27 如何聽道

二1∼13 愛人如己

二14∼26 有行為的信心

三1∼12 勒住舌頭

三13∼四10 上頭來的智慧

四11∼五6 不可作的事cs16

五7∼12 忍耐候主

五13∼20 應該做的事

──《新舊約輔讀》



概論



一.著書者

在主的門徒中有三個雅各︰

1.西庇太的兒子雅各,是十二個門徒中首先殉道者(徒12:1-2)。
2.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太10:3),也是十二個使徒之一。
3.主的兄弟雅各(可6:3;徒12:17;15:13;林前15:7),就是本書的作者。

這三個雅各中誰是寫本書的人?當然不會是首先殉道的那一個。但使徒中還有另外一個,就是「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參太10:3)。這雅各也有一個兄弟,叫猶大,也列於使徒之中,卻不是加略人猶大。按路6:16;徒1:13(注意和合本的小字)所提的「猶大」──那個亞勒腓兒子雅各的兄弟,實際上也就是太10:3;可3:18的「達太」,所以使徒中一共有兩個雅各和兩個猶大。本書和猶大書的作者究竟何指?到底指的是主的兄弟?還是十二使徒中亞勒腓的兒子?實難確定。有人贊成是使徒雅各和猶大寫的,這種見解最大的好處,在於整個新約的啟示,本就以使徒為主體,但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並非使徒寫的;根據加1:19;2:9,卻自然的指出,應該是︰那在耶路撒冷教會作柱石的雅各,就是主的兄弟,是寫信給「散住十二個支派」信徒的人。而雖然徒15章中,並沒有清楚指明,那起來說話的雅各,就是亞勒腓的兒子,但加1:19卻說明是主的兄弟;所以,筆者認為,本書作者是主的兄弟的說法更為可靠。

主耶穌在世的時候,雅各與猶大他們兄弟兩人都不相信祂是彌賽亞,以為祂好出風頭(約7:3-5),且是癲狂的(可3:21-23),直到祂復活以後向他們顯現了,他們才信了主(林前15:7),之後雅各更成為耶路撒冷教會中的柱石(加2:9),居領導者地位(徒15:12-29)。

保羅悔改後曾到耶路撒冷會過他(加1:19),後來為著外邦信徒應否受割禮的事到耶路撒冷時,也曾受到他和眾長老的接待(徒15:4),彼得在從監獄中得釋放後,也向他報告過(徒12:17)。

據教會相傳,雅各也是殉道而死。那時正是保羅上訴該撒後被帶往羅馬的時候,那些計劃謀殺保羅的人(徒23:12)在失敗之餘,便向耶路撒冷教會洩憤,藉著大祭司和猶太官長,要求雅各否認基督,結果他拒絕了,也因此被逼上殿頂,由人拋下而死。

二.著書時地

本書是在耶路撒冷寫的。這一點似乎比較容易確定,因為1:1說︰「……請散住十二個支派之人的安」。暗示發書的人是在耶路撒冷,而且雅各是在耶路撒冷教會受試煉時留守在那?的柱石。這樣,本書著於耶路撒冷是很自然的;但本書在甚麼時候寫的呢?雖然很難確定,但大概是在耶路撒冷教會受過大逼迫,並雅各作了教會柱石,使徒雅各被殺(徒12:2),保羅也開始奉差派作開荒佈道的工作之後。根據加2:8-9,雅各曾和保羅行過右手相交之禮,以表示對於保羅作外邦使徒的支持,這大約是主後五十年的事,而本書卻大概寫於主後五十年或更早。有人以為,本書是為著當時一般人對於保羅書信所講因信稱義的道理有偏誤,因而提出來的更正,所以他們認為本書是寫在主後六十年以後。本講義十分懷疑這種主張,因為︰

1.保羅書信的主要對象是外邦信徒,而雅各書的主要對象卻不是是外邦信徒,而是散住十二個支派的希伯來信徒。

2.本書與保羅書信風格不同,但亦看不出有何處是針對保羅書信而寫的。

3.「因信稱義」的真理,耶路撒冷的使徒們早就在保羅之前這樣傳了(徒3:16;5:14;8:37;10:43);就算是本書的2:14-26有提到關於信心與行為的題目,也看不出是針對保羅的書信寫的。只可以說,那只是要改正散住十二個支派的信徒們對於「因信稱義」的觀念的誤解罷了。

三.受書人

按當時而論,是寫給散住十二個支派的希伯來信徒。

四.著書原因和目的

本書完全沒有講解關乎基督怎樣降生、受死、復活等救恩的基本要道,但關求將來的審判和主的再來,卻稍微提到(5:7-10;2:12,13),所以我們不妨假定,本書的受書人,對這些基本的要道都是已經沒有疑問的了,他們的問題不在於救恩有甚麼懷疑,而是在於對這因信而領受的救恩怎樣應用在生活上,有些錯誤的見解。所以本書的目的是要改正這種錯誤,並給予正確的指導。

當時散住十二個支派當中的猶太信徒,他們在信仰上有一種危險的觀念,就是以為一切都是出於神的恩典,因此只要有信心就夠了,不必有好的行為。由於剛剛從這樣的律法下脫離出來,實在很容易走上另一極端,誤解了真信心的意義,以致他們中間好些人聽道而不行道,富足的輕看貧窮的,或是好自誇、爭作師傅、言語不謹慎、貪愛世俗;更有的還落在苦難當中,或是在信仰上受到考驗;所以無論在生活、行為、信仰上,各方面都非常需要真理的指引。本著這樣的宗旨,雅各指出那些以為有了信心可以不必有行為之人的錯誤,為他們講明真信心,是必有行為的信心,又極力勸勉信徒在試煉中要靠主得勝,在苦難中要喜樂。

五.總題:信心的行為

本書注重「信心」與「行為」的並行,多講到信徒該有的善行,提到得救是本乎神的恩,也由於人的信,但是稱義固然因著信,這「信」卻是必然表現於行為的信。實際上,這不是說人得救是因信心加上行為,而是說人得救是因著有行為的信心。

六.與保羅書信的關係

保羅的書信很注重信心。特別是羅馬書和加拉太書講因信稱義之道,似乎與本書的2:14-26所講的cs14「稱義是因著行為」正面衝突;其實不然,保羅所講的是有行為的真信心,是信徒得救的基本原理,而雅各所講的是出於信心的真行為,是得救的人必需有的表現;前者所注重的是人怎樣在神前稱義,後者所注重的卻是人怎樣在人前稱義──怎樣讓人知道你已經稱義了。這是一個真理的兩方面,互為表?,並不矛盾(詳參2:14-26註解{LinkToBook:TopicID=144,Name=第四段 信心與行為 (2:14-26)})。

不能否認的,保羅與雅各的書信有完全不同的風格。前者(特別是講教義的書信)有許多神學的理論,就算是引用比喻或舉例,也都與此有關;但本書卻非常淺明,注重實行,容易應用,所引用的比喻和例證,也都是為幫助人實行的。如果我們以為雅各在神學思想上,跟保羅有基本分歧,或說在福音的基本原理上,見解跟保羅有所衝突的話,就必然誤解了本書與保羅書信的關係。其實本書除了2:14-26,被許多人認為與保羅書信有極大差別之外,其他的許多論題,講法雖然不同,思想上還是跟保羅(或其他使徒)非常接近的。例如︰

1.本書的1:2-4勸勉信徒在百般試煉中,要把它看作是大喜樂,因為試煉生忍耐,叫我們「成全完備,毫缺欠」。這整個教訓的中心思想,與保羅在羅5:3-4;林後1:3-6;4:17的教訓相同。

2.本書的1:17提到各樣美善的恩賜和賞賜都是由上頭而來的,這與弗4:7-8;腓3:14的觀念相似。

3.本書的1:18說︰「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跟羅8:23的意思很接近。並且「初熟的果子」原文aparkee,全新約只用過八次;其中除了啟14:4,及本章之外,全部都是保羅用的(羅8:23;11:16;16:5;林前15:20,23;16:15)。

4.本書的2:1︰「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這話跟保羅在林後5:16所說的觀念相同︰「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此亦可參考林後10:10。

5.本書的2:8-11提到愛人如己是至尊的律法,這種觀念,跟保羅的觀點完全相同,認為︰按外貌待人就是犯罪;只在一條律法上跌倒就是犯了眾條。

A.新約中只有雅各跟保羅曾引用過基督所說:愛人如己是律法的總綱的教訓(羅13:8-10;太22:34-40),保羅在羅13:8-10的觀念與雅各完全一樣。

B.保羅在加3:10-12講到,想憑律法稱義的人都是被咒詛的,因為「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跟雅各所說︰「凡遵守全律法只在一條上跌倒就是犯了眾條」,在意義上是互相銜接,互相補充的。

C.雅各跟保羅一樣,他們都接受了基督的觀念,就是︰把「律法」看成整個舊約律法下的體系,連整個五經的教訓也包括在內,而不是專指十誡。基督所說的兩條最大的誡命(愛神、愛人)都不在十誡之內,而是引自申6:5;10:12;36:6。保羅在羅馬書與加拉太書中所講的「律法」,也是把律法看作整個舊約的體系來講的(例如︰羅西16;7:6;10:4;加3:23-24……)。注意,雅各說︰「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這?所謂的「律法」不是十誡,而是指申1:17;16:19的話。

6.本書的2:21-23引證亞伯拉罕以撒的事,證明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信心是被神稱義的事實。亞伯拉罕受割禮在他因信稱義後大約十五年(參創15:6;16:16;17:1,10),而獻以撒,卻大約是稱義以後至少廿五年的事(按估計,參創22:6)。受割禮是亞伯拉罕信心的大復興,獻以撒則是信心的最高峰;雅各和保羅,各引證其中的一端,互相補充,毫無矛盾(詳參2:21-23註解{LinkToBook:TopicID=153,Name=1.以亞伯拉罕獻以撒為例 (2:21-24)}),都為了證明亞伯拉罕信心的真實。

7.本書的3:1-12有關謹慎言語的教訓,跟保羅書信中這方面的教訓相似(弗4:29;5:4;提前3:8,11;5:13;6:4;多2:3,8)。

8.本書的3:13-18論屬地的智慧以及從上頭而來的智慧,與保羅在林前2:6-9所講,神的智慧以及叫人敗亡的智慧,意思相同。

9.本書的4:1︰「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那?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麼?」與保羅在羅7:18-23所講,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的觀念是相同的。

10.本書的4:11,12教訓信徒不要彼此批評論斷,跟羅2:1,2;14:13;林前4:3-5不但意見相同,口氣也相似。

11.本書的5:7,勸勉信徒要忍耐,像農夫等候地?的出產,跟保羅在提後2:6的觀念相同。「農夫」原文geo{rgos,這個字在新約的書信中,只有雅各和保羅各用了一次,其餘十五次都是基督在福音書中講的(太21:33,34,35,38,40,41;可12:1,2,7,9;路20:9,10,14,16;約15:1)。

總而言之,本書雖然在體裁、風格、勸勉的對象……方面,都跟保羅的書信不同,就像彼得或約翰的書信也是不同;但使徒們的教訓和啟示,基本上卻都是從基督來的,就像同胞的弟兄,雖然性格不同,但本質上還是有許多相同點的。

七.與福音書的關係

本書教訓與福音書相同的很多,表明作者對基督的教訓已有「先嚼下後吐出」的經歷,所以本書保存基督的教訓多過其他書信。

茲將本書與主的教訓相似的經文比較如下︰

1:2──太5:12
1:4──太5:48
1:5──太7:7
1:6──太21:21
1:21──太5:3-5
1:25──太7:24-26;路11:27,28
2:5──路6:20
2:8──太22:36-39
2:13──太5:7;6:15;18:32-35
3:1──太23:10
4:10──路18:14
4:11,12──太7:1;路6:37
4:14──太6:34
5:2──太6:19
5:8,9──太24:33
5:12──太5:35-36

八.比喻與例解

本書充滿了比喻。雅各也像主耶穌一樣,很會用淺顯而現實的比喻為例解,發表含有深意的真理。其中最美麗的比喻有︰

海浪喻信心(1:6),
2.花草喻屬世的虛榮(1:10,11),
3.鏡子喻聖經的話(1:23),
4.種子喻道(1:21),
5.身體與靈魂喻信心與行為之關係(2:26),
6.馬的嚼環(3:3),
7.船的舵(3:4),
8.火……等(3:6)喻舌頭,
9.雲彩喻肉身生命(4:14),
10.金銀的鏽喻資本家的剝削(5:3),
11.農夫等候出產喻信徒忍耐(5:7)……等等。

──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59James/59CT00.htm
新增日期: 2008/02/29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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