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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一章注釋

帖撒羅尼迦後書 第1章

【帖後一1】「保羅、西拉、提摩太,寫信給帖撒羅尼迦在神我們的父與主耶穌基督?的教會。」

〔文意註解〕本節除了將『父神』改成『神我們的父』之外,其他一切均與帖前一1完全相同,請參閱那?的註解。

『神我們的父』乃強調這一位神不但是主耶穌基督的父,並且也是我們眾信徒的父。

〔話中之光〕(一)父神的教會(加一13),也就是主耶穌基督的教會(加一22)。

(二)教會一旦離開了父神和主耶穌基督,便不再是教會。

(三)教會從來不是屬於任何屬靈偉人的。因此每當我們提起某地的教會時,千萬別稱呼作『某某人的教會』,因為這是得罪神的事。



【帖後一2】「願恩惠、平安從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文意註解〕「願恩惠、平安…歸與你們,」請參閱帖前一1後半註解。值得注意的是,『恩惠』(即恩典)總是在先,『平安』總是在後;我們惟有先領受恩惠,才能領略真實的平安。

「從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意指父神乃是恩惠與平安的源頭,主耶穌基督乃是管道;我們信徒惟有藉著主耶穌基督才能從父神得著恩惠和平安。

〔話中之光〕(一)教會今天在地上最重要的任務是為主發光,作主榮耀的見證,為著個緣故,我們必須不斷地從神領受恩惠(恩典),才能發出生命的光。

(二)撒但最忌恨教會,牠想盡辦法要攻擊教會,因此我們在一切逼迫患難中(參4節),必須更多經歷神的平安,才不致被搖動。



【帖後一3】「弟兄們,我們該為你們常常感謝神,這本是合宜的;因你們的信心格外增長,並且你們眾人彼此相愛的心也都充足。」

〔原文字義〕「合宜的」配的,配得的,相稱,合適;「格外增長」超越過正常的生長,過度長大;「充足」增加,增多,更多。

〔文意註解〕「弟兄們,」本章3至10節在原文是一長句,在這長句的開頭用『弟兄們』這稱呼,乃是表達他心?對苦難中的教會所懷的那分親切情誼。

「我們該為你們常常感謝神,」『該』字表達了一種受制於事實、不得不如此作的意思;『常常』表示這不是偶然而為的事,乃是經常的行為。『為你們…感謝神』指帖城信徒的傑出表現,乃應歸功於神在他們身上的作為,故此感謝神。

「這本是合宜的,」上一句的『該』重在指向著神所應當作的,而本句的『合宜』則重在指向著帖城信徒必須如此作才是公平的。或者說,上一句的『該』是主工人應盡的責任,本句的『合宜』是信徒配得的權利。

「因你們的信心格外增長,」『格外增長』指生長超越過正常的進度。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太十七20),是會長大的。帖城信徒們的信心,起先是讓保羅為他們擔心(參帖前三5),後來雖然得了安慰,但仍覺有所不足,盼能幫助他們更加長進(參帖前三7,10)。而此刻,保羅覺得他們信心長進的程度超越過他的預期,故值得他為他們感謝神。

「並且你們眾人彼此相愛的心也都充足,」『充足』指數量的加多和質量的增進;上一句的『格外增長』偏重於指生機體的長大,而本句的『充足』則偏重於指數目的擴散。這?的意思是說,帖城信徒彼此相愛的心,業已從教會整體的表現(參帖前四9~10),擴散到每個個人(你們眾人)之間的關係。

〔話中之光〕(一)感謝神不僅是我們信徒的權利,更是我們的本分和責任,我們『該』常常感謝神。

(二)每一個被稱為『弟兄』的人,在他身上應該有過一些能叫別人為他感謝神的經歷。

(三)雖然服事主的工人,難免在工作上不斷遭遇到艱難困苦,但每一看到或想到所服事的聖徒在主?面又有長進,就不能不歸感謝給神。

(四)我們若能在自己身上或周遭信徒們的身上,發覺到那又真又活之神的作為時,便會自然而然的向神發出感謝了。

(五)神是十足配受我們感謝的。神為我們所作的,從來不會少於我們向祂所獻上的感謝;反倒是我們的感謝總是追不上神的恩典。

(六)今天有不少的基督徒,明明是從神得到祝福和好處,但他們不僅不知感謝神,反而去感謝人,這實在是太不『合宜』了!

(七)打擊撒但最有利的武器之一是讚美;勝過艱難的環境最佳的辦法是感謝。

(八)信心的增長沒有止境,不但是要能不停止地增長,並且最好是『格外增長』。

(九)單有愛心還是不夠,還必須『愛心充足』;單有愛弟兄的心還不夠,還必須加上愛眾人的心(彼後一7)。

(十)信心的增長是一種內在的長進,隨著內?生命對神的經歷而增長;愛心的充足是一種外在的增加,隨著外面生活與眾聖徒的接觸而越過越加多。

(十一)患難會使我們變得自私;但當患難與恩典和信心混合時,便會生出愛來,因為在這樣光景中的信心乃是『生發仁愛的信心』(加五6)。基督徒受苦時,他們的信心會往上達到神那邊,而他們的愛心則會往外達到他們的弟兄姊妹的身上。



【帖後一4】「甚至我們在神的各教會?為你們誇口,都因你們在所受的一切逼迫患難中,仍舊存忍耐和信心。」

〔原文字義〕「忍耐」歡然忍受,持守不動,堅定不移;「逼迫」追逼,加害;「患難」壓迫,壓力。

〔文意註解〕「甚至我們在神的各教會?為你們誇口,」『我們』在原文是『我們自己』,含有加重語氣的意思;為自己所創建的教會向各地教會誇口,此舉顯得異乎尋常,假若不是因為帖城教會有突出的表現,通常會保持緘默才對。注意,帖前一8只不過是『不用我們說甚麼話』,如今卻為他們誇口,可見他們的表現顯然較前出色得多。

『神的各教會』可以泛指一切由保羅和其他使徒建立的教會(參林前十一16),此處當指他傳道足跡所到的各教會。

「都因你們在所受的一切逼迫患難中,」『所受的』原文是現在時式,表示帖城教會當時仍處於被逼迫中;『一切』不僅指各式各樣的逼迫患難,也指多次不斷的逼迫患難;『逼迫』在原文意思是外來的加害,這?指因信主耶穌基督而有的苦害(參羅八35);『患難』在原文意思是因承受壓力而感痛苦,這?除了指因逼迫所造成的苦難之外,還包括任何臨到他們身上的苦難。

「仍舊存忍耐和信心,」『仍舊存』原文也是現在時式,意指寫信當時他們對逼迫患難的反應也依舊沒有改變,他們並不因逼迫患難而屈服;『忍耐』在原文是一種積極抗拒壓迫的力量,而不是消極的忍受,這種忍耐是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而產生的(帖前一3)。

『忍耐和信心』兩者相提並論,乃因它們相互關連,忍耐能叫人在患難中堅定不移地承受,在逼迫中堅守信仰,沒有變節;而信心也更強化了他們的忍耐。

〔話中之光〕(一)苦難的試煉在信徒生命中所造就的品格和美德,乃是上好的見證,可以用來激勵神的眾教會。

(二)患難不僅能幫助我們長大,也使我們更能幫助他人成長。神安慰我們為的是讓我們可以安慰其他人(林後一4~5)。我們不要作接受及儲存的貯水池,乃要作個接受並轉送出去的運河和管道。

(三)我們的信心必須能經得起各種環境的考驗,無論環境多麼艱難,逼迫多麼厲害,都不能動搖我們的信心。

(四)未曾受過試驗的信心是不可靠的,安逸的生活會使人的信心停留在膚淺的層面,所以苦難和逼迫是神增強我們信心的妙方。

(五)第三、四節經文?不但提及信心和愛心,也提及忍耐,而忍耐是因為有盼望,故信愛望都齊全了。信愛望乃基督徒屬靈生活的基礎,也是基督徒忍受逼迫患難的要道。

(六)基督徒想要虔誠對神,一定要有信心;想要服事別人、建造教會,一定要有愛心;想要持定自己人生的目標,一定要有盼望。



【帖後一5】「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

〔原文直譯〕「這正是神公義審判的證據,好使你們算配得神的國,你們也正是為這國受苦。」

〔原文字義〕「明證」明顯的證據,很顯然地表明了。

〔文意註解〕「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這』指帖城信徒在一切逼迫患難中仍存忍耐和信心(參4節);『神公義判斷的明證』有下列幾種不同的解釋:

(1)他們堅忍的信心是出於神的,證明神對他們的判斷是公義的,因為神並沒有離棄他們。

(2)他們堅忍的信心使他們在各教會中有美好的見證,可見神容許人遭受患難,也賞賜人患難中的安慰(參4節),證明神的判斷是公義的。

(3)他們堅忍的信心是神公義判斷的證據,祂必要按公義報應惡人(參6節)。

(4)他們堅忍的信心證明神必按公義判斷他們算配得神的國(本節),將來必使他們得著平安(參7節)。

(5)人今天的存心和行為,乃是神公義審判的證據和證明,作為祂今天悅納人或任憑人(參羅一24,26)的根據,也作為祂將來賞罰人的指標。

(6)信徒在患難中仍存堅忍的信心,證明了神藉福音所表達的公義判斷的真確,信或不信福音必將蒙受神秉公審判的後果。

以上六種解釋,各從不同的角度詮釋神的公義審判,似乎各有道理,但仍未臻於完善,或者可將它們全部採納,統合各家之長。

「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信徒蒙神選召乃是要進入神的國並得祂的榮耀(帖前二12);就著基督徒的地位而言,我們已經是神國度的子民(弗二19;彼前二9),但就著我們的經歷而言,我們今天尚未進入神的國(參徒十四22),因此我們須要追求神的國(太六33)。今天我們追求神國的情形如何,要斷定我們是否算配得神的國。

「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為這國』意指『為這國的利益』或『為這國的緣故』。

〔話中之光〕(一)信徒應當以積極正面的態度來看待我們所遭受的苦難,因為苦難能磨鍊我們,提高我們的資歷,叫我們配得神的國。

(二)神的國必須是配的人才能進去;並不是所有稱呼主名的人都能進去,惟獨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

(三)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福音的目的,不是叫人在地上安逸,乃是使人在苦難中轉眼望天;不是叫人生活容易,乃是叫人生命有所變化。

(四)人生最佳美的東西,都是從苦難中得來。麥子必須磨碎,才能作成麵包。聖香必須經火,才能發出濃郁的香氣。泥土必須耕鬆,才能適於下種。照樣,一個破碎的心,才會得到神的喜悅。人生最甜蜜的歡樂,都是憂傷的果子。

(五)我們必須親身經歷許多艱難,然後才會去安慰別人。如果你渴望作一個安慰使者,如果你願意有分於憐恤的恩賜,如果你想從你身上流出新鮮的慰語,來扶持受試煉的弟兄姊妹,如果你要在日常過著光潤的生活,不叫別人感到你的酸辣,你必須甘心樂意的付上一筆代價──為主受苦。

(六)神讓我們受苦的主要原因,是要除去我們身上的天然成分,也就是拆毀我們的舊人,好叫我們?面的新人一天過一天的變化成熟(林後四16)。必須是那些屬靈的光景通得過神審判的人,才算配得神的國,所以是為神的國受苦。

(七)要進入神的國,就必須經歷患難;由於有許多的患難,所以必須學習忍耐。我們都必須認定:惟有那些有分於『耶穌的患難和忍耐』的人,才能在祂的『國度』?一同有分(啟一9)。

(八)進入神國的道路是窄小難走的(太七14),所以必須努力(原文字意是『奮鬥』)才能進去(路十三24)。

(九)一般宗教徒,乃是以追求身體和心靈的平安福利為其旨趣;但基督徒卻是在苦難中或是藉著經歷苦難,而享受真實的平安和恩惠。

(十)一般人往往會因遭遇苦難而離開原有的信仰;惟有少數人懂得透過苦難來體驗信仰的內涵,他們乃是真正的得勝者。



【帖後一6】「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

〔原文字義〕「報應」回報,報答,交換。

〔文意註解〕「神既是公義的,」保羅在這?特別強調神的『公義』(參5節),乃因人在患難中,最容易懷疑神的公義。

「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報應』在原文與8節的『報應』不同字;本節是在強調信徒今日所遭受的患難(參4節),神將來必連本帶利把更重的患難回報給那加患難給信徒的人。

〔話中之光〕(一)神的心是愛,而神作事的法則是公義;人若不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就不能得著神的慈愛。

(二)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六7)。

(三)罪與痛苦是分不開的;人若在今生種的是罪,就必在今生或是在來世收取痛苦的果子。



【帖後一7】「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祂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

〔原文字義〕「平安」安息,安歇,安寧,釋放,解脫,舒適,輕省,自由,寬待;「顯現」揭露,顯露,顯出。

〔文意註解〕「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神的公義不但要顯明在那加患難給信徒的人(參6節),也要顯明在受患難的信徒身上。

「與我們同得平安,」『平安』原文指的是在憂慮、苦悶、勞苦、奮鬥之後得到鬆弛、減輕、消除,引致內心一種安寧、平靜、舒適的狀態(參林後二13;七5)。這是受苦的人日夕盼望的景況,也是神國?可享有的福分。

『與我們同得平安』,可見保羅和他的同工此時仍在患難中(參三2;帖前二15)。保羅是用一種委婉的方式提醒帖城信徒,主的僕人們也同樣地經歷患難。

「那時,主耶穌同祂有能力的天使,」『那時』指主再來之時(參10節);『有能力的天使』可能是某一級的天使,領受特別的能力去完成神的旨意,但本句也可譯作『祂的大能的天使』,意指這些陪伴的天使正配合著主的大能和榮耀(參可八38;太廿五31)。

「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火焰』象徵審判,表明祂來是要懲罰罪惡(參賽六十六15;但七9;啟一14),此處特指祂可怕的威嚴和榮耀(參來十二18~21,28~29);『顯現』指主再臨。基督現在是隱藏的,很多人甚至否定祂的存在;但當祂再來時,每個人都將看見祂並明白祂的身分。

〔話中之光〕(一)信徒在今世為主受逼迫和苦難,到主回來時就要得著釋放,進入主的安息和自由。

(二)信徒今日所受的苦楚,若與將來所要得的平安和榮耀相比較,只不過是『至暫至輕』(林後四17),『不足介意』(羅八18)。

(三)身為基督徒,我們必須為永恆而非為眼前生活。事實上,以『永恆價值的眼光』而活,正是使我們今日的生活有意義的原因。

(四)『平安』不僅僅是免除了一切的憂患苦難,並且還能蒙主悅納而與祂同在,在祂的面光中(參9節)享受安息與自由。



【帖後一8】「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

〔原文字義〕「報應」伸冤,表白,懲罰;「認識」由觀察而曉得,察覺,敬重。

〔文意註解〕「要報應,」這?的『報應』與『公義』同一字源,表示這是一種伸張公義的行動,它和人出於惡意的『報復』不同;對於那些受報應的人而言,乃是『自食其果』。

「那不認識神,」並非指從未聽過真神的人,而是指剛愎地輕蔑神,故意拒不承認祂的人(參二10,12;羅一28)。

「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不聽從…福音』在此特別指對主耶穌基督的身位和救贖工作持否定的態度;不聽從福音,即拒絕承認主耶穌。

以上這兩種人都要在主來的日子遭受神公義的刑罰。

根據本節的描述,有些解經家認為有兩種人在迫害帖城教會(參徒十七5):(1)不認識神的外邦人;(2)對神有幾許認識,但不相信福音的猶太人,他們不接受耶穌基督為主。

〔話中之光〕(一)『報應』不同於『報復』,因報應是為著滿足神公義的要求,而報復的目的是為安撫一個人的怨恨。

(二)人若從來沒有聽過福音,或許還有補救的機會(因聖經沒有明記,所以不能斷言);但人若故意不聽福音,一味拒絕神的邀請,到那日就不能推卸自己的責任了。

(三)人惟一能免除神審判的方法,就是悔改求神赦免,但眼中沒有神的人,肯定是不接納神赦免的人。



【帖後一9】「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

〔原文字義〕「沉淪」敗壞,毀壞,災禍;「權能」力量,能力,大能;「榮光」榮耀,有尊榮。

〔文意註解〕「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沉淪』不是指全然滅絕,化作無有;這個字的意義類似『完全的敗壞,失去其存在的價值』,在此是指他們要被判處永遠與基督分離,因此失去了存在的意義而永遠受苦。永遠與主分隔,就是罪的刑罰,也就是地獄的本質。

「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榮光』按原文是『榮耀』。主是榮耀的主(林前二8),祂在地上雖被人藐視而被釘死,但已經復活升天得著了榮耀(參約十七1;路廿四26;來二9)。當祂再來時,要從天上帶著有能力的榮耀而來(參7節;啟十1;太廿五31)。那時,罪人要被判處永遠離開主的面光,就是永遠沉淪。

附註:根據聖經,神在末世有三種不同的審判:(1)基督台前的審判,對象是信徒(參林後五10);(2)基督榮耀寶座前的審判,對象是當時存活的萬民(參太廿五31~46);(3)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對象是凡沒有分於頭一次復活的世人(參啟二十6~15)。

〔話中之光〕(一)人若現在不要福音的光,將來也必不得見主權能的榮光;今日福音的光要定他們不信的罪,將來主降臨的榮光要叫他們滅亡(帖後二8)。

(二)凡在今世過無神般的生活的人,來世也必離開神的面,不得享受祂的榮耀。

(三)地獄的真正意義是永遠離開神而存在,乃是人最不堪承受的刑罰。



【帖後一10】「這正是主降臨、要在祂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我們對你們作的見證,你們也信了。」

〔原文字義〕「降臨」來,來臨;「希奇」驚奇,驚訝,詫異。

〔文意註解〕「這正是主降臨要在祂聖徒的身上得榮耀,」『身上』按原文是『在…?面』。當主再來降臨的時候,祂的榮耀要從信徒的身上顯現出來;這個榮耀,就是現在住在我們?面的基督自己(參西一27),一面從?面不斷的更新變化我們的全人(參西三10;羅十二2),一面就在我們被提見主面的時候,要改變我們的身體,使我們和祂榮耀的身體完全相像(參林前十五51~54;羅八23,29;約壹三2),這就是祂在聖徒身上得榮耀,也就是祂的榮耀從聖徒?面彰顯出來。

「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那日子』指主再來的日子。當那日,主將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出榮耀,是世人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8~9),所以要對這種情形感到希奇。

「我們對你們作的見證,你們也信了,」傳福音就是見證基督在人身上的一切工作,包括救贖、重生、變化…,直到與祂必像必肖。

〔問題改正〕「要在祂聖徒的身上得榮耀,」有些解經家將『聖徒』解作天使,但根據上下文,仍以解作信徒為宜(參12節)。

〔話中之光〕(一)主的救恩不僅僅是要帶領我們進榮耀?去(來二10),並且是要改變我們到榮耀的地步(腓三21);不僅在客觀的地位上有所遷移,並且在主觀的性質上也有所更改。

(二)千萬不要小看主在信徒身上的作為,今天我們憑著肉眼看不出多少屬靈的變化,但到了那一天就要大大地希奇,因為每一個信徒都是神的『傑作』(弗二10原文)。

(三)我們要小心,在教會中不可輕看任何人(太十八10),因為主已經揀選他,要在他身上彰顯祂的榮耀。



【帖後一11】「因此,我們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作的工夫;」

〔原文字義〕「配得過」視為有資格,視為合適,認為相配;「成就」充滿,滿足,成全,辦好,應驗;「羨慕」喜悅,滿意。

〔文意註解〕「因此,我們常為你們禱告,」『因此』指為著有分於主再來時能得那福氣(參10節)的緣故;『常』有恆常、時常、不斷的意思。

「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看』是指從神的觀點來看,而不是從人的觀點自以為是地看;『配得過所蒙的召』指我們蒙召後的生活和生命的景況,必須與我們蒙召的身分和使命相稱,否則便不能向神交賬。

「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所羨慕的良善』直譯是『良善的立志』。每一個良善的目的並發自信心的行為都是出於神,因此保羅禱告求神成就這一切。

「和一切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即由信心推動而作的工(參帖前一3)。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最叫世人詬病的,便是有許多人和基督徒的身分不符,能說不能行(參太廿三3),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不相稱(參腓一27)。

(二)信徒對神的一切良善,必須先有所羨慕,立定心志,然後才能求神幫助(參徒十一23)。

(三)我們相信主不在乎人智慧的言語,乃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5);我們得救以後的立志行事,仍然藉著神在我們?面大能的運行,得以成就祂的美意(參腓二13)。

(四)我們信徒雖然是軟弱的,但基督在我們身上不是軟弱的,基督在我們?面是有大能的;我們不能,但祂卻能,祂要用大能在我們身上成就一切善工。



【帖後一12】「叫我們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你們也在祂身上得榮耀,都照著我們的神並主耶穌基督的恩。」

〔文意註解〕「叫我們主耶穌的名,」『名』在古代,人的名字通常不僅是個人的標記,更包括他的特性;『主耶穌的名』指基督自己與祂的生命和性情。

「在你們身上得榮耀,」意指當信徒的生活和工作完全配得過所蒙神的選召的時候(參11節),就能叫人在他們身上看見基督榮耀的彰顯,也就是基督在他們身上得榮耀。換句話說,這就是基督在他們身上顯大(腓一20)。

「你們也在祂身上得榮耀,」信徒之所以能讓主得榮耀,完全是由於基督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故我們也在祂?面得榮耀。

「都照著我們的神並主耶穌基督的恩,」『恩』指神在主耶穌基督?賜與我們的恩(林前一4),既是神的恩(林前十五10),也是主耶穌基督的恩(林前十六23)。藉著這恩,我們才能達到榮耀主,並得著主榮耀的地步。

〔話中之光〕(一)要叫主的名得榮耀,應當是我們信徒在世為人的目標和原則:『無論作甚麼事,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二)信徒必須在今天先靠著神的大能成就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參11節),叫主的名在我們身上得著榮耀,當主再來的時候,才能讓主在我們身上得榮耀(參10節)。

── 黃迦勒《帖撒羅尼迦前後書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53%202Thes/53CT01.htm
新增日期: 2008/03/0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帖撒羅尼迦後書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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