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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帖撒羅尼迦後書第二章注釋

帖撒羅尼迦後書 第2章

【帖後二1】「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祂那?聚集,」

〔原文字義〕「論到」為了,關於,感興趣於;「降臨」臨在,同在,蒞臨;「聚集」聚會,集合在一起。

〔文意註解〕「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論到』在原文有『為了所論到的真理…』的含意。

「基督降臨和我們到祂那?聚集,」按原文『降臨』和『聚集』按原文都在同一個冠詞之下,表示這兩件事彼此相關,是主再來時所將發生的主要大事──『主的臨在(巴路西亞)』和『信徒的被提』聚集到祂面前。根據別處聖經所給我們的提示,這兩件大事都不是『一次發生』的,而是分段進行的:

(1)主的臨在:開始於基督從神的寶座降臨在空中雲?隱密的臨在(帖前四16~17),結束於基督從空中降臨地上公開顯現的臨在(帖後一7~10),前後將會持續一段時間。

(2)信徒的被提:分批在災前被提(啟十二5)、災中被提(啟十五2~4;七13~14)、災後被提(啟十四14~16)。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基督將要再降臨,這表示祂已經死而復活,祂是又真又活的(帖前一9~10)。

(二)主耶穌第一次的降臨,使我們在祂的名?聚集,得著祂無形的同在(太十八20);主第二次的降臨,使我們到祂那?聚集,得著祂有形的同在(參帖前四17)。



【帖後二2】「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現在或譯就)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

〔文意註解〕「我勸你們,」『勸』字在原文含有請求、勸請的意思。

「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本句按原文又可繙作『無論有冒我們名的靈、言語和書信』,冒名在此可單指書信,也可能兼指靈、言語和書信三類。

『靈』指被靈感動說出豫言,是一種超自然的啟示;『言語』指口頭上的教導與勸勉;『書信』指文字上的教導與勸勉。保羅在這?含有要信徒們小心提防假冒的用意,故『靈』應指邪靈冒充聖靈,『言語』應指假先知的教導,『書信』是別人冒名寫的。

「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主的日子』並不是指單一的日子,而是從主隱密地降臨空中開始,一直到祂執行審判、帶進永世為止,在一段時期內將會有一連串的大事發生(參閱3節『問題改正』);『現在到了』按原文有『已經開始並且正陸續進行中』的意思。

「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動』字在原文用來形容船被風浪搖晃或甚至被吹離原位;『動心』指一個人的理智和情緒被激動而失去平衡與鎮定,含有極大的希奇、驚訝之意;『驚慌』指一種持續性的焦慮不安。

〔話中之光〕(一)靈有出於神的,也有不是出於神的;有真理的靈,也有謬妄的靈;故此我們對一切的靈不可都信,總要加以試驗(約壹四1~6)。

(二)關於基督的再來,基督教界有許多不同的說法與解法;我們不要立刻就相信,總要察驗、思考是否合乎真理(參帖前五20~21)。

(三)任何動聽的話,我們聽了不要輕易動心,而要回到聖經的光中,查對那些話合不合乎聖經(參徒十七11)。

(四)凡是聖經以外的教訓,信徒都要有戒心,以免動心和驚慌。

(五)聖經只對基督再來時的徵兆作過描述,從來沒有預測過主何時會再來,故凡是預測主再來的『日子』的,必然都是出於『人』自己,而不是神的啟示。

(六)神賜給人『心思』,原是能夠清明合理地思考,藉以判斷任何事物的真實性;信徒若不能善用心思,而被各種教導和說法隨意牽動搖擺,顯然不是正常的基督徒所該有的情形(參弗四14)。



【帖後二3】「人不拘用甚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

〔原文字義〕「離道反教」背叛,離棄,反叛,離經背道;「大罪人」不法的人,無律法的人,目無法紀的人;「沉淪」滅亡,全部喪掉。

〔文意註解〕「人不拘用甚麼法子,」『甚麼法子』包括靈、言語、書信(參2節)以及其他任何方法。

「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誘惑』指被欺騙迷惑,產生錯誤的認知,而步向歧途。

「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那日子』指主的日子(參2節),根據下面的經文,並對照《啟示錄》的預言,應是指三年半大災難的後期,主公開顯現之前的一段日子(參啟十三章);『離道反教的事』這詞的原文用來形容政治或軍事的叛變,聖經轉用來指悖逆神(參書廿二22),以及背棄正道;這?表示在主再來之前,世人在撒但的掌控之下,將會越過越背叛、抵擋神。

「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大罪人』按原文又可譯作『不法的人』,因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三4),故中文譯作大罪人;『沉淪之子』意即自甘墮落、自取淪亡,在聖經中曾用來稱呼賣主的猶大,但該處的中文譯為『滅亡之子』(約十七12),其實在原文是同一詞;『顯露出來』暗示他在正式顯現出來之前就已經存在,只是時候沒到之前尚未被認定他就是那大罪人。

注意,『那大罪人』並不是指撒但(參9節),而是指被撒但利用來抵擋神的一個人物,一般聖經學者稱他為『敵基督』,但此敵基督專有所指,與那些出現在每一個世代中抵擋神、敵對基督的人物(參約壹二18)不同;『那大罪人』乃是在末世主再來公開降臨之前所要出現最厲害、最嚴重的抵擋神者。

歷代以來總有許多基督徒對此大罪人甚感興趣,並且根據『六百六十六』這個數目字(參啟十三18),紛紛推測某個著名的政治或宗教人物將會是聖經所預言的大罪人,這實在是莫須有的臆斷,因為只能滿足人的好奇心,對於一般基督徒並沒有甚麼實際的助益。

〔問題改正〕關於主的日子那一段期間,所將發生的一連串大事,解經家們各有不同的解說,但大多數傳統的看法,都認為教會將會在大災難之前被提,如此一來,這?所說『大罪人的顯露』就不是末世基督徒所能親眼目睹的,這與保羅提說這事的本意相違。故在此謹就先後次序,將『主的日子』所要發生的大事陳列於下:

(一)福音要傳遍天下,然後末期才來到(太廿四14)。

(二)訂立『盟約』(但九27上),『前三年半』的和平共存(可能容許猶太人在耶路撒冷重建聖殿);主隱密的再來,『得勝者』災前被提(太廿四39~41;啟三10;十二5;十四1~5)。

(三)毀約(但九27下),帶進『後三年半』的大災難(啟十一2;十三5);大罪人顯露(帖後二3~4;啟十三11~18);『穿白衣的』災中被提(啟七13~14;十五2~4)。

(四)主公開的降臨,大體的信徒即『熟透的莊稼』災後被提(啟十四14~16),基督臺前的審判(林後五10,林前三13~15);哈米吉多頓大戰(啟十四19~20;十六12~16;十九17~21),大罪人被除滅(帖後二8);基督榮耀寶座前的審判(太廿五31~46)。

(五)千年國度(啟二十4~6)。

(六)千年國度之後的爭戰(啟二十7~10)

(七)末日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啟二十11~15)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告訴門徒們,在將近世界末了的時候,有許多假基督、假先知要起來迷惑多人(太廿四11,24);所以際此末世,我們信徒應當謹慎,免得被人迷惑(太廿四4)。

(二)我們的主再來之前,最大的徵兆乃是有許多假基督、假先知起來說,基督在這?,基督在那?(太廿四11,23~26)。

(三)信徒有可能被誘惑,相信主的日子很快會來到(或已經來到),因而陷入錯覺中,把假冒基督的人當作真基督。今天這一類的異端教訓,已經盛行在世界各地(例如中國大陸的『東方閃電』和韓國的『統一教主』等)。



【帖後二4】「他是抵擋主,高唢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自稱是神。」

〔文意註解〕「他是抵擋主,」按原文『抵擋』和『魔鬼』同義;意指這個大罪人與魔鬼如出一轍,喜歡與主相對抗。

「高唢自己,」意指自我膨脹,或過於高估自己。

「超過一切稱為神的,」這是指一切自稱或被稱為神的,包括真神和假神;他自以為比真神還偉大。

「和一切受人敬拜的,」這是指所有被人崇拜的事物,例如:肖像、偶像、神龕等。

「甚至坐在神的殿?,自稱是神,」這句話有兩種解法:

(1)是象徵性的解法,『神的殿』象徵神的教會,故指有人在教會中高檯自己,自稱是神;歷代以來有許多所謂基督教的異端教派,其教主們喜歡自稱是神或基督,但他們並不是這?所說的『那大罪人』。

(2)『神的殿』指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但此聖殿早已被燬,故有人認為在末世簽訂『和約』時,必會容許以色列人在耶路撒冷古聖殿原跡重建新的聖殿,過了三年半之後,『和約』被廢,那大罪人要出現在聖殿?,自稱是神(參但九27;太廿四15)。

〔話中之光〕(一)撒但墮落的軌跡是『高抬自己』,甚至『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參賽十四13~14;結廿八2,16~17);凡是在教會中高抬自己,喜歡被信徒們崇拜的人,都是不知不覺正在被魔鬼所利用,篡奪神在人心目中該有的地位。

(二)那大罪人喜歡『自稱是神』,由此我們可以認定,凡是喜歡自稱是『神』或是『基督』的人,必然是出於魔鬼的異端份子,我們千萬不要上他們的當。

(三)正常的基督徒都強調自己乃是『人』(參徒十25~26;十四13~15),絕對不敢自比『神』,所以凡是倡導『人成為神』邪說的人或教派,其立論都過於偏激,不足採信。

(四)基督徒是神的兒子(加三26),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彼後一3~4),這已足夠使我們成為聖潔了(約壹五18),沒有理由需要高唱『人成為神』的論調。



【帖後二5】「我還在你們那?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嗎?」

〔文意註解〕意指當保羅還未被迫離開帖撒羅尼迦之前,曾經教導過帖城教會的信徒們有關主再來時所將發生的事,現在不過是重新提說,幫助他們對此有正確的瞭解。

〔話中之光〕(一)當時帖撒羅尼迦的信徒們,信主的時間不會超過一年,靈歷相當幼稚,使徒保羅就已經教導他們有關主再來的事,可見主的再來與我們信徒在地上行事為人必有很大的關係。

(二)今天一般基督徒信主多年,有的根本就不曾聽過主再來的教訓,有的即或是聽過,卻對主的再來漠不關心,難怪生活沒有見證,靈性沒有長進。



【帖後二6】「現在你們也知道,那攔阻他的是甚麼,是叫他到了的時候才可以顯露。」

〔原文直譯〕「你們也知道,那現在攔阻他,叫他到了他自己的時候才可以顯露出來的是甚麼。」

〔原文字義〕「攔阻」阻止,持守,留住,管治。

〔文意註解〕「現在你們也知道,」『知道』乃因保羅的教導(參5節)。

「那攔阻他的是甚麼,」『那攔阻他的』此稱號的原文在文法上是中性的,意指使他不能隨己意行動的掣肘力量;這?暗示他早已蠢蠢欲動,但受到某種限制,只能蓄勢待發。

「是叫他到了的時候才可以顯露,」本句說明『攔阻』的本意不是叫他完全不能顯露,而是不到所允許的時候就不能顯露;『時候』按原文是『他自己的時候』,故必是指神定規給他可以顯露出來的時候。

〔話中之光〕(一)世上一切的人事物,甚至每個人一生中所遭遇的人事物,都有一定的時候(傳三1;八6),也都出自神的旨意,與神的安排有關。

(二)基督徒最要緊的是明白神的旨意,知道按神的時候行事(約七6),也知道臨到自己身上的事乃出於父神的美意(參太十一25~26;羅八28)。



【帖後二7】「因為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

〔文意註解〕「因為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不法』指不受法律的約束與抑制,視法律為無物;『隱意』按原文是『奧秘』,指一種已經存在的事物或道理,尚未被揭露之前,乃為奧秘,一經揭露,就不再是奧秘;『發動』指正在暗中運作之中。

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每個人的肉體都有不法的意念,大多數的人受外面法律或?面良心的約束與抑制,(信徒則加上內住基督,或稱基督律法的約束與抑制),才不至任意妄為,但不法的意念正一直在發動中。

「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攔阻的』原文是『攔阻者』,在文法上屬男性人身,與第六節屬事物的中性不同,該處宜譯作『攔阻力』。究竟『攔阻力』和『攔阻者』是甚麼,使徒保羅為何使用如此隱晦之詞而不肯明言,是否有所顧忌,歷代解經家們對此有許多不同的意見,但都不能提供給我們滿意的解釋。歸納起來可分為下面幾類:

(1)指羅馬帝國和羅馬皇帝;這在初世紀時似乎講得通,但如今羅馬皇帝已經被除去多時。

(2)指寓意的羅馬帝國和羅馬皇帝,即政治的和宗教的大巴比倫;『被除去』即指那大淫婦被獸推翻(啟十七16~17)。

(3)指法制和執法者,即那大罪人受國家政制和法律的管束,非等到他大權在握就仍不能為所欲為;但執法者應是多數,而這?的攔阻者是單數。

(4)指邪惡勢力和撒但;『被除去』指魔鬼被從天上摔下去(啟十二7~12),然後大罪人才出現(啟十三11~18)。

(5)指福音事工和教會,福音必須先傳遍天下,然後末期才來到;『被除去』即指教會在災前被提,然後大罪人才出現,但事實上大災難期間仍有信徒(即教會)存在地上(啟十四12~16)。

(6)指神計劃中的安排和聖靈對世局的掌管;『被除去』指聖靈撤手不管。

(7)指神專為管理此事所賦予超強的能力,和領受此能力的專職天使;『被除去』指解除那位天使的任務。

編者認為最好不要將這一個攔阻者『人格化』,而視為神所設定用來約束與抑制的『因素』,例如:神曾命令撒但不能加害約伯(參伯一12;二6),這個命令就成為撒但的一個攔阻,叫牠不能踰越限制而為所欲為。

「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意指到了神所定的時候,神會暫時將那約束與抑制的因素挪開,以便成就此項豫言。

〔話中之光〕(一)歷代以來,敵擋神的工作早已一直在進行中,並且越過越厲害,越過越明顯;不法的事不但侵蝕社會的每一角落,甚至也侵蝕到教會?面來。

(二)許多時候,『不法的隱意』正在許多人的?面『發動』,但因受法律和良心的攔阻,而安分守己,不敢輕舉妄動。有時撒但也會把不法的意念放到信徒的心思?面,對此我們應當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參林後十4~5;彼前五8~9)。

(三)求主攔阻我們,叫我們不犯任意妄為的罪(詩十九13)。



【帖後二8】「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

〔原文字義〕「氣」靈,風;「滅絕」殺死,處死,除去;「廢掉」使之無用,使之無效。

〔文意註解〕「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這不法的人』即指那大罪人(參3節);『顯露出來』並不是說他原來不存在,突然以超自然的方式顯在世人眼前,乃是說他在顯明出來之前原已存在,但世人並不知道他就是那大罪人,等到有一天他顯露出真面目來,大家才恍然大悟。

「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口中的氣』指話中所帶的靈或能力(參約六63;路一37),也就是《啟示錄》中所豫言『從祂口中出來的利劍』(啟十九15,21)。

「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榮光』在聖經中用來形容神的顯現;主耶穌第一次降世時,只有在變化山上曾短暫顯出榮光(路九32;彼後一16~17),但當祂第二次降臨時,就要顯出祂真體的榮光(約壹三2),這降臨的榮光,具有莫大的能力:(1)能叫萬有歸服祂自己(腓三21);(2)能改變信徒的身體(腓三21;約壹三2);(3)能廢掉不法的人(本節)。

〔話中之光〕(一)主的話大有功效(來四12),只要一句話,就足夠趕除污鬼(太八16);也只要一句話,就能夠叫人好起來(太八8)。

(二)主的話是信徒爭戰的利器(弗六17),所以我們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西三16原文),以備不時之需。

(三)那?有主的同在,那?就有主的榮光(約十二46);我們越多享受主的同在,就越多吸收並反照主的榮光(林後三18)。

(四)黑暗的權勢雖然猖狂,但最終必然失敗,正如中國俗語所說:『自古邪不勝正。』基督徒衡量事物,不能只看眼前,還得放眼看將來的結局。



【帖後二9】「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

〔文意註解〕「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運動』按原文是指帶有能力的行動,故『照撒但的運動』是指按著撒但所賜給他的權能行事(參啟十三11~15,參1~5)。

「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異能』指從他所行之事顯出的特異功能;『神蹟』指從他所行之事顯出不同尋常的標記;『奇事』指他所行之事令人難以理解。

『一切虛假』按原文不單形容奇事,也用來形容異能和神蹟;『虛假』不是說所行的事好像變魔術那樣的不真實,乃是說其源頭不是出於真神,而是出於虛謊──撒但(約八44),故其所行之事並不能給人們帶來真實有益的後果。

〔話中之光〕(一)異能、神蹟和奇事,有出於神的,也有出於撒但的;問題是撒但喜歡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叫人誤認為那些異能、神蹟和奇事是出於神的,所以基督徒千萬要小心,不要被那些超自然的現象迷惑。

(二)基督教中的靈恩運動,喜歡藉行各樣異能、神蹟和奇事來吸引人,他們當中有許多是虛假的,但希奇的是,竟有許多基督徒轉去跟從他們。這種情形真叫人擔心,當大罪人顯露出來的時候,不知要叫多少基督徒變節。

(三)聖經中所記載正當的異能、神蹟和奇事,都是碰到需要時自自然然地行出來的,從來不在事先吹螺打鼓吸引人們來觀看,故凡以異能、神蹟和奇事為號召,無論其目的是否正當(例如為傳福音),恐怕其真實性都有問題。



【帖後二10】「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

〔文意註解〕「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那沉淪的人』指凡不得救的人(參林前一18);前一節是說那大罪人所行的,本節是說他透過一切不信的世人所行的。

「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不義』指所有形式的罪惡,此處是用來形容他們所行之事的本質和特徵;『詭詐』是形容他們所行之事的動機和手段。

「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他們』是指不信的世人;本句是說明他們之所以會受那大罪人的欺騙並且不能得救的理由──他們『拒絕愛真理』或『不歡迎真理的愛』(原文沒有『的心』)。

〔話中之光〕(一)歡迎真理之道,接受福音真理,乃是人得救的惟一途徑;神已經將得救的真理擺在人面前,所以沉淪的人是咎由自取。

(二)人若不喜愛『真實』(『真理』的原文),就會去追求『虛假』(參9節)的事,結果便上了不法之人的當,被他所行的異能、神蹟和奇事欺騙。

(三)主自己就是真理(約十四6),人領受真理並愛真理,就是領受祂並且愛祂,結果就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1,24),也就是得救。

(四)信徒是愛真理的人,故對那些虛假的異能、神蹟和奇事應當厭惡才對;如果仍舊存著好奇心去追求那些虛假的事,就表明愛真理的心有了問題。



【帖後二11】「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

〔文意註解〕「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故此』指由於他們故意拒絕真理(參10節);『生發錯誤的心』指一種運作在人身上,使人往錯謬?直奔(猶11)的能力。這不是神主動的賜給,乃是神被動的回應;當人故意不要神的真實時,神就任憑人去追求虛謊(參羅一24~28)。

「叫他們信從虛謊,」『信從』按原文與『相信』同字;『虛謊』不但指任何謊言,此處特別指那大罪人自稱是神(參4節)的謊言,並他所行一切虛假的事(參9節)。人不相信真理,就會轉而相信虛謊。

〔話中之光〕(一)凡故意關閉心門,拒絕接受真理之光的人(參10節),必然陷入錯誤之中,並且越陷越深。

(二)人的心一錯了,就甚麼都錯了;信錯了,不信也錯,因信的是虛謊,而真理反倒不信(12節);並且愛錯了,不愛也錯,因愛的是不義(12節),真理反倒不愛(10節)。

(三)神在宇宙中掌管一切,當人頑梗不肯接受神的恩典時,就難免受到神公義的報應(參羅二4~5)。

(四)平常我們聽人說:『我甚麼都不信』,其實他不是真的甚麼都不信,而是不信真理(參12節),反相信虛謊。



【帖後二12】「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文意註解〕「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不信真理』與『信從虛謊』(參11節)相對,信從虛謊就是不信真理;『喜愛不義』是指不信真理的後果,當人們以假為真,就會自然而然地喜愛不義。

「都被定罪,」『定罪』按原文是『審判』;人對事物錯誤的『判斷』,結果導致神的『審判』。

〔話中之光〕(一)信徒喜愛良善(一11),不信真理的人喜愛不義。

(二)人對真理的抉擇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對接受真理的人來說,基督降臨就是最後從罪惡中得救的時候(參13節);所以,這是得勝的經驗。但對拒絕真理人,基督的降臨,就是審判和定罪,最終滅亡沉淪的時刻。



【帖後二13】「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祂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

〔原文直譯〕「主所愛的弟兄們,我們應當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祂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藉著聖靈的成聖之工,和你們對真理的信心,能以得救。」

〔文意註解〕「主所愛的弟兄們哪,」『主』在此指主耶穌基督;我們信徒相信祂,就是接受了祂的愛。

「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感謝神』因為祂是救恩的根源,是神發起並設計救贖,又揀選人,然後差遣主耶穌來成就救贖大工。

「因為祂從起初揀選了你們,」指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揀選了我們(弗一4)。

「叫你們因信真道,」『信』是人接受神救恩的條件;『真道』原文是『真理』,神藉福音真理向人啟示得救的門路,人必須相信它,才能得救(弗一13)。

「又被聖靈感動,」聖靈的感動,使我們打開心門接受救主並祂所成功的救恩。

本節提到神、主、聖靈──三一神一同作工──神是救恩的源頭,主來完成救恩,聖靈將救恩實現在我們身上。

「成為聖潔,」『成為聖潔』是藉著聖靈的運行,可分成三個不同的階段和步驟:(1)聖靈在人心?作工,使人為罪自責(約十六8),這是心思的成聖,以致願意接受主耶穌基督(彼前一2);(2)聖靈在人重生時,使人得以洗淨、成聖稱義(林前六11),這是地位上的成聖;(3)聖靈在人重生以後,不斷的更新我們(多三5),使我們在生活行為上成聖(參帖前四7~8),這是性質上(或經歷上)的成聖。

「能以得救,」並不是說人必須先成為聖潔,然後才能得救;乃是說人得救乃是三一神的備辦,以及人這一方面的相信接受,兩者配合在一起的結果。光有神的備辦,而沒有人的相信;或光有人的相信,而沒有神的備辦,都不能叫人得救。

〔話中之光〕(一)信徒的得救,並不是在時間?才開始的,乃是在永遠?就已鞥開始了,因為神從起初就揀選了我們。

(二)神的揀選,表明了神對我們的愛;『從起初』更表明了神對我們的愛從開始到如今一直都沒有改變。

(三)為著拯救我們,三一神一同作工,將救恩實現在我們身上;神這樣的重視我們,祂的心意在此表露無遺。

(四)光有神的心意與作為,若沒有人的相信接受,就一切都於事無補;所以要緊的是打開心門,憑著信心接受神所為我們成功的一切,這是享受神祝福的路。

(五)聖靈住在信徒的?面,一直在運行作工,更新、變化我們,使我們成為聖潔;這個聖化的工作,有賴我們與聖靈合作,順著聖靈而行,才會結出聖靈的果子來(加五16,22~25)。

(六)我們不要單因『靈的得救』、免下地獄為滿足,還得繼續追求『魂的得救』(彼前一9原文)和『體的得救』(羅八23),直到靈、魂、身子都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23)。



【帖後二14】「神藉我們所傳的福音召你們到這地步,好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

〔文意註解〕「神藉我們所傳的福音召你們到這地步,」『召』字原文是過去式,指信徒在蒙恩得救時所得神的呼召;『到這地步』指信徒得救後在經歷上成為聖潔(參13節)的地步。

「好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榮光』原文是『榮耀』,榮耀意指神的彰顯;『主耶穌基督的榮耀』意指神在主耶穌基督身上完滿地彰顯出來了(提前三16);『得著主…的榮耀』意指信徒被聖潔到一個地步,就得以像主那樣彰顯神(參約壹三3)。

〔話中之光〕(一)神呼召我們,是要我們達到靈、魂、體全然成聖,能以完全得救的地步(參13節);所以我們不要以為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乃是要竭力追求(參腓三12~15)。

(二)信徒如果要在主再來時,得著主耶穌基督的榮光,享受主榮光的好處到極點,今天就得把心歸向主,敞著臉瞻仰主的榮光,返照而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林後三16~18)。



【帖後二15】「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得穩,凡所領受的教訓,不拘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都要堅守。」

〔原文字義〕「教訓」傳統,遺傳,交付,託付;「口傳」言語,話語。

〔文意註解〕「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得穩,」『站立得穩』原文是現在時式,表示持續不停的狀態;帖城信徒雖然已經在信仰上站立得穩(帖前三8),但仍須繼續保持站立得穩的狀況,直到主來。

「凡所領受的教訓,不拘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教訓』按原文是『傳統』。教會初期尚未認定新約聖經時,乃以奉行使徒的教訓為教會生活的根據(參徒二42),也可以說教會是建造在使徒和先知教訓的根基上(弗二20);而使徒和先知的教訓則是靠口頭或文字方式傳遞,故領受相傳而來的『傳統』,也就是領受使徒和先知的教訓。後來,各地教會所收集使徒們的書信,以及根據使徒們所寫或口述所轉錄的福音書,就成為新約聖經的主要構成。

「都要堅守,」『堅守』含有緊緊地握住的意思。

〔話中之光〕(一)今天,神的啟示已完滿地記載於寫成的聖經中,信徒毋須再尋求聖經以外其他口述或筆錄的遺傳(指次經和偽經)。

(二)要緊的是,基督徒不可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更不可藉著人的遺傳,廢了神的誡命(太十五2~8)。



【帖後二16】「但願我們主耶穌基督和那愛我們、開恩將永遠的安慰並美好的盼望賜給我們的父神,」

〔原文直譯〕「但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自己,和神我們的父,就是那愛我們,藉著恩典將永遠的安慰和美好的盼望賜給我們的,」

〔文意註解〕「但願我們主耶穌基督和…父神,」這句話含示在安慰並堅固信徒的事上(參17節),主耶穌基督和父神一同作工。

「那愛我們、開恩,」這話表示神向我們信徒所作的一切都是出於愛,也都是藉著恩典;愛是源頭,恩典是管道。

「將永遠的安慰並美好的盼望賜給我們的,」『安慰』是推動的能力,『盼望』是吸引的能力;一推一吸,使信徒有力量奔走那擺在前面的道路。

『永遠的安慰』表示不是一種短暫瞬時的加力,乃是持續不斷直到永遠的加力;『美好的盼望』表示不是一種虛幻的錯覺,乃是可以望見(參來十一13)並欣賞的遠景,是可以確實把握的榮耀的盼望(參西一27)。

〔話中之光〕(一)人所能給我們的幫助總是短暫而有缺陷的,惟有愛我們的主和父神,才能給我們源源不絕、永遠且美好的幫助。

(二)有經驗的基督徒都知道,在困難的環境中,惟有安慰和盼望最能給我們加力,幫助我們勝過苦楚(參林後一3~7;四16~18)。



【帖後二17】「安慰你們的心,並且在一切善行善言上堅固你們。」

〔文意註解〕「安慰你們的心,」『安慰』也可譯作『鼓勵』或『加力』;保羅禱告的事項,是求使帖城信徒們得著內在的力量。

「並且在一切善行善言上堅固你們,」保羅禱告的目的,是要他們在行動和言語兩方面產生果效。行動和言語是基督生活見證的兩大部份(多二6~8),藉此將所信仰的真理活現出來。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的『善行善言』不一定能得著人的稱讚,反倒可能招惹人敵意的毀謗,這種挫折容易叫信徒灰心喪志,惟有神的安慰和鼓勵,使我們重新振作,堅持到底。

(二)今天太多基督徒強調要護衛真理,卻不重視把真理活出來。其實護衛真理最好的方式之一,便是實踐真理。

(三)在我們為真理作見證的事上,所『行』的必須與所『言』的相符一致。光有『善言』還不夠,必須加上『善行』(約壹三18);而我們的『善行』,也必須用『善言』來補足,才能顯得完美。

(四)基督徒的善行善言不應是偶而為之的事,必須達到堅固的地步,才能持之以恆。

── 黃迦勒《帖撒羅尼迦前後書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53%202Thes/53CT02.htm
新增日期: 20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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