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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注釋

帖撒羅尼迦前書 第5章

【帖前五1】「弟兄們,論到時候、日期,不用寫信給你們;」

〔文意註解〕「弟兄們,論到時候日期,」『時候』『日期』乃同義詞,原文都是複數詞,乃指主再來降臨地上的一段時期,亦即『主的日子』(2節)。

根據別處聖經,這一段期間至少達數年之久(有的甚至將千年國度時期也計入),其間有許多的豫言要一一成就,許多的事會一一發生,因此我們在讀聖經時,對主的日子要有所分辨,才不至於弄不清楚時間次序。譬如《彼得後書》說當那日一切有形質的都要銷化(彼後三10~13),但這情形是要發生在千年國度時期之後,帶進新天新地之時(參啟廿一1)。

自從主耶穌的門徒開始,就有許多人對『時候日期』甚感興趣(參徒一6~7),且經常有人預言主甚麼時候再來,但主既然明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子也不知道』(太廿四36),我們基督徒就不應妄加臆測,僅能根據各種豫兆,知道祂再來的日子近了(太廿四32~33),而有所儆醒和豫備。

「不用寫信給你們,」意指不需用書信予以說明,其理由乃因他們『自己明明曉得』(參2節)。



【帖前五2】「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

〔文意註解〕「因為你們自己明明曉得,」意指當保羅還在他們那?的時候,早已針對這個問題給予他們清楚的教導,所以他們自己應毫無疑慮才對。

「主的日子來到,」『主的日子』指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日子(參帖後二1~2),亦即主再來的日子。聖經?說到主的日子,多半與主的審判有關(參林前一8;三13;五5;林後一14;提後四8),因此下面的一段話(3~6節),主要是為著警戒信徒。

「好像夜間的賊一樣,」『夜間』有三意:(1)這個罪惡的世界有如暗夜;(2)大多數的人都在沉睡的狀態中(參7節);(3)在黑暗的掩蔽下,行蹤不易被察覺。『賊』也有二意:(1)在人意想不到的時候來臨;(2)專偷值錢的東西。

主的日子將會出人意表地突然臨到,取走那些生命成熟的信徒,而被留下來的人則將經歷前所未有的大災難(參3節)。

〔話中之光〕(一)『明明曉得』是一件事,真實的體認並付諸應用又是另一件事。許多基督徒明明曉得主再來的真理,但他們並沒有過一個等候主再來的生活,因此我們不該以真理的認識為滿足。

(二)有些真理我們雖然已經聽過或知道,但若還沒有堅固,仍會受誘惑。所以我們常常需要虛心地接受光照和自省。

(三)關於主再來的日期,有一件事我們可以確定,那就是沒有人預先知道祂甚麼時候再來。

(四)基督徒不該臆測主再來的時候日期;不論主何時再來,總得過基督徒應有的生活。

(五)我們既然明明曉得主的日子將要像夜間的賊一樣地臨到,就應當時刻儆醒謹守(參6節)。賓路易師母說:『基督徒生活的第一日起就要儆醒。』

(六)現在正是黑夜已深,白晝將近(羅十三12)的時候了,主再來的日子也快要到了,所以我們更加應該隨時準備好自己。



【帖前五3】「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他們絕不能逃脫。」

〔原文字義〕「災禍」敗壞,毀壞,毀滅。

〔文意註解〕「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人』在此是指『睡覺的人』(6節),亦即不信的世人;『正說平安穩妥』意指自欺式的自我安慰;一般世人自認絕對沒有所謂『死後審判與受苦』這回事,因此可以盡情享受。

『正說平安穩妥』這句話似乎暗示,在主再來之前,地上(特別是中東地區)很可能有一段極短的年日,因締結和平條約而呈現太平的景象。

「災禍忽然臨到他們,」『災禍』在此不是指永遠的沉淪,而是指普天下人所將要受的試煉(啟三10),就是為期三年半的大災難(參啟十一2;十二14~17;十三5,7)。

「如同產難臨到懷胎的婦人一樣,」『產難』意指婦人生產時所承受的疼痛,轉指將來的大災難有如婦人經歷產難一般的痛苦(參詩四十八6;賽十三8)。

「他們絕不能逃脫,」『絕不能』在原文是強調語氣的雙重否定,表示絕無可能,也絕無例外。

〔話中之光〕(一)一些靈?沉睡的信徒,他們心?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胡作非為(參太廿四48~49);這樣的人也有禍了。

(二)主的再來,對於沒有準備好的人來說,就是『災禍』,是絕不能逃脫的。

(三)『懷胎的婦人』可以推算出預產期,但不能確定何時陣痛會突然臨到。同樣的,基督徒可以預知主再來的日子近了(參太廿四32~33),但不能預測確實的日期。

(四)人的『私慾』若『懷了胎』,就要生出罪的後果來(參雅一15),絕不能逃脫那必然來臨的『產難』,所以應當及早對付清楚。



【帖前五4】「弟兄們,你們卻不在黑暗?,叫那日子臨到你們像賊一樣。」

〔文意註解〕「弟兄們,你們卻不在黑暗?,」『黑暗』是罪惡和死亡的標記;世人之所以會落『在黑暗?』,乃因為他們的心眼被魔鬼弄瞎了(參林後四4),看不見自己的光景和前途是如何危險,乃放心照常行其所為、度其日子。

『弟兄們』表示這話是對信徒們說的;『你們卻不在黑暗?』表示信徒的心眼既蒙主開啟,就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徒廿六18),其結果:(1)在光明中行事(約壹一7);(2)有生命之光的引導(約八12);(3)儆醒謹守(參6節),等候光明之主的再臨。

「叫那日子臨到你們像賊一樣,」『臨到』原文意指『突如其來地抓住』;對於那些活在光中、不在黑暗?的信徒而言,那日子就不會像賊一樣地突然來臨,故不至於措手不及。

〔話中之光〕(一)信徒與不信的人身份不同,自然所處的地位也不同;所以信徒絕不應該活在黑暗、邪惡的境況中。

(二)本節換句話說,信徒們若是在黑暗?、而不在光明中行事為人(參約壹一6~7),就會叫那日子臨到我們像賊一樣。這對於那些堅信基督徒『平安穩妥』(參3節)、絕不會遭遇大災難的人,乃是一個不可忽略的警告。



【帖前五5】「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

〔文意註解〕「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之子』是猶太人慣用的語法,用來表示一個人的特別性質;『光明之子』表示基督徒的『生命』具有光明的特性(弗五8~9)。

『白晝』與『黑夜』相對,表示兩個不同的時期;現今的世代乃是黑夜,而將要來臨的世代則是白晝(參羅十三12)。『白晝之子』意指基督徒乃是為著永世的榮耀而活,是屬於永世的。

「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屬』和『在…?』(4節)有別;前者指受其支配、管轄和控制,後者指活在其中。

『屬黑夜的』指其行為暗昧,如同行在黑夜?;『屬幽暗的』指其本性黑暗,受黑暗權勢的轄制(西一13)。

〔話中之光〕(一)甚麼樣的生命,就活出甚麼樣的生活。屬光明白晝的生命,自然活在光明中;屬幽暗黑夜的生命,自然活在黑暗中。

(二)信徒不僅活在光明中,他們也具有光明的特質;基督徒不再活在黑暗中,因他們是不屬於黑暗的。

(三)基督徒的問題是,我們雖然擁有一個屬神、光明的生命,卻常把它置於一邊,而憑著自己敗壞的天然生命而活,所以就有活在黑暗?的可能。

(四)我們雖在今世行走,卻是活在永世的靈?;基督再來的豐滿榮耀乃是我們?面的性質,也是我們前頭的吸引。



【帖前五6】「所以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總要儆醒謹守。」

〔原文字義〕「儆醒」醒著,看守;「謹守」禁戒酒,保持清醒,謹慎自守。

〔文意註解〕「所以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睡覺』不是指肉身的死亡(參四13,15),乃是說靈性不夠清醒、警覺和提防(參羅十三11)。

「總要儆醒謹守,」『儆醒』與『睡覺』相對;『謹守』與『酒醉』(參7節)相對,所以謹守的反面意思,即醉生夢死,靈性麻木、魯鈍、沉迷。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既然擁有了白晝光明的生命與特性(參5節),所以只要我們能發展這生命的特長,就不須怕主甚麼時候來臨,隨時都可坦然迎見主。

(二)『睡覺』(指靈?沉睡)不是我們基督徒所該有的情況,所以無論如何,『總要儆醒謹守』,這是神對我們的提醒與要求。



【帖前五7】「因為睡了的人是在夜間睡,醉了的人是在夜間醉。」

〔文意註解〕「因為睡了的人是在夜間睡,」一般正常人的作息習慣,乃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晨昏顛倒是一種特殊或異常的現象。

「醉了的人是在夜間醉,」這是因為白天作工時必須保持清醒狀態。

〔靈意註解〕『睡』是完全放鬆,而沒有儆醒、提防的意思(參6節);『醉』是縱情享樂,而未謹守、約束行為的意思;『夜間』是指在黑暗權勢底下的領域或範疇。

〔話中之光〕(一)睡了的人對面臨的危險毫無感覺,照常放心安歇;醉了的人失去正常的理性,不能控制自己。這兩樣都不是基督徒該有的現象。

(二)不信的世人是以睡和醉來消磨黑夜,而我們基督徒則是以在暗夜中為主發光為使命(參腓二15)。

(三)基督徒是屬於白晝的人(5,8節),睡與醉都是絕對不合理的;我們應當趁著白日多作主工(約九4),行事為人要端正(羅十三13)。



【帖前五8】「但我們既然屬乎白晝,就應當謹守,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

〔文意註解〕「但我們既然屬乎白晝,」『屬乎白晝』有二意:(1)基督徒的生命具有光明的特性;(2)基督徒的生活是以等候主再來為主要目的和意義。

「就應當謹守,」這?是以隨時準備作戰的軍人為比喻,經常保持戒備,提高警覺,才能應付突然來襲的敵人。

「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信』是表示對神有正當的存心,『愛』則表示對人有正當的存心(參弗一15;西一4);『護心鏡』用以保守一個人的存心;『胸』是人的心所在部位。

「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得救的盼望』是指當主再來時我們得以體現被拯救脫離那將來忿怒(參一10)的盼望;『頭盔』用以保守一個人的心思意念,免得他思念地上的事(參西三2),中了撒但的詭計(參林後十5)。

〔問題改正〕「得救的盼望,」由於這一段經文的重點是說到如何儆醒謹守以脫離那忽然臨到的災禍(參3節),因此,有些解經家把這?的『得救』解作『蒙拯救得以脫離末世的大災難』,但這種解法卻帶來了兩個嚴重的矛盾:(1)因與下面第九節的『得救』相連,且原文是同一個字,所以也就必須相信神預定所有基督徒都得以免去大災難,亦即相信『災前全教會被提』,但這項結論卻又違背了『經上又記著說』的原則,不能與別處經文符合一致,所以礙難採納(請參閱第九節的『問題改正』);(2)如果說不贊同『災前全教會被提』,卻又持著得以脫離大災難的盼望,那就表示基督徒的『盼望』有可能實現,也有可能不會實現,這種盼望何等虛空可憐(參林前十五19),並且也嚴重的否定了神的信實(參帖後二16)。

所以我們的結論是,本節的『得救』乃是指那永遠全備的救恩,包括得著兒子的名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參羅八21~25)。信徒這種得救的盼望,需要等到主再來的時候,才開始逐步體現。而我們既有了這種『得救的盼望』,就應當在今天短暫的地上生活中使用它來作為保護,免得我們在主再來的時候,經過一段多餘不是必要的程序。

〔話中之光〕(一)信徒要保守我們的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我們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

(二)信徒的意志須要有堅定的信心,情感須要有豐富的愛心,心思須要有不息的盼望,才能準備好自己以迎接主的再來。

(三)信徒儆醒謹守的生活(參6節),乃是一種屬靈的爭戰,需要有信、愛、望作保護的軍裝,才能不受撒但的攻擊,而維持真基督徒的生活。

(四)信望愛原是信徒的屬靈美德(參林前十三13),如今竟成了信徒屬靈的兵器。許多時候,我們爭戰的兵器不是聰明、手段或其他,而是屬靈的品德。



【帖前五9】「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

〔原文字義〕「預定」安放,派定,設立。

〔文意註解〕「因為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預定』按原文與別處經文的『預定』(羅八29,30;弗一5等)不同字;這?是指神預先派定給我們基督徒人生的結局。『受刑』按原文是『遭受忿怒』(參一10),並不是指遭受大災難(參閱『問題改正』),而是指遭受永刑。

「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得救』是指永遠的得救,即最終、完滿的救恩。

〔問題改正〕『災前全教會被提』論者以本節和帖前一10;四17三處經文為主要根據,認為神既然不預定基督徒受刑,且有耶穌要來救我們脫離將來的忿怒,因此當主再來時還活著的信徒,必定要與死而復活的信徒一同被提,而不致遭受『大災難』──神忿怒的刑罰。

大災難固然是神忿怒的刑罰(參啟十五1),並且主要是以不信的外邦人為發怒的對象(啟六15~17),但我們卻不能將『大災難』和『受刑並將來忿怒』劃上等號,因為:(1)神僅應許要保守一部分信徒免去普天下的試煉(啟三10);(2)在大災難中仍有基督徒存在(參啟十二17『為耶穌作見證的』;十四12『守…耶穌真道』);(3)大災難不僅是因神的忿怒,並且也夾雜著撒但對基督徒並猶太人的忿怒(啟十二12,17);(4)大災難對基督徒而言,並不是受刑,乃是促使我們生命成熟的管教(參啟十四15;來十二10~11);(5)此處的『受刑』和一10的『將來忿怒』應是指將來的永刑。

〔話中之光〕(一)信徒最終必要得著完滿的救恩,這是神所預定、派定給我們的結局,因此無論我們遭遇甚麼困境,都有神的美意,我們只管堅守得救的盼望,等候主的再來。

(二)我們得救,不是出於神偶然的憐憫,乃是神在永世?就已經豫定了的一件大事,所以我們應當鄭重其事,不可忽略這麼大的救恩(來二1~3),趁著還有一點點的時候,準備好自己,迎接主的日子來臨。



【帖前五10】「祂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都與祂同活。」

〔文意註解〕「祂替我們死,」意指主耶穌基督救贖的死,改變了我們生活的意義和目的,從此我們不再為自己而活(參羅十四7;林後五15)。

「叫我們無論醒著、睡著,」按保羅在本書的用法,包含了兩方面的意思:(1)叫我們無論是生或是死(參四13~17;羅十四8);(2)叫我們無論靈性清醒或昏沉的時候(參6節;羅十三11)。但照上下文來看,也可依其字面上的意思作解釋,意即『叫我們無論白天醒著或晚上睡著的時候』(參可四27)。

「都與祂同活,」『同活』意指因與基督有了生命的聯結,而產生了與基督有相同的生命現象。

本節因『醒著、睡著』的不同解釋而可有如下兩種意義:(1)我們本來該死,但因基督替我們死,使我們免死,故此當主再來時,無論是活著或是已死的信徒,最終都要與祂永遠同活(參四16~17);(2)基督的替死,已使我們得著祂復活的生命,無論我們現在靈性或肉身的景況如何,都可以回轉到主面前,在祂復活的生命?與主同活,而藉著這樣的與主同活,當主再來時就可被提,而得以免去將要來的災禍。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替死的救贖,叫我們基督徒進入一種與基督永遠有效的合一關係。

(二)一面主離開了我們,我們現在是在等候祂的回來;另一面祂仍與我們同在(太廿八20),我們是與祂過著同活的生活(參羅六8)。

(三)與主同活乃是信徒儆醒謹守的秘訣;憑著我們自己作不到儆醒謹守,但憑著主的生命與主同活,自然而然就是過著儆醒謹守的生活。



【帖前五11】「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

〔文意註解〕「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這話表示『主必再來,我們必要與祂永活』的盼望乃是教會中信徒們間彼此勸勉和安慰的主題。

「互相建立,」『建立』(build up)這個動詞基本是用來指建築房屋,但保羅經常用它來指基督徒德行和靈性的建造(參羅十四19;十五2;弗四16)。

「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表示當初的教會,相當注重『主的再來』以及相關的真理教訓。

〔話中之光〕(一)真理絕不是僅僅留給自己享用;信徒有責任去與不信的世人分享救贖的福音,並與其他信徒分享建立人的真理。

(二)我們都是基督身上的肢體,不是單獨生存的個體,所以,每一項試探、挫折、挑戰臨到,我們都該互相扶持建立,使我們屬靈工程更堅固,在火的試驗中仍可以存留得住。



【帖前五12】「弟兄們,我們勸你們敬重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人,就是在主?面治理你們、勸戒你們的。」

〔原文字義〕「敬重」看見,認識,賞識,敬仰;「治理」站在前面,帶領。

〔文意註解〕「敬重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人,」『敬重』含有承認對方的價值和地位的意思;『勞苦的人』可能是指教會中的長老、執事和教師(參見下一句),他們勞苦服事主並服事聖徒,應當配受敬重(參提前五17)。

「就是在主?面治理你們、勸戒你們的,」『治理』按原文字義重在指以身作則,作眾人的表率,使他們照樣跟從;『勸戒』意指教導和警戒。

本節含示在教會中作領袖的人,至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1)發乎愛心的勞苦(參一3);(2)在主?面得體的照管和牧養(參彼前五1~3);(3)在道理上給與信徒正確的指引(提後二15)。

〔話中之光〕(一)信徒體認主僕的勞苦,瞭解他們為主作工的艱苦,知道他們治理教會的不易,才會對他們有真實的敬重。信徒愈多瞭解傳道事工的困難,就愈會敬重傳道人。

(二)教會中的領導人物,與社會上領袖人物完全不同;前者勞苦服事,率先作眾人的榜樣,後者作威作福,享受特權,動口不動手。

(三)勞苦不單是勞力,也是勞心(參林後十一28);凡未將他的心投入事工的,無論多麼的勞苦,在神面前仍不算數。

(四)惟有自己在行為上能作別人榜樣的,才有立場可以勸戒別人;傳道人必須自己先要行道,他所講的道才會被人尊重。

(五)今天在教會中最大的問題是,該盡領導責任的人敷衍塞責,該順從的人不甘心敬重,如此情形,當然就沒有所謂的『彼此勸慰,互相建立』(11節)了。

(六)信徒若不尊敬屬靈領袖,教會就不會和睦;敬重屬靈領袖並且彼此和睦,乃是正常教會必須有的光景。



【帖前五13】「又因他們所作的工,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你們也要彼此和睦。」

〔原文直譯〕「為著他們的工作的緣故,更應本著愛心尊重他們…」

〔原文字義〕「格外」在上,越過,出了限;「尊重」以為,認為,算為,當作,看作。

〔文意註解〕「又因他們所作的工,」『又因』表示不僅是因他們的『人』,並且也因他們所作的『工』值得我們敬重。

「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格外』按原文也可用在形容『愛心』,即『用格外的愛心尊重他們』,意指不可冷冷地尊重他們,乃是用非常的熱愛來尊重他們;『尊重』按原文字義是『經過考慮和評估後所得的一種認定』。

「你們也要彼此和睦,」這句話不僅應用在一般基督徒之間的關係,也可應用在治理者與被治理者之間,甚至治理者彼此之間的關係。

〔話中之光〕(一)一個人的身世、社會地位或天賦才幹,都不是得到別人尊敬的原因;乃是因為『所作的工』本身性質超凡,並且他們對工作無私的投入,才配得信徒『格外尊重』。

(二)信徒對待主的僕人,不是因為他們有轟轟烈烈的工作和名聲,或淵博的學問和才幹而尊重他們;乃是因為他們羨慕屬靈的善工,甘心勞苦,因此配得尊重。

(三)凡在愛心?格外勞苦工作的人(參12節;一3),配得我們用愛心格外尊重他們。

(四)信徒要以加倍殷勤作工來等候主的再來;我們工作的動力是主,因著盼望主來,我們更要好好工作。

(五)信徒之間彼此不和睦,傳道人便很難工作;所以『彼此和睦』也是善待主僕的一種方式。



【帖前五14】「我們又勸弟兄們,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也要向眾人忍耐。」

〔原文字義〕「灰心」小魂的。

〔文意註解〕「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不守規矩』原文中有軍人口氣『離開行列』的意思;『不守規矩的人』除了指不循規蹈矩(參西二5)、犯下過錯的人(參22節;四6)之外,在本書也可能指那些忽略他們日常的本份,閒懶不肯作工,專愛多管閒事的人(參四11~12;帖後三11)。

「勉勵灰心的人,」『灰心』按原文是指魂的器量小,不能承受打擊;『灰心的人』大概是指被患難所搖動的人(參三3),以及為自己親友死亡而憂傷的人(參四13)。

「扶助軟弱的人,」『軟弱的人』大概是指身體軟弱而不能正常作工的人(參徒二十35),以及信心不堅固的人(參羅十五1)。

「也要向眾人忍耐,」這話暗示在教會中所有的肢體都或多或少有缺點和難處,需要以忍耐的心對待眾人。

〔話中之光〕(一)神允許教會中的肢體有灰心、軟弱的,甚至有不守規矩的,為要叫我們互相勉勵、扶助並警戒;這些事不但是同工的責任,也是全體信徒都該負起的責任。

(二)剛強的人總要體恤並擔當別人的軟弱(參羅十四1~15;林前八13),不要鄙視並棄絕他們。

(三)勸勉、警戒、勉勵和扶助別人,應有忍耐,用愛心幫助他們到底。

(四)教會生活中總會有許多的難處,並且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別人的難處,面對這一切的難處,只有一個不變的原則,就是忍耐,以善報惡(參15節)。



【帖前五15】「你們要謹慎,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眾人,常要追求良善。」

〔原文直譯〕「你們要小心,無論何人向著任何人,都不可以惡報惡;卻總要存著追求良善來彼此相待並對待眾人。」

〔文意註解〕「你們要謹慎,」這話是接在前句『也要向眾人忍耐』之後,表示一般人『忍耐』不了時,便會有激烈的反應,所以必須小心謹慎。

「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無論是誰』按原文兩次重複出現(anyone…to anyone),又是主詞,又是受詞,所以更好譯作『無論何人向著任何人』;『以惡報惡』就是把自己降低到與對方相同的程度,而以對方的方式回報,或者用一句更白的話就是:『你既不作基督徒,我也乾脆不作基督徒了。』

「或是彼此相待,或是待眾人,」意指無論是私底下或是在公眾場合的待人。

「常要追求良善,」實際上,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是良善的(參太十九17;可十18;路十八19),所以『追求良善』就是尋求神怎樣對待我們,我們也照樣對待別人。

〔話中之光〕(一)在教會中無論別人怎樣待我們,即使是惡待,也不可以牙還牙;基督徒總要以善勝惡(羅十二21)。

(二)報復絕不是基督徒應該選擇的方式(參羅十二17;彼前三9)。基督徒蒙召是要去赦免別人(參太五38~42;十八21~35)。

(三)以血氣對付血氣,就是以惡報惡;以神生命的特性來對待別人,就是追求良善。



【帖前五16】「要常常喜樂,」

〔文意註解〕『常常喜樂』意指任何時地,任何場合,都能夠喜樂,甚至在患難中也不例外。

因本節是接續14~15節,故極可能是指在受到眾人惡待時,不單須要忍耐(14節),並且還要喜樂著善待他們(15節)。

〔話中之光〕(一)我們是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可見信主乃是我們喜樂的原因。

(二)人在值得喜樂的場合自然會高興,但若要能常常喜樂,便不能單倚靠環境,而必須能超越過環境,在任何環境中都可喜樂。

(三)我們若以今世的事物為樂,我們的喜樂也必變化無常;但我們若以神和神的事為樂(路一46~47),就必能常常喜樂。

(四)基督徒的喜樂是來自基督所成就的,而且是持久的。



【帖前五17】「不住的禱告,」

〔文意註解〕『不住的禱告』並不意味著不停地出聲禱告,而是說與神經常保持親密的交通,過著一種『住在主?面』(約十五4~7)的生活。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應當不住的把我們的難處交託給神,又不住地從禱告中經歷神的作為。

(二)禱告乃是信徒屬靈的呼吸,正如肉身的呼吸不能停止,屬靈生命的呼吸也不可停止。

(三)基督徒凡事都經過默禱求問神之後才予回應,就必看見神施恩的手幫助我們(參尼二4,8)。



【帖前五18】「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文意註解〕「凡事謝恩,」『凡事』指一切的事,無論大事或小事,順境或逆境,快樂或痛苦;『謝恩』乃因基督徒的際遇,都有神的美意(羅八28),為此向神獻上感謝(參路十21)。

「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向你們所定的旨意,」本句是形容前述三項:(1)常常喜樂;(2)不住的禱告;(3)凡事謝恩。這樣的生活,乃是神給我們基督徒命定的旨意。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與一般世人有別。因著神所作的一切,基督徒無論在甚麼景況中都不斷感謝神(參弗五20)。

(二)我們若真正承認自己本來就一無所有,就必能為眼前所僅有的一點點而感謝神了。



【帖前五19】「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

〔原文字義〕「銷滅」熄滅,澆滅,滅火,撲滅,壓抑。

〔文意註解〕聖靈如火(參徒二3),運行在信徒?面,往往使人受感而靈?火熱(參羅十二11『心』原文是『靈』),自然就會待人親熱,服事熱忱(羅十二10~11);但若不順從其感動,就會變得冷淡或不冷不熱(參啟三16)。

〔話中之光〕(一)聖靈雖然如火焚燒,但仍有可能被我們銷滅或熄滅,故此須要我們信徒的配搭合作。

(二)信徒愈順從聖靈,聖靈的火就愈被挑旺;信徒若剛硬、抗拒聖靈,聖靈的火就會被熄滅。



【帖前五20】「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

〔原文字義〕「藐視」看為無有,輕看,厭棄。

〔文意註解〕『先知』指有聖靈的感動,能宣講神的啟示和信息,以造就、安慰、勸勉信徒的人(林前十四3)。

『先知的講論』在聖經?比較重在指解明神旨意性質的講道(forth-telling,如林前十四31),而較少指預告性質的說預言(foretelling,如徒十一28)。

信徒對於先知講論該有的基本態度是不藐視,但也不隨便地接受,乃要慎思明辨(參21節)。

〔話中之光〕(一)先知正確的講論,是因聖靈的感動而產生的;所以藐視先知的講論,也就相當於銷滅聖靈的感動。

(二)喜歡聽道並不就等於重視先知的講論;聽道而不行道,就是藐視先知的講論。

(三)許多信徒像雅典人一樣,喜歡把道理當作新聞說說聽聽(參徒十七19~21),但又不肯用心靈接受,所以從這邊耳朵聽進來,馬上就從那邊耳朵出去了。



【帖前五21】「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

〔文意註解〕「但要凡事察驗,」『但』字表示『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20節)並不等於『全盤領受先知的講論』;『凡事』當然是指一切的事,但這?特別重在指先知所有的講論;『察驗』意指考查聖經,在聖經全面且平衡的光中,驗證先知的講論是否符合聖經的教訓(參徒十七11)。

聖經教訓我們基督徒凡事都要察驗,包括:(1)對先知所講論的道慎思明辨(林前十四29);(2)辨別諸靈(林前十二10);(3)試驗靈是否出於神(約壹四1);(4)察驗何為神的旨意(羅十二2);(5)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五10)。

「善美的要持守,」這?不是講行為的善惡,而是指先知的講論(參20節)經察驗後肯定符合聖經原則者為善美,否則即為邪惡。

〔話中之光〕(一)我們對於任何自稱奉主名而講的道,都不可毫不懷疑地接受,而宜將它們放在『神的話』的光中,一一小心地察驗。

(二)各樣聖靈的工作和屬靈的恩賜,都有被假借、被濫用的可能;特別是一些超自然的現象,邪靈也會利用人照樣作,因此信徒須要格外的小心察驗。



【帖前五22】「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作。」

〔原文字義〕「惡事」有害的,不好的,惡毒的。

〔文意註解〕『惡事』在此特指以聖靈感動為名目,而實際卻非出自聖靈的邪惡行為和現象,包括假先知的講道、說假方言、假冒神醫等;『各樣的惡事』指教會中形形色色、各式各樣的虛假。

〔話中之光〕(一)假借神的名義說話行事,使眾人誤會了神的心意,這是最惹神憎惡的事;我們務要禁戒不作。

(二)信徒經過察驗(參21節)之後,確定了某些事和某些話並不符合神的心意,不討神喜悅的,便不該為著任何理由(包括為了討人的喜歡),勉強自己去作。



【帖前五23】「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文意註解〕「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賜平安的神』原文作『和平的神』或『平安的神』。祂是和平的神,祂不但樂意與人和好,並且也願意人與人和睦(參弗二14~16);而我們也惟有彼此和睦(參13節),才能得著和平之神的同在(林後十三11)。祂是平安的神,樂意賞賜人恩典與平安(參一1);我們也惟有在祂的聖潔上有分,才得享受祂的平安(參來十二10~11)。

『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意指成聖的工作惟有神藉著聖靈才能完成;所以須要我們與聖靈合作,不銷滅聖靈的感動(參19節)。

『全然成聖』表示徹底、完全的成聖,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7)。

「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這話清楚指明人有靈、魂、體三部分,詳情請參閱下面的『問題改正』。

『得蒙保守』與『使…成聖』略有分別;保守是不受外在因素的影響,成聖是經由內在的變化而成功。

「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完全無可指摘』又與『全然成聖』略有分別;前者偏重在指外表的狀態,後者偏重在指內涵的性質。

〔問題改正〕「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二元論者不能給這句話清楚且妥善的交代,只能藉口這?乃指整個人,三者不能分割來推託。實則在聖經?明示靈與魂為不同物,且可將其分開(來四12),只是很多神學家們對兩者的分別弄不清楚,他們本身又缺乏真正屬靈的經歷,因此就把靈與魂混為一談,倡導『靈魂』與『身體』二元論。

其實,人與萬物不同的地方,就是人有靈、魂、體,而動物只有魂與體,植物只有體。所以當初神造人的時候,特別描述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或作靈)吹在鼻孔?,他就成了一個活的魂,名叫亞當』(創二7原文另譯)。本節聖經指明人的體是塵土造成的,靈是神藉吹氣賦與的,靈進入人的身體,人就成了一個活的魂。

人的外『體』,是接觸物質界的機關;『魂』是人的個格,包括心思、情感和意志,是接觸精神界的機關;『靈』是接觸靈界的機關,是神特別賞賜給人,作為人接受神的靈和生命的器官,好使人能與神交通來往。

〔話中之光〕(一)成聖的能力並非出於人自己,而是出於神。

(二)要相信神『能』使人成聖,也要相信神『必要』保守信徒在基督?完全無可指摘(參提後一12)。



【帖前五24】「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祂必成就這事。」

〔文意註解〕「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那召你們的』指神自己;『召』指神的乎召或選召;『本是信實的』因祂是信實的神(申七9),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

「祂必成就這事,」『這事』指使我們全然成聖,並保守我們靈、魂、體完全無可指摘。

本節含示神的三項特性是我們信徒成聖並臻於完全的保證:(1)神的選召;(2)神的信實;(3)神的大能。

〔話中之光〕(一)神不是保守全世界的人,也不是保守假信徒,而只保守那些蒙祂許召的人。

(二)神和聖靈必使我們成聖(19,23節),神的信實和大能也會保守我們直到基督的日子。



【帖前五25】「請弟兄們為我們禱告。」

〔文意註解〕保羅不但為帖城教會信徒們禱告,也請他們為他禱告,可見他非常重視彼此的代禱,因為代禱能牽動神的手作工。



【帖前五26】「與眾弟兄親嘴問安,務要聖潔。」

〔文意註解〕「與眾弟兄親嘴問安,」『親嘴問安』原為猶太人見面時歡迎的一種表示(參路七45;廿二48),如現代人的握手;他們是互相擁抱、頰與頰相碰,後來在眾教會間信徒們也以此表示彼此間的交通(參羅十六16;林前十六20;林後十三12)。

「務要聖潔,」親嘴問安本是彼此相愛的表示,但若?面的存心和外面的行動不一致,便是虛偽邪惡,在神面前乃為不聖不潔。



【帖前五27】「我指著主囑咐你們,要把這信念給眾弟兄聽。」

〔文意註解〕「我指著主囑咐你們,」這是一種非常強烈的語氣,要對方不可忽略他的這項吩咐。

「要把這信念給眾弟兄聽,」保羅的書信字字精鍊,連彼得也讚賞有加(參彼後三15~16),後來經聖靈的感動而被教會收錄為新約聖經的一部分。

〔話中之光〕今天在教會中,多人注重講道和聽道,少有人注重宣讀聖經;其實聖經若宣讀得好,神的話自會在聽者心中產生作用。



【帖前五28】「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與你們同在!」

〔文意註解〕本書開始於『願恩惠…歸與你們』,結束於『願…恩常與你們同在』,含示享受恩典乃是信徒達於成聖的秘訣。

── 黃迦勒《帖撒羅尼迦前後書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52%201Thes/52CT05.htm
新增日期: 2008/03/0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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