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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家人傳福音

羅馬書 第9章

如何向家人傳福音
日期:2002年3月17日主日敬拜(I)(II)(III)
講員:李 健長老
經文:羅馬書九:1~3

弟兄姊妹平安:
二月廿四日,我在「建立我們的家庭」的那篇信息當中,提到「愛,就是要向我們未信主的家人傳揚福音」,為什麼傳福音給我們未信主的家人是愛呢?因為我們可以在今生建立一個人見人羨的家庭──如果我們照著神建立家庭的精心設計來過我們的家庭生活。但一個人不是只有今生,一個相愛的家庭也不會滿足於表面的和諧而在價值觀上南轅北轍。所以,如果你已經是一個基督徒,你已經知道永恆的恩典,你一定不會滿足於你的家人當中還有尚未得著生命的──神透過耶穌所要給我們的喜樂、滿足、有能力的生命。保羅也是這樣,他在羅九:1~3說:「我在基督?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我是大有憂愁,心?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他為了他的弟兄、他骨肉之親(這?不只是指他的家人、親戚,也包含族人),他大有憂愁,心?時常傷痛,到一個地步,他說,就是他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他也願意。那是多強烈的一個負擔啊!保羅是一個真認識福音的人,他自己原先逼迫教會、反對教會,認為耶穌所建立的教門是違反祖先遺傳的。他打擊教會,追捕基督徒。可是到了他真正得著生命,價值觀被改變,開始過一個對生命充滿盼望的基督徒之後,他開始傳揚福音。他在各處傳揚福音,而在這邊,他清楚的表明他期望他的家人、他的至親、他的族人都可以得著福音。所以對保羅和我們而言,

一、向家人傳福音是我們一輩子的責任(羅九:1~3)
保羅被稱為外邦人的使徒,他最大的使命是傳福音給非猶太人,這是神給他的使命,不可改變的使命。在他一生中,他為外邦人不辭勞苦,流血流汗到擺上性命,他從未發一句怨言。可是他一提到他未信主的家人、親族時,在這邊他說他大有憂愁、心?時常傷痛。他不因為有使命,有清楚的目標而忘了自己的親人。親愛的弟兄姊妹,向家人傳福音是我們每一個人一輩子的責任。我們可以到處傳揚福音帶人信主,我們也可以在教會忠心服事,博得許多人的稱讚,但這不能免除我們傳福音給家人的責任。

當保羅四處傳福音旅行佈道的時候,我們不知道他對家人、親人的想法是什麼,我們從使徒行傳中看不到。直到我們讀到這一段,我們知道,我們清楚的看到他沒忘掉他的責任,那是他與生俱來的責任,那是他不可推卸的責任。弟兄姊妹,向家人傳福音是我們一輩子的責任。否則,有一天我們還是會悔恨,會覺得可惜。我多少次碰到一些信主多年又忠心服事主的弟兄姊妹,他們的遺憾是他的家人還有沒有信主的。

二、最不容易因我們信主的是家人(約七:5)
我相信我們大部份的弟兄姊妹都知道,向家人傳福音是我們的責任,我們也都了解,最不容易因我們信主的也是我們的家人。我們在座不是家人中第一個信主的請舉手,也就是你家有人比你先信主的請舉手,謝謝!我們當中是第一個信主的請舉手,這些人當中,你們家人已經有人從你之後也信了主的請舉手。感謝主,這是很大的恩典,我們當中全家已經信主的請舉手,這是更大的恩典。要家人因我們信主真的很不容易。許多人很會向別人傳福音,但就是不會向家人傳福音,你有沒有這個感覺?所以,這些年來有人找我去向他的家人傳福音時,我一向來者不拒,因為我知道,最不容易因我們而信主的人是我們的家人。如果有人在家已經做了許多該做的事,只缺臨門一腳,我很願意去傳。

過去我在銘傳教了四年半的書,在那段期間我帶領了100個以上的學生信主,那不困難而且很有果效。但要帶領我的親戚信主,就沒那麼容易,真的很不容易。其實主耶穌也是這樣,在約七:1~9記載一件事,那是在住棚節的時候,許多人都上耶路撒冷去,耶穌的兄弟對他說了一些風涼話,在第5節說:「因為連他的弟兄說這話,是因為不信他。」所以從聖經上的記載來看,似乎他的弟弟不會相信衪,事實上,在耶穌上十架前,他的兄弟沒有一個相信衪是彌賽亞的。我不知道你會不會因為這樣得安慰!耶穌也不容易傳福音給他的家人。因此,我們不必灰心,從實際的我們的經驗來看,傳福音給家人真的很不容易,但感謝主,並不是沒有希望,因為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我們家很早就接觸福音,父母早在民國五十多年就在聚會所受洗了,但因為對福音認識不清,很快就離開教會。小學六年級時,我和哥哥、妹妹到教會去,先後接受福音,但倒過來要邀請父母到教會時,我們發覺真是非常困難,甚至他們還攔阻我們去教會。如果我記得不錯,我們大概用了十多年的時間,才幫助他們穩定在教會,真是不容易。

為什麼會這麼難呢?當然有許多原因,其中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我們一直以為只要向他們解釋清楚福音是什麼就可以了。但事實是,
三、家人不會因我們所講的教義而信主,他們信主是我們的代禱、行為和他們自己的經驗(約四:29~30,39~42)
我們來看幾處經文,就是約四:29~30,39~42。從這段聖經我們得到一個很好的啟示,那就是,當撒瑪利亞婦人相信耶穌時,她根本不知道福音的內容,她完全不懂教義。而這段聖經說到,當她認識了耶穌,她立刻就跑去告訴她的朋友、她的鄰居。這些認識她的人看到的是她的改變、她的見證、她的行為。撒瑪利亞婦人不怕把她的過去讓人知道,她真實而勇敢的面對人生,這個見證多麼吸引人、多麼真實。這種生命才是讓人信主最主要的原因,我們對我們家人最大的傳揚,是生命的見證,而不是言語,是活生生的改變,而不是教導。我不是說不用嘴巴講,而是說要更多活出見證、真實的生命、見證。而在約四:42那城?的人說:「現在我們信,不是因為你的話,是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真是救世主。」這是經驗,他們從聽、看,到自己的體會。我們再來看二個例子。

請我們讀路加福音二:48~51,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發現耶穌的父母並不了解耶穌所做的事,耶穌不只是約瑟和馬利亞的兒子,他更是天父的兒子。耶穌應以父的事為念,他有許多的事要完成。他豈不應更多的在殿?與其他的教師來往嗎?但他選擇了以順從的方式表達衪的愛和信仰。弟兄姊妹,我們信了耶穌,最好的方法,到底是自以為是的強勢的指責、嘲笑我們的家人?還是苦口婆心的講解、勉強我們的家人?還是順其自然的讓他們自己思想、反對、尋找?如果我們真的知道這個生命的好處,真的愛我們的家人,在他們不了解以前,我們可不可以用更多的時間陪他們?更多改變我們自己的想法去服事他們?用他們現在可以接受的方式來表現我們的愛和生命?許多弟兄姊妹對別人可以做得到,獨獨對家人做不到。如果少聚一次會,少跑一次外面,多做一頓飯,好好將功課讀好,是不是更能讓他們看到我們生命的成熟?

在約翰福音一章:42說到安得烈想傳福音給他的兄弟彼得,是叫他來“看”。什麼是看?就是經驗。安得烈知道一件事,他的兄弟彼得是要經驗的,要自己體會的人。我們除了用代禱、行為外,就是在合適的時機,請他們一起來經驗這位神。在他們有困難時,在他們需要時,在他們對你生命的改變有興趣時,我們讓他們可以體會到神。土城禮拜堂有一位張永光弟兄,他的太太用生命見證向他先生傳了多年的福音,只缺臨門一腳,在一次特別安排的機會下,我去看了永光弟兄,做了一個現成的收割者(他太太已經禱告,用行為傳了福音),張弟兄繼續向他的家人傳福音。有一天他的妹妹在一個困難之中,他就找我去,我簡單的傳了福音,她就信了。這是一個很好的結果,但並不是一個很短的時間,而是一個長期的累積。我們所能做的就是代禱、行為見證和請他們自己來經驗上帝。

三、我們的家人得生命是神的應許(徒十六:31,雅一:1,猶一:1)
在使徒行傳十六章:31,保羅和西拉向禁卒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這邊的意思不是說當你一個人信了耶穌,你全家都得救了。這邊是說,當你信了耶穌,你和你的一家都有得救的機會,這是一個應許。也就是,如果你先信了,你就有機會向你的家人傳福音,你家人比別人更有機會看到一個生命改變的實例,你持續不斷的如此表現,神應許你家人會得著生命。應許是要去支取的,你相信這個應許嗎?怎麼證明你相信呢?不是坐在那邊看,那是不相信的表現。神應許我們的家人會因為我們先信耶穌而得救,所以我們大可放心的為我們的家人代禱,我們向我們家人用生命、行為的見證來說明神的恩典,帶他們來“經驗”耶穌。前一個禮拜我在門徒訓練學院碰到一個學生,他是我十多年前傳福音給一個學生的弟弟,當時她一個人信主十分孤單,她說她的家人不可能信主的,他們全家都拜拜,根本沒有可能。可是十多年後,他弟弟竟然去讀神學院。神的應許在她家沒有落空。

雅各書是耶穌的弟弟寫的,猶大書是耶穌的另外一個弟弟寫的,就是在那次住棚節用言語擠兌耶穌的兄弟們,他們最後都相信了耶穌、接受了耶穌。雅各、猶大比我們的家人還更不容易相信,但他們終究還是信了。你願意接受神的應許──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嗎?如果願意,我們來填寫下面的句子。

今年,我要開始用禱告和行動向 、 傳講福音。

資料來源: 林森南路禮拜堂 http://www.linnan.org.tw
新增日期: 2008/03/04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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