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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加拉太書提要

加拉太書 全書

壹、作者



使徒保羅(加一1;五2;六11)。

根據聖經的記載,保羅原名掃羅(徒十三9),係以色列人,屬便雅憫支派(羅十一1);按血統而言,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腓三5)。他生在基利家的大數,在名師迦瑪列門下,按嚴緊的猶太律法受教(徒廿二3)。後來成為猶太教中最嚴緊的法利賽人(徒廿六5),為祖宗的律法大發熱心,逼迫教會(腓三6);然而這是在他不信不明白的時候所作的(提前一13)。有一天,當他要去大馬色捉拿信主的人們時,蒙主耶穌在路上向他顯現(徒九1~5)。從此,他便成了基督徒,並奉召成為使徒(羅一1),主要以外邦人為傳揚福音的對象(加二8)。先後至少寫了十三封新約書信,是基督教真理的主要詮釋者。



貳、受者



加拉太的各教會(加一2)。

加拉太為古羅馬帝國的一個行省(今日土耳其的一部分),分南加拉太和北加拉太;保羅於第一次出外旅行傳道,曾在南加拉太,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呂高尼的路司得和特庇等地,宣傳福音並設立教會(徒十三13~十四28)。他第二次旅行時,也到了在加拉太省的眾教會,鼓勵並堅固所有的信徒(徒十六1~5)。至於保羅是否去過北加拉太,聖經沒有明文記載。



參、寫作時地



保羅在本書中提到他「頭一次」到過加拉太(加四13~14),意即他寫本書時至少已經到過此地兩次,故當在行傳十六章一至五節所記之事以後。

又由本書與羅馬書的內容看,很可能此兩書是同一個時期所寫,且因羅馬書所言較清楚詳細,應是加拉太書寫於前,羅馬書作於後。而羅馬書約在主後56至57年,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到哥林多之前寫的(羅十五25~28;林前十六1~6;徒十九21;二十2~3)。由此推知,加拉太書也是這個時候或稍早(約在主後46~57年)寫於旅次,確實地點不詳。



肆、寫書背景



在保羅第二次旅行至加拉太南部之後,與第三次旅行至希利尼之前,這其間有熱心於摩西律法,自稱是基督徒的猶太主義者(Judaizers)來到小亞細亞各教會,從三方面攻擊保羅的教訓:

(一)他們詆譭保羅,質疑他的使徒職分。

(二)他們認為外邦人須受割禮,使自己猶太化之後,方能得救。

(三)他們反對保羅只講恩典不講律法,他們強調在恩典之外也須注重行為,鼓吹基督徒遵守猶太的禮儀和規條。

這些教會對真道的認識淺薄,竟採納猶太主義者的說法,以為須奉行割禮,遵守摩西一切的律法,方有得救之望。

保羅第三次旅行至希利尼時,有人把猶太主義者怎樣巧施煽惑,加拉太眾教會信徒怎樣猶疑不定的消息告訴他。保羅乃作書引導並勸勉他們,使之棄謬歸真。這書便是《加拉太書》。



伍、特點



(一)沒有稱讚的話。保羅寫的其他書信,多先稱讚受信者的長處。

(二)沒有感謝的話。保羅慣於為受信者向神獻上感謝,連道德敗壞的哥林多教會,保羅也為他們感謝神(林前一4)。由此可見,信仰的破產比道德的敗壞更為可怕。

(三)言詞激烈尖銳。書中措詞非常直率,毫不留情的指斥,甚至咒詛傳異端者,恨不得他們把自己割絕了(加一8~9;五12)。

(四)親手寫的大字(加六11)。

(五)本書是對付律法主義者的利器。



陸、主旨要義



本書的三重主題:

(一)指引人如何得到自由──單單信靠神所啟示的基督純正的福音(加一章)。

(二)告訴人得著自由的好處:

1.得著自由就不必受割禮(加二1~10)

2.得著自由就不必隨猶太人的生活方式(加二11~21)

3.得著自由就不受律法的管束(加三至四章)

(三)告訴人怎樣享有所得的自由:

1.不可將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五1~六10)

2.藉基督的十字架對付舊人,而作新造的人(加六11~18)



柒、與他書的關係



(一)本書與《羅馬書》:同是講論救恩的書信,一正一副,正如講論基督與教會的《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一樣。這兩本書都提到因信稱義的道理,內容相近,但《加拉太書》比較簡單,而《羅馬書》則較豐富。《加拉太書》是在制止已有的流毒,而《羅馬書》是在防止未來的流毒。這兩本書是基督教教義的基礎,都是非常重要的。

(二)本書與《希伯來書》:這兩本書有很多相同之處:

1.目的相同:本書的目的是免得他們從恩典中墜落(加五4),《希伯來書》的目的是免得他們失了神的恩典(來十二15)。

2.對象相同:本書是寫給受猶太教迷惑的教會,《希伯來書》是寫給沒有完全脫離猶太教或要歸向猶太教的教會。

3.引經相同:「義人必因信得生」(加三11;來十38)。

4.題目相同:兩書都論律法和恩典;不過本書因受信者為外邦信徒,故先講恩典後講律法;《希伯來書》的受信者為猶太信徒,故先講律法後講恩典。

5.內容相同:這兩本書都提到「耶路撒冷」(加四25;來十二22)、「應許」(加三18;來六13)、「天使」(加一8;來一14)。兩本書也都論到「約」的問題(加三章;來八章);都讓人記念神的僕人(加六6;來十三7);都論到受書者受許多的苦(加三4;來十32~39);都勉勵對方不要放縱私慾,要追求聖潔,弟兄們務要彼此相愛(加五16~24;來十二14~17,十三1);問安的話也相同。

6.所論異端亦相同:本書論別的福音,《希伯來書》論異樣的教訓;本書論異端將主的福音更改了(加一17),《希伯來書》論福音比舊約的律法更美(來九11);本書論不要從恩典中墜落,《希伯來書》論離棄主贖罪就沒有了;本書論福音真理的自由不受猶太教束縛與轄制,《希伯來書》論新約的優點;本書論因無知而受迷惑,《希伯來書》論不長進的信徒是嬰孩。兩本書都稱猶太教為小學(加四3;來五12)。



捌、鑰節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五1)



玖、鑰字



「律法」用卅一次;「肉體」十八次;「聖靈」十五次;「信心」廿二次;「自由」十一次;「應許」十次;「稱義」六次。

── 黃迦勒《加拉太書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8Gal/48CT00.htm
新增日期: 2008/03/04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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