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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注釋

哥林多前書 第14章

【林前十四1】「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講道(原文作:是說預言;下同)。」

〔原文字義〕「追求」追捕,逼迫;「切慕」熱心,嫉妒。

〔文意註解〕「你們要追求愛,」『愛』既是最妙的道(林前十二31),它賦予各種屬靈恩賜以價值(林前十三1~3),且它在常存的三樣美德中是最大的(林前十三13),因此,我們應當以愛為追求的目標。

「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原文並無『的恩賜』,故應作『也要切慕屬靈』;哥林多信徒的恩賜已經沒有一樣不及人的(林前一7),使徒保羅不會在此鼓勵他們再去追求恩賜。這?的意思是說,他們還不是屬靈的,他們在基督?還是嬰孩(林前三1),因此應當切慕屬靈。『屬靈』意即在屬靈的生命?長大,脫離屬肉體的階段。

「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講道,」『作先知講道』原文與『說豫言』同字,意指為神說話,將神自己和神的一切教導給人,使人更多認識神,而行在神的光中,達成神拯救人的目的。

作先知講道,是屬靈的恩賜之一(參林前十二8~10,28);保羅在這?特別提起這項恩賜,目的是拿它跟說方言(2節)的恩賜作比較,以糾正哥林多信徒錯誤的觀念。因為當時的哥林多信徒喜歡追求一些神奇的恩賜,並在會中炫耀,保羅遷就他們幼稚的思想,含有『與其你們追求說方言的恩賜,倒不如切慕作先知講道』的意味。

其實,屬靈的恩賜,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11),並不是人追求得來的,並且也『不都是先知,不都說方言』(林前十二29~30),因此保羅只說『羨慕』或『切慕』,而沒有說『追求』。

〔話中之光〕(一)『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原文)。我們蒙恩以後,要好好追求愛,常和主交通,讓主的愛充滿;也要切慕屬靈,追求屬靈,常常聚會、讀經、禱告,和眾聖徒彼此交通,一同追求屬靈。

(二)像作先知講道這類的屬靈恩賜,雖然是聖靈主動的賜給(參林前十二11),但人的心意(羨慕)也會影響恩賜的發掘及發揮。



【林前十四2】「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

〔文意註解〕「那說方言的,」使徒保羅在這?提到說方言,是因為哥林多信徒喜歡在聚會中賣弄方言的恩賜,絲毫不顧別人聽不聽得懂(參26~28節),所以保羅借用了幾乎全章的篇幅,來教導他們有關方言的正確觀念。

「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聖靈分賜方言給人,原不是讓人用來講道,而是用來向神發出極度喜樂的頌揚與讚美;因此在說方言的時候,在第三者的眼中看來,其狂喜的情形有如喝醉了酒一樣(參徒二13)。

「因為沒有人聽出來,」意指方言如果沒有通方言的人在場把它翻譯出來,就沒有人能聽得懂所說的是甚麼。

『因為』乃在解釋為甚麼方言『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方言在沒有翻譯的情況下,人既聽不懂,當然就不是對人說的了。

「然而,他在心靈?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從這?可知,方言絕不是一種沒有意思的聲音,而是在講說各種有關神的事,但因無人翻譯,人聽不出是在講說甚麼,故是『奧秘』。

『在心靈?』原文是『在靈?』;說方言的人本身也聽不懂說的是甚麼意思,所以對他自己而言,他不是用悟性講說,乃是用靈(在靈?)講說(參14節)。

〔問題改正〕靈恩派的人誤解本節的意思,他們主張:(1)方言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所以說方言不在乎別人的感受,乃在乎說者與神之間的交通;(2)方言既是沒有人聽出來,所以是一種沒有規則的、沒有意義的聲音;(3)方言乃是在心靈?講說各樣的奧秘,既是一種奧秘,當然是不為人所知的了。

本節正確的意思乃是:『方言』在沒有翻譯的情況下,乃是在講說『沒有人聽得出來』的『奧秘』,所以對人不能發生功效,也就『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的了。

『說方言』的『說』字原文是 laleo,聖經另一個常用的希臘文『說』字是 lego;『靈恩派』的人認為前者(laleo)是指沒有組織,沒有邏輯的『說』,而後者(lego)是指有組織,有邏輯的『說』。因此他們就主張,說『方言』就是發出沒『有組織,沒有邏輯,混雜不清的『舌音』。但是這種主張,在聖經?站不住腳,因為保羅也用 laleo 在傳講福音(腓一14;西四3),講智慧(林前二6),講造就、安慰、勸勉人的話(林前十四3)上,可見 laleo 並不是沒有組織,沒有邏輯的『說』。

至於『方言』本身,它的希臘文是 glossa,這個字含有兩個意思:一個是『舌頭』,另一個是『語言』。《使徒行傳》三次記載了說『方言』的事例(徒二4;十46;十九6),三處經文中『方言』的原文都是用 glossa,旁觀的人都能清清楚楚地聽出來他們在說甚麼話:『講說神的大作為』、『稱讚神為大』等,可見 glossa 就是指『別國的話』並不是指『舌頭』。

〔話中之光〕(一)說方言的對象既然是神,不是人,就只適合個人私下與神交通,不宜在聚會中公開發表。

(二)真正的方言,不是單調、毫無意義的舌音,乃是在心靈?講說各樣的奧秘,由此可見今天靈恩派絕大多數的所謂方言,其真實性值得懷疑。



【林前十四3】「但作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

〔原文字義〕「造就」建造,建立,教導;「安慰」鼓勵,在旁招呼;「勸勉」安慰,貼近在旁。

〔文意註解〕「但作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這?提出了作先知講道和說方言的第一個對比:作先知講道是『對人說』,說方言『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2節)。

「要造就、安慰、勸勉人,」指作先知講道的主要目的是:(1)『造就人,』使信徒的靈性得著建立;(2)『安慰人,』使信徒的靈性得著復甦和加力;(3)『勸勉人,』使信徒繼續奔走靈程,不致灰心跌倒。『安慰』和『勸勉』原文意思相近,可以視為同義詞。



【林前十四4】「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

〔文意註解〕「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真實的說方言,能夠享受在神面前的一種狂喜狀態,對說者自己的靈性多少會有助益;而方言若沒有翻譯,別人就聽不懂意思,當然得不到造就,所以只能造就自己。但這種造就與悟性無關,因他自己也不明白在說甚麼(參14節)。

「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這是作先知講道與說方言的第二個對比:作先知講道是『造就教會』,說方言是『造就自己』。

使徒保羅已經在前面設下了基督徒行事的原則:凡事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林前十24,33);換句話說,凡事不求造就自己,只求造就人(參林前十23)。

我們應當根據上述基督徒行事的原則,來判定在人面前和在聚會中可否說方言和作先知講道。;既然說方言不能造就別人,也就不符在人面前和在聚會中作這一件事,除非有人翻譯方言;而作先知講道既然能夠造就教會,當然可以作,並且是應當作的。

〔話中之光〕(一)『說方言』乃為造就自己;但它並不是造就自己唯一的方法,其他如:真道、靈奶、禱告、先知講道、服事主,甚至是日常生活的環境和苦難,也都能造就信徒。當時在哥林多教會中,『說方言』是相當普遍的,但保羅卻對他們說:『我...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為嬰孩的』(林前三1),可見『說方言』對信徒屬靈的造就極其有限。

(二)『建造教會』的恩賜(『造就』原文為建造),首在『先知講道』。因為先知乃是神的『先見』(撒上九9),領先看見神的中心異象;先知又是神的『代言者』(先知的字義即代言者),發表神的永遠旨意;而這異象和旨意無他,正是豐滿的基督,也就是教會建造的本質。所以使徒勸我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39節),以建造教會;若是輕看、貶低、甚至抹殺先知講道,教會的建造將永無成就之日﹗

(三)『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這正合乎愛心的原則:以他人為中心,求眾人的益處;所以這種恩賜是我們基督徒所該羨慕的(1節)。



【林前十四5】「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繙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

〔文意註解〕「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我願意』含有『若是可行』和『但願如此』的意思,但事實上並不能每一個人都說方言,因為『豈都是說方言的麼』(林前十二30)這句話已經否定了都說方言的可能性。保羅正確的意思是:說方言能造就自己,凡是有益的事都不應該反對或禁止(參39節),若有人得著聖靈所分賜說方言的恩賜,是值得別人為他們歡喜快樂的。

「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保羅在這?的意思相當清楚,他對說方言乃消極地贊同,但對作先知講道卻積極地推動。我們讀經應當讀出其中暗示和隱含的意思,而不該抓住上一句消極且次要的話,大大地發揮,卻將下一句積極且主要的話等閒看待。

「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繙出來,使教會被造就,」說方言若有翻譯,便與作先知講道一樣,能造就教會。不過,方言是眾恩賜中最後的一個恩賜(參林前十二8~10,28),其對教會造就的程度,遠不能與作先知講道相題並論;況且,許多所謂的說方言和繙方言,其真實性相當可疑。

「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無論就恩賜的等次(參林前十二28),以及造就教會的功效而言,作先知講道確實比說方言強多了。

〔話中之光〕(一)我們羨慕屬靈的恩賜,其動機應當是為了造就教會,而不該是為了造就自己;任何自私的動機都不蒙神喜悅,反之,神尊重我們為著教會和眾人所擺上的心願。

(二)聖靈仍有可能雖己意將說方言的恩賜分給某些信徒,若有人得到這個恩賜,就要為著造就教會的緣故,求主也賞給同伴繙方言的恩賜;若沒有人能繙,就當在會中閉口不言(參28節)。

(三)保羅在這?絲毫沒有鼓勵信徒說方言的意思,他只不過本著持平的態度將說方言的恩賜擺在該有的地位上;認真說來,保羅在林前十四章不但沒有鼓勵,反而對說方言給予諸多限制與約束。

(四)我?面的靈感會叫我親近神,如同愛慕父母的小孩子;但靈感也會叫我神志清明,講道清楚,叫我作一個分析條理、教授有方的教師。



【林前十四6】「弟兄們,我到你們那?去,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豫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甚麼益處呢?」

〔文意註解〕「弟兄們,我到你們那?去,」保羅以自己作實例來說明說方言對教會的功效。

「若只說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豫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啟示』指把神的事向人揭露,是屬啟發性的教導;『知識』指對真理的認識,是屬知識性的傳遞;『豫言』原文與作先知講道同字根(參1節),是屬講道性質;『教訓』原文與教師同字根(參林前十二28),是屬講解性質。

「我與你們有甚麼益處呢?」保羅說,他若只說方言,而不作這四件事中的任何一件,那麼他到他們中間,對他們來說是一無用處的。說方言或許對使徒有益,但他情願不在別人面前使用這恩賜。



【林前十四7】「就是那有聲無氣的物,或簫,或琴,若發出來的聲音沒有分別,怎能知道所吹所彈的是甚麼呢?」

〔文意註解〕「就是那有聲無氣的物,或簫,或琴,」『有聲無氣的物』指沒有生命的東西;『簫、琴』是當時極為普遍、盡人皆知的樂器。

「若發出來的聲音沒有分別,怎能知道所吹所彈的是甚麼呢?」吹簫或彈琴的人,必須吹彈出某種韻律和節奏,才能令聽眾明白而欣賞;同樣的,說方言若沒有翻譯,對聽眾就只是無意義的聲音而已。

〔話中之光〕我願作簫、作琴,讓聖靈來吹彈;我更願意得到別人的繙譯,或自己悟性的領會,好叫我被吹出一個曲來,叫別人得到益處。



【林前十四8】「若吹無定的號聲,誰能預備打杖呢?」

〔文意註解〕『號』指軍隊所用的號角;『號聲』須有一定的訊號,全軍才能依照指定而行止。說方言若沒有翻譯,就叫聚會呈現一片混亂,不能打屬靈的爭戰。

〔話中之光〕(一)荒謬地濫說方言,有如發出沒有分別的聲調(7節)又如吹出『無定的號聲』,既無意義,反叫人混亂。

(二)先知的職事,包括『造就、安慰、勸勉』(3節),以及『啟示、知識、預言、教訓』(6節);但這一切都必須以豐滿的基督為一切的方向,確定的目標。若是不然,就會成為『無定的號聲』,『向空說話』(9節),使人無所適從;因此在建造教會的事上,也是毫無意義,毫無價值。



【林前十四9】「你們也是如此。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怎能知道所說的是甚麼呢?這就是向空說話了。」

〔文意註解〕「你們也是如此,」指人如同各種發聲之物。

「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怎能知道所說的是甚麼呢?」『舌頭』原文與方言同字;『容易明白』指說得一清二楚,能被人明白。

人說話原是轉動舌頭發出各種不同的聲調,使成有意義的話語,叫聽見的人能夠明白;但若只有聲音,而未賦予意義,便無人能知說的是甚麼。

「這就是向空說話了,」『向空』意指向空氣;全句意指根本就不是說給人聽的,將在場的人都視如無物。



【林前十四10】「世上的聲音,或者甚多,卻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

〔文意註解〕「世上的聲音,或者甚多,」意指世界各國的語言種類繁多,俱各發出不同的聲調。

「卻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意指所有的語言都是在傳達心意。

若是一個人要把他的意思傳達給第二個人,必須用聽的人所明白的話。一切的話都有它的意思。



【林前十四11】「我若不明白那聲音的意思,這說話的人必以我為化外之人,我也以他為化外之人。」

〔文意註解〕「我若不明白那聲音的意思,」意指我們若聽不懂對方說話的意思。

「這說話的人必以我為化外之人,我也以他為化外之人,」『化外之人』原指沒有受過希臘語言教育的人,轉指野蠻人,含有鄙視之意;說話旨在彼此溝通,若漠視對方是否明白自己說話的意思,而仍一味的說下去,簡直無異沒有受過文化薰陶的野蠻人。



【林前十四12】「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

〔文意註解〕「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意指你們既然是羨慕屬靈恩賜的人。

「就當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原文是『就當努力追求那在造就教會上更為超越的恩賜』,言下之意,指應當追求作先知講道(參4節)。



【林前十四13】「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繙出來。」

〔文意註解〕「就當求著能繙出來,」這翻譯方言的人,可以是別人,也可以是說方言者自己。

靈恩派的人按第2節強調方言是一種無人能聽得懂,甚至於連自己也不能記憶和不能明白的舌音;但本節告訴我們,方言能夠翻譯出來,應當是一種有規則、能分辨的語言,否則,翻譯方言的人若不是真的受聖靈感動,能分辨常人的耳朵所不能分辨的聲音,便是胡亂翻譯一通,自欺欺人,在神面前罪大惡極。

〔話中之光〕我們並不否認這說方言恩賜可能現今仍賜給人,但除非另有人擁有明白和繙譯的恩賜,否則不可運用它。這是使用說方言恩賜的一個重要法則。



【林前十四14】「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

〔文意註解〕「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靈』乃是人接觸靈界事物的機關。

「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悟性』指人魂?的心思,它的功用是給予人思考和理解力;『沒有果效』指自己也不懂得在禱告甚麼。



【林前十四15】「這卻怎麼樣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

〔文意註解〕「這卻怎麼樣呢?」意指我該當怎麼辦。

「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信徒要在靈?禱告(參弗六18;猶20),也要透過心思將靈感用話語發表出來;我們若要作到這個地步,平時就要操練將心思放在靈上(羅八5原文),靈與心思彼此合作,直到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心意』與『悟性』原文同字)。

「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歌唱』可分為詩章、頌詞、靈歌三種(參弗五19);詩章和頌詞適用於用悟性歌唱,靈歌適用於用靈歌唱。



【林前十四16】「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

〔文意註解〕「不然,你用靈祝謝,」『祝謝』指祝福與感謝,在此可能感謝的成分居多(參17節)。

「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那在座』原文為『那佔有一席之地者』;『不通方言的人』原文是『未受過教的人』,即對方言一無所知的人。

「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阿們』意指誠心所願,是的,實在如此。

〔話中之光〕(一)聚會中的禱告、歌唱、祝謝、交通和講道,都必須考慮到眾人的感受如何,比方聲音太小聽不清楚,又如說些不合場所、莫名其妙的話等,都應極力避免。

(二)本節的話強烈證明,在聚會中會眾要用『阿們』來與盡功用的人共鳴;許多教會團體習慣於安靜肅穆,僅在禱告結束時輕輕地阿們一聲,缺乏扶持聚會的融合感。



【林前十四17】「你感謝的固然是好,無奈不能造就別人。」

〔話中之光〕(一)在聚會中,不僅作先知講道該造就別人,連向主的禱告和感謝,也該造就別人。

(二)我們在教會中一切行動,都該有『造就別人』的靈。這正是林前十三章所說愛的原則──『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十三5)。



【林前十四18】「我感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

〔文意註解〕使徒保羅自從得救以後,即與主保持密切的交通,多次從主直接領受啟示(參徒廿三11;林後十二1~4;加二2;弗三3~4;提後四17),所以有可能是在魂遊象外的情況下說方言,不過,都是在私下場合說的。

〔話中之光〕(一)專家的評論自然有其份量,因為他們是那類事物的經驗者;我們若在屬靈的事上缺乏經歷,最好不要隨便出意見。

(二)保羅雖然如此看重先知講道,但他自己並不忽略說方言;他不但指明說方言的屬靈價值在於『造就自己』(4節),並且他自己在這方面也有豐富的經歷──『我說方言比你們還多』。反過來說,他對說方言既有如此的認識和經歷,卻能這樣重視先知講道在建造教會這事上的地位;並且他自己也是一個何等偉大的『先知』。這教訓我們,對於屬靈的事,該有大的心胸和平衡的追求。根據一己的認識和經歷,而重看這個,輕視那個,都是證明我們對基督的豐滿還不夠認識。



【林前十四19】「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

〔文意註解〕保羅在這?極其明顯地貶低了說方言在聚會中的價值。

〔話中之光〕(一)萬句方言,加起來還不如五句教導人的話;可見在聚會中,要緊的不是表現你如何屬靈,乃是表現你如何看待別人。

(二)我們千萬不要有一種心態,以說方言來量度別人的屬靈程度;也不要以話語的長短來評估教會受益的程度。



【林前十四20】「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

〔原文字義〕「心志」思考,判斷。

〔文意註解〕「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意指不要像小孩子那樣幼稚,缺乏思考和判斷力。

「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惡事』在此指在聚會中炫耀說方言的恩賜,自以為高人一等,結果產生嫉妒與分裂;『嬰孩』指純真無邪。

「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大人』指思想成熟,富有思考和判斷力。

〔話中之光〕(一)過於強調一種恩賜,例如說方言,乃是靈性未成熟的表現。

(二)我們要像嬰孩般單純,但不是像他們那樣無知。基督徒對罪的第一手知識應該越少越好,而對屬靈真理的第一手知識,卻是越多越好。

(三)我們在追求主的事上,當有『大人』那樣成熟而剛強的心志;但在惡事上,卻要像嬰孩那樣渾噩無知。如果我們對犯罪的事非常老練、熟悉,卻對主的事一直是幼稚、軟弱,那就不能討主喜悅。



【林前十四21】「律法上記著:『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

〔文意註解〕「律法上記著,主說,」『律法』在此不是指摩西五經,而是指舊約聖經;下面的經文引自賽廿八11~12。

「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意指用外國話向神的百姓說話。以色列人因不肯聽從先知的話,他們的報應就是被交付給說奇異語言的人,即入侵的亞述人。

「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意指他們還是不信;保羅引用這節聖經來證明說方言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參22節)。

〔話中之光〕(一)方言對人的信心產生不了多大的功效,只不過滿足了人的好奇心和發癢的耳朵。

(二)當神用方言向你說話時,要小心,這證明你的光景不正常,如同當日的以色列人一樣;在正常的情況下,神總喜歡用清楚明白的話對人說。



【林前十四22】「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

〔原文字義〕「證據」記號,指標,標誌,表記。

〔背景註解〕萬人的方言起因於造巴別塔。耶和華神不願意人在離開神、向神獨立的情形下,同心作事,無往不利。因此,是神『在那?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創十一1~9)。如今,在恩典的時代,神既已使從前遠離神的人,在基督耶穌?,靠著祂的血,得以親近神,也就藉祂兒子的身體,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使我們和睦,合而為一(弗二11~22),因此,神賜下說『方言』的異能,使我們言語相通。『說方言』就是在世人面前見證:在基督?合一,才能得到神的祝福;在基督之外,只有分裂,只有咒詛。

〔文意註解〕「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不信的人』指世人。方言乃在為不信的世人作證據,使他們納悶、驚訝、希奇,轉而認真聽取福音的話,受感歸主(參徒二6~8,37~41)。須知,不是『說方言』使人相信主,乃是『作先知講道』使不信的人歸服主(參24~25節)。『方言』的功用乃在證明講的人是屬神的。

說方言既然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意思是說,在信的人當中就用不著說方言了。

「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作先知講道是用明白可知的話以勸醒不信的人(參24~25節),又造就信徒(參5,19節),故是為信的人作證據。

〔話中之光〕(一)說方言不是信之人的證據(或作記號),反而是不信之人的記號。喜歡說方言的人自覺信心增強,其實這是一種錯覺;說方言反而證明他們沒有信心。

(二)神若用方言向你說話,這說明你沒有信心。因著人沒有信心與神的話調和(來四2),神不得已只好用方言向人說話。那?有方言,就證明那?有不信。但作先知講道,不是不信之人的記號,卻是信之人的記號。



【林前十四23】「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癲狂了嗎?」

〔文意註解〕「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偶然』原文無此字;『不通方言的』參16節註解。

「豈不說你們癲狂了嗎?」指聚會混亂的情況令人望而生厭。

〔話中之光〕可見在聚會中鼓勵眾人都說方言,全然錯誤,是一件癲狂不正常的事,並且也違反了聖經在這?的教訓。



【林前十四24】「若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

〔文意註解〕『勸醒』即是真相暴露;『審明』即是被看透、查明。



【林前十四25】「他心?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

〔文意註解〕「他心?的隱情顯露出來,」在聖靈的感動下作先知講道,往往會說出連自己也驚奇的話,但卻正適合某些聽眾的需要,話語扎心(徒二37),叫人不能不降服。

「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指一種遇見神的自然反應。

「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這話表明,作先知講道具有帶領人歸向神的功效。

〔話中之光〕(一)『不信的人』(24節)可喻為對神的話語缺少信心的人,他們沒有神的話作腳前的燈和路上的光(詩一百十九105),所以落在黑暗?,不認識神也不認識自己。他們來到聚會中,由於多位先知作神的出口,為神說話,就蒙了光照,顯露出他們心中的隱情,遇見了神而俯伏下來。

(二)教會聚會的最高點,就是讓人在聚會中遇見神。作先知講道不僅是把神的話講解得清楚,更是讓神藉著話再一次在肉身顯現,人在此就能遇見神。

(三)教會的實際,就在於神的同在,和神的權能。那?有一班聖徒,當他們聚集的時候,真能明明顯出神的同在和權能,甚至令外邦人也不得不俯伏承認,那一班聖徒才能實際的代表『全教會』(23節)。



【林前十四26】「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繙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

〔原文直譯〕「弟兄們,這是怎樣呢?當你們聚會的時候,你們各人有詩歌,有教訓,有啟示,有方言,有繙出來的話,讓凡事都為造就人而作。」

〔文意註解〕「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意指我們從這一切學到甚麼教訓呢?

「你們聚會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繙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在聚會?有的人是有詩歌,有的人是有啟示,有的人是有教訓,有的人是有方言,有的人是有繙出來的方言,他們用他們所有的來造就教會。這?所說的『有』,並不是個人的喜好,也不是自己思想的產物,也不是一時情感的衝動;這?所說的『有』,乃是平時在神面前學習中所領受的一點,在靈?所組織的一點,這些屬靈的積蓄,就是我們的『有』;在聚會中,就能隨從聖靈的引導,拿出來供應教會。

〔話中之光〕(一)在教會?有兩個難處。一個難處就是沒有的自以為『有』。往往有的神的兒女並不是那一個人,但是他要說那一個話;根本神在他?面沒有說話,神在他?面沒有作工,他?面是空洞的,但是,他就是喜歡發表,喜歡說話。這就叫教會得不著造就。另一個難處,就是『有』的人不肯隨從聖靈的引導。有許多弟兄姊妹,主在他身上已經說話,可是他一直在那?等候,壓制自己不說話,這就叫教會該得著供應而沒有得著。總之,你如果覺得?面是空的,你就不應當說話;你如果知道你有,你就應當供應教會。

(二)有的人來聚會,好像是來參觀的,好像是來作旁觀的。這樣來聚會,就是把死帶到聚會?。多少次聚會的發死,乃是死在這一班旁觀者的手?。身體有一個原則,就是交通。身體的交通,就是彼此供應。一個肢體甚麼時候違背這個律,甚麼時候就把死帶到身體?來,就成為身體的重擔。

(三)你所能分給教會的,不是你忽然想起的,不是你自己覺得有意思的,而是你平日所『有』的,是神在這些日子中所給你的。是神在這些日子中把你帶到一個地步,把你造成功這樣一個人,然後你就用你所有的分給人。

(四)神樂意祂的兒女在聚會?運用他所有的恩賜。我們不能運用我們所沒有的恩賜,我們只能運用我們所『有』的恩賜。運用恩賜的聚會不是說誰都可以說話的聚會。乃是誰有恩賜就可以說。我們反對一個人的執事,我們也反對許多人的執事。這樣的一個聚會,不是公開給全體弟兄姊妹的,而是公開給有恩賜、有執事的弟兄的。作口的不開口,卻盼望手、腳開口,難怪聚會沒有供應。

(五)聚會中的活動,不該根據安排,乃跟根據『有』──『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繙出來的話。』這個『有』,就是聖靈的引導和託付。所以單單照著外面的安排,叫那沒有詩歌的題詩、領詩,叫那沒有教訓的帶領別人,叫那沒有啟示的釋放話語…當然不會顯出神的同在,也得不著聖靈的祝福。

(六)聚會只靠著一位牧師,只靠著一兩位屬靈大漢,人所有的東西是有限的,那一皮袋水是不夠很多人喝的;就是一擔水也不夠這人一碗、那人一盆,不久就被人用光了。今天我們不可再靠一兩個人,必須回到身體?面,各人把他?面的基督交通出來,這樣各人所碰到的完全是基督。身體是豐富的,是滿了服事,滿了供應。有一位神的僕人說,我自己只有兩隻眼睛,又只能向前看;但在教會的聚集中,我就前後左右都滿了眼睛。



【林前十四27】「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繙出來。」

〔文意註解〕本節說明在聚會中說方言的三個基本要求:(1)不可多過三個人;(2)要一個一個輪流著說,不可一齊說方言;(3)需要有人把方言翻譯出來,讓別人能明白所說的是甚麼。



【林前十四28】「若沒有人繙,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

〔文意註解〕方言若沒有翻譯,就沒有人不懂得方言的意思,當然不能造就別人,因此不可在聚會中說方言,只適宜在私下場合自己對神說了。

〔話中之光〕(一)所有的聚會,只有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為著造就人,不是為著造就自己。保羅說,說方言是叫自己得著造就,繙方言是為別人能得著造就(4節)。保羅說,如果沒有繙的,就不應該說方言。換一句話說,凡光是能叫自己得造就,不能叫別人得造就的,這就是說方言。

(二)繙方言的原則是說,我能夠把我自己所得著的造就分給別人,叫別人也得著造就。所以沒有繙方言的,就不應該說方言;亦即光造就自己,而叫大家不能得著造就的,在聚會?就不應該說。



【林前十四29】「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

〔原文字義〕「慎思明辨」分辨,判別,區別。

〔文意註解〕「至於作先知講道的,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意指在一次聚會中,作先知講道不宜超過三個人。

「其餘的就當慎思明辨,」『其餘的』可指其他的先知,也可指所有的會眾;『慎思明辨』意指察驗先知的講論,分辨其正誤(參帖前前五20~22),也藉此試驗出先知的真假(參啟二2)。

〔話中之光〕(一)基督教聚會往往有兩種毛病:(1)一人講道眾人聽,聽者拜服講者的權威,從未在信息找出錯誤來;(2)眾人爭著交通講話,百花齊放,百鳥齊鳴,聚會沒有一個中心,也沒有一條路線。

(二)本節證明有些作先知講道的人,可能並不是出於神,所以才需要慎思明辨。今天基督教最大的危機,就是有很多假使徒、假先知興起,吸引人們歸向自己。



【林前十四30】「若旁邊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

〔文意註解〕本節在實行上有一個先決條件,就是那坐著的先知必須真正『得了啟示』,亦即有聖靈的運行與感動,才可以示意有話要講,否則,必會引起混亂。若真正出於聖靈的感動而說話,前後兩個人的話語必會銜接一致,不至自相矛盾。



【林前十四31】「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叫眾人得勸勉。」

〔文意註解〕「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有人認為『你們都可以』表示每一個信徒都有作先知講道的恩賜,這種看法與『豈都是先知麼』(林前十二29)彼此牴觸,因此最好解作『你們都有可能』;『一個一個地』表示並不是所有有恩賜的人都可以在聚會中傳講,乃要受別人和環境的限制(參29~30節)。



【林前十四32】「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

〔文意註解〕意指先知不是受他們的靈的管理,乃是先知的靈受他們的支配。雖然先知的靈是在聖靈的感動下得著啟示,但將那啟示發表出來的,還是先知本人;先知的靈不過是先知盡功用的憑藉,主權仍操在先知的手中,他們可以決定如何盡功用,以及何時何地盡功用。

〔話中之光〕(一)邪靈作工的原則,都是抹殺人的自由意志,叫人不由自己的受轄制。聖靈作工的原則,卻正相反,祂雖有無限大能,卻溫柔如鴿;尊重人的自由意志,照著人的意願,而來供應人。所以在屬靈的事上,千萬不可勉強自己,更不可勉強別人;一切都該順乎靈,自然而行。

(二)說方言的,是靈在那?說;先知講道的,是靈在那?講;啟示的,是靈在那?啟示;所以聚會離不開靈,說話的人也脫不開靈,我們必須感到靈、摸到靈、順從靈,也得在那?分辨靈。

(三)人被聖靈充滿之後,並不會失去自制的能力;越是屬靈的人,越能管制住自己的靈,收放自如。所以任何人都不能藉口被靈推動,以致不能自制而失控,甚或狂呼亂叫。



【林前十四33】「因為神不是叫混亂,乃是叫人安靜。」

〔原文字義〕「安靜」平安,和平,和睦。

〔文意註解〕意指凡是出於神所啟示與推動的,必然非常和諧,秩序井然。



【林前十四34】「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背景註解〕當時哥林多教會中的一些婦女,可能認為婦女已在基督?得了自由,而變得不知自我約束(參林前十一2~16),喜歡在聚會中諸多發言,影響聚會的秩序。

〔文意註解〕「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在會中』原文是指在眾教會中,而不是指在聚會中;『要閉口不言』指不要說越權的話。

「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初代教會的慣例,向來不准婦女作權柄式的施教,不許女人用權柄轄管男人(提前二12);她們可以站在蒙頭的地位上禱告或講道(參林前十一5),意即在弟兄們的遮蓋下向主禱告並為主說話(參徒二17~18;廿一9)。

「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律法』泛指舊約聖經;舊約聖經的一貫教訓,總是要女人服從男人(參創三16)。

〔話中之光〕(一)姊妹們在眾聖徒的教會中不爭作頭的地位,乃為順服神在宇宙中的次序(參林前十一3),所以這並不是一種不公平的事,乃是自然的,合乎神心意的。

(二)姊妹們在聚會中並非完全不要說話,乃是:(1)不在斷定教義的事上施教;(2)不對弟兄們施發命令式的教訓;(3)要站住蒙頭的地位。



【林前十四35】「她們若要學甚麼,可以在家?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

〔背景註解〕當時的人以婦女拋頭露面公開說話為可恥的看法;同時古時婦女教育水準較低,對道理的領會力也較差,有可能所問的問題也較幼稚;再加上哥林多婦女信徒認為在基督?男女平等,喜歡在聚會中質詢、爭論,所以成為聚會秩序的一大妨礙。

〔文意註解〕保羅在本節的吩咐,乃基於當時的背景,建議姊妹們要把心中疑問留到返抵家中才向丈夫提出。



【林前十四36】「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

〔文意註解〕「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嗎?」意指『難道哥林多教會是神真理的源流嗎?』

「豈是單臨到你們嗎?」意指『難道神的啟示單臨到哥林多教會嗎?』

保羅在此的問話暗示哥林多信徒自作主張,不肯隨從使徒在眾教會中所定的規矩。保羅有意強調以上的教訓並非單獨適用於哥林多教會,乃是普遍地應用於神的眾教會。



【林前十四37】「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

〔文意註解〕「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這話也暗示當時哥林多教會確有少數一班人,自認為地位崇高,擁有屬靈的權柄。

「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教會初期,使徒的教訓具有無比的權威,為眾信徒和眾教會所遵守(參徒二42),而成為建造教會的根基(參弗二20),所以使徒的教訓等於是主的命令。



【林前十四38】「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吧!」

〔文意註解〕使徒所說的話就是主的命令(37節),對教會具有最高的權威,若有人故意推諉不知,就由他不知道算了。『由他不知道』有古卷作『他就不為人知道(承認)』。



【林前十四39】「所以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

〔文意註解〕保羅在本章一貫的原則:對於作先知講道積極地鼓勵,對於說方言卻消極地不加禁止。

〔問題改正〕有人引用保羅的話說:『不要禁止說方言』,就對『說方言』採取放任的態度,深怕得罪聖靈。其實保羅在同一章聖經?已經明言:

(1)真『方言』是有意思的,是講說各樣的奧秘;因此若有人在那?說些『滴滴咑咑』之類無意義的舌音,必是假『方言』無疑,即或有人替他繙出來,也是造假的繙。

(2)甚至是真『方言』,『若沒有人繙,就當在會中閉口』(28節);因此若有人不肯遵守聚會的秩序,在那?表演『說方言』,也要予以禁止。

(3)真『方言』經繙出來後,就能使教會得著造就,所以也可視同先知講道,不單是要『一個一個的講』,並且也須遵守『只好兩個人,或是三個人』(林前十四29~33)的規矩,否則便須禁止了。

〔話中之光〕(一)本節又一次證明,保羅的態度何等持平,度量何等寬大。這和今日基督教中,在屬靈的事上爭論不已的光景,成為多麼強烈的對比!

(二)聖經只說我們應當切慕或羨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1節);聖經並不鼓勵我們追求『說方言』,而是鼓勵我們追求那最大的恩賜──就是『愛』(林前十二31~十三1)。



【林前十四40】「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

〔文意註解〕『規規矩矩』即指合情合理;『按著次序行』則是井然有序。

〔話中之光〕(一)在教會中,一切的事都該是井然有序的。因此我們在教會中,不可多出主張,任意妄為;乃應多受教,多學習,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

(二)教會要避免任何反覆無常,只有五分鐘的熱度,而缺乏次序的作法。

── 黃迦勒《哥林多前書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6%201Cor/46CT14.htm
新增日期: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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