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聖經工具 4月29日 星期一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AI@教會 免費講座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聖經閱讀 經文筆記本 我的最愛 聖經搜尋 本日金句
英文聖經 聖經計算機 每日一章 背經工具 三合一搜尋

經文字級:

傳道書箋記 --神賜的智慧

傳道書 第2章

2. 神賜的智慧

惟有罪人神使他勞苦...歸給神所喜悅的人(傳二﹕26)


不信的人,會提出疑問﹕為甚麼良善的神,會容許惡人得勢,"常享安逸,財寶便加增”(詩七三﹕12)﹖他們計畫又勞碌經營,用不正當的手段得利亨通,神似乎並不過問﹔而義人卻受苦難,遭欺凌。人如果這樣想,是因為只看眼前,沒有看到將來﹕"惟有罪人,神使他勞苦,叫他將所收聚的,所堆積的,歸給神所喜悅的人。”(傳二﹕26)

罪人所勞碌的,原來是為了成就神的旨意,結果是使義人得好處。不問他如何努力,至終是虛空的,自己得不到甚麼益處。"那不按正道得財的,好像鷓鴣菢不是自己下的蛋﹔到了中年,那財都必離開他,他終久成為愚頑人”(耶一七﹕11)。這正是"可恨年年壓金線,為他人作嫁衣裳。”人工作不是咒詛﹔勞苦,愁煩卻是從罪來的,是受咒詛的結果(創三﹕17 傳二﹕22,23)。

勞苦有意義嗎﹖那要看你是否作有意義的勞苦。

所羅門不是個懶漢。他一生勵精圖治,不停的工作,看起來是為了國家,為了人民;他自己也相信如此。但他說:凡我眼所求的,我沒有留下不給它的;
我心所樂的,我沒有禁止不享受的;因我的心為我一切所勞碌的快樂,這就是我從勞碌中所得的分。(傳二:10)

這多麼像現代人的生活?努力工作,也努力消閒;勞碌之後,要享受一下,算是給自己肉體的酬勞。難怪他誠實的檢討後說:"我為自己...我又為自己..."(傳二:4,8)。我們不能不疑問:他有多少時間,想到別人,想到造他的主。可惜,如果我們捫心自問,不少人也該坦白說:"我為自己"!世界上的問題這樣多,人與人的關係這樣壞,是 I Love Me 的人太多。

所羅門絕不是苦行主義者。他知道敬畏神,享受神所賜的福分,並不是錯,當存感謝神的心領受:神喜悅誰,就給誰智慧,知識和喜樂;惟有罪人,神使他勞苦,叫他將所收聚的,所堆積的,歸給神所喜悅的人。這也是虛空,也是捕風。(傳二:26)

但不敬畏神的罪人,勞碌經營,是沒有盼望的;只要查看產業的主人換過多少,就知道這話的真實了。


資料來源: 聖經硏究 (于中旻) http://www.twbm.com/www/bible_study/ab_cont.htm
新增日期: 2008/03/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傳道書第2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