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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節--生命中的愛與恨

申命記 第7章

本章經文大致可分為四段。該注意的是,每個段落雖論述不同層面的事情,但都包含同一個忠告,就是警誡百姓杜絕拜偶像的影響力(4∼6、16、25∼26)。

1.徹底遠離偶像(1∼5):制服迦南地的七個民族,是耶和華按應許為以色列人而作的。至於百姓的責任就是要在政治、社會和宗教上與當地人民劃清界線,目的是要保存敬拜獨一真神的信仰,不惜一切去消除拜偶像的風氣。

2.出於愛的揀選(6∼11):耶和華神特別將愛放在以色列人身上(7),乃是無條件的。神的揀選使百姓從萬民中分別出來,承受了神與他們立約的福氣。

3.加倍的賜福(12∼16):這裡提到神對子民所賜的福祉,比對於他們原是一個弱小的民族(7),以及曾在埃及受苦(15)來說,是恩上加恩的,是加倍的福氣。

4.有神介入的爭戰(17∼26):面對擺在眼前的現實,就是一個弱小的民族要去對抗迦南地的強悍人民,且是以寡敵眾,以色列人確是有理由懼怕的,但真正參與爭戰的不單是十二支派的士兵,更是神自己。替約拿單拿兵器的少年人有這樣的信念:「耶和華使人得勝,不在乎人多人少。」(撒上14:6下)少年時代的大?面對歌利亞時同樣宣稱:「耶和華使人得勝,不是用刀用槍。」(撒上17:47)

以色列人進迦南,最難克服的不是征伐地土和外族、亦不是從零開始建立家園、更不是天然災害或病患,而是如何保守自己不沾染偶像崇拜,並且對待異族和一切有關的東西,要不惜任何代價去棄絕。既認識神如何愛子民,也如此憎惡偶像,我們也要學習愛神所愛、恨神所恨的。對於將自己分別為聖獻給神,沒有任何代價是太大的。

祈禱:天父,求你把你的律例指教我,我願遵守到底。(詩119:33)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08/03/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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