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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以西結書第九章注釋

以西結書 第9章

審判(九1∼11)

  神的完善不是神忿怒的發洩,而是祂公義的彰顯。因此,在審判中,毫不憐恤的滅命者和那腰間帶疬墨盒子的判別善惡者同時出現。我們的神多麼公正嚴明!祂審判的目的,不是毀滅而是去惡存善。為義受苦和為罪哀痛的人是永遠被神記念的。

  另一方面,滅命者和判別善惡者的同時出現,顯示聖經中不時出現的主題,就是恩典和審判常是相伴而行的。在本段經文中,判別善惡者是施恩者,他把存留之恩賜給配得的人;滅命者是審判者,消滅不配得恩的人。主耶穌臨世,是神恩典的表記,然而正因為祂的臨世,拒絕這恩典的就被定罪了。這真理也適用於我們每天的生活中。主給我們的真理是祂恩典的表記;甚麼時候我們不行真理,就是拒絕神恩典的時刻,也就是接受審判的時刻了。所以我們應常存戒慎,速於悔悟。

  在本段經文中,被滅命的人遠超過被赦者的數目,以致先知發出哀傷的質疑:神是否要將以色列全部滅絕?這顯示當時持守真信仰的人極其少數。這似乎也是歷史上的一般情況。基督徒從使徒時代開始,就是人海中的一小群,到今天仍然如此。在這小群體中,真正有生命的又有多少?可以想見,我們在人海中是孤單的一群,但我們卻是神所珍惜的,祂不惜遍地巡行,尋找這小群的成員。神期望我們成為正義的支柱、世界的希望。讓我們立志,不負主所望;為愛我們的主,我們寧站在孤單的小群之列,不在人海洪流中被湮沒。

  這段經文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就是滅命都從聖殿開始擊殺──審判從神家起首(參彼後四17)。受恩的人並非毫無責任!假如不珍惜所受之恩,他必須首先面對審判!

思想 甚麼是分辨真偽正誤信仰的準則?──《新舊約輔讀》



三、聖城必毀滅(九1-11)

第九章是接續第八章的內容。地點也是一樣,因為先知已經進入內院(八16),但有新的人物進來,也來自北方。當神施行審判,是從聖所起到殿前,將他們除盡(九6)。這?主要的是有六個人都拿疬滅命的兵器。還有第七個人身穿細麻衣,持墨盒子,是文士的身分,站在他們旁邊。

他們好似是滅命的天使,在逾越節傳統中曾有記載(出十二2,又13節,此處結九8),他們來為擊殺惡人(出十二29、12及結九5、8)。擊殺的天使曾在夜間擊殺亞述的西拿基立軍隊,因此拯救了耶路撒冷(王下十九35;參閱耶廿二7,又二30,四7)。大筢犯罪,數點人數,也有滅命的天使擊殺以色列人(撒下廿四16起;代上廿一15)。在這?(結9章),這滅命的力量是以七個人物姿態出現。在新約啟示錄十五章六節,有掌管七災的七個天使。

這?特別應注意的是穿細麻衣的,他的裝備是文士的。古時埃及的文士是腰帶墨盒子的。有兩個盒子,一個裝黑與紅的墨水,另一個裝毛筆與水。1巴比倫的文士帶皮包,內置鐵筆,為在泥版上刻字。2埃及的祭司若有文士的功能,就應在前額上漆畫記號,以資辦認。這可能是經迦南文化採取後,影響以色列人。3創世記第四章該隱額上有記號,以後成為基尼(Kenites)人部落的標記。在列王紀上二十章卅八、四十一節記載,先知額上有記號,除掉頭巾,就可以認出來。撒迦利亞書十三章六節有受傷的記號在手臂上。

「他向我耳中大聲喊叫說,要使那監管這城的人,手中各拿滅命的兵器前來。」(九1)

先知聽見大聲的喊叫,是審判的宣告。這正如七章七節的宣佈:時候到了!這是刻不容緩的事。這聲音呼叫之後,就有人從北門進入。現在都在聖殿的最中心地點。依照列王紀下十五章卅五節,歷代志下廿七章三節,這是約坦王所建立的上門,也是耶利米被枷囚禁的地方。在歷代志下廿三章二十節,祭司率領軍兵處死亞他利雅之後,從上門進入王宮。這?有銅壇,由亞哈王設置在北面(王下十六14起)。所以這?不是八章十六節所記述的壇。這些人物現在是朝東站在聖殿的左邊,執行擊殺的手(參閱2節)。這場合一定十分嚴肅,審判的執行多麼可怕!

「忽然有六個人從朝北的上門而來,各人手拿殺人的兵器。內中有一人身穿細麻衣,腰間帶疬墨盒子。他們進來,站在銅祭壇旁。」(2節)

他們必是十分威嚴的巨人形態,從北邊的上門而來,殺人的兵器照七十士譯本是「戰斧」。六人之外還有一個身穿細麻衣,這是祭司的衣著,但照但以理書所描述的,天使也這樣穿著(十5,十二6起)。細麻衣是經漂白的,表明無限的純淨。

墨盒子為文士的裝備,為書寫之用,可能撒迦利亞書一章二十節起所描述的四個匠人,也有這樣的功能,為執行審判的事。六個使者來執行,一個使者來宣佈或指揮。

「以色列神的榮耀本在櫊?唛上,現今從那?升到殿的門檻,神將那身穿細麻衣,腰間帶疬墨盒子的人召來。」(3節)

神的榮耀是祂公義的啟示,祂已從櫊?唛上升,到殿的門檻。祂要出來,到城去施行審判。神的榮耀自所羅門建殿之後,一直在櫊?唛上,長駐在那?。但是現在開始要離開了。這是一幅悲愴的圖畫。

神要召那穿細麻衣的人,給他執行的命令,在執行中仍有限定的範圍。

「耶和華對他說:你去走抂耶路撒冷全城,那些因城中所行可憎之事歎息哀哭的人,畫記號在額上。」(4節)

他要走遍耶路撒冷全城,因為整個城巿的人們都犯罪,他們在城中拜偶像,行可憎惡的事。嘆息與哭泣是異教敬拜的禮儀,卻也是因犯罪者痛楚的虔誠人。他們為此而嘆息哭泣。這些人是餘數,神要保守他們。因此在他們額上畫有記號,以資識別。這記號是字母中最後的一個,古代的寫法好似斜的十字架 X。記號原為標明產權,神也如此珍視這些虔敬的餘數,為保護他們,不受擊殺。神仍要看顧他們,正如在出埃及前,以色列人蒙保護,不被滅命的天使擊殺。但埃及的長子與頭生的都被殺死,這就是逾越的意思。這?又是另一次的逾越節,也正如其他先知的信息,再重新強調餘數的道理。

在上一章(第八章)似乎在耶路撒冷及猶大都犯罪,都必全然滅絕。但在這?卻又有餘數可以存留。此處看出神公義的審判之下,仍有無限的慈憐與恩惠。有關餘數的道理,在以西結書也有數處可以注意(如在五3起,,六8-10,十二16,以及十四22起)。可見以西結不僅與其他的舊約先知有一貫的信念,而且也在被擄時期給予人們希望。4

「我耳中聽見他對其餘的人說,要跟隨他走遍全城,以行擊殺。你們的眼不要顧惜,也不要可憐他們。要將年老的,年少的,並處女、嬰孩和婦女,從聖所起全都殺盡,只是凡有記號的人不要挨近他,於是他們從殿前的長老殺起。」(5、6節)

滅命的天使在全城擊殺,刑罰是全然的、徹底的。神說,祂眼必不顧惜,現在「你們」的眼不要顧惜。無論老少男女,甚至包括婦孺都全除滅。

罪惡自城?算起,到聖殿。但是刑罰自聖殿開始,至城?。在先知的感受中,他既在聖殿內院,他注目在殿前侍立的長老。於是看見天使從殿前的長老殺起,因為長老不在聖者面前尊聖,並且行極可憎的事(八16-18),應該先被毀滅。

這?擊殺的性質,是指刀劍、瘟疫與饑饉。每有這樣的事情,必使全城的人從老至少都會死亡,刑罰會那樣澈底。只有額上有記號的人可以倖免,因為神必保護這餘民。這餘民照九章四節是成人,即指他與他全家,因為他既成年,就有家庭,而他是一家之道,全家都蒙保護。但是十四章十二至二十節只指義人,不包括他的兒女,因為成年的兒女自行負責,只是孩童可因父母得以保護。

「他對他們說,要污穢這殿,使院中充滿被殺的人,你們出去吧!他們就出去,在城中擊殺。」(7節)

當擊殺在聖殿發生時,這殿因殺戳的屍體必成為污穢。本來在聖殿內是沒有殺人流血的。甚至當人被追殺時,可逃到聖殿中,在祭壇邊,沒有人敢動刀。但是現在神差使者擊殺,竟從聖殿內院起始。聖殿早因人們拜偶像敬奉異教而玷污,神也不再保持祂的殿潔淨了。事實上,這殿不再是祂的殿。祂的榮耀已經要離去,祂的聖潔不再與以色列同在。

有人從聖殿逃離,因為聖殿不再是可得保護的地方。但是他們離開之後,還是無法逃脫,因為在城中仍是被擊殺。這真是極大的悲劇,使人知道罪惡的結局。

「他們擊殺的時候,我被留下,我就俯伏在地說,哎,主耶和華阿,你將忿怒傾在耶路撒冷,豈要將以色列所剩下的人都滅絕麼?」(8節)

先知獨自在聖殿內,目睹許多人被擊殺。也許他可聽見城內到處號咷大哭,或驚懼地喊叫。全國的人民都在災禍中。這是何等的感受!他幾乎無法緘默中順服神的引導,實在他不能無動於衷,也感到神審判的心意如此堅決,還有挽回的餘地嗎?他自己真是十分驚懼,在驚懼之餘,感到非常困惑。他在悲哀中,發出呼求,向神哀告。他的問題是:神是否完全滅絕所有的人,包括餘數嗎?難道連剩下的人也不保守嗎?如果永無拯救,不留下餘數,那麼救恩的歷史必須就此中止,無法繼續。耶和華不再管治以色列以及萬邦。但先知仍相信餘數的道理。神必留下餘民,使他們成為復興以色列的核心。從他們有一個嶄新的開始,神在歷史中救贖的作為仍必彰顯。這是歷代的先知一貫的信念。以賽亞書就有非常具體的例證。七章三節餘民必歸回。廿八章十六節預言將來建造時餘民成為房角石(還可參閱一25起,十四32,廿九18起)。如果這盼望現在都湮沒在耶路撒冷的廢墟中,那就完全陷入絕望之中了。

餘數的道理除以賽亞書外,其他的先知也極著重。阿摩司書五章十五節,先知在等候耶和華萬軍之神向約瑟的餘民施恩。

以西結的困惑在於聖殿被污穢的事。如果聖殿不再聖潔,耶和華的保護也不再存在。餘民就找不到安全的地方,他們失去耶和華的同在,不再有敬拜的地方,再沒有他們生活的中心,他們到何處去求問神,可以遵神的旨意在那樣歷史的危機中存活呢?

「他對我說: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罪孽,極其重大,遍地有流血的事,滿城有慙屈,因為他們說,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祂看不見我們。」(9節)

耶和華不再有憐憫與顧惜,這已經是確定的事(八18,九5),都是因為以色列人自己所行的(七4、9)。他們的罪孽極其重大,「重大而又重大」是本來文字的涵義。這在第八章他們在殿內所行可憎的事足資說明。

社會的罪惡十分可怕,流血與冤屈很多,表明強暴的事層出不窮,不法的事增多。社會的不安無以復加(參閱七23及八17)。流血的罪在廿二章二節起再重複述出。

他們褻瀆耶和華,說祂看不見他們。他們的驕妄使耶和華離棄這地。八章十二節也有類似的敘述,是在長老口中說的。耶和華只有任憑他們不顧神,要他們自行負責而遭受罪惡的後果。

這?很明顯說出宗教的失敗必導致道德的失敗。人對神沒有敬虔的心,沒有完美的關係,他與別人怎會有好的交往,必以自私來獲得一己的利益,不惜用盡各種方法,包括凶暴的行為。所以他們必遭耶和華的刑罰。耶和華也真的離棄他們。

「故此,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要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10節)

這句話屢次重複(參閱八18,九5)。神拒絕再寬容他們,表明耶和華實在不輕易發怒,有長久的恩慈。祂的忍耐與信實,是有歷史的見證。可見神仍有赦罪的愛(參閱十六6起)。

何西阿書十一章八節:「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以色列阿,我怎能使你如押瑪?怎能使你如洗扁?我回心轉意,我的憐愛大大發動。」再讀耶利米書卅一章二十節:「耶和華說,以法蓮是我的愛子麼?是可喜悅的孩子麼?我每逄責備他,仍深顧念他。所以我的心腸戀慕他,我必要憐憫他。」

所以在審判的轟轟雷聲中,耳朵仍可覺察神言語的低聲。神在顯明祂公義的作為,似乎是隱祕的,卻正在發動,必須顯露。人在最驚懼之中,仍不可失望。神仍有無限的恩慈。

「那穿細麻衣,腰間帶疬墨盒子的人,將這事回覆說,我已經照你所吩咐的行了。」(11節)

神顯然沒有應允先知的懇求,要執行的刑罰仍命令祂的使者執行了。穿細麻衣的文士又再回來,宣佈執行的事。但是先知提出餘民的事,神沒有忽略。事實上,神的使者早已照神所命令的,保守了有記號在額上的人。看來那些餘民並非被保守在聖殿之中,因為在那?,只有先知一人被留下。

在本章開端,還提到有六個執行刑罰的使者,這?不再重提。但那細麻衣的人不僅此處,甚至在十章二節再提。

看來,神的刑罰是確定的,無可更改。那穿細麻衣的說:我已經照你所吩咐的行了。這刑罰的事完全執行了。這是使命完成之報告。這也是主耶穌的宣告,在約翰福音十七章四節。但是主來不是定世人的罪,只是要叫世人因信祂得救。主照疬父神的旨意作成了救贖的功。祂在十字架再宣佈祂使命的完成:「成了!」



1 Adolf Erman and Hermann Ranke, A:gypten und degyptsches Leben im Altertum 1922-23, 378.

2 Bruno Meissner, Babylonien und Assyrien, I, 1920, Illustration 19, 34.

3 G.R. Driver, Semitic Writing from Pictograph to Alphabet, 1948, 209.

4 Werner Earnst Mu/ller, Die Vorstellung vom Rest im Alten Testament, 1973.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6Ezek/26CT09.htm
新增日期: 2008/03/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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