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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節詳解

路加福音 第5章

逐節詳解

【路五1】「耶穌站在革尼撒勒湖邊,眾人擁擠祂,要聽神的道。」

﹝文意註解﹞「耶穌站在革尼撒勒湖邊,」『革尼撒勒湖』就是加利利海(太四18),又名提比哩亞海(約六1;廿一1),古時原名基尼烈湖(民卅四11)。

【路五2】「祂見有兩隻船灣在湖邊;打魚的人卻離開船,洗網去了。」

﹝文意註解﹞「洗網去了,」每一次打魚作業後,魚網都要洗淨、拉平,準備下一次使用。

【路五3】「有一隻船,是西門的,耶穌就上去,請他把船撐開,稍微離岸,就坐下,從船上教訓眾人。」

﹝文意註解﹞「有一隻船,是西門的,」在此之前,西門(就是彼得)曾被他兄弟安得烈帶到主面前(約一40~42),後來他又回去打魚。

「坐下,」這是當時教師教導人時慣用的姿勢(參四20)。

「從船上教訓眾人,」加利利海的船一般都無篷,長七至十公尺。在船上講道,可以避開人群的擁擠,也可以讓更多的人聽見。

【路五4】「講完了,對西門說:『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

﹝靈意註解﹞「把船開到水深之處,」象徵接受十字架之死更深的對付,如此才能看見並經歷基督的豐滿(參6節)。

﹝話中之光﹞(一)本節提供我們一個屬靈的原則:屬靈的追求(例如讀經、禱告),總要往深處花工夫,才會有豐富的收獲。

(二)我們惟有在屬靈的深處中,才能得著並經歷主的同在,因而更多認識祂的豐滿。



【路五5】「西門說:『夫子,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甚麼;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

﹝文意註解﹞「但依從你的話,」他仍心存疑惑,勉強帶著姑且一試的心態『依從』主耶穌的話。

﹝話中之光﹞(一)人必須脫離自己老舊的經歷──「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甚麼」,而根據主新鮮的啟示──「但依照你的話」,才能看見並經歷基督的豐滿。

(二)我們處在艱難的境遇中,也當倚靠主的話,憑信往前,就必看見主來開路。

(三)我們若憑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服事主,必然徒勞無功;服事主有果效的秘訣,乃在於信從主的話。



【路五6】「他們下了網,就圈住許多魚,網險些裂開;」

﹝話中之光﹞(一)主的祝福總是綽綽有餘,豐富到幾乎使我們承受不了,但仍不至於徒勞。

(二)我們信徒平時就要洗網(參2節)、補網(太四21),以免夠不上主的祝福。



【路五7】「便招呼那隻船上的同伴來幫助。他們就來把魚裝滿了兩隻船,甚至船要沉下去。」

﹝話中之光﹞(一)釣魚不如網魚多──單獨傳福音不如團體傳福音有功效;而團體傳福音最重要的是,須有同伴彼此幫助。

(二)主為我們所成就的,常常超過我們所求所想(參弗三20)。



【路五8】「西門彼得看見,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

﹝文意註解﹞「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彼得在下網之前稱呼祂『夫子』(參5節),如今因看見神蹟,認識祂是主,就改口稱呼『主阿』。凡認識耶穌是主的,也必立即覺到自己是個罪人。

﹝話中之光﹞(一)人在神的光照之下,就看見自己的罪污和不配(參賽六5)。

(二)人若看見基督的豐滿,就必認識自己的敗壞;所以要脫離罪惡,並不在消極的對付自己,乃在積極的看見基督。

(三)我們越認識主,也必越覺得自己的敗壞;我們若還覺得自己不錯,就證明我們還不夠認識主。



【路五9】「他和一切同在的人,都驚訝這一網所打的魚;」

﹝原文字義﹞「驚訝」希奇。



【路五10】「他的夥伴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也是這樣。耶穌對西門說:『不要怕,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

﹝文意註解﹞「他的夥伴,」指事業的合伙人。

彼得等人早已跟從了主耶穌(參約一40~42),後來又回去捕魚為生,現在主第二次呼召他們,要他們放下職業,從事「得人」的傳道工作。『得人』就是將人帶進神的國度?。

﹝話中之光﹞(一)人是要『得魚』──屬地的財富,而神是要『得人』──神恩典的對象;跟隨主的人,必須捨棄魚而為主得人,並且該先把自己這個人讓主得著。

(二)這是主第二次來呼召他們。主第一次的呼召,使他們得救(約一35~42);第二次的呼召,使他們得人。得救在先,得人在後。

(三)先認識基督的豐滿,後才受主的託付──「得人」;並且所受的託付,也就是所得的認識──『得人如得魚』(參太四19)。

(四)彼得因見自己污穢,就求主離開(參8節);主卻反倒呼召他跟隨。這說出真實蒙召跟隨主的人,都是自覺不配跟隨主的人。

(五)當彼得蒙主呼召作得人的漁夫時,他正在作漁夫日常的工作。當我們等候主明確的引導時,切莫怠惰、無所事事,而須照常作工,且全力以赴,才會蒙主悅納。



【路五11】「他們把兩隻船攏了岸,就撇下所有的跟從了耶穌。」

﹝文意註解﹞「跟從了耶穌,」意即作主的門徒;古時猶太拉比收門徒,不單是傳授道理教訓,並且無論拉比走到那?,門徒就跟從到那?,藉著日常生活在一起,使門徒可以學習為師者的行事為人。

﹝話中之光﹞(一)人若看見豐滿的基督,必然撇下所有的跟從祂;人能立刻捨棄一切跟從主,不在於任何人的鼓吹,乃在於主自己榮耀的吸引(約十二33)。

(二)願主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祂(歌一4)。

(三)跟從主耶穌,必須先有所捨棄;凡不肯為主捨棄的人,就不配作主的門徒。凡想跟從主的人,都必須願意為主付上『作門徒的代價』。

(四)要作基督徒就要絕對,就是不顧一切;但必須是主親自向我們發出呼召,才能使我們不顧一切。

(五)主若真向我們呼召了,往日的地位(船)和關係(親人),必定存留不住。

(六)不認識主的人,是拒絕主的;認識主的人,是無法拒絕主的──我們若真認識主的寶貝,這世上的一切就要失去其繽紛彩色。

(七)彼得等人是在他們一生中捕魚最多,事業最成功的時候,撇下所有的跟從主;我們千萬不要等到失敗潦倒的時候才轉向主。



【路五12】「有一回耶穌在一個城?,有人滿身長了大痲瘋,看見祂,就俯伏在地,求祂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

﹝文意註解﹞「有人滿身長了大痲瘋,」『滿身長了』是醫學用語,指疾病蔓延的程度,福音書中僅路加有此描述。

「俯伏在地,」這個謙卑俯伏的舉動,表示他認識主的權柄。

「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這話說出他一面認識自己的敗壞,需要得著醫治;另一面他也認識主的能力,可以叫他得著醫治。

﹝靈意註解﹞「有人滿身長了大痲瘋,」根據舊約聖經的事例,『長大痲瘋』與背叛權柄和不聽從命令有關(參民十二1~10;王下五19~14),所以那個長大痲瘋的,乃是豫表悖逆的百姓,就是以色列人(羅十21)。

在聖經?面,『大痲瘋』豫表人污穢的罪:(1)它是從?面發出來的,表徵罪是出於人的天性;(2)它是不易醫治的,表徵罪性難改;(3)它是容易傳染的,表徵罪具有傳染性;(4)它會使人變作腥臭腐爛至死,表徵罪的污穢可憎,結局悲慘可怕。

﹝話中之光﹞(一)我們人的肉體和天然本性,滿了罪污,時常頂撞神,在神的眼中看,都是「長大痲瘋的」。

(二)罪人得醫治的條件乃是:(1)要認識自己的敗壞;(2)向主俯伏,承認自己的罪;(3)相信主有醫治的能力;(4)求主耶穌。

(三)我們必須先從自己的寶座上下來,帶著謙卑的心來到主面前(「俯伏在地」),才能經歷主的權能。

(四)許多時候我們相信主「必能」,但不敢相信主「肯」;信徒不但要相信主的能力,也要相信主的愛心。

(五)主的「能」是能力的問題,主的「肯」是旨意的問題;主的能力是受祂旨意所支配的。



【路五13】「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罷。』大痲瘋立刻就離了他的身。」

﹝文意註解﹞「伸手摸他,」通常人不可接觸痲瘋病者,以免沾染不潔,但主耶穌反其道而行,是要把潔淨帶給對方。

「我肯,」原文『我是肯』或『我確實肯』,這話表明主不僅是有能力醫治人,並且祂的心是『十分願意』的。

﹝靈意註解﹞「伸手摸他,」主伸手摸他是身體直接的接觸,象徵主道成肉身來到猶太人中間,是猶太信徒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壹一1)。

﹝話中之光﹞(一)主原可以只用一句話,就叫那長大痲瘋的痊癒,但祂卻「伸手摸他」,這是主愛的表現。主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來四15);祂喜歡進到我們的感覺?面,與我們表同情。

(二)『摸,』在聖經?代表聯合;主這位屬天的大醫生,乃是藉著與我們聯合,從我們的?面醫治我們。

(三)主耶穌不只『能』(參可九23)醫治病人,並且祂是「肯」醫治。祂若不「肯」,則祂的『能』仍舊與我們無益;但祂的手是『能』,祂的心是「肯」。

(四)主說「我肯」;在主的心?有我們罪人的地位,祂並且也進到我們罪人的感覺?面,對我們的痛苦,感同身受。

(五)主不僅用口說我肯,並且用手摸他,表示主是完全的肯;人若沒有得著主的救恩,原因不是主不肯,乃是人沒有信心,不肯到主面前來。

(六)「你潔淨了罷!」主的話中有能力,祂的話一出口,就必產生功效。

(七)主的工作大部分是用話語命令來成功的;我們若要與主同工,首先必須得著主的話。



【路五14】「耶穌囑咐他:『你切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要為你得了潔淨,照摩西所吩咐的,獻上禮物,對眾人作證據。』」

﹝背景註解﹞按舊約的律法,痲瘋病患得痊癒後,要去給祭司察看,經祭司認定已潔淨後,他就可以獻祭;既獻了祭,就在眾人面前有了見證,成了一件推不翻的事實了(利十四2~20)。

﹝文意註解﹞「你切不可告訴人,」這是因為主知道人心?所存的(約二25),祂不願意人因著不良的動機而來跟隨祂。

「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 照摩西所吩咐的,獻上禮物,」這是因為當時還是過渡時期,還未正式進入恩典時代中(因主耶穌尚未釘死十字架、完成救贖大工),所以猶太信徒仍須按照舊約律法的規條行事。

「對眾人作證據,」證明病者已經痊癒,可恢復與人正常交往。

﹝靈意註解﹞「照摩西所吩咐的,獻上禮物,」這『禮物』乃是豫表基督,祂自己是罪人得以被神悅納的憑據(參來九9,14,24~28)。

﹝話中之光﹞(一)屬天的人不喜歡顯揚(「不可告訴人」),而喜歡隱藏。

(二)主耶穌並非完全不顧律法上的義(太三15)。信徒不可藉口屬靈,而不理會在人面前作合理合法的見證(「對眾人作證據」)。

(三)我們得救以後,要繼續不斷的藉著獻上基督,彰顯基督,來討神的喜悅。

(四)一個罪名遠揚的人得救,若不在眾人面前顯出悔改的證據,他的見證就沒有效力。



【路五15】「但耶穌的名聲越發傳揚出去;有極多的人聚集來聽道,也指望醫治他們的病;」

﹝原文字義﹞「傳揚」擴散;「聚集」陪伴,同行。



【路五16】「耶穌卻退到曠野去禱告。」

﹝話中之光﹞(一)當極多的人聚集來聽主耶穌的道,並盼望從祂得醫治時,主卻退到曠野去禱告。這說出主的生活何等平衡均勻:祂一面有活在人面前幫助人的生活,另一面有禱告神活在神面前的生活。

(二)我們的生活也該一面學習關顧別人,服事別人;另一面更要常常禱告,和主交通。



【路五17】「有一天耶穌教訓人,有法利賽人和教法師在旁邊坐著,他們是從加利利各鄉村和猶太並耶路撒冷來的;主的能力與耶穌同在,使祂能醫治病人。」

﹝背景註解﹞「法利賽人和教法師,」『法利賽人』是猶太教中最嚴謹的教派,自誇有高度聖潔的生活、對神敬虔、並具豐富的聖經知識。『教法師』乃文士的別稱(參21節),指對舊約聖經具有解釋並教導權威的人;文士大多數屬於法利賽人,但並非所有的文士都是法利賽人。



【路五18】「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要抬進去放在耶穌面前,」

﹝原文字義﹞「抬著」攜帶,搬運,負荷。

﹝文意註解﹞「一個癱子,」指四肢癱瘓不能自由行動的人。

﹝靈意註解﹞「癱子,」知道如何行走,但卻無力行走,故象徵在宗教?面的人『心有餘而力不足』的光景。

﹝話中之光﹞(一)我們應當常為軟弱的信徒(「癱子」)代禱,藉著禱告把他們帶到主面前;凡有信心的代禱,祂必垂聽。

(二)人所注重的是身體的醫治,主耶穌所注重的是靈魂的醫治。我們應顧念靈魂過於身體,顧念那永存的過於暫時的(林後四16~18)。

(三)我們傳福音時,也要用各種工具(如計程車、自用轎車等)把福音朋友帶來(抬癱子),使他們能享受福音的好處。

(四)宗教教導人為善,它的?面裝滿了道理,但卻缺乏付諸實行的原動力(癱子所代表的);在宗教?面,一切都是癱瘓的,是爬不起來的,因為宗教缺少生命和活力。



【路五19】「卻因人多,尋不出法子抬進去,就上了房頂,從瓦間把他連褥子縋到當中,正在耶穌面前。」

﹝原文字義﹞「褥子」臥榻,睡墊。

﹝背景註解﹞「上了房頂,從瓦間把他連褥子縋到當中,」典型的巴勒斯坦房子,乃為平頂,人可以從房外的石階拾級而上。房頂通常是用樹枝編成的蓆子橫排在木梁上支撐著,在其上鋪一層很厚的黏土,經石輪壓過;這種房頂易於拆開。

﹝靈意註解﹞「褥子」是供癱子躺在上面,它象徵安息;這說出在宗教?面的人只有安息的外表,卻沒有安息的實際。

﹝話中之光﹞(一)當人覺得需要主耶穌而就近祂的時候,往往會遭遇障礙,而這障礙又常常是那些好似與主很接近的人;但我們千萬不要因為人的攔阻而灰心,反而要有超越攔阻、排除萬難的決心。

(二)我們要蒙主的恩典,應當不怕艱難,努力追求,必蒙主記念。

(三)他們越過人群的包圍,把癱子從房頂上縋下;這說出他們尋求主,是超越過人對主的包圍──人為的組織、天然頭腦的意見、對聖經的傳統解釋、對事奉上『奉行故事』的作法等等,而走『上面』的路,超脫的路,屬天的路。這樣,自然會蒙恩。

(四)我們的禱告要能拆通房頂,而達到天上寶座前;許多信徒的禱告,往往可有可無,透不過房頂,難怪沒有功效。



【路五20】「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

﹝原文字義﹞「罪」罪行(複數)。

﹝文意註解﹞「他們的信心,」『他們』是指抬癱子的人,可能也包括那個癱子本人;無論如何,這也表示代禱的信心,相當有功效。

「你的罪赦了,」癱子不能行走乃是外面的症狀,實際上他的?面有罪乃是他的病因;主在這?點出罪惡的問題,一語道破一般人生病的癥結所在。

﹝話中之光﹞(一)「耶穌見他們的信心,」信心是可以看見的。

(二)「他們的信心,」抬癱子之人的信心,一面是『團體的信心』,一面又是『行動的信心』。

(三)當我們遭遇難處時,正是要我們顯出信心的時候;活的信心,能夠叫我們的主看見並且讚賞。

(四)罪是人基本的難處,凡被罪惡捆綁的人,雖有向善的心,卻無行善的力量(參羅七18),故消除罪惡是人得醫治的條件。

(五)疾病雖不一定是出於人犯罪的結果(約九1~3),但仍有此可能,故我們生病時應當到主面前求問,是否有甚麼事得罪了主。

(六)他們的禱告是『病得醫治』,但主的答應是『罪得赦免』,附帶『病得醫治』(參25節);主雖然不直接答應我們的禱告,但祂知道甚麼是我們真實的需要。

(七)主先赦免他的罪,然後才醫治他的病;我們尋求病得醫治,必先對付我們的罪(參雅五16)。



【路五21】「文士和法利賽人就議論說:『這說僭妄話的是誰?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

﹝文意註解﹞「這說僭妄話的是誰?」猶太人認為,除了神自己之外,任何人都沒有赦罪的權柄;『僭妄的話』意即說話越過本分,竊奪神所專有的赦罪權柄。

﹝靈意註解﹞「文士和法利賽人,」代表宗教界?有知識和地位的人士;他們只知定罪別人,卻不知自己是在罪惡?。

﹝話中之光﹞(一)我們聽道要存謙虛、溫柔的心。人若存抵擋、敵對、尋隙的心態聽道,縱使聽主耶穌講道,也不能受益,反而招損。

(二)文士們因為心?有老舊的觀念,所以不能接受主耶穌的話;我們每一次來到主面前,應該倒空一切,才能領受主嶄新的話語(參一53)。



【路五22】「耶穌知道他們所議論的,就說:『你們心?議論的是甚麼呢?」

﹝文意註解﹞「耶穌知道他們所議論的,」主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啟二23),祂知道人心?所存的意念。

「你們心?議論的是甚麼呢?」意即『你們這樣的議論是不應該的』;在主看來,他們是不該對主耶穌存不信和批判的意念。

﹝話中之光﹞(一)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林前二15),願主賞給我們屬靈的眼光。

(二)主不輕看我們心?的意念,所以應當求主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得以在祂面前蒙悅納(詩十九14)。



【路五23】「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那一樣容易呢?」

﹝文意註解﹞主在這?並未說『那一樣難呢?』因為在祂並沒有難成的事(耶卅二17)。『赦罪』是權柄的問題,『行走』是能力的問題。權柄和能力都是祂的(啟十二10)。

從人的角度來看,宣佈人的罪獲神赦免,因為無從對證,所以比較容易;但叫癱子起來行走,因其果效有目共睹,所以較難。

﹝話中之光﹞(一)人是看外表的後果──「行走」;主是看屬靈的實際──『赦罪』。必須先求屬靈的實際,再求外表的後果,才能避免人工、假冒;但也要以外表的後果來證實?面的實際,才不致落於空談。

(二)「行走」是能力問題,『赦罪』是權柄問題。沒有能力,權柄是空洞的;沒有權柄,能力是不法的。

(三)人的難處不在於怎樣『說』,乃在於憑甚麼『說』;沒有屬靈的權柄,話中就沒有屬靈的能力。



【路五24】「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罷。』」

﹝文意註解﹞「但要叫你們知道,」意即用他們所看得見的事,叫他們明白所看不見的事。

「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人子』是指主耶穌,祂以人子自稱,含有二意:(1)祂具有完全的人性;(2)祂就是先知但以理所豫言的彌賽亞(參但七13~14)。

主赦免人的罪,原只是祂和當事人(癱子)之間的事,外人無從「知道」,但主在這?要藉人們所認為比較難的事,即癱子的得醫治,來顯明祂有赦罪的權柄。

﹝話中之光﹞(一)人肉身上的病症,往往起因於心靈上有毛病;亦即許多人的生病,是因得罪了神,故須先解決罪的問題,病才能痊癒。

(二)癱子的得醫治,是因為罪得著赦免;而罪的得赦免,是因著信心(20節),不是因著行為。這說出注重行為的宗教,在神面前一無是處。



【路五25】「那人當眾人面前,立刻起來,拿著他所臥的褥子回家去,歸榮耀與神。」

﹝文意註解﹞「那人當眾人面前,立刻起來,」那人起來行走,證明他已得著醫治;而他的得醫治,又證明他的罪已蒙赦免。由此可見,主耶穌確實有赦罪的權柄(徒五31)。

﹝話中之光﹞(一)福音最大的原則是赦罪在先,行走在後;不是罪人走到主那?,乃是從主那?走出來。舊約是行而活,新約是活而行;前者是行為,後是是恩典。

(二)那人先前是由別人抬著來,現在是自己起來走路;我們在教會中服事幼稚的信徒,要服事到使他們能自己走路為止。

(三)所有蒙主拯救的人,都有力量管治自己的欲好(褥子),不作肉體的奴僕,而有在生命中作王的經驗(羅五17)。

(四)先前是褥子『托住』他,現在是他『拿起』褥子;主生命的救恩,能使信的人從?面產生能力,作從前所不能作的事。

(五)主叫癱子起來行走,可見主所說的,都是靠得住的;看得見的如果是實在的,則看不見的也是實在的。

(六)屬靈的事,一面好像是人眼所看不見、人手所摸不著的,但另一面卻能在信的人身上顯為實際。

(七)他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是因為他們從來沒有看見過神;若我們在生活中常常遇見神,也就會不斷地看見從來沒有見過的事。



【路五26】「眾人都驚奇,也歸榮耀與神,並且滿心懼怕,說:『我們今日看見非常的事了。』」

﹝原文字義﹞「驚奇」害怕和驚訝。



【路五27】「這事以後,耶穌出去,看見一個稅吏,名叫利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

﹝文意註解﹞「名叫利未,」他又名馬太(參太九9),原是替羅馬政府徵收稅款的,當時像他這樣的稅吏,一面壓榨同族的人,一面侵吞稅款,所以猶太人對他們極度憎惡,視他們如同罪人。

「坐在稅關上,」『稅關』即街上的稅銀徵收所,通常稅吏們是坐在?面等候人來繳稅。

「你跟從我來,」主不說『相信我』,而說『跟從我』;因為相信主是包括在跟從主?面。基督徒的生活,就是跟從主的生活。

﹝靈意註解﹞「坐在稅關上,」象徵正在犯罪作惡的時候。

﹝話中之光﹞(一)不是我們尋找主,乃是主來尋找我們;主的呼召,使我們能離棄罪惡跟從祂。

(二)主竟來呼召一個正「坐在稅關」上的稅吏──正在犯罪的罪人;這說出豐滿的基督向人施恩,決不受人光景敗壞的限制。

(三)人若沒有聽見主的呼召,就沒有法子跟從主;呼召一來,人非聽從不可。利未不講理由,沒有說賬還沒有結清,立刻就跟從了主,這在不信的人看來,實在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四)主若吸引,我們就快跑跟隨祂(歌一4)。

(五)主所要求我們的,不只是相信祂,還要跟從祂;跟從主,就是在十字架的道路上遵行神的旨意。只信主而不跟從主的人,神用不著他。

(六)基督徒的生活,就是『跟從主』;跟從主,就是有分於主的患難、忍耐、國度(啟一9)。

(七)利未丟掉了優閒的差事,卻找到了依歸;丟掉了可觀的收入,卻找到了尊榮;丟掉了舒適的保障,卻找到了夢想不到的經歷。



【路五28】「他就撇下所有的,起來,跟從了耶穌。」

﹝文意註解﹞這是路加在本章第二次記述『撇下所有的跟從主』的事例(參11節)。前一次彼得等人撇下所有的,乃因看見主奇妙的作為;但這一次利未只聽見主的呼召而已,可見他的『撇下』更勝於彼得等人。



【路五29】「利未在自己家?,為耶穌大擺筵席;有許多稅吏和別人,與他們一同坐席。」

﹝文意註解﹞「為耶穌大擺筵席,」利未從一開始跟從主耶穌,就不是暗地?跟隨。

「一同坐席,」『坐席』表明吃喝享受;與人一同吃飯是友誼的表示。

這一個筵席是由利未擺設的,他藉此表示對主耶穌的尊崇,但他當時所能找的陪客,除了主的門徒之外,就是和他有來往、被一般猶太人所不齒的稅吏們和罪人。

﹝話中之光﹞(一)主之於我們,親近到一個地步,可以一同坐席,彼此分享快樂(歌一12)。

(二)我們信了主之後,也應當邀請親朋好友,把我們從主所領受的喜樂,與他們一同分享。

(三)利未先跟從了耶穌(參28節),然後他的朋友和同事「與他們一同坐席」;一個人信主之後只要生活有見證,他身邊的人也必受感。

(四)稅吏容易帶領稅吏歸主,罪人容易帶領罪人歸主;我們傳福音,要從朋友、同伴中間先作起。

(五)許多人跟從主是忍痛、不得已的,許多人跟從主是流淚、歎氣的;但利未跟從主不只是甘心的,且是歡歡喜喜的「為耶穌大擺筵席」。



【路五30】「法利賽人和文士,就向耶穌的門徒發怨言,說:『你們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喫喝呢?』」

﹝文意註解﹞「你們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喫喝呢?」『罪人』為當時法利賽人用的特別稱呼,指那些不遵照法利賽人禮儀規範生活的人。法利賽人和文士懷著傳統的宗教觀念,認為神是以公義對待人,所以凡是屬神的人應該潔身自愛,不可和罪人交接來往。但主耶穌卻一反人們的宗教觀念。

﹝話中之光﹞(一)法利賽人以傳統的宗教觀念來衡量主,就跟不上主的行動;我們若執迷於老舊的聖經觀念,也會跟不上主嶄新的帶領。

(二)人雖自己不義,卻喜歡見神用公義待人。人因不知神的恩典,就怪神施恩與人,所以恩典的態度是受人非議見怪的。

(三)「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喫喝,」這話一面說出主是多麼俯就,一面也說出祂的救恩何等豐滿;我們都是罪人蒙主恩!

(四)主雖與罪人來往,但是聖經說,祂遠離罪(來七26);也只有遠離罪的,才能親近罪人。



【路五31】「耶穌對他們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

﹝文意註解﹞「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這話並非承認法利賽人是『無病的人』,而是說他們不以為自己有病。

主啟示祂是『醫生』,表明祂是以醫生醫治病人的態度,而不是以法官審判犯人的態度來對待世人。換句話說,祂對待世人不是根據公義,乃是根據憐憫和恩典(羅九15)。

﹝話中之光﹞(一)主是我們的醫生,祂要使我們的生命恢復正常。

(二)病人必須承認自己有病,才會去接受醫生的幫助;罪人必須承認自己有罪,才能接受主的救恩。那些自以為「康健的人」、是「義人」的,反而與主的救恩無份!

(三)世人的基本難處,不在於對主的認識,乃在於不認識自己──不認識自己的人,對於主覺得可有可無;認識自己的人,則對於主覺得非常寶貴。

(四)要作基督徒,得先以病人的資格進來,然後才能以護士的資格去幫助人。

(五)在神眼中,外表虔誠而內心充滿嫉妒、自私的人,與稅吏和罪人並無分別。

(六)神救人的辦法,是先叫律法來,使人知道自己是個病人(罪人),然後叫恩典(醫生,就是主耶穌)來,使人得著醫治。



【路五32】「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

﹝文意註解﹞「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這話並非承認法利賽人是『義人』,而是說他們自以為義。事實上,這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所以我們若秉持傳統的宗教觀念,而自以為義,就要失去得著恩典的機會,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五5)。

﹝話中之光﹞(一)自義的人不以為自己需要救恩,故這種人絕對不會蒙神呼召,因為召了也是白費工夫。

(二)神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一28~29)。

(三)主耶穌降世為人,乃是有『目的』的;所以祂不隨便說話,也不隨便作事。祂一生的生活行動,都以召罪人悔改為前提。



【路五33】「他們說:『約翰的門徒屢次禁食祈禱,法利賽人的門徒也是這樣;惟獨你的門徒又喫又喝。』」

﹝文意註解﹞「屢次禁食祈禱,」表示他們將『禁食祈禱』當作一項敬虔的人所應有的表現;法利賽人更以禁食祈禱來向人炫耀(太六5,16)。

﹝靈意註解﹞「約翰的門徒,」代表新宗教徒。

「法利賽人的門徒,」代表老宗教徒。

宗教意即『有所宗而施教』,原意是要教導人敬畏神,可惜竟流於外表形式,甚至置神和祂兒子於不顧。禁食就是宗教徒所奉行的儀文規條之一。

﹝話中之光﹞(一)禁食原是真虔誠、真悔改的表露,但若演變成按慣例而禁食,就失去其意義。禁食本身並非目的,禁食只應在適宜的環境下才作。

(二)謹守規條、遵照儀文的(「法利賽人的門徒」),和不夠蒙恩的(「約翰的門徒」),都需要禁食;離開基督的人,心靈都得不著滿足。



【路五34】「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豈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

﹝背景註解﹞古時中東地方的人在婚禮以前,新郎有年輕親友作『陪伴的人』,和他一起飲酒歡鬧,持續數日(有時達一週),然後才起程前往迎娶新娘,那時陪伴的人就要感到寂寞了。

﹝靈意註解﹞「新郎,」指主自己。

「陪伴之人,」指祂的門徒。

「同在的時候,」指主在肉身?與門徒們同在的時候。

﹝話中之光﹞(一)惟有與主同行同止的人(新郎的陪伴),可以常享豐美的筵席;有主同在,就有豐滿的享受,一旦失去了主的同在,靈?就要忍饑挨餓了。

(二)主是我們的新郎,祂一直是常新不舊的,我們甚麼時候遇見祂,甚麼時候?面就會滿了甜美、新鮮、喜樂的感覺。

(三)跟從主之人的生活、行動,不該由道理知識來推動,只該由主自己和祂的同在來規範並指引。

(四)新約聖徒的屬靈生活,不是苦修禁慾,而是有聖靈中的喜樂(參羅十四17)。



【路五35】「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日他們就要禁食了。』」

﹝文意註解﹞「新郎要離開他們,」『離開』在原文含有被人用強力帶走的意思。

﹝靈意註解﹞「但日子將到,」指祂被釘十字架的日子就快來臨。

「新郎要離開他們,」指主離世歸父的時候(參約十三1),祂就要離開祂的門徒。

﹝話中之光﹞(一)信徒為著與主同心負軛,有時需要禁食禱告。

(二)對於等候主這位新郎再來的人們,禁食等候乃是合宜的操練。



【路五36】「耶穌又設一個比喻,對他們說:『沒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來,補在舊衣服上;若是這樣,就把新的撕破了,並且所撕下來的那塊新的,和舊的也不相稱。」

﹝原文字義﹞「新」新樣,新品(指質地上的新)。

﹝文意註解﹞「沒有人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來,補在舊衣服上,」從新衣服上撕下來的一塊布,因未曾縮過水,若用來補在『舊衣服』上,當洗衣後晾乾時,因新布會收縮,就會把舊衣撕裂、爛得無法補救。

﹝靈意註解﹞「把新衣服撕下一塊來,」『新衣服』象徵主耶穌降世為人所完成的救贖大工;『撕下一塊來』意指不肯全部接受,而只局部地接受,特別是只願接受主有關道德的教訓並效法祂的好行為。

「補在舊衣服上,」『舊衣服』象徵我們靠著老舊的天然生命而有的行為,它總是破綻百出;『補』字表明我們意識到自己行為的不完全,所以想藉模仿主耶穌生活為人的榜樣,來作修補、改善的工作,卻不肯接受主耶穌在十字架所成功的救恩。

「就把新的撕破了,」指誤解了主的救恩,並貶低了它的價值。

「並且所撕下來的那塊新的,和舊的也不相稱,」指我們若只願從主耶穌接受行為的教訓和榜樣,而不肯接受祂的救恩的話,根本於事無補,因為兩者並不相稱。最好是脫下舊衣,換上新衣。

﹝話中之光﹞(一)沒有人能將神的恩典,拿來補我們舊行為的破綻。

(二)我們不能把恩典和律法混在一起;二者一混雜,恩典就失去了它的甘甜,律法也失去了它的可怕,就要變成非恩典非律法了。

(三)基督教不是用『新約』來補充『舊約』,乃是以『新約』來取代『舊約』。凡是想遵行舊約律法的,反會敗壞新約的信仰。

(四)在新約之下,外面的作法並沒有成規,乃是完全跟隨?面聖靈的引領;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羅七6)。

(五)基督徒要討神的喜悅,不在於效法基督在地上時的為人生活,乃在於以信心接受基督所完成的救贖大工,穿上祂作我們的義袍。

(六)主為教會作的衣服是全新的,祂的工作乃是『新造』,一切的舊造祂都要『了結』得乾乾淨淨。所以我們不可把天然的東西、世界的作法,帶到教會?面來。

(七)主從不以新的恩典來補救並維持破舊的局面;當我們的事工陷進老舊的光景中時,不要去作修補的工作,而應求主另賜新衣。



【路五37】「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若是這樣,新酒必將皮袋裂開,酒便漏出來,皮袋也就壞了。」

﹝原文字義﹞「新」新鮮,年少(指時間上的新)。

﹝文意註解﹞「皮袋,」是猶太人用來盛裝飲料的羊皮袋。

「舊皮袋,」指因陳舊而缺乏伸張力的皮袋。

「新酒,」指新近釀造的酒,它的醱酵力量較大,舊皮袋比較不耐酒發酵膨脹所產生的壓力,而容易爆裂。

﹝靈意註解﹞「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新酒』象徵基督那復活、新鮮的生命,能使人喜樂、高昂、並有力。『舊皮袋』象徵我們的舊人,也象徵宗教式的作法。『把新酒裝在舊皮袋?』,意思就是只把基督接受到我們舊人(魂)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面。宗教徒只憑天然的理智研究基督,用天然的感情對待基督,用天然的意志下決心事奉基督,亦即完全以天然的人來承裝基督。

「新酒必將皮袋裂開,酒便漏出來,皮袋也就壞了,」基督不是我們的頭腦所能清楚瞭解的。許多時候,我們的情感在某些所謂屬靈的事上,因為興奮過度,整個人就崩潰了。此外,凡只用意志來跟隨主的,也常因著遭遇患難或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參太十三21)。

﹝話中之光﹞(一)『新衣服』(36節)指外面的生活,「新酒」指?面的生命;衣服是在外面顯露的,酒是在?面發酵的;一是生活,一是生命。新約福音所給人?面的生命是新酒,給人在外面的生活行為是新布。

(二)「皮袋」一面指個別的基督徒,一面也指團體的基督徒──就是教會;人意的組織是「舊皮袋」,若用來盛裝「新酒」,遲早要破裂,會把酒漏掉,不能保守基督的同在。



【路五38】「但新酒必須裝在新皮袋?。」

﹝原文字義﹞「新皮袋」全新的皮袋,尚未使用的皮袋。

﹝靈意註解﹞『新皮袋』象徵我們的新人,就是我們得著重生的靈和得著更新的魂(多三5;弗四23~24;西三10;羅十二2)。惟獨操練運用我們的靈,以及經十字架對付過的心思、情感和意志,來承裝基督,才有功效。

﹝話中之光﹞(一)新派的基督徒只接受基督作補舊衣的『一塊新布』(36節);基要派基督徒接受基督作『新衣服』;真實的基督徒接受基督作「新酒」,但一般多裝在『舊皮袋』?(37節);惟有正常的基督徒以「新皮袋」來承裝「新酒」。

(二)聖靈在我們?面(新酒),要破除舊的生活、行為、習慣(舊皮袋);必須有新的生活、行為、習慣(新皮袋),才能作個好基督徒。



【路五39】「沒有人喝了陳酒又想喝新的,他總說陳的好。』」

﹝原文字義﹞「陳」舊。

﹝文意註解﹞「總說陳的好,」酒越陳越香,陳年的老酒總比新酒好喝,這是屬世的原則;但主在此乃是提示我們,屬靈的原則與此迥異,我們應當棄舊從新(參弗四20~24;西三9~10)。

﹝話中之光﹞(一)老舊的觀念往往會成為我們的帕子,叫我們看不見更新的啟示(參林後三15~18)。

(二)屬靈的事,最怕墨守成規,所以不要一直留戀已往的屬靈經歷,因為那些舊的經歷也會攔阻人蒙新的恩典。

── 黃迦勒《路加福音註解》

資料來源: 黃迦勒《路加福音註解》
新增日期: 2008/03/0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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