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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以西結書第卅五章注釋

以西結書 第35章

頑梗悖逆(三十五1∼15)

 .歷史淵源

  「西珥山」是以東的別稱,而以東人是以撒的兒子以掃的後裔,他們和以色列的仇恨便是來自以掃和雅各的紛爭。原是一族的兄弟由於雅各用計奪取以掃的兩項祝福而成為對敵,幾百年來經常彼此戰鬥。雖然這兩族的仇恨擁有長久的歷史背景,但這段經文的重點卻在於預言以東佔領以色列,和以東將要受的報應(14∼15)。

 .以東的罪行

  ① 她是一個永懷仇恨的國家(5;對比二十五12b)。

  ② 她在以色列遭難時,落井下石,作了許多「不當」作的事情(5;對比俄10∼15)。

  ③ 她對以色列和猶大兩國的地業虎視眈眈(10)

  ④ 她對以色列人極其狂傲,更與神對敵(12∼13)

 .神的判決

  神是公義的,祂照疬以東向以色列所作的惡行報應在她身上,並以「永遠」的荒涼來刑罰以東的「永遠」懷恨(3∼4、9),可見神並沒有掩眼不理世事,也沒有胡亂的作出判決。以東可代表一切與神為敵的人,他們誹謗基督教的信仰,攻擊信徒,可是神卻真的存在,並正觀看他們手中所作的、口中所說的、心中所想的事情和意念。神要在他們所行的事上作出公平的判決,讓相信祂的人有真安息。

思想 有甚麼罪行在我心內已久,卻沒有被對付的呢?──《新舊約輔讀》



五、以東與以色列(卅五1-卅六15)

本段開始: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自卅五章一節至卅六章十五節,一氣呵成。在分章方面,似應將卅六章十五節前,全部歸併至卅五章。本段可分成兩大部分,兩次都由先知受命發預言,卅五章二節:「人子阿,你要面向西珥發預言攻擊他。」卅六章一節:「人子阿,你要對以色列山發預言。」以色列山與西珥山遙遙相對,西珥山即以東,以東受審判,以色列就得救恩。

在第一部分,有三、十四節的傳信者形式: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所以」也十分清楚(5、6、10、11節)。認識的形式很分明: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4、9、15節),在十二節稍為不同:你也必知道我耶和華聽見了你的一切……

在第二部分(卅六1-15),向以色列山宣告救恩,文體沒有那麼分明,再分小段也比較困難。傳信者形式很多,在二、三、四、五、六、七節。呼召的話在一、四節。先知受命在一、三、六節。「因為」在二、三、六節,「所以」在三、四、五、六、七節(中譯本未全部譯出)。在用語方面,與廿五章相似。

卅六章一至十一節,有救恩的原委,在本書中甚少這樣的論述,神給予以色列山應許,為維護他們,不受外邦的譏刺。在十三至十五節仍有一樣的應許,但是語氣並不相同。在上文用第二人稱的多數字,在此處則用單數。

聖經學者中有的認為卅六章不與卅五章相提,卻興第六章對照。1卅六章一節起,提到仇敵(2節),四圍的外邦人(7節)。這些當然是指以東,因為有第五節。這樣就可與卅五章連起來了,因為卅五章主要是論以東。外邦的審判,使以色列復興,是先知一貫的想法,所以仍有相聯之處。有關以東的預言,曾在廿五章十二至十四節。卅五章為甚麼不在廿五章之內呢?這就很難有所結論了。可能此處以東只是外邦的代表。外邦不受刑罰,以色列仍無安全,必得不著神的救恩,沒有復興而言。

本段的時間必在主前五八七年耶路撒冷敗亡之後。耶路撒冷的近鄰亞捫已不再成為威脅,現在的威脅是以東。當耶路撒冷敗亡的時候,備受外邦的凌辱,在聖城仍有許多人民遺留,必受以東很多的壓迫。卅六章八節暗示被擄的即將歸回。照四章六節,四十年被擄的時期是否已經過去了呢?但是歸回有好幾批,有的歸來較晚。可能此處所提的,是在所羅巴伯以後。

以西結強調地土的權益不僅在本段(卅六2),也在本書十一章十五節,卅三章廿四節。在本段卅五章十節也提說。



1 J. Herrmann, Ezekhielstudien, 1908, 36f.



(a)論以東受審判(卅五1-15)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阿,你要面向西珥山發預言攻擊他。」(卅五1、2)

人子受命,面向……發預言攻擊,在六章二節首先以這樣方式,傳講審判的信息。

現在的對象是西珥山。西珥曾在廿五章八節出現,在此三節處第二、三、七、十五節反覆提出。「西珥」原意為小樹林。2也有「崎嶇」的涵義,可說是岩石的荒原,崎嶇難行。3西珥常是西珥山(創卅八8起;申一2,二1等),是以東人居住的山地。他們是以猶大毗鄰的。所以以色列人常以此為患,必須除去這威脅。

照民數記廿四章十八節,以色列人曾取以東地為業,以東與西珥兩個地名並用,是指一個地方。

「對他說,主耶和華如此說,西珥山哪,我與你為敵,必向你伸手攻擊你,使你荒涼,令人驚駭。我必使你的城邑變為荒場,成為淒涼,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3、4節)

神以以東為敵,因為以東與以色列是敵對的關係,他們敵對以色列,就是敵對以色列的神。所以耶和華必施行審判。他們的主要罪惡,是霸佔猶大而擄掠,趁火打劫,在耶路撒冷陷落時,大事搶奪。

以東地本來極其荒涼,只有少數城邑稍有繁榮。但現在神的刑罰臨到他們,使他們更加遭災,地土更加荒廢,連城邑也變成荒場,可說是消失殆盡,令人驚駭,因為那麼淒涼的景象,不堪設想。

猶大地變為荒場,是神的刑罰。現在同樣的刑罰臨到以東。荒場、淒涼,在六章六節首次出現。

「因為你永懷仇恨,在以色列人遭災,罪孽到了盡頭的時候,將他們交與刀劍。」(5節)

以東與以色列是長久的仇敵。他們曾因以色列家的地業荒涼而喜樂,這種幸災樂禍的態度,為以色列人髮指。(參考本章15節)

在以色列人遭災難,就是神向他們施行刑罰的時候,可說是苦難到了盡頭。「罪孽」原意為災難。以東人趁機陷害以色列人,將他們交與刀劍。交與刀劍就是殺戮,在耶利米書十八章廿一節;詩篇六十三篇十一節。

俄巴底亞書十三節說明以東人的惡行:「我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進他的城門。他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瞪眼看疬他們受苦。他們遭災的日子,你不當伸手搶他們的財物。」這遭災的日子,就是審判的日子,在本書廿一章三十、卅四節。

「所以主耶和華說,我指疬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使你遭遇流血的報應,罪必追趕你,你既不恨惡殺人流血,所以這罪必追趕你。」(6節)

現在神鄭重的宣告以東的罪狀。他們的罪是流人血的惡行。罪必追趕他們,這是創世記四章十節的描述,亞伯的血在地?都要說話申冤,該隱無論到那?,罪必追趕他,罪原意為血,血的追趕是可怕的。血仇報復是沒有止盡的。創世記九章六節:「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這是一定有的報應。(可參考本書廿四7、8)。

「我必使西珥山荒涼,令人驚駭,來往經過的人,我必剪除。」(7節)

「荒涼令人驚駭」,在第三節已經提及,又在六章十四節,卅三章廿八節出現。

「剪除」在十四章十三、十七節,廿一章八節,廿五章十三節,廿九章八節。「來往經過的人」在卅三章廿八節(也可參閱十四15),以賽亞書卅四章十節,六十章十五節;耶利米書九章九、十一節;西番雅書三章六節。他們是見證人,在五章十四節與卅六章卅四節。來往的人被剪除是在出埃及記卅二章廿七節,撒迦利亞書七章十四節與九章八節。

「我必使西珥山滿有被殺的人。被刀殺的,必倒在你小山和山谷,並一切的溪水中。我必使你永遠荒涼,使你的城邑無人居住。你的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8、9節)

一個地方滿有被殺的人,類似的語句也在九章七節,十一章六節,三十章十一節(也可參考卅二5起)。「倒在你小山……」似乎是加插的,因為改為第二人稱的單數字「你」。

在此處原意本來是那些被刀殺的,倒在已死的人身上,屍體堆積起來,在小山、山谷及溪水中,表明死傷慘重,表明災害之大,因為這是神對他們的審判。

九節可比較廿九章十二節及三十章七節。地永遠荒涼,城邑已成荒場,怎麼還有人居住呢?他們遭受這樣的災難,才會真正認識耶和華並祂的公義。

「因為你曾說,這二國這二邦必歸於我,我必得為業。(其實耶和華仍在那?)。」(10節)

以東曾說了兩句話,第一句話:這二國這二邦必歸於我,二國與二邦是指以色列,因為以色列民分為二個邦國(參考卅七22)。以賽亞書八章十四節:「以色列兩家」是指以色列北國與猶大南國。現在以東有這野心,要將以色列全部的地業歸他。「我必得為業。」以東甚有把握可以併吞以色列全地。

其實以東犯了嚴重的錯誤,以色列地是耶和華的地土,以東豈可搶奪?在這地上,耶和華仍在那?(可參考四十八35)。照十一章,耶和華確曾離開耶路撒冷,但祂怎樣捨棄?耶和華賜的地土是尊貴的,連挪移地界都不可(何五10)。當以色列人犯罪仍不知悔改,卻認為地業仍是他們的,先知感到他們的錯謬(十一15,卅三24)。但是如果外邦想來奪取地土,卻是耶和華所不能容忍的,這是耶和華賜給雅各的(廿八25,卅七25),怎可遭外邦任意侵佔?4

「所以主耶和華說,我指疬我的永生起誓,我必照你的怒氣,和你從仇恨中向他們所發的嫉妒待你。我審判你的時候,必將自己顯明在他們中間。」(11節)

耶和華再嚴正地申明,祂要照以東對待以色列的報應,施行審判。當耶路撒冷敗亡時,以東對以色列那種憎恨的怒氣,原來積蓄的仇恨,以及嫉妒以色列蒙神賜福而有的興盛,一起發作,盡洩忿的能事加以逼害(參閱俄10-14節)。神也這樣向他們施報。

神以審判的方法來彰顯祂的公義,向列邦是如此(卅八23),向以東也是這樣,因為耶和華的公義,必在歷史中顯明出來。

「你也必知道我耶和華聽見了你的一切毀謗,就是你攻擊以色列山的話說,這些山荒涼,是歸我們吞滅的。你們也用口向我誇大,增添與我反對的話,我都聽見了。」(12、13節)

以東第一句話在第十節,第二句話在此處十二節:「這些山荒涼,是歸我們吞滅的。」這無疑是誇大的話,因為以色列山的荒涼,是神所施行的刑罰,以東那?有那麼大的力量。他們幾乎要取代神的地位,可說是罪大惡極。

「吞滅」一詞有兩種表象,一種是野獸的吞喫(廿九5,卅四5、8、10),一種是火的吞滅(十五4、6及廿一37)。這都是指神的刑罰。

以色列山是在六章一至七節及卅六章一至十五節都有描述的。以東怎樣毀謗,以色列山必永遠屹立,因為有耶和華的保護。

「增添與我反對的話」,在七十士譯本是刪去的,這是亞蘭文語句的口吻,表明以東的毀謗,簡直是變本加厲,更加令人憎恨。

「我耶和華聽見了……我都聽見了。」兩次提到神親自聽見,表明神多麼留意人的行動,祂是公義的主,斷不以有罪為無罪。

「主耶和華如此說,全地歡樂的時候,我必使你荒涼。你怎樣因以色列家的地業荒涼而喜樂,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西珥山哪,你和以東全地必都荒涼,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14、15節)

「全地」大概不是指普世,因為以東荒涼的時候,許多國家仍在遭患難,受神的刑罰。普世的救恩還未來到。這?可能指以色列全地因復興而歡樂。那正是以東荒涼,受重刑的危機中。

以東曾為以色列家的地業荒涼而幸災樂禍。同樣的情形必臨到以東,因為西珥山全地都受刑罰。這是必有的報應,無可避免。可資參考的其他經文在俄巴底亞書十二至十三節。

論地業,除卅六章十二節外,都在四十至四十八章,那段有十三次提及。可見地業是多麼重要。5

在荒涼中,以東才驚懼地承認,他們因此認識公義的神是耶和華。



2 L. Koehler and W. Baumgartner, Lexicon in Veteris Testamenti Libras, 1953.

3 P. Haupt, "Die Schlacht von Jaanach" in Studien zur Semitischen Philologie und Religionsgeschichte Julius Wellhausen zum Siebzigsten Geburtstag, 1914. 211.

4 參閱何西阿書四至六章,A. Alt, "Hosea 4:8-6:6, Ein Krieg und seine Folgen in prophetischer Beleugchung" in Kleine Schriften zur Geschichte des Volkes Israel 2, 1953, 177, note 1.

5 G. von Rad, "The Promised Land and Yahwehs Land in the Hexateuch, in The Problem of the Hexateuch and Other Essays, tr. E.W. Trueman Dicken, 1966. 79-96.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6Ezek/26CT35.htm
新增日期: 2008/03/0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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