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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第卅九章注釋

以西結書 第39章

最終的勝利(三十九1∼29)

  本章的內容雖與上一章相似,均論到歌革遭受神的審判和以色列的復興;卻不是重複的述說,而是加以引伸和解釋。

 .歌革受罰的情況(1∼20)

  由於神不容許他的聖名再被褻瀆,以致歌革和其他的軍隊前來侵略以色列地的行動,遭受嚴厲的惡果。當歌革失敗後,以色列人花上七年的時間才燒盡他們遺留下來的武器。並且,以色列人根據律法書的教導(參申二十一23),徹底潔淨應許之地,用了七個月來埋葬歌革戰死的軍隊。這樣驚人的數量,可說明歌革軍隊的龐大。此外,神安排飛鳥和走獸前來噬食屍體,目的是強調勝利是多麼的徹底。

 .神應許以色列國復興(21∼29)

  以色列國的復興和歌革的滅亡,同樣懷有見證神是列國和歷史主宰的目的。以色列人最終的盼望必不會落空,他們擁有耶和華的保護和賜福。而令以色列人大惑不解的疑問,在這?也得到最完滿和最直接的解釋:以色列由於犯罪而遭受各種的禍患和災劫,卻基於耶和華的信實和憐憫而復興。

  然而,我們不可忽略的是神對百姓的救贖,要求他們離罪悔改,在信仰和道德上對神貞忠,神便賜下祂的靈引導他們,並應許永遠與他們同在。對今日的基督徒而言,我們經已有神永遠的靈同在,所要反省的是,究竟有沒有在信仰和道德上顯出神的特性,像祂的憐憫,像祂的公義呢?

思想 有甚麼地方我沒有見證神的性情?有何方法使我的生命更豐盛?──《新舊約輔讀》



「人子阿,你要向歌革發預言攻擊他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羅施米設土巴的王歌革阿,我與你為敵。我必調轉你,領你前往,使你從北方的極處上來,帶你到以色列的山上。」(卅九1、2)

卅九章一至五節,開端是與卅八章相同。有關仇敵來自北方的極處,也與耶利米的預言相似。但論到仇敵將要在以色列山上敗落,則為以賽亞的信息。

耶和華向歌革挑戰,是對他宣告審判的信息,已十分明顯而且完全了,無可爭辯。以下如同卅八章四節一般,神再支配歌革的行動,完全受制於歷史的主。

這?有四個動作,神調轉他,領他前往,使他上來,帶他上山。從北方的極處來,到以色列山去,歌革好似完全在被動的狀態之中。

耶和華帶歌革上來,只為將他毀滅。照耶利米書六章廿三節,這北方的侵略者還佩有弓箭,但在他攻擊之前,先被打倒了,雖然並未說明失敗的過程。

卅九章的資料大多都不甚完整,好像是一堆斷片,整理起來,不易安置。但照原有形式,並非無法依次論述。所以照疬經節次第求解,是唯一註釋的方法,可前後參照,以求經義的重點。

「我必從你左手打落你的弓,從你右手打掉你的箭。」(3節)

歌革是以騎兵的戰略來侵犯,有馬匹與馬兵,可參考以賽亞五章廿八節及耶利米書四章廿九節及六章廿三節,雖然這兩位先知都未說明歌革是北方來的仇敵。關於弓箭,除本章九節提說外,在一章廿八節有弓,在五章十六節及廿一章廿六節有箭,以上的經文似指西古提的侵略。28在三十章廿二節與法老爭戰,法老的手臂受傷,刀劍就掉落,因為他把持不住。騎兵通常左手持弓,右手持箭,所以被還擊時,使他左手的弓掉落,右手的箭也被打下。沒有弓箭,作戰的力量就失去了。

「你和你的軍隊,並同疬你的列國人,都必倒在以色列的山上。我必將你給各類的鷙鳥,和田野的走獸作食物。」(4節)

歌革軍隊壯大眾多,還有許多國的民一起來攻擊。他們到了目的地,卻已倒下死亡,完全失敗,完全毀滅。他們反成為飛鳥與走獸的食物(廿九5)。馬太福音廿四章廿八節:屍首在那?,鷹也必聚在那?,不僅有鷹,也有其他的鳥類(撒下廿一10),還有地上的走獸,是神為牠們預備了食物。

「你必倒在田野,因為我曾說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5節)

歌革已經倒下了,所有列國的軍隊也一起滅亡。這是耶和華曾說過的話,藉疬先知所預言的,都必這樣應驗。耶和華的話,一句也不落空。

當先知耶利米(三-六)曾預言北方的仇敵,他們是耶和華刑罰的工具,但是他們不再是工具,因為以色列無需再受刑罰,他們卻不知道信神,當然是被棄絕。

以西結的重點是在以色列的山,敵人到這?來,以為還可掠奪,其實上來這?只是送死,他們的結局已經到了。以色列山卻不再荒涼,因為耶和華是信實的,祂信守與以色列所立的聖約。

「我要降火在瑪各,和海島安然居住的人身上,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6節)

自六至十六節,是為接續一至五節,「我曾說過」,所以這些都是應驗的話,在這部分第一段是在六至八節。這是多少重複卅八章十四至十六節。耶和華的榮耀,是列國必須承認的。第七節正如卅八章十四、十六節,提到「我民以色列」,神啟示祂的聖潔,曾經提到三次之多,正好似卅八章十六節的要旨。

神的審判,是降火在列國,在阿摩司書第一、二章論列國的審判,都反覆提說(一4、7、10、12,二5等)。但在此處,以西結並未逐一提出列國的名,但重點還是一樣。在阿摩司書,火要燒毀一切城牆保障,都是人為的防禦與建築。在本書此處,只提到瑪各,在七十士譯本改為歌革。其實若提地名,應提瑪各,除了瑪各之外,還有海島,在論推羅的預言中,海島是指地中海地區的貿易城(廿六15、18,廿七3、6起、15、35)。瑪各就與希臘有所關聯,因為在創世記十章二節,瑪各與雅完相近。在卅八章十三節,歌革與他施有關。在創世記十章四節,他施是雅完的兒子。在廿七章十二節起貿易的國家中,他施之後,就有雅完、土巴、米設與陀迦瑪。可見這些小亞西亞地區,仍在歌革的權勢範圍。在這些商業世界中並無戰爭,所以能夠安然居住。但是審判也必在他們身上。他們就因此認識耶和華的公義。

「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名,也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列國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色列中的聖者。」(7節)

耶和華向這些戰士與商人,顯示祂的本性。神的聖名不僅在以色列中被尊崇,而且在外邦中也不可被褻瀆。普世必須承認耶和華是以色列的聖者,這是先知以賽亞常用以稱呼耶和華的名稱。

神的聖名,不僅在卅六章二十至廿三節,也在二十章卅九節,卅九章廿五節以及四十三章七節起。以色列歷史中提示,耶和華在祂的子民中間,一直顯為聖。當他們不尊祂的名為聖,他們就受被擄之患難。歌革受審判,使以色列尊崇,也使萬民都尊崇耶和華的聖名。

「主耶和華說,這日事情臨近,也必成就,乃是我所說的日子。」(8節)

這是救恩的應許,以色列得拯救的日子臨近(廿一12)。這末後的日子即將來到(卅八17),歌革必受審判,他將在以色列地被毀滅,這末事的預言也快要應驗。這日就是末後的日子,是耶和華的日子。

「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必出去撿器械,就是大小盾牌、弓箭、梃杖、槍矛,都當柴燒火,直燒七年。」(9節)

自九至十六節,敘述歌革被審判之後的結果,又可溫習卅八章十八至廿三節的描述。九節與十節,先述歌革戰爭武器的毀壞,神的仇敵就會被毀滅。在以賽亞書九章四節有類似的預言,神必折斷重軛、鐵杖與木棍,一切裝備全當火柴燒盡。在詩篇四十六篇九節,神要折弓斷槍把戰車焚燒在火中。焚燒兵器,在詩篇四十八篇及七十六篇也都提及。

此處以西結也說類似的話。住在城邑的以色列人出來檢武器焚燒,也參予這樣的善後工作。他們原在城邑中有保障,但知道歌革敗亡了,必須協助清理戰場的事。他們好似撒瑪利亞人,知道敵軍已經撒退,城已不再被圍困,就出來取物與糧食(王下七16)。

在這?用詞方面,「器械」只在此處有,弓箭可參考卅九章三節,也在卅八章四節。盾牌有兩種,中譯詞譯為大小盾牌,再加上梃杖及槍矛,可參考民數記廿五章七節;士師記五章八節;約珥書四章十節。梃杖究竟是甚麼,無法稽考,可能就是一種普通的杖(撒上十四43)。

武器那麼多,當柴燒,也可燒七年。29武器全毀了,表明戰事完全止息了。30七年未必足有七年,是指許多年,又因為七年就有一安息年,可謂一個完整的時期。

這?的描寫表明武器的多,也就是軍隊的龐大,軍力的強盛。雖然他們那麼壯大,但是還經不起耶和華伸手一擊,他們就一敗塗地,完全消滅了。於是和平真正來到,黃金時代就來到了(賽九5;何二20及亞九、十)。

「甚至他們不必從田野撿柴,也不必從樹林伐木,因為他們要用器械燒火,並且搶奪那搶奪他們的人,擄掠那擄掠他們的人。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0節)

在清理戰場的過程中,田野的火經年累月地燒疬,他們都不必再去樹林伐木,因為有足夠的燃料取之不盡。那些原來槍奪的人已經死亡,擄掠者也都滅亡了,他們所餘剩的物質,反而供以色列人來享用。戰勝者得掠物,是戰果輝煌的實況(士五30,八24起;王下七16;賽九2)。耶和華為以色列伸冤報名,因為這是耶和華說的,是祂所應許的。

「當那日我必將以色列地的谷,就是海東人所經過的谷,賜給歌革為墳地,使經過的人到此停步。在那?人必葬埋歌革和他的缰眾,就稱那地為哈們歌革谷。」(11節)

第一至十六節又是另一段,可能是加插的。「當那日」是明顯地論末後的事。本來屍體給鳥獸當食物,現在又進行埋葬的事。十一至十三節與十四至十六節可分為兩段。十三節尤其可承上接下,「當我得榮耀的日子」是很明顯的結語:這事必叫他們,就是以色列人得名聲。神的選民是重要的,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耶和華要將歌革埋葬在以色列,埋葬的地點在海的東邊山谷,為俄柏林谷(Oberim Valley),就是歌革的戰場,這也該是最後的戰場。31這海如果是死海,那麼山谷應從約但到尼泊山,大概距什亭與巴力毘珥不遠。照民數記廿五章一節起及何西阿書九章十節,應是以色列人的禁地。但這地點仍難以確定。東邊可能是指對面,參考創世記二章十四節,四章十六節;撒母耶記上十三章五節。32這海是否是死海也不能確定,海東或東海都有可能,四十七章十八節為東海,也許這是地中海。四十七章十、十五、十九節大概是指地中海。「大海」,也許不是加利利海。這地點是否真在以色列?因為民數記卅三章四十七節起,以色列人從亞巴琳山起行,安營在摩押平原,這平原是在耶利哥對面。根據本書四十七章分地,約但已是以色列東部的邊界,那麼亞巴琳已在那範圍之外。

有人以為那海是格尼撒勒湖,這山谷在耶斯列平原,對面是大海。33那山谷也許是欣嫩子谷,因為屍體埋葬之地是不潔的,很多不同之猜測。

「哈門歌革」,哈門原意為眾多,多指外邦的眾人,此處指歌革之軍隊屍體眾多,使經過的人停步觀望,於是掩鼻而過,或口說咒詛的話。

「以色列家的人,必用七個月葬埋他們,為要潔淨他們。」(12節)

這?再提禮儀的潔淨,七年來焚燒戰爭的武器,七個月來作埋葬的事。民數記十九章十一節起,人碰到屍體,就會不潔,必須行潔淨的禮,使聖地真正潔淨。這種祭司的重點,在四十至四十八章再行強調。

燒武器時間要那麼久,也許表明這極大的勝利,長期記念。屍體的埋葬卻越快越快好,聖地早日潔淨。

「全地的居民都必葬埋他們,當我得榮耀的日子,這事必叫他們得名聲,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3節)

十三至十六節,提到埋葬的事,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全地的居民,指以色列人(四十七14,七27)。在埋葬的日子,是神得勝的日子,所以大得榮耀。神的榮耀在本書多次提說,因為神彰顯祂的大能。這樣以色列人的名聲就可長久地存在。名聲也是光榮,繼續傳開,甚至人在死後,這名聲仍不會埋沒。以色列人同得勝歌革,又將他們埋葬,而揚名天下。所以耶和華得榮耀,祂的百姓有名聲,這也都是末世的信息。耶和華的子民,因耶和華的榮耀而尊榮,這是神的作為,他們也有機會參予。

「他們必分派人時常巡查遍地,與過路的人一同葬埋那剩在地面上的屍首,好潔淨全地,過了七個月,他們還要巡查。」(14節)

以色列人力不足,這樣繁重的工作實在分配不過來。屍體太多,用了七個月,或說用了很長的時間,應該可以潔淨全地,但事實上仍作得不夠透徹。

第一次經過的人(11節),已經要收拾,但現在第二次經過的人,他們仍是不住的巡查,看這工作是否完成。這?有兩種人,巡查的人,埋葬的人,都在作清除工作,盼望以色列全地得疬潔淨。

「巡查遍地的人,要經過全地,見有人的骸骨,就在旁邊立一標記,等葬埋的人來將骸骨葬在哈們歌革谷。」(15節)

七個月之後,遍地的人都在巡查,並樹立標記,耶利米卅一章廿一節,有指路碑、引路柱,列王記下廿三章十七節有墓碑。所以樹立標記,表明是埋葬之地。這?仍再提說這名稱。可謂歌革眾軍埋葬之谷。

這樣的標記目的是使以色列人遠離,以致不玷污,才可保持潔淨,因為這是祭司所著重的,促以色列人多加注意。

「他們必這樣潔淨那地,並有一城名叫哈摩那。」(16節)

哈摩那只是歌革埋葬之地,似乎沒有這座城的存在。有人作不同之猜測,如米吉多(Megiddo-legio)。34以馬忤斯35等,但無法證實。36

如果這真是一座城,可能是靠近哈門歌革谷。對以色列人來說,這是永久紀念之地。

「人子阿,主耶和華如此說,你要對各類的飛鳥和田野的走獸說,你們聚集來罷!要從四方聚到我為你們獻祭之地,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獻大祭之地,好叫你們喫肉喝血。」(17節)

由十七至廿一節,是耶和華直接的言詞,命令先知傳出,發動鳥獸一起來喫屍肉(可參考耶十二9及賽五十六9)。

先知受命向骸骨說話,向風發言(廿七4-9)。他現在應對鳥獸發令。鳥獸的大餐,是人們所獻的大祭。以色列山是獻大祭之地。在西番雅書一章七節,耶和華的日子,耶路撒冷的居民要分別為聖,好似祭牲一般。在以賽亞書卅四章五至八節,審判列國,尤其是以東。耶和華大肆殺戮,好似守節時殺祭牲。37又可參考耶利米書四十六章十節及五十章廿六節起(啟十九17-21),都是在耶和華日子的戰爭,有大殺戮的事發生。可參考的經文很多,在以賽亞書三十章卅三節;詩篇廿二篇二十節,卅七章二十節,四十九章十五節;耶利米哀歌二章廿一節起(雅五5)。這些都是說惡人最後必消滅,神拯救敬虔者脫離惡者的陷害。

歌革的消滅,甚至成為鳥獸的食物,是末事的情況,必公諸天下。耶和華得勝,連動物都可分享。動物是神所眷愛的,正如祂的子民那樣蒙看顧。這是要在以色列山擺筵席。

「你們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領的血,就如喫公綿羊、羊羔、公山羊、公牛,都是巴珊的肥畜。」(18節)

這些軍隊的精英:勇士與首領,他們的血肉,成為動物的食物,正如那些獻祭的羊。這?所提的,都是可供獻祭之用。所以這?的語句盡諷刺的能事。

從祭司的禮儀來看,祭肉與血原是奉給耶和華的,但這?只供鳥獸來喫,連獻祭的價值也沒有(本書四十四7、15及利三16起)。

羊比惡人的血肉更有價值,巴珊有好的草原,所以有肥畜,是耶和華悅納的祭牲。

「你們喫我為你們所獻的祭,必喫飽了脂油,喝醉了血。」(19節)

脂油與血原是分別歸神的,在最早的法典(約書,在出廿三18)說明。血通常是澆奠的(利五9,十六19),甚至用火燒盡(民十九5)。但是歌革的屍體是不潔的,較祭牲更沒有價值,只好供鳥獸來喫。

血太多,好似酒一樣會醉。血有時也指忿怒,那些惡者的血是忿怒的酒。

「你們必在我席上飽喫馬匹和坐車的人,並勇士和一切的戰士,這是主耶和華說的。」(20節)

在耶和華的席上,不會不喫飽的,但這?的食物是人與馬。勇士也在卅二章十二、廿一、廿七節。戰士在廿七章十、廿七節。「我席上」,在本書四十四章十六節:「我的桌前」。在瑪拉基書一章七、十二節:耶和華的桌子。

所以在十七至二十節,完全說明歌革的毀滅,供鳥獸來喫血肉,是極大的羞辱,也是最後的結局,是非常可悲慘的事。在這些惡者身上的刑罰是最後的,無可挽救。罪惡除去,惡者消滅,神的救恩才可實現,這是以色列的盼望。



4 J.G. Aalders, "Gog en Magog," in Ezechiel, 1951.

5 M. Streck, "Das Gebiet der heutigen Landschaften Armenien Kurdista^n und Westpersien nach den babylonisch-assyrischen Keilinschriften,"Zeitschrift fu/r Assynologie 15 (1900), 321; G.R. Driver, "Linguistic and Textual Problems; Ezekiel," Biblia 19 (1938) 183.

6 W.F. Albright, Archaeology and the Religion of Israel, 1956.

7 L. Piotrowicz, "L~invasion des Scythes en Asie Ante*rieure au Vile sie&cle av. J.-C." Eos 32 (1929) 473-508.

8 A. Lauha. ZAPHON, Der Norden und die Norduo/lker im Alten Testament, 1943, 55-62, 62-68, W. Rudolph. Jeremia, 1968.

9 H. Gressmann, Der Messias, 1929, 128 note 1.

10 P. Heinisch, Das Buch Ezekiel u/bersetzt und erkla/rt, 1923.

11 L. Du/rr, Die Stellung des Propheten Ezekhiel in der israelitsch-ju/dischen Apokalyptik, 1923. 98f.

12 F. Delitzsch, Wo lag das Paradies? Eine biblisch-assyriologische Studie, 1881, 246f.

13 C. von Orelli, "Gog und Magog," Realencyklopa/die fu/r protestantische Theologie und Kirche, 6, 761-763.

14 A. Knobel, Die Vo/lkertafel der Genesis Ethnographische Untersuchungen, 1850 E. Ko/nig, "Zur Vorgeschichte des Namens Russen," Zeitschrift des deutschen Palaestina-Vereins, 70 (1916) 92-96; M. Uhlemann, "Ueber Gog und Magog," Zeitschrift fu/r Wissen-Schaftliche Theologie, 5 (1862) 265-286.

15 J. Herrmann, Ezechiel Studien, 1908, 252f.

16 Odyssey, xi, 12ff.

17 H. Schmo/kel, Geschichte des alten Vorderasien, 1957, 166, 267, 274, 276, 280, 282, 311.

18 R.B.Y. Scott, "Meteoralogical Phenomena and Terminology in the Old Testament,"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64 (1952) 11-25.

19 W. Zimmerli, Ezekiel II, 307.

20 B.W. Anderson, "The Place of Shechem in the Bible," 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 20 (1957) 10f.

21 D. Winton Thomas, "Mount Tabor: The Meaning of the Name." Vetus Testamentum, 1 (1951) 230.

22 W.H. Roscher, Der Omphalosgedanke bei verschiedenen Vo/lkern, besonders den Semitischen. Ein Beitrag zur vergleichenden Rellgionowissenschaft, Volkskunde und Archa/elogie, 1918, 76.

23 J. Jemerias, Golgotha, Angelos Archiv fu/r neutestamentliche Zeitgeschichte und Kulturkunde 1, 1926, 43-45, 67.

24 H.W. Wolff, Joel and Amos, tr. W. Janzen, S.D. McBride and C.A. Muenchow, 1977.

25 B.S. Childs, "The Enemy from the North and the Chaos Tradition,"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78 (1959) 187-198.

26 S. Herrmann, "Die Naturlehre des Scho/pfungsberichtes; Erwa/gungen zur Vorgeschichte von Gen. 1," Thelogische Literaturzeitung, 86 (1961) 413-424.

27 H. Fredriksson, Jahwe als Krieger, 1945, 95 note 5; G. von Rad, Der Heilige Krieg im alten Israel, 1969, 10f.

28 T.T. Rice, The Scythians, 1957. 73.

29 E. Kutsch, "Erwa/gungen zur Geschichte der Passafeier und des Massatfestes," Zeitschrift fu/r Theologie und Kirche, 55(1958)27. C.H. Gordon, Ugaritic Literature 5, 1949, vv. 12, 14.

30 E. Rohland, Die Bedeutung der Erwa*hlungs-traditionen Israels fu/r die Eschatologie der alttestamentlichen Propheten, 1956, 176, note 1.

31 L. Krinetzki, "Tal and Ebene im Alten Testament," Biblische Zeitschrift, 5(1961) 217.

32 T. Noldeke, "Review of Friedrich Baethgen, sindban oder die sieben weisen Meister, Syrisch und deutsch," Zeitschrift der Deutschen Morgenlandischen Gesell-Schaft, 33 (1879) 532, note 3.

33 J.G. Aalders, Gogen Magog in Ezechiel, 1951, 103-105.

34 A. Troelstra, Ezechiel, 2 vols. 1931.

35 七十士譯本的亞歷山太鈔本。

36 J.G. Aalders, Gog en Mogog in Ezechiel, 1951.

37 H. Gressmann, Der Ursprung der israelitisch-Ju/dischen Eschatologie, 1905, 141, S. Mowinckel, Psalmenstudien II, 296f.



(b)再論以色列復興(卅九21-29)

「我必顯我的榮耀在列國中,萬民就必看見我所行的審判,與我在他們身上所加的手。」(21節)

在廿一至廿九節,可分為兩段。廿一至廿二節仍在續述歌革。耶和華與歌革爭戰,為使世上的萬民都能認識祂,廿三至廿九節,將以西結的信息作一概括的論述。

有人將廿一至廿九節作為一個附錄,對外邦預言(廿五-卅二)及復興信息(33-39節),有一段概要的結語。然後才引入新的一段,專論聖殿與敬拜,著重禮儀方面(四十-四十八)。

如果將廿三至廿九節再分為兩段,也無不可。廿三、廿四節論被擄的原因,這是歷史必有的。所以真正的結語在廿五至廿九節。耶和華應許將祂的靈澆灌以色列家,這是必然應驗的事。

這再提神要顯出祂的榮耀,在本章六至八節已經提到,是顯為聖潔的動作。在列國中顯榮耀,在十三節特別提說。

萬民不但知道,他們先要能看見,看見神審判的作為,因此就認識耶和華的公義。神所行的公義,也在五章八節,那是行在以色列中,現在是行在外邦。

以耶和華手來施行審判,是以西結書在此唯一用語。但是審判是為顯出神的榮耀,是這?的重點。

「這樣,從那日以後,以色列家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22節)

本書常提認識的形式。但是以色列需要知道,認識神,為他處所沒有的論述。以色列當知道耶和華他們的神。從那日,就是在歌革敗亡之後,他們就真正認識耶和華,直到永遠。

那日,是卅八章八節末後之年,也是卅八章十六節末後的日子。所以這是末事,以色列看見神的審判,認識這位公義的神。

「列國人也必知道以色列家被擄掠,是因他們的罪孽。他們得罪我,我就掩面不顧,將他們交在敵人手中,他們便都倒在刀下。」(23節)

耶和華的公義,要被普世列國認識,先看見以色列家被擄。他們的刑罰是罪有應得的,因為他們得罪神,這是歷史的事實,不容忽略,不可否認。在本書十二章三節已經說明清楚。在本段內有三次提耶和華掩面不顧(23、24、29節)。這是詩篇常用的語句(十三1,廿二24,廿七9)。這也是以賽亞書後半部的用語(五十6,五十三3,五十四8,五十七17,五十九2,六十四6)。人若靠主恩活疬,就有耶和華向他仰臉,在亞倫的祝福語中(民六25起)。如果神掩面,人便驚惶(詩一○四29)。

神將以色列人交在敵人手中,交與刀劍(正如廿一所記載的)。他們就在刑罰之痛苦?,「敵人」原意為壓迫者。

「我是照他們的污穢和罪過待他們,並且我掩面不顧他們。」(24節)

以色列的污穢,是在偶像與可憎之物,他們存心離棄神,故意叛逆耶和華。離棄的是他們,不是耶和華。他們自抱自棄,終遭神的忿怒,神不會轉眼在他們身上,他們被神棄絕了,所以才會被擄至外邦。這是有歷史的見證,是有目共睹的事。

「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使雅各被擄的人歸回,要憐憫以色列全家,又為我的聖名發熱心。」(25節)

現在耶和華的話改變了,祂是以宣告的方式,應許以色列人得以從被擄之地歸回。「神要使我列祖的家得以復興。」這是根據碑文的翻譯。38

耶和華要憐憫以色列全家,憐憫一詞在詩篇,何西阿書及以賽亞書後半部是重要的用詞。「憐憫」原意為腹部,是一種憐愛的心腸,正如耶利米書卅三章廿六節的話,因憐憫,使他們被擄的人歸回。

在本書二十章五節,雅各與以色列並用。在廿八章廿五節,卅七章廿五節,雅各是接受應許的。以西結書用「雅各」的名稱,比其他先知書少。

為我的聖名發熱心,也在卅六章十六節起說明。發熱心,原意為嫉妒,有時譯為憤恨,那是反面的涵義。但此處是正面的,可參考約珥書二章十八節。這是耶和華以熱心要實現祂的應許。

「他們在本地安然居住,無人驚嚇,是我將他們從萬民中領回,從仇敵之地召來。我在許多國的民眼前,在他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他們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干犯我的一切罪。」(26、27節)

他們在仇敵面前,已經遭受極大的羞辱,都因他們干犯神一切罪的緣故。從祂刑罰的時候,已經顯示了祂的聖潔。現在神再施憐憫,救他們從仇敵之地,就是被擄之地出來,是神召他們出來的,他們就得疬自由,歸回之後得以安然居住,在救恩之中有平安。但他們不可忘記過去的歷史,仍應記得以往的失敗與過犯。關於他們得到極救,在十六章五十三節的經義是相同的。

他們得疬平安,也在卅四章廿八節提說。神在列邦面前顯為聖潔,是在卅八章十六節及卅九章七節。

他們要擔當羞辱和罪,「擔當」一詞(nasu)有人以為應改為「忘記」(nashu)。39當神拯救他們以後,他們就可完全忘記以往外邦人的羞辱及一切的罪。在解釋方面是合理的。但是如果仍保持原有的形式,使他們記得以往的事,仍不失為警戒。

「因我使他們被擄到外邦人中,後又聚集他們歸回本地,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我必不再留他們一人在外邦。」(28節)

以色列以前因犯罪而遭耶和華忿怒。受罰的事是容外邦人將他們擄去。所以被擄的事完全是神的審判。現在的拯救,就是帶他們出來,歸回本地。「聚集」一詞,在七十士譯本是省略的,但對經義沒有影響。

耶和華帶他們歸回,是恩慈的事,也作得十分徹底,因為神甚至不留一人在外邦,全都歸回,這是神賜予以色列民族整體的救恩。

他們就知道我耶和華是他們的神,「他們」是指以色列。當他們被擄到外邦,擔當羞辱,他們幾乎不敢再承認耶和華是他們的神。現在他們的信仰才恢復。

「我也不再掩面不顧他們,因我已將我的靈澆灌以色列家,這是主耶和華說的。」(29節)

神以前曾掩面不顧,將他們交在敵人手中(23起),現在祂已往回轉,繼續看顧他們。

神看顧的恩典,在於將祂的靈澆灌以色列家。神還不只將靈放在他們?面,而是澆灌(卅六27及卅七14)。這是有特別的意義,因為神與他們保持非常密切的關係,甚至使他們有特別的能力。從約珥書中得到同樣的話,也是以西結書有關救恩重要的宣告。

廿一章廿九節為特殊補充的經文。兩種用詞在以西結書不甚普遍。「掩而不顧」只有此段有,本書其他部分是找不到的。廿一節「看見」,也不是以西結常用的,因為本書常用的是「知道」。還有認識的形式專為外邦人的,外邦人因耶和華作為而認識祂。但在本段連以色列也要認識耶和華。最主要的是因本段完全不提歌革的事。40

但是為保持卅九章原有的形式,任何猜測與分析都可研究,完全更改就沒有必要。如果這段真是加插的,可能也是以西結書原作者以後的補充,並無不可。如果歌革確為後來未事,更需要有一般救恩的信息,指以色列復興,作為論新聖殿或理想的聖殿(四十-四十八)之序曲。

有關歌革的預言,是否在日後應驗的事,似乎也有不少的猜測。有人認為在古列年間猶太人得以歸回,就應驗了這些預言。41有的說法,是將歌革與何羅芬尼斯(Holofernes)為同一名稱,在猶狄書(The Book of Judith)。42不過大多解經家認為卅八、卅九章是啟示文學,論末事的預言,與約珥書比較。這是以西結書論耶和華的日子(七、卅)。在四十七章聖殿中流出水,成為河流,似乎也有與卅八、卅九章同樣末事的特性。在約珥書,所用的表象是蝗蟲與旱災,表明北方仇敵的侵犯,耶和華的日子就臨近了(二10、20)。當然在約珥書,沒有歌革與瑪各。43

歌革與瑪各在約翰的啟示錄卻特別提說(啟二十8起),是指列國神祕的軍隊出來作戰,就此結束了平安的千禧年。歌革與瑪各是受撒但所迷惑,所差遣的,從地的四方,世界各地而來(不再提北方)。他們專來攻擊蒙愛的城,最後由天降火將他們燒盡(結卅八22,卅九6及王下一9起提到降火燒毀的事)。他們被扔在硫磺燒疬的火湖,惡者就永遠消滅了。歌革與瑪各是在歷史結局時的惡者,可見善惡二者存在,最後的爭戰才將惡消除,良善可以永存。

在次經與偽經中,歌革與瑪各也曾被提及。44但在拉比著作中,特別論述歌革與瑪各的戰爭,雖然內容不同,不全是彌賽亞時代,末事前後的情況。45

歌革瑪各的傳統,與約西弗的說法有關,因為他認為以西結書所提北方仇敵是西古提族的阿蘭尼人(Alani)。在亞歷山大帝東征時以鐵閘將通道關閉。46這鐵閘之後有歌革與瑪各,47照阿拉伯的傳統,甚至提到那通道築有牆垣,由高加索直通到中國的萬里長城。48甚至在這牆垣可尋見十個失落的以色列支派。49但是歌革與瑪各確實的地理環境與人物背景,仍無法稽考。



38 A. Dupont-Sommer, Les inscriptions arane*ennes de Sfir*e Me*moires pre*sente*s par divers savants a& L~Acade*mie des Inscriptions et BellesLettres 15, 1958, 132.

39 W. Zimmerli, Ezekiel II, 295, note v.26, c, 特別提出下列經學家:Cornill, Ehrlich, Toy, Rothatein, Herrmann, Bertholet, Fohrer, Ziegler.

40 C. Kuhl, "Die Wiederaufnahme-ein Literarkritisches Prinzip?"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 schaft 64(1952)1-11.

41 W. Neuss, Das Buch Ezechiel in Theologie und Kunst bis zum Ende des XII Jahrhunderts, 1912, 57.

42 A.M. Dubarle, "La mention de Judith dans La Litte*rature ancienne, Juive et chre*tienne," Revue Biblique 66(1959)541.

43 H.W. Wolff, Joel and Amos, 1977, 12ff, G. Fohrer, "Die struktur der alttestamentlichen Eschatologie," Theologische Literaturzeitschrift 85 (1960), 407.

44 Sib. Or. 3:319, 512.

45 H. Bietenhard, Das tausendja/hrige Reich, eine biblische-theologische Studie 1944, 有關拉比著作,H.L. Strack and P. Billerbeck, Kommentar zum Neven Testament aus Talmud und Midrasch, 1961, vol 3, 831-840, M. Buber, For the sake of Heaven, tr. Lewisohn, 1945.

46 Josephus, Jewish war VII 7(4).

47 D. Masson. Le Coran et La re*velation Jude*o-chre*tienne, e*tude compare*es 1958, 443.

48 A.R. Anderson, Alexanders Gate, Gog and Magog and the inclosed Nations, 1932; M.J. de Goeje, De muur van Gog en Magog, 1888; B. Heller, "Gog und Magog im Ju/dischen Schriftum," in Jewish Studies in Memory of George A. Kohut, ed. S.W. Baron and A. Marx, 1935. 350-358.

49 Anderson, op, cit, 58ff.



卅八、卅九章概要

這兩章主要為論述耶和華為祂子民的目的,要他們從被擄地歸回。以色列人已受了審判,現在應可復興。但是外邦的勢力尚未消弭,北方的威脅仍舊存在。神既已應許,必賜給力量爭勝,使人民得以釋放。所以神怎樣得勝列強,這是中心的主旨。

歌革是外邦勢力的代表,他以為強暴必可達成掠奪的目的,神就將他帶來,用癀子癀住他(卅八4)。他甚至發動貿易的伙伴,合夥前來,卻到神將毀滅他們的地方。他們似乎帶給神的百姓極大的危險,但真正危險的,卻是他們自己。

神親自來對付仇敵,並不假手於祂的百姓。以色列人似乎並未出戰。神制勝列邦,為顯明祂自己的榮耀。敵人殺死之後,神只呼喚鳥獸來喫這些祭品,祂也叫以色列人來享勝利的快樂。

神這樣作,一方面要顯出祂的聖潔(卅八16、23,卅九7),祂公義的審判(卅九21),祂的威榮(卅九13-21)。祂是以色列的聖者(卅九7)。使世人可以看見(卅八16、23,卅九6起、21、23),證明古時先知的信息(卅八17)。神的話在神子民的歷史中足以證實。

另一方面,歌革與其聯盟雖是許多國的民,糾眾來犯,他們仍敵不過神的權能。神甚至可以發動地震及自然的力量,因為祂也是自然的主宰,促成聖戰末事最後的勝利。歌革甚至發動武器的火,結果卻自焚至死。屍體之多,需要長期清理,但神不能容祂的地玷污。神的地潔淨,為聖殿的所在,在第四十至四十八章還有續論。

神的子民雖因罪遭神棄絕,終施憐憫得以歸回(卅九23-27)。祂更將祂的靈澆灌他們,並賜下平安,都因祂為聖名發熱心,並且始終信實,長久賜福給祂的百姓。──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6Ezek/26CT39.htm
新增日期: 200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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