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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和保護生命

申命記 第19章

1.以持平之道尊重生命(1∼13):逃城的設立乃為保護誤殺者的生命。因意外而產生之命案,就有如經文所舉的例子般無可避免的(5)。一個生命意外死亡的悲哀,不應以另一個悲哀來抵消——剝奪「造成意外者」的生存機會,這只會造成「雙輸」的局面。

經文在此詳細交待怎去劃定逃城之所在地,原則就是誤殺者可用最短的距離趕至逃城,這樣的安排同時也可減低忿怒的報仇者的報復行為。其他譯本有「在神賜你為業的土地上之中央,劃定三座城」的意思(2)。

相反地,如發生蓄意干犯的殺人命案,百姓就要按律法處治殺人者(11∼13),這也反映出逃城不可被濫用、百姓要明辨是非的公義原則。

2.以誠實之道尊重鄰舍(14):十誠中之「不可偷盜」和「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在在具有尊重他人財產和擁有物的積極含意。本節經文也是基於這樣的尊重而發出的。

3.以公正之道尊重裁決(15∼21):「不可作假見證」同樣出現在十誡之內。以色列人需要建立一套鑑驗罪證的準則,更要以公正的方式去懲治作惡者。「以眼還眼,以牙還牙」(21)的原則,不應被視作殘暴不仁的報復心理,而是對經過慎密的審判程序後、所作出公正而公平的裁決根據,同時是對作假見證者的阻嚇方法。

一個民族的文化進步,需經長年累月的演進。以色列人早已從神那裡得著智慧的律法,當中包含各樣文明的治理模式和生活秩序、以及教導他們彼此尊重、行使公義、保護生命的原則,這是多麼有福啊!

耶穌在世上強調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真正的文明,除了有完善的司法制度外,更要有愛:愛生命、愛鄰舍。你可認同?

祈禱:天父,我思想我所行的道路,就轉回腳步歸向你的法度。(詩119:59)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08/03/07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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