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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西番雅書第一章注釋

西番雅書 第1章

呼籲悔改(一1∼18):

  歷史告訴我們,約西亞在位時曾實行宗教改革,使南國復興,但西番雅卻在此書中指出猶大的眾多罪惡,一個可能的原因是先知在改革前發出信息,預備眾人投入改革的決心。

 .神審判及於微(2∼13):這段經文使人嘆服神的全知,無論是公開的異教崇拜者(4∼5),強暴者(8∼9)、藐視神的人(12),神都鑒察,且要施罰。「如酒在渣滓上澄清」(12)可譯作「自滿、自信的人」,就是那些得過且過,失去熱誠的人。這些人要為他們的惡行付上沉重的代價(13)。當人仍未遭遇苦難時,常會忽視神的警告,我們是否必須受盡苦楚才可悔改呢?

 .耶和華的日子(14∼18):西番雅不住的提到一個特殊的日子,這日子被形容為「忿怒的」、「急難困苦的」、「荒廢淒涼的」、「黑暗幽冥、密雲烏黑的」、「吹角吶喊的」、「發怒的」(15∼18),是使人驚懼的日子。一般認為是指神施行審判的日子,罪要受懲治。以色列、猶太的覆亡,可說是初步體驗神審判的嚴厲,直至末後,罪惡要全面被毀滅。神在歷史中,一次又一次地展現祂的威嚴,不能容忍罪惡橫行,可是世人並沒有因此而悔悟,更不住的背逆神、拒絕神,他們的痛苦已經被命定。

  然而耶和華的日子未到之前,人還可有悔改得生的機會;教會今日實際上已成為這時代的先知,讓我們同心呼籲,使罪人知罪悔改,免落入神忿怒的刑罰之中。

祈禱 主啊,求繝因慈愛的本性赦免我的罪,又將福音的使命燃點在教會之中,使我們努力為繝宣傳福音。──《新舊約輔讀》



{Section:TopicID=314}標題 一1

  本書的首節經文,不但是全書的標題,也說明作書的時間、地點和人物。時間是「約西亞王在位的時候」;地點是「猶大」;而人物則是「希西家的元孫亞瑪利雅的曾孫基大利的孫子古示的兒子西番雅」。事實上,經文用「耶和華的話臨到……西番雅」,不但表達了啟示,就是上主將他對世人的旨意和計劃藉此通知世人,也是表達他用最高貴的方法,不是藉疬夢或異象或謎語來傳達他的旨意,乃是直接的對先知說話。

{Section:TopicID=315}一1

  猶大 主前九二二年,所羅門王死後,以色列國分裂為南北兩國。北國有十個支派,仍稱為以色列國,但南國的人不甘北國沿用統一的名稱,所以又稱北國為以法蓮。南國擁有兩個支派,就是猶大和便雅憫。因為南國的君王為大衛的後人,大衛是從猶大支派出來的,所以稱為猶大國。猶大國的首邑,就是大衛所立為京都的耶路撒冷,所以經文中有時雖單獨提到耶路撒冷,而所指的卻是全猶大國。

  亞們 猶大國王,詳見本書緒論中「歷史背景」的末兩段{LinkToBook:TopicID=308,Name=歷史背景}。

  約西亞 猶大國王,可參看本書緒論中「約西亞年間的大事」{LinkToBook:TopicID=309,Name=約西亞年間的大事}。

  耶和華 這名詞是自十六世紀起,教會對上主的稱呼。但這稱呼是源於對希伯來文和猶太人習俗的錯誤了解。這名詞原出於摩西詢問上主的名字(出三13)時,所得的答案為「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這詞的第三身在原文為 YHWH 四個希伯來文的子音(見出三15),而讀為 yahweh (雅巍)。主前第六世紀猶太人被擄後,不願在外邦人中提上主的名(參看詩一三七4),於是避諱而改用「阿多乃」(Adonai 原義是「主」的意思),其後並在抄寫的經文中,在上主之名的四個子音上面附註阿多乃字樣,以提醒要諱讀神的本名為阿多乃。基督教與猶太教在主後第一世紀末已完全分隔了。分隔後的基督教,最初使用的舊約為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主後第四世紀起,西方教會通用拉丁文的武加大譯本。第六世紀以後,希伯來文的母音發明了。其後的希伯來文舊約聖經抄本,亦將母音抄入原來單為子音的經文中。十字軍東征後,東方的許多文物被帶到西方,以致影響西方在第十四和十五世紀的文藝復興(Renaissance),當時的口號為「回到源頭去」。在這口號下,很多教會學者就開始研讀希伯來文的舊約。那時的希伯來文聖經中上主的名字,其諱讀方式已不是將阿多乃的子音置放神名的四個子音之上,乃將阿多乃的母音放在神名的四個子音之下。基督教的學者不知這是諱讀為阿多乃的提示,卻照其子母音合讀而成了 Jehovah (耶和華),但有些人仍依猶太習慣,讀為阿多乃。主後一五○六年,教皇接納了一位紅衣主教的獻議,通諭將上主之名讀為「耶和華」,以迄於今。

  話 這字在原文有很多解釋。但「耶和華的話」加上「臨到」卻是一個啟示的方法。希伯來文表示啟示的有兩種詞:動詞和名詞。常用的動詞有 Galah,意思是露出或揭露;Yadah,意思是佈告或通知;Nagad,意思是告訴或指示。常用的名詞有 Hazon,意思是異象或神視;Hizion,意思是默示,玄象或異象;Dabhar,意思是話或言語。上主在各種方法的啟示中,以面對面與人說話最為高貴和重要。這?原文所用的就是 Dabhar。

  希西家 經文雖然沒有說到這希西家是猶大王,但在先知的譜系上要提到四代的先祖,必然有其重要的意義。因此這希西家極可能就是在主前七一五至六八七年為王的猶大賢君。如此,則西番雅先知就是王族中人,正如先知以賽亞一樣。

  亞瑪利雅 或譯為亞瑪利亞,原意是「上主所應許的」。除本節經文外,舊約另有八個人用這名字,但均與西番雅無關。因此,亞瑪利雅的事蹟,已無可攷據。

  基大利 舊約聖經中最少另有四個人用此名字,可是均與西番雅無關。基大利的生平雖無可考證,但他的名字亦表達其對神的崇敬,因為「基大利」的意思,乃「上主是偉大的」。

  古示 原文這字可譯成「古實人」。相信西番雅的父親,照前面所述的看來,不會是傳統上在聖殿中服役的古實黑人殿奴。「古示」的原義是「深色的」。他的生平亦無法查考到。

  元孫、曾孫、孫子、兒子 原文同用一字──兒子。這是譯者按中國人的習慣,依次譯成不同的輩份的。

  西番雅 一般學者都認其為本書的作者(參看緒論「作者」{LinkToBook:TopicID=307,Name=作者})。在猶太人的遺傳法典他勒目中,記述西番雅及其數代先祖均為虔誠敬畏上主的人;又說他與耶利米及女先知戶勒大為同時代的人──耶利米在耶路撒冷的街上宣揚上主的信息,戶勒大專教訓婦女,西番雅則在會堂和書院傳講上主的道。

{Section:TopicID=316}一1

  本節是先知西番雅,以莊重的口吻,從側面表達他顯赫和愛主的家世,用以表白他傳講本書信息的真誠,並明明提到所得的啟示,是上主用最高貴且最重要的方法而傳達給他的。因此,本書內的話,不能等閒視之。

壹 警告上主的日子逼切臨近 一2∼二3

  西番雅書的中心信息,是災禍和審判的日子必將來到。在這頭一大段中,先知清楚的警告:上主審判的日子,已經逼切地臨近了!當上主的日子到來時,他要除滅地上的萬類(一2∼3);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嚴懲猶大和耶路撒冷(一4∼13);那日全地遭大毀滅的情況,也活生生的在本段中描繪出來(一14∼18);但是,世人當趁疬毀滅的命令還未發出之先,謙卑悔改,藉以躲過這場災難(二1∼3)。

一 從地上除滅萬類 一2∼3

{Section:TopicID=319}一2

  耶和華說 原文是一個「神諭」的特別連用詞;專指上主莊嚴宣告的話。這連用詞在耶利米書用得最多,以西結書次之。本書只用了五次,就是一2、3、10,二9和三8。希伯來文通常把這連用詞放在一句的末了或中間。翻成中文時,和合本多數都放在前面而用「耶和華說」;若放在後面或中間時,多數譯為「這是耶和華說的」。

  從地上 原文並不單指從猶大地。下文既指必除滅萬類,則這「地上」就可能是指全世界了。

  除滅 原文所用的字,本有為自己而收聚,或除去的意思。在這節中,因兩次使用同一字以強調其義,所以不但是「必除滅」,且是「要徹底毀滅」的意思,正如現代中文譯本所翻譯的。

  萬類 原文是「一切(所有的)」。意思是沒有例外的,凡物都包括在內的。

{Section:TopicID=320}一3

  除滅人、牲畜、鳥、魚 這是第二節所說除滅萬類的延伸和細述。這類預言在耶利米書中亦同樣提及(參看耶四25,九10)。原文這節兩次所用的我必除滅一詞,以及第2節中的同一字詞,都可能給文士在抄寫時錯抄了,以致會令人誤解。但熟悉希伯來文的人都可一眼看出錯誤的所在,故不致令釋經的人有錯解之可能。

  絆腳石 原文這詞上下文的銜接在文法上有困難,所以在祈特爾所編的希伯來文聖經註腳中,認為是後加的。現代中文譯本未將它譯出,但在註腳中卻誤說「『我要使邪惡人傾覆』希伯來文是『絆腳石』」,因為原文有「邪惡人」一詞在,而邪惡人或惡人這詞仍是承接前面的動詞「我必除滅」。美國新標準聖經卻將這詞翻成「廢墟」(ruins),成了「廢墟和邪惡人」,以承接動詞「我必除滅」。絆腳石這詞在以西結書中曾多次使用:七19提到「金銀作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十四3、4、8均說把假神接到心?為「陷於罪的絆腳石」。因此,本節經文所要表達的,也許就是上帝必將除滅那些財富或偶像而使人陷入罪中的絆腳石。

  我必將人從地上剪除 重複並強調上帝必因人的罪惡,而要把他們除滅。

  這是耶和華說的 見前節耶和華說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319,Name=一2}。

{Section:TopicID=321}一2∼3

  上主以起誓的神諭,莊重宣告他必然要從地上徹底毀滅一切的東西;不單是除滅猶大國的,乃是全世界的。世人因財富或接受假神在心中,以致絆倒成了邪惡的人,為此上帝必將徹底毀滅地上的牲畜,天空的飛鳥和海中的魚類,特別是要人從地上剪除掉。這宣告是無可改變的,因為是上主自己這樣說的。

二 嚴懲猶大和耶路撒冷 一4∼13

  這段經文又可分兩小段來討論。頭一段(一4∼6)是指出上主已預備妥當,以打擊三種在宗教上敗壞了的百姓;第二段(一7∼13)是要懲罰三種較為特殊的上層人士。

{Section:TopicID=323}1 剪除三種離棄上主的百姓 一4∼6

{Section:TopicID=324}一4

  伸手 是上主舉手要擊打的姿態。以賽亞(見十四26,廿三11),耶利米(六12)和以西結(六14)都用這詞來表達上帝對他的仇敵或背棄他的人的懲罰。攻擊在原文只是一個「對……」或「向……」的介系詞。因為有伸手要作勢擊打之故,而使這介系詞有了「攻擊」的涵義。

  猶大 見第1節註釋{LinkToBook:TopicID=315,Name=一1}。

  耶路撒冷 主前一千五百多年以前,耶路撒冷已經存在,但只叫做撒冷(見創十四18)。撒冷的原義是「平安」的意思(來七2)。耶路的原義已無可考,因其不是出於希伯來文。多數學者認為是出於亞述語系,涵義為「根基」或「城」的意思。大衛從耶布斯人手中攻取此城時,名叫錫安,大概是位於錫安山上的緣故。大衛把它定為首都後,改稱為大衛的城(撒下五6∼8)。當以色列人將這城名在字尾稍變而改為希伯來文以後,成了一個雙數的名詞,因為全城包含了上城和下城兩部分的緣故。所羅門王在此建造聖殿之後,以色列人就以「聖城」視之(參看賽五十二1)。故此,新約有些地方在希臘文音譯希伯來文的耶路撒冷時,就蓄意將這城名的頭半部譯成有近似「聖」的含義,(見太二1原文),使人讀起來時有「聖城平安」的感覺。可是,歷史告訢我們,這聖城不但並不聖潔,而且罪孽深重。所以上主宣告要攻擊猶大和耶路撒冷一切的居民。

  從這地方 本書除一1和二10、11是用散文寫成的以外,其餘都用詩歌體裁的著作。按詩歌的音律,原文有此從這地方就不適合了。因此,祈特爾的希伯來文聖經在此處的註腳說:「為詩句音律的理由應當刪去」。其實,刪除這片語後,文義還更為簡潔有力。

  所剩下的 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翻成「的名」。與上下文連用成了「除去巴力的名」。祈特爾在此字下的註腳是「也許要讀為『亞述的』」,但沒有講出理由。也許是因為西番雅有提到的主前六二一年的宗教改革的緣故。現代中文譯本翻成「痕蹟」,而使全句變為「我搗毀那地方拜巴力的痕蹟」,在章義上似乎是好了些,但可能不符合原來的歷史事實。實際上,這字在舊約聖經很多使用。有些地方翻成「餘民」,有些則譯為「剩餘的」。在此翻為「所剩下的」頗合歷史背景(詳見本書緒論「約西亞年間的大事」{LinkToBook:TopicID=309,Name=約西亞年間的大事}),因為在約西亞作王的十二年(主前六二八年),他就曾潔淨猶大和耶路撒冷,清除過各種的偶像(代下卅四3)。所以和合本在這?的翻譯是可取的。雅各王欽定的英文譯本、英文修正標準譯本和美國新標準譯本也都是這樣的翻譯。

  巴力 在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時,已發現當地各處都有他們的巴力神。巴力的原義是主,主人或丈夫的意思。故敬拜此神者認為與生育和農產豐收有很大的關聯。敬拜巴力不但與淫亂有關,(參看何二1∼13),甚且會燒化自己的兒女獻為祭品(參看耶十九5)。因為上主對以色列人亦有主、主人和丈夫的涵義,以致以色列人在進入迦南後對敬拜上主和敬拜巴力產生了蒙混的情況。這兩種崇拜的絕緣分別,在以利亞時已經明朗(參看王上十八,十九章),但在全部以色列的歷史中,斷斷續續的直至被擄回國後,才沒有了敬拜巴力的記述。

  基瑪林 是亞蘭文「眾祭司」的譯音。敘利亞文也以此詞表示祭司。舊約聖經使用此詞時,通常只用在敬拜外邦宗教或將外邦崇拜引導到以色列人中的祭司的身上。此字在何西阿書十5?,所有中文譯本都翻成祭司,但卻用在輕蔑的含義上。

  和祭司 這些字詞並不在七十士譯本?。有可能是因基瑪林既係指敬拜偶像的眾祭司了,再加這「和祭司」是重複了的緣故。也有可能是早期的原文聖經只有基瑪林,後期這基瑪林被解釋為崇拜偶像的人了,所以給加上這「和祭司」在內,藉以說明上主要剪除崇拜偶像的人和他們的祭司。

{Section:TopicID=325}一5

  房頂上 猶太人的房頂通常是平頂的,或最少有一邊的樓頂為平台。故此,敬拜日、月、星辰,或稱為「天上萬象」的人,都會在其上設壇敬拜,藉能較易觀察到天上的萬象(參看王下廿三12)。

  敬拜天上萬象 向天上萬象,就是向日、月、星辰的崇拜,在北國以色列陷落後和南國猶大被擄之前,很為盛行(參看王下廿一3、5;耶八2,十七3等)。申命記也對此提出嚴厲的警告(見申四19,十七3)。敬拜天上萬象的人,是本小段中,上主要剪除的頭一種人。

  敬拜耶和華,指疬他起誓 單從這句話來看,這樣的人是值得讚許的。但把下一句連起來看,則可知這樣的人,是在外表上和口頭上尊崇上主,而在實質上卻敬拜偶像。這句話原文的排列,若將指疬他起誓一詞除去,正和祈特爾所建議的,在詩句的音律上會更為合適,並且和上下文連接起來,完全沒有失去任何原義。

  瑪勒堪 原文按字面的解譯,是「他們的君王」,七十士譯本就是這樣翻譯,而不把此詞當作專有名詞看待。這樣的解譯也行得通,就是指責那些敬拜上主,卻又指疬他們的君王起誓的人,為違背對神的忠誠虔敬,因他們竟把人間的君王和上主視為同等。但近代大多數的學者,都將瑪勒堪作專有名詞來解譯。這名詞是指亞捫人的神(王上十一5、33和合本譯為「米勒公」)。與西番雅同時代的先知耶利米,亦將此詞當作亞捫人的神名來使用(見耶四十九1、3)。

  敬拜上主卻指疬瑪勒堪起誓的人,是這小段內,上主預言要剪除的另一種人。

{Section:TopicID=326}一6

  轉去不跟從耶和華的 就是指那些蓄意離棄上主的人(參看賽一4)。

  不尋求耶和華 在宗教上冷漠,不思想也不求問上主的旨意和要求是甚麼的人。

  也不訪問他的 「訪問」原文和前述的「尋求」常用為平行的同義詞。這句若把它省去,使全節在詩句的音律上會更適切。所以祈特爾在此的註腳便說:「為詩句音律的理由應當刪去」。

  轉背不跟從上主,又不求問他的人,是這小段?,上主要剪除的第三種人。

{Section:TopicID=327}一4∼6

  綜合前面三節的經文,就明顯的指出:上主宣告要伸手攻擊猶大和首都耶路撒冷一切的居民,也要消滅從前曾經搗毀過而卻仍然剩下的巴力偶像,和那些敬拜假神的祭司的名號,以及在猶大人中,以下三種離棄上主的百姓:(一)在房頂上敬拜天上萬象的人;(二)表面上像似仍然敬拜上主,實質上卻指疬外邦人的神瑪勒堪起誓的人;和(三)那些轉背不隨從上主,也不求問他的人。

2 懲罰三種上層人士 一7∼13

{Section:TopicID=329}一7

  主耶和華 這是聖經中僅有的數次將主「阿多乃」耶和華(雅巍)連用之一處。為避諱的緣故(見第1節耶和華註釋{LinkToBook:TopicID=315,Name=一1}),在這兩詞連用時,猶太人通常就讀成阿多乃伊羅興(Elohim)。伊羅興就是上帝的譯音。阿多乃在單獨使用時,中文固然多數將它譯為「主」(可是和合本在耶利米哀歌二7,卻把它譯成「耶和華」)。但在和上主(雅巍)一詞連用時,現代中文譯本把阿多乃翻為「至高的」。這譯法是可取的。因為阿多乃是一個複數式的名詞,而這複數式並不意味「眾主」的多數之含義,乃表達這位主是充滿了生命活力與權能者,故此又為「萬主之主」的意思。

  靜默無聲 這是對人的吩咐,要人靜默不作聲以觀看上主的作為。這是有力地要引出下句,「因為上主的日子快到了!」也是有力地引導人,去默想本章14節及其下數節所描述的上主的作為。

  耶和華的日子 這是本書主要的信息(參看緒論「本書主題」{LinkToBook:TopicID=310,Name=本書主題})。所有使用這詞語的先知,如約珥(一15,二1),阿摩司(五18),俄巴底亞(15)等,都用來表達上帝的審判和刑罰的涵義。因此,現代中文譯本將這句譯為「上主審判的日子」,雖然包含了解釋在其中,但並無違背先知所要講說的原意。

  祭物 原文和屠殺、犧牲、獻祭等,是同為一字。因此,在這?所指的「上主已經預備祭物」,實際是指因猶大人的罪惡的緣故,上主要屠殺猶大人民作為懲罰。同樣意義的類似表達方式,也在先知以賽亞(卅四6),耶利米(四十六10)和以西結(卅九17)等書中出現。

  將他的客分別為聖 既然上主預備了祭物,就必有吃這祭肉的人。凡吃祭肉的人客,按例須自潔藉免褻瀆神聖(參看撒上十六5)。但在這?,上主將他的客(原文直譯是「他所召來的」或「他所揀選的」)分別為聖,意思是上主已準備好了猶大的仇敵,他們就快要到來吃祭肉──屠殺猶大人了。為這原因,現代中文譯本這節的後半段,就依義而譯,成了「上主準備犧牲他的子民,叫仇敵掠奪猶大。

{Section:TopicID=330}一8

  耶和華獻祭的日子 就是上主因猶大人的罪惡,而召他們的仇敵來屠殺猶大人的日子(見前節的解釋{LinkToBook:TopicID=329,Name=一7})。

  首領 就是負有行政、審判和其他職責的政府官員。原文在這字的前面,為詩句音律的原因,應當有一個表明為「一切的」之希伯來字,可能為文士所抄漏了的。

  王子 七十士譯本在此譯為「王室」。原文此處所用的是「子」字,並且是用複數,乃表明是王的眾子。這意思就是說,在懲罰的日子,王的眾子都在受累之列。何以又不提到王呢?大概就是當時約西亞王仍然年輕,故此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罪孽,他還不必負上責任(參看cf4 本書緒論「約西亞年間大事」{LinkToBook:TopicID=309,Name=約西亞年間的大事})。

  穿外邦衣服的 有能力穿得起外邦衣服的人,必定是「非富即貴」的那些人。他們之所以要時常穿疬外邦衣服,一方面固然可能在炫耀他們的身份,另方面也是表明他們對外邦習俗的羨慕,因此而有鄙棄本國的特性,特別是敬拜上主之特性的含意。所以他們也在要被懲罰者之列。

  這節經文雖然提到三種人,實際是指貴族階層的人。

{Section:TopicID=331}一9

  跳過門檻 這說法有好些不同的解釋。最常見的是把撒上五1∼5的經文作根據,認為和拜大袞神有關:因為上主的約櫃遭擄到非利士,被置放於大袞廟中,而使大袞的頭和兩手在門檻上折斷,以致大袞的祭司和一切進大袞廟的人,都不踏大袞廟的門檻。但這說法無法解釋本節下面的話──將強暴和詭詐充滿主人的房屋。

  另有一個解釋是將拜家神的習例連在一起。因為拜家神的人,是在門檻上向家中的守護神獻祭,因此認為門檻是神壇而不踐踏在其上,以致在進出的時候跳躍而過。與這相類的解釋,是與立房屋的根基有關,就是在立房屋根基的時候,乃在門檻的位置上獻祭,因此而認定門檻是個神聖的所在,以致不敢踏腳其上。

  但是,從這節經文的上下關連看起來,上面的解釋都無法令人滿意。比較可信的說法,乃是當時一些不法的官長和體力強壯的人,恃強凌弱,闖進貧寒或軟弱者的家,以暴力取人之物,並為行動迅捷起見而跳過門檻。且有可能是這些作惡之人,存疬前述拜家神者的迷信,為免遭被掠之人家中守護神的傷害,不敢踏腳門檻,急急竄過逃走的情態。

  強暴和詭詐 強暴當然是指暴力的行為。七十士譯本把字翻成不敬虔,亦可表達出強暴乃出於違反神的旨意的。詭詐亦可翻為詭計(如和合本在創廿七35;何十一12等處所譯的)。王下九23更將此詞譯為「反了」,就是背叛了的意思。可是,強暴和詭詐絕不是一種中立或反身的行為,乃必然是及物或對付別人的動作。因此,和合本在這兩詞以下加上「得來之物」,而成了「將強暴和詭詐得來之物」;現代中文譯本則翻成「以強暴、欺詐剝削弱者的人」。

  充滿主人房屋的 按原文直譯,是「那些充滿他們的主人之房屋的」。這?所述的,就極可能是指那些官長之手下的人,恃勢欺人,用各種不法的勾當,為他們的主人取得各種的利益,而使主人財富增多,但卻遭到上主的譴責,並確言「到那日我必懲罰!」

{Section:TopicID=332}一10

  魚門 以色列南方的埃及,雖然出產很多的魚(參看民十一5),但不運到猶大來,可是,北方推羅(見尼十三16)和加利利的魚(參看路五1∼6),卻運到耶路撒冷來販賣。因此,運魚入城的耶路撒冷的北門,通常就被稱為魚門(見尼三3,十二39;代下卅三14等)。這門後來又叫做大馬色門,因為是北上大馬色的主要通道。強敵一般都是從北來攻,所以北面通常都須有重兵駐屯。

  二城 應譯為第二區(見王下廿二14),就是在耶路撒冷北部原有城牆之外新建民居的區域。這區域,可能就是在代下卅三14所說,瑪拿西將城牆築在其外藉獲保護的地方,因為這些北部地區,是歷代外敵入侵耶路撒冷的所在地。因此,住在這區的人,有好些可能就是軍官和其眷屬。

  山間 耶路撒冷是建造在眾山之上,最高處超於海拔二千五百多英尺。但這?所指的,可能是提到聖殿所在地的摩利亞山(參看代下三1),更可能是指大衛城所在地的錫安山(撒下五6∼9)。無論如何,經文所要講的,並不是山,乃是住在這些山間,就是較為富裕,或負有保衛京都職責的人家。

  悲哀、哀號、大破裂的響聲 這些詞語所要表達的,乃是不管屬於魚門的軍官士卒,或是新區的居民,抑為山間大戶的建築,都要在那上主所定的日子,發出哀鳴,號叫和倒塌的大響聲。因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罪惡,不論哪一階層的人,特別是一些上層人士,都要受到懲罰。

{Section:TopicID=333}一11

  瑪革提施的居民 瑪革提施的原義是「乳?」或「水?」的意思,因此該地必然是一個「窪處」,正如士師記十五19所譯的。為這原因,他爾根(舊約亞蘭文註釋)說此地是汲淪溪,即聖殿山(摩利亞山)與橄欖山之間的窪谷。但是,在汲淪溪一向沒有甚麼值得提起的居民,而且與迦南商民無關。故此,近代學者都認為瑪革提施就是錫安山西坡,西羅亞池北邊的谷地,向為耶路撒冷商業區的提拉帕谷(Tyropoeon)。這地的居民,都是商賈之輩。

  迦南的商民 原文只是「一切迦南的民」。可是,迦南人在古代是以經商出名,所以在提到迦南人的時候,其主要含意就是商人。為這原因,現代中文譯本就翻成「所有的商人」,而將「迦南」略去。如果這譯法為正確,原來先知所要講的,就不止是迦南的商民,也包含腓尼基的商人和一切從外國來的商人,更連本國的商人亦包括在內。

  搬運銀子的 原文是「一切擁有(或躉存)銀子的人」。因此,原義不像和合本所譯的,是一些搬運銀子的人,乃是積儲許多金銀貨財的富有的人。因為原文的「銀子」,亦可包含財寶貨物以及一切有價值的東西在內。

  哀號、滅亡、剪除 本節雖然用這三種動詞來形容三種人所要遭遇的結局,究其實只是提到一種人,就是富有的商人。因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罪惡的緣故,他們都要哀號,滅亡和被剪除。

{Section:TopicID=334}一12

  用燈巡查 這?的意思,似乎像路加福音十五8所指的,「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的找,直到找疬」。同樣,這?實在所說的,就是上帝所用來懲罰耶路撒冷的敵人,要仔細地在耶路撒冷每個角落,特別是可能暗藏財寶的所在去尋找,直到找疬了。

  在渣滓上澄清的 「澄清」按原文應當翻譯為「凝固」,正如出埃及記十五8所譯的。不過,因為這?所用的「渣滓」,先知通常是指酒發酵以後的沉澱物(參看耶四十八11)。這些沉澱物會繼續發酵,若不把它從這器皿倒到那器皿去攪動,下面的渣滓就會慢慢凝成膠狀,而上面卻澄清起來。這凝成膠狀的情形,就是先知用來比喻人對屬靈之事的心態──遲鈍了。

  不降福也不降禍 在心靈上對上主遲鈍了的人,以為上主和偶像的作為一樣──是無能為力的。其實,偶像不能降福也不能降禍,是上主向那些離棄他而去敬拜假神的人的挑戰,要他們思想究竟偶像能做甚麼(參看賽四十一21∼24;耶十1∼5)?現在這些人卻掉轉過來,竟在他們心?說:上主必不降福,也不降禍。所以上主說:「我必懲罰」。

{Section:TopicID=335}一13

  財寶成掠物cs8 這些在靈性上遲鈍的人,終於要醒悟過來,因為他們的財寶要成為掠物,正如耶利米所說的,是上主把他們的貨物財寶白白交給他們的仇敵(參看耶十五13,十七3)。

  房屋變荒場 從痛苦的經驗中,對上主在心靈上遲鈍的人將會曉得,上主因他們的罪惡的緣故,降禍懲罰他們的真實性──他們的房屋要變成荒場。

  建造房屋,卻不得住在其內 這情形,正如先知阿摩司所說的,「你們踐踏貧民,向他們勒索麥子,你們用鑿過的石頭建造房屋,卻不得住在其內……。」(摩五11)。

  栽種葡萄園,卻不得喝所出的酒 這情景,也正如先知彌迦所指責的,「你必撒種,卻不得收割;踹橄欖,卻不得油抹身;踹葡萄,卻不得酒喝。因為你守暗利的惡規,行亞哈家一切所行的的,順從他們的計謀。」(彌六15、16)。意思就是說,因他們跟隨了假神和偶像。

{Section:TopicID=336}一7∼13

  綜觀以上各節經文:第7節是述說上主為滿有權能和活力的神,他叫人只管屏息靜默的觀看,因為上主所定懲罰的日子就要到了。他已將猶大和耶路撒冷預備好成為就要屠殺作為祭物的,並且已將召來同吃祭肉,就是宰割猶大人民的人準備好了。

  第8節到11節是指出三種將要受懲罰的較為上層的人士。第8節指出,不論是首領、王的眾子或以富貴驕人而穿疬時尚的外邦衣服之人,都要受懲治。不但這些貴族要受刑罰,就連他們的爪牙,就是那些他們的手下,恃勢欺人,以暴力和詭詐的方法搶奪人家的貨財,即使他們的主人,就是貴族人家充滿掠物的,也要受到應得的審判。

  第10節在表面上看來,似乎是提到各種階層的人士均無幸免,而在實質卻是指軍官士卒,特別是保衛京都的將士,都要受到嚴厲的懲罰,以致他們要哀咷號叫,而他們依為保障的建築物,也會在大響聲中塌陷。

  第11節是說到那些居住在商業區中富有的商賈,亦因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罪孽,就是他們也有分在其中的邪惡,都要哀號和滅亡,被剪除凈盡。

  第12∼13節乃總結以上三種上層人士(貴族、軍官和富有的商賈)的罪惡,是因犯罪眾多以致靈性遲鈍,以為上主不會降福也不會降禍,所以上主要使他們的仇敵來徹底細搜,使他們一切的財寶都成掠物,居屋變為荒場,建造房屋不得住於其內,栽種葡萄園卻喝不到其果子所釀出來的酒!

三 懲罰的描繪 一14∼18

{Section:TopicID=338}一14

  耶和華的大日 一7僅提到「耶和華的日子」。這?卻加一個「大」字,目的在形容那日的可畏和遭難之深重。(參看耶卅五7;珥二11;瑪四5)。

  臨近而且甚快 這可能是暗示自黑海北端的高加索地區南侵之西古提人,有向猶大進擾的傾向,以致先知西番雅覺得上主的大日,是極為逼切的臨近了。事實上,這支野蠻游牧民族,因善於狩獵和乘騎作戰的緣故,自主前六三二年起經常南下遠征,耶利米亦多次提到這從北方來的災禍(參看耶一14,四6,六1等)。然而,真正蹂躪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卻是在主前六百年前後的巴比倫人。

  風聲 原文是聲音,但因擺在「上主的日子」之前面,而有「聽啊!上主的日子!」之涵意。

  勇士必痛痛的哭號 原文在本句尚有一個表達「在那?」或「在其中」的字,意思是在上主的日子當中,勇士要痛痛的哭號。勇士原指勇敢善戰的壯士,這種人都要痛痛的哭號了,就可見那大日的可怕可畏!

{Section:TopicID=339}一15

  是忿怒的日子 「忿怒」的原文,是極其怒恨──在公義中無法忍受的恨惡的意思。所以在賽十三9譯成「忿恨」。這就是在那日,上主施罰的真況。

  是急難困苦的日子 「急難」在原文可作災禍、苦惱、煩擾等解釋。但這苦惱與煩擾,並不是普通心緒上的不甯,乃是城被攻破,哀聲遠達的情況中的煩苦,正如賽廿二5所述說的。「困苦」(Distress),亦可解作危殆或災害。總之,那日子是一個大患難大禍害臨頭的日子。

  是荒廢淒涼的日子 荒廢淒涼不單可指地土和建築物(淒涼亦可譯殘落),正如約伯記卅八27所表達的;也可描繪人在饑荒中身體枯瘦的情狀,正如約伯記三十3所縷述的。因此,在那懲罰的日子,大地荒涼,人身枯瘦,使人慘不忍睹。

  是黑暗、幽冥、密雲、烏黑的日子 原文是分作兩段的:是黑暗和幽冥的日子,是密雲和烏黑的日子。整句的意思,不但像約珥二2所敘述的,天空被蝗蟲密蓋以致大地烏黑;乃是禍不單行,天愁地慘;更是如阿摩司書五19所描繪的:景況好像人躲避獅子又遇見態,或是進房屋以手靠牆,就被蛇咬!

{Section:TopicID=340}一16

  是吹角吶喊的日子 「吹角」在軍事上有兩個主要的作用:警告和衝鋒陷陣。既然這詞和「吶喊」連用,就表明是屬於後者。這是用來表示戰事進行得非常激烈的意思。更進一步,這句話於此和前後文連起來看的時候,就知道在那日激戰的結果。猶大和耶路撒冷,會正如阿摩司在使用這些詞語所表達的終局:「必在鬨嚷吶喊吹角之中死亡!」(摩二2)

  要攻擊堅固城和高大的城樓 原文是分成兩段的:要攻擊堅固的城邑(複數式),要攻擊高聳的城角(複數式)。頭一段明顯的指出,要攻擊的不單是首都耶路撒冷城,乃是猶大的眾城邑。第二段可能特別指疬耶路撒冷而言。「城角」是直譯原文,實指兩扇城牆相合之處加高加強的建築物──城牆上的堡壘。這表明是兵臨城下,直接攻堅的情境。

{Section:TopicID=341}一17

  我必使災禍臨到人身上 原文是「我要加災害給人」(請參看耶十18)。這「我」乃是上主。意思是不但有以上數節所述的從仇敵而來的災禍,上主自己還要降些災害給他們。這?所用的「人」,原文雖然是單數,乃是一個集合詞,是指所有的猶大人,所以大多數英譯本都翻成 men。

  使他們行走如同瞎眼的 意尼是叫他們對前途完全不明,蹡躓地摸索前進,臉龐上顯出狐疑和無助的神情。

  因為得罪了我 是上主降一切災害給他們的原因。

  他們的血必倒出如灰塵 血是人的生命(創九4),是非常寶貴的。上帝甚至宣告,「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疬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九6)可見血的價值何等的大,灰塵卻是不值一文的。因此,這句話是形容在那日,人命賤如灰塵,沒有一點價值的意思。

  他們的肉必拋棄如糞土 「肉」在原文並不是通常所指為血肉的那種肉。祈特爾雖然在其所編的希伯來文聖經中的註腳上,建議將此「lehum」,讀成「lehem」,意即「食物」或「糧食」。因此可解作「他們的食物必拋棄如糞土」,但這改法並不能湊得上前面幾句的話。因此,另有些人,譬如近代一位猶太教學者高亨(A. Cohen,參看其所編 The Twelve Prophets。第二四○頁)。就認為這「肉」應和約伯記二十23所譯的一樣,當作「肚腹」解釋。這說法仍然不能解決問題。如果我們不斤斤計較於這「肉」的直譯,而從這句話的末了「糞土」一詞去尋求解釋,就會在耶利米書八1、2看到,犯罪作惡的猶大君王、首領、祭司、先知和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都要從墳墓中取出來,拋散在各處,不再收殮,不再埋葬,必在地面上成為「糞土」!又在九22這樣說:人的屍首必倒在田野像「糞土」,又像收割的人遺落一把禾稼,無人收取。這樣看來,這句話所要表達的,乃是他們死無葬身之地;就算死後下葬了,也還要給從墳墓中拉出來鞭屍,然後骸骨被拋散有如糞土一般。

{Section:TopicID=342}一18

  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 要了解這句話,先得參看王下十六5∼9。當希西家王的父親亞哈斯為王的時候,亞蘭王和以色列王聯合攻擊猶大。亞哈斯不能勝過他們,他就將上主殿中和王宮府庫?所有的金銀,都送給亞述王為禮物,以致亞述王應允出兵解救了他。但在這?,西番雅肯定的說:在上主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已無效,不能拯救他們。

  他的忿怒如火 在此所用的「忿怒」,原文是「娭妒」,或如和合本在他處所譯的,是「忌邪」的意思(參看出二十5;鴻一2)。正如丈夫嫉妒妻子去愛別人時,怒火如焚一樣,上主是不能容忍人對別的神表達忠誠的。

  燒滅全地、毀滅這地 原文在此節兩次使用的「地」字,都有冠詞,其含義必然是超越於單指猶大;意即全世界都包含在其內,都要被上主的怒火所燒滅和毀滅。

  而且大大毀滅 原文直譯是:「不錯,他要快快作成一個完備的結束。」意思是全地要無保留的被燒滅淨盡。

{Section:TopicID=343}一14∼18

  這一段的描繪是令人可畏的:上主的日子快到了,非常逼近!在他決定懲罰猶大和耶路撒冷──其實這只是一個開端,他乃是要懲罰全世界──的時候,就連一向被人讚譽的勇敢戰士,也要惶恐得痛苦哭號。因為那是上主在公義中無法忍受的忿恨的日子;是人間大禍患大災害臨頭的日子;是大地悽愴,人身枯瘦如柴的日子;是烏天黑地,禍不單行的日子;是戰況激烈,殺聲連天的日子。堅固的城邑,高大的城樓都不足恃,都要受攻擊。而且,上主不單使人的仇敵來攻擊,且要親自加害給他們,他們要像瞎子一樣,對前途茫然不見,因為他們得罪了上主。他們的生命一無價值;他們且死無葬身之所,就算死有所葬,也要被拉出來鞭屍,暴骸如糞土一樣可臭。是的,在上主忿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無法救他們;因為他們偏離上主,崇邪棄正,上主在妒火中,要徹底的消滅全地背逆的人!── 李景雅和丘恩處《中文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36Zeph/36CT01.htm
新增日期: 200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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