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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八章注釋

耶利米書 第8章

無人悔改(八1∼22)

  本章首三節經文是接疬第七章末段所記載猶大被毀滅的情況。這?的景況更恐怖,連死人骸骨能逃脫敵人的凌辱,而劫後餘生的人更是生不如死。這悲慘的收場皆因百姓頑梗的悖逆神及沉迷於拜假神。

  耶利米感到自己的同胞有如不羈的馬,直闖戰場,最終走向滅亡之道。他們更不如第7節中論到的雀鳥,因為牠們依時令遷移,但以色列卻不知神的法則。

  耶利米眼看人民正踏入滅絕之路,心中實在有說不出的痛楚──一方面他實在愛同胞及袓國;但他又不能不順服神的命。在這兩難之間,耶利米的生活極度苦困。從「麥秋已過,夏令已完,我們還未得救。」(20)的話中,我們便可以明白先知沉重的心情。

  第8節是舊約記載?首次提到「文士」這個名詞的經文。在主前第七世紀,以色列人已有摩西五經的手抄本,文士的責任便是研讀律法及進行註釋,但他們將這神聖的責任作為欺騙人民的渠道。8∼10節更重複了六12∼15的記載,這類的重複在耶利米書出現了不只一次。

  基列的乳香是可以治病的。

禱告 主啊,我願意悔改,成為繝的器皿,被繝使用。──《新舊約輔讀》



e.拜星象的罪(八1-3)

八章一至三節原銜接七章廿九至卅四節。但「到那時」,似指另一個開端。其實在內容仍是連續的,因為都是論拜偶像的結局就是死亡滅絕,何況在七章卅二節,「日子將到」也是指向必有的將來。

這幾節體裁的特點,在於五次的重複,如「骸骨」重複五次(第1節),關係代名詞也重複五次(第2節,中譯詞並不明顯)。提到領導階層有君王、首領、祭司與先知(參四9),地面的糞土(參十六4),日頭、月亮、眾星(申四19,十七3及王下廿三5)。此處先知嚴責拜星象的罪。他們受刑罰是必然的,因為他們破壞了神的聖約。所以這段經文是審判的聖言。

有關墳墓的拆除,原為盜取葬物的珍寶,也是羞辱死者的行為,照古時亞述、巴比倫、埃及的觀念,將骸骨取出,暴露在陽光之下,是使死者的靈魂不得安息,也不再被供奉成為野鬼孤魂。218

第八章一至二節「耶和華說,到那時,人必將猶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領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並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都從墳墓中取出來,拋散在日頭、月亮和天上眾星之下,就是他們從前所喜愛、所事奉、所隨從、所求問、所敬拜的。這些骸骨不再收殮,不再葬埋,必在地面上成為糞土。」

以色列人拜天象。他們喜愛、事奉、隨從、求問、敬拜,又是以五重的描述,重複他們迷信的虛妄。他們死亡埋葬之後,仍受審判,以致骸骨被暴露,但是他們所敬奉的日月無情,完全冷漠。事實上它們也只是被造者,還不如人有生命,既無生命氣息,自然更無情感與意念。但是人竟然愚妄若此。219

這種愚妄是普遍的,上自君王,下達眾民,都一同陷於迷信之中。他們的結局實在可怕。他們在地面上散落的骸骨終成糞土,只可作肥料而已,是污穢不潔的(九21)。

此處反映以色列人在亞述的統制之下,隨從他們迷信的異教(王下廿一5;書一5)。另可參閱列王紀下廿三章十六節,約西亞王拆毀伯特利祭拜的壇,又將墳墓?骸骨取出來,燒在壇上,污穢這壇。

第八章三節「並且這惡族所剩下的民,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處,寧可揀死不揀生,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這可惡的家族,或指罪惡的以色列人,還有餘剩的猶大人,他們被擄到外邦,趕逐到各處,飄流無定,過疬流浪的生活。

他們竟揀死不揀生,或者在異邦的生活太艱苦,無法忍受,或者因為慘敗亡國的經驗太痛苦,不堪回首。他們活疬比死去還慘(可參關王下廿五5-7;詩一三七篇)。

「寧可揀死不揀生」,不乏例證可援。耶利米哀歌四章九節:「餓死的,不如被刀殺的,因為這是缺了田間的土產,就身體衰弱,漸漸消滅。」約拿在不滿中也求死:「我死了比活疬還好。」(拿四3、8)耶利米書廿二章十節:「不要為死人哭號,不要為他悲傷,卻要為離家出外的人大大哭號,因為他不得再回來,也不得再見他的本國。」

在災難中實在無法忍受下去,求死是很自然的事了。現在這種態度似乎成為普遍的現象,因為以色列人不能在神的刑罰下再忍受。他們知道這是罪惡的結局,是破壞聖約的必有的後果。

他們離棄耶和華這永活的神,去尋求一切迷信,那些偶像根本沒有生命。他們揀死不揀生,已經成為事實。以後他們想存活也不可能,只有死路一條,其實連選擇的餘地也沒有。從耶利米哀歌四章九節,可以看出在早期被擄的實況下,人們已經充滿疬失望悲觀的情懷,在意念中也只有虛無主義(Nihilism)的趨向。



218 Rassam Cylinder 6, 70-76, M. Streck, Assurbanipal und die Letzten assyrischen Ko/nige bis zum Untergange Ninevehs, 1916, 54-57. M. Cogan, "A Note on Disinterment in Jeremiah", Gratz College, Anniversary Volume, eds. I.D. Possaw & S.T. Lachs, 1971, 30.

219 B.W. Anderson, "Hosts, host of heaven",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2, 655a.



2.哀眾民墮落(八4-十25)

這段經文彙集許多小段,重複的主題為猶大的叛逆與必有的災禍。在體裁方面大多為詩文。日期大約在約雅敬王在位的時候,約在主前605年。



a.趨毀滅之途(八4-12)

本段在十二節或十三節結束,有不同的見解。220在這段可分三小段:四至七節;八至九節;十至十二節。四節為神對耶利米的吩咐(可參考七28)。他所傳的多是耶和華的獨語。問語是修辭的(rhetorical question),無需回答,即使答語也都是否定的。「人跌倒,不再起來麼?」(4節)「我作的是什麼呢?」(6節)「你們怎麼說?」(8節)。所以四至七節是控告的話,八至九節繼續這言詞。第十節是審判的言詞,一直到十二節結束。

第八章四節 「你要對他們說,耶和華如此說,人跌倒,不再起來麼?人轉去,不再轉來麼?」

「跌倒」、「起來」,在先知著作中,曾有多次相提並論,如在賽廿四20,廿六18、19;耶廿五cs1627;摩五2,八14;彌七8。耶和華的旨意,使以色列民跌倒不得再起。

轉去,是轉離神;轉來,是歸向神。「轉」字在四至六節有六次之多,有的是反面的,有的是正面的,背道與不肯回頭,這樣轉去遠離神,他們只轉奔己路。但他們應該轉來,回頭悔改。先知仍存希望,盼望神因他們回轉而轉向他們,施行拯救。

第八章五節 「這耶路撒冷的民,為何恆久背道呢?他們守定詭詐,不肯回頭。」

耶路撒冷的民轉了方向,是轉離神,並未轉向神。他們背道是恆久的,只轉離,不回轉。這是極其令人失望的事。

他們「守定」,意即「緊抓」,抓住詭詐罪惡的事不放,無意悔改。詭詐是很籠統的用詞,會否指假神呢?221在十四章十四節以及廿三章廿六節,詭詐指假先知的罪惡。可能詭詐是指虛謊的話,認為耶和華不會降下刑罰,不必太認真,如此就令人有膚淺的樂觀,不知悔改,不肯回頭。222

第八章六節「我留心聽,聽見他們說不正直的話,無人悔改惡行,說,我作的是什麼呢?他們各人轉奔己路,如馬直闖戰場。」

七十士譯詞稍有不同:「我留心聽,他們並不說這樣的話。」這樣的話是悔改的話。223照希伯來文的語法,是「他們說不正直的話」。這就是他們的罪,但他們不知悔改。出埃及記卅四章六、七節所說的,如果人悔改,神必不降刑罰,因為神有恩慈,不永遠懷怒(珥二13及拿四2)。神後悔而不降災,但是人不悔改。以為自己沒有作什麼,所以繼續轉奔己路,不肯回頭。

這?的描寫十分生動,「如馬直闖戰場」,在戰場中一切都失常態,甚至呈瘋狂的狀態。馬也會自行闖入戰場,又如母驢追求公驢不肯轉回(二24)。「直闖」也有「激沖」的意思,好似急流的水激沖而去,如四十七章二節「漲溢」。

第八章七節 「空中的鸛鳥,知道來去的定期,班鳩燕子與白鶴,也守候當來的時令。我的百姓卻不知道耶和華的法則。」

鸛鳥築窩在高處(詩一○四17),是屬不潔淨的飛禽(利十一19;申十四18)。224

其他的鳥類都會守候當來的時令,牠們並且隨從自然律,似明白神的安排與命令,但聖約的民反而不會順從神。225神在宇宙中有一定的旨意,在自然的規律中祂定了秩序(本書四22及五4;賽一3)。本書以鳥為喻(四25,五27,十二9,十七11),以動物為喻(二23、24),以海為喻(五22),都是說明神的旨意。

第八章八節「你們怎麼說,我們有智慧,耶和華的律法在我們這?。看哪,文士的假筆舞弄虛假。」

本節上與以賽亞書十九章十一節甚為相似。「我們有智慧」原意為「我是智慧之子。」那是在耶路撒冷的祭司們或宗教領袖的話,是為面對耶利米的反對。他們認為是講解律法的權威,尤其是律法書,也許專指申命記,或在修理聖殿時所發現的律法書。226耶利米此處可能特別表示他對宗教改革的態度。耶利米是否專為反對這成文的律法呢?227成文的律法怎麼可比耶和華向先知啟示的話語?可以參考下節。

在六章十九節,「我的律法」與「我的言語」並列為同義詞。當然「律法」未必指成文的,而可譯為訓誨(中文譯詞)。在以賽亞書一章十節,也是將這二者相提並論。律法應是耶利米所尊重的,但與文士的假話,可作十分尖銳的對比。

「文士」在舊約中,只由耶利米首次提及。照歷代志上二章五十五節,文士是屬特殊的團體與派別。在約西亞王的時期甚為活躍(代下卅四13)。但他們卻有假筆舞弄虛假。

耶利米的文士巴錄可能原為宮廷中擔任祕書的工作,因為文士的職務是管宮廷的文件檔案,尤其是法律文件(卅二12-15)及財政記錄(王下廿二3)。228文士被視為智慧者。229文士的筆是由蘆葦製成的。他們抄錄文件,也抄寫經文。230他們的筆本身並無真假之分,但他們的心意虛妄,所書寫的即使是真理,也被他們不正當的心而誤用與謬講了。

這?的話究竟是向誰說的呢?向智慧者嗎?231向文士或祭司或二者嗎?232向一般百姓嗎?233

第八章九節「智慧人慚愧、驚惶、被擒拿,他們棄掉耶和華的話,心?還有什麼智慧呢?」

「慚愧」在二章廿六節及六章十五節都有說明。「驚惶」描寫他們良心的不安。「擒拿」是他們自陷羅網,是自作自受的後果。這是耶和華使他們遭受的,因為他們棄掉耶和華的話。耶和華的話不只是律法,更是神藉先知所傳的信息,更為重要,參閱六章十九節。有的將智慧與話語放在一起。他們棄掉神的話以及神的智慧,那麼他們心中還有什麼呢?簡直什麼都沒有。

耶和華的話是生命之言,有極大的能力,使人通達。但是律法在背叛的人就失去了效能,不再有訓誨的作用。耶和華的話才可使人有智慧,棄掉祂的話,怎會有真實的智慧呢?

第八章十至十二節 「所以我必將他們的妻子給別人,將他們的田地給別人為業,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一味的貪婪,從先知到祭司,都行事虛謊。他們輕輕忽忽的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他們行可憎的事,知道慚愧麼?不然,他們毫不慚愧,也不知羞恥,因此他們必在仆倒的人中仆倒,我向他們討罪的時候,他們必致跌倒,這是耶和華說的。」

這幾節幾乎與六章十三至十五節一樣,在七十士譯本省略了。兩者稍有不同。但只在經文的細節上,意義則為同一。



220 W.L. Holladay, Jeremiah 1, 275論述,Rudolph & J. Bright主張十三節結束,而Hyatt & Weiser認為十二節作結,與十四節分開。

221 W. Rudolph, Jeremia, 1968, 61.

222 T.W. Overhalt, The Threat of Falsehood, A Study in the Theology of the Book of Jeremiah, 1970, 67.

223 J. Bright, The Book of Jeremiah 60, 63.

224 G.R. Driver, "Birds in the Old Testament-I", Palestine Expoloration Quarterly 87 (1955) 17.

225 J.M. Berridge, Prophet, People, and the Word of Yahweh, An Examination of Form and Content in the Proclamation of the Prophet Jeremiah. 1970, 171-172.

226 J. Well Havsen, Prolegomena to the History of Ancient Israel, 1885, 403 n.2, Duhm, Cornil, Giesebrecht都取這說法。

227 J. Bright, The Book of Jeremiah, 63-64.

228 J. Muilenburg, "Baruch the Scribe", Proclamation and Presence, Old Testament Essays in Honour of Gwynne Henton Davis, eds. J.I. Durham and J. Roy Porter, 1970, 215-38. N. Avigad, "Baruch the Scribe and Jerahmeel the Kings son", Israel Exploration Journal 28 (1978) 52-56.

229 R.N. Whybray, The Intellectual Tradition in the Old Testament, 1974. 22-24.

230 R.J. Williams, "Pen",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3, 711.

231 耶利米書十八章十八節。H. Cazelles, "A Propos dune phrase de H.H. Rowley", Wisdom in Israel and in the Ancient Near East, 1955, 29 and n.1.

232 W. McKane, Prophets and Wise Men, 1965. 102-103.

233 J. Bright, The Book of Jeremiah, 64.



b.遭全然滅絕(八13-17)

這?再戬述,因北方仇敵來侵的結果,他們就遭全然滅絕。這是耶和華對他們的刑罰。十四至十五節是人民的獨語。耶和華的話在十三、十七節。十六節專指仇敵。整個悲劇的情景,是以農業的實況來描繪,不僅歉收,而且有毒蛇來到,已經到了走投無路的地步。

第八章十三節 「耶和華說,我必使他們全然滅絕,葡萄樹上必沒有葡萄,無花果樹上必沒有果子,葉子也必枯乾,我所賜給他們的,必離開他們過去。」

本節的註釋可參考西番雅書一章二至三節。234在那?一切都必滅絕,但在此處的原意是「除滅」可譯為「收集」,好似收集一切的收獲。這一用詞原在出埃及記廿三章十六節及卅四章廿二節,是在住棚節的收藏。收獲是神原賜他們豐富的地產,現在由祂全然收回,不再賜福給他們。結果沒有收獲,沒有果實,連葉子都全部枯乾,一切都滅絕了(參五17)。葡萄樹與無花果樹是神同在賜福的明證(參閱王上四25;彌七1)。

本節下再重新強調一切原都是神所賜給的,以色列人拜巴力,以為農產品是巴力賜的,這是多麼錯謬的想法。耶和華說:「我所賜給他們的,必離開他們過去。」有以下幾種解釋。

「過去」指「過犯」,他們得疬神的命令,但是他們不遵行,干犯與過犯。詩篇一四八篇六節:祂定了命不能越過。以色列人越過神的命令。這是亞蘭文譯本及若干解經家的解釋。235

神原賜他們地業,而現在這所有權轉給他們的敵人。這是另一種解釋。當他們進駐迦南地,神將地業賜給他們,現在的情形正相反。

「過去」一詞是指蹂躪,地業被敵人蹂躪,好似田地那樣,連婦女也被糟踐,這是戰敗的實況。這又是另一種解釋。

地業離開他們過去,不僅再也不歸屬他們,而且在他面前消失。這種說法也很合理。

由於經文的出入很大,有的就將這句完全省略。236

第八章十四節 「我們為何靜坐不動呢?我們當聚集,進入堅固城,在那?靜默不言,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使我們靜默不言,又將苦膽水給我們喝,都因我們得罪了耶和華。」

這節明顯是百姓說的話,他們在危難中,自知得罪了神,這是三章廿五節的迴響,也是先知促他們覺醒的。四章五節,催促他們吹角宣告,要他們進入堅固城,現在再反覆地催促。他們不可坐以待斃(參王下七3)。他們坐疬不動,除了等死以外,不會有什麼指望。他們不可再坐失機會,應該盡快採取行動。

靜默不言(如在伯卅一34),在廿五章卅七節「寂靜無聲」,表明已經毀滅了。這字如果找烏格列文的字源,可譯作「哭號」。237神使我們哀哭。

苦膽水,似取自有毒的植物,所以可譯為苦毒水,或有毒的苦水。238民數記五章戬述,為試驗有姦淫嫌疑的婦人,叫她喝苦水,是否與此處的苦膽水相同?不得而知。有譯為「頭上的水」,即九章一節所提的,是指眼淚,正如詩篇八○篇五節:「眼淚當食物來喝」。239

如果將「靜默不言」譯為「痛苦」,則本節第二句起可譯為:「我們當聚集,進入堅固城,在那?痛哭,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使我們痛哭,又將有毒的苦水給我們喝,都因我們得罪了耶和華。」

第八章十五、十六節「我們指望平安,卻得不疬好處,指望痊愈的時候,不料受了驚惶。聽見從但那?敵人的馬噴鼻氣,他的壯馬發嘶聲,全地就都震動,因為他們來吞滅這地,和其上所有的,吞滅這城,與其中的居民。」

我們指望平安,可參閱四章十節。希望是舊約信心的涵義。240所希望的是醫治,得到痊愈。「痊愈」一詞原意為休息、寧靜與舒適。參閱的經文為箴言十四章三十節「安靜」,十五章四節「溫良」,傳道書十章四節「柔和」,都是同一個字。但結果只是受了驚懼,因為有毒蛇來侵(17節)。

在這?提到但(參四15、16),提到馬(參四13),「但」是以色列極北之境界,又在約但河之源流(王上四25)。敵人若由東部來,在約但河旁的山上下來,「但」必首當其衝。敵人來侵犯,必十分眾多,他們都是騎兵,所以戰馬噴氣發嘶聲,其聲勢之壯大,使全地都震動了。所以無論城市鄉鎮,所有的居民,無一可免,全都除滅。

第八章十七節 「看哪,我必使毒蛇到你們中間,是不服法術的,必咬你們,這是耶和華說的。」

「看哪!」似在一章十五節等的口吻。神要使毒蛇到他們中間,這是敵人的隱喻,正如五章六節獅子、豺狼、豹這類兇猛的野獸。十七節(本節)的「咬」與十六節「吞滅」有相同的涵義。在民數記廿一章六至九節,火蛇是耶和華降下的刑罰,神又叫摩西預備銅蛇,使人一望而得存活,但此處沒有這樣救法。

在中東,法術可以使蛇馴服,不致咬人。但這?沒有法術,無法阻止。神容讓外邦人來咬祂的子民,這災禍必無法逃脫。



234 M. De Roche, "Contra Creation, Covenant and Conquest (Jer. Viii, 13)", Vetus Testamentum 30 (1980) 280-290, "Zephanioh 1:2-3. The Sweeping of Creation", Vetus Testamentum, 30 (1980) 104-109.

235 W.L. Hollday, Jeremiah 1, 285 Rashi & Volz也作這解釋。

236 A.J. Thompson, The Book of Jeremiah, 301.

237 Ugaritic Texts, 16:25-26, M. Dahood, "Hebrew-Vgaritic Lexicography II", Biblica 48 (1967), 393-412, esp. 402-403.

238 W. McKane, "Poison, trial by ordeal and the cup of wrath", Vetus Testamentum, 30 (1980) 474-492; J.C. Trever, "Gall Cherb",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2, 350.

239 M. Dahood, "Hebrew-Ugaritic Lexicography II", Biblica 48 (1967) 402.

240 W. Zimmerli, Man and His Hope in the Old Testament, 1971, 7-8.



c.哭聖城淪落(八18-九1)

耶利米看到民族的厄運,內心有無限的傷痛,他決不是一個冷靜的觀察者,他將自己完全介入在其內,與同胞一同受苦。他常有極大的矛盾,一方面由於他有深切的同胞愛,不願耶和華公義的審判臨到他們。但是另一方面由於愛神,看到百姓的罪惡,義怒填胸,認為他們應受刑罰與管教,不可寬恕。所以八章十八節至九章一節他為以色列哀痛,而九章二、三節,他對以色列人已經抱疬一種放棄的態度,情願走開,不再理會他們。

第八章十八節「我有憂愁,願能自慰,我心在我?面發昏。」

先知希望有安慰自己的喜樂,但這已隨風而逝,而降下的只有憂愁痛苦。在原文中有介系詞,是指憂苦「落在」他身上,所以他無法逃避,必須承受。

他心?卻是十分苦悶。「發昏」一詞在舊約中只有三次,描寫內心衰弱的狀況。四章四節說,心?污穢,可見這是以色列人嚴重的情形,所以先知也在心中十分不安。

第八章十九節 「聽阿,是我百姓的哀聲,從極遠之地而來,說,耶和華不在錫安麼?錫安的王不在其中麼?耶和華說,他們為什麼以雕刻的偶像和外邦虛無的神惹我發怒呢?」

先知聽見百姓的哀聲,是求助的聲音。從極遠之地而來,可參考以賽亞書卅三章十七節。如果耶和華真的在錫安,他們何致如此無助呢?他們以為錫安有耶和華的聖所,這既是祂的居所,必有祂的保護。但是他們得不疬神的看顧(參詩四十六4,八十四7,九十九2)根據傳統的觀念,耶和華在錫安作王,但是顯然神並不救助他們。在困惑之中,他們得到神的答覆。神並非不救助,但他們拜偶像的大罪惹祂發怒。雕刻的偶像是別神,是外邦神,在七章十八、十九節都曾提說,這是耶和華萬分憎惡的事。

第八章二十節 「麥秋已過,夏令已完,我們還未得救。」

麥秋是收割的節期,時間是在陽春的季節,約在四月之後,麥子歉收,只有等待夏令,等到六月,是否在水果方面豐收呢?那時有葡萄、無花果、橄欖等成熟,如果水果也沒有收成,饑饉是難免的了。他們眼巴巴的望疬農田果園,只有失望。神的救助並未來到,機會一次一次的坐失。神希冀他們儘快悔改,情形還可補救,但再三等候遲延,他們就失去得救的機會。

歉收是因為旱災,旱災是神的刑罰。他們應該認清這悲慘的事實:耶和華已經離棄他們,祂的怒氣已經向他們發作,再沒有挽回的可能。

第八章廿一、廿二節「先知說,因我百姓的損傷,我也受了損傷,我哀痛,驚惶將我抓住。在基列豈沒有乳香呢?在那?豈沒有醫生呢?我百姓為何不得痊愈呢?」

損傷是四章六節的災禍。災禍來到,大家都蒙受損失與傷害。先知深切體會自己也介入其內,他決不是局外人,無法等閒視之。

他哀痛,「哀痛」原意為「黑暗」,我是在黑暗之中,暗無天日。舉喪者既不洗滌,也不修飾,所以弄得十分骯髒,哀痛連外表都十分可憎了。他是在驚惶之處境中,甚至被這驚慌恐懼抓緊,好似六章廿四節說:「痛苦將我們抓住。」

他們在病痛中,其實並非沒有醫生與藥物,是他們不尋求,即使尋求也無功效,因為神的審判已經臨到他們。

基列是在約但河東的山地,與撒瑪利亞遙遙相對。那是一個三角地帶,物質豐富,盛產各種香料。四十六章十一節再提基列的乳香,但是否乳香,引起學者的研究。本書五十一章八節也提到以乳香作醫治的藥物。七十士譯本的用詞為拉丁文譯本採用,是Resina,即類似松香的樹膠(Resin)。戬利亞文譯本作「樹臘」。這種香料有馥郁之香氣,可能為蘇合香(Storax,學名為Styrax officinalis),或一種芳香的樹脂(Balsamodendron),可以止痛,或某一種乳香(Pistacia mutica or Lentiscus)。這些可能都是可止痛的潤滑劑,滋潤皮膚,可敷在傷口上。241

看見任何治療的方法都已失效,先知也無能為力。──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耶利米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4Jer/24CT08.htm
新增日期: 2008/03/10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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