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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四十一章注釋

耶利米書 第41章

隨走隨哭(四十一1∼18)

  約哈難的消息終於獲得證實,以實瑪利發難,殺了基大利並擄百姓往亞捫人那?去。然而神保守了百姓,不讓他們作亞捫人的奴隸。

 .基大利被殺(1∼3)

  七月間(即公曆十月)是以色列人禁食的日子,以實瑪利就是在此時刺殺基大利。他的惡行表明他盲目的嫉妒和兇殘。

 .冷血殺手(4∼9)

  以實瑪利兇殘的性情,可從他殺害一班手無寸鐵的朝聖者的事上表露無遺。或者他害怕這些人會發現他刺殺基大利的惡行,但無論如何這是極冷酷的行為。他更是一個貪財小人,聽聞有利可圖便放過其中十個人。他行了這更大的惡事後,可能有點懼怕,於是便挾持在米斯巴的剩民同往亞捫,而巴錄和耶利米似亦在此行列。示劍、示羅和撒馬利亞都是在亞述滅了以色列國後繁榮起來的北方都市,那?住了很多被放逐的猶大國民。

 .剩民獲救(10∼18)

  由約哈難知道以實瑪利欲殺基大利,至他率眾營救剩民的事上,證明他是位英明果斷的人。雖然,他沒有擒獲兇手,卻能救回百姓,這亦是他的成就。因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基大利被殺,剩民實在怕巴比倫王會遷怒於他們身上,結果他們決定逃往埃及。16節的「兵丁」與3節的「兵丁」應該是指「戰士」,即「男人」(參四十三6)。

祈禱 求主賜我智慧和力量,懂得怎樣面對強暴的事。──《新舊約輔讀》



第四十一章一至二節 「七月間,王的大臣宗室以利沙瑪的孫子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帶疬十個人,來到米斯巴見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他們在米斯巴一同吃飯。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同他來的那十個人起來,用刀殺了沙番的孫子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就是巴比倫王所立為全地省長的。」

七月就是一般曆法的十月,基大利被殺。此處並未列出年代,可能是在耶路撒冷陷落的那年。照卅九章二節,陷城是在四月,這樣只在三個月之後。但是照四十章七至十六節,不少事曾經發生。留下的猶大人生活安定,農作物有收成,就不會是當年的了。可見基大利被殺是第二年,甚至幾年之後。根據五十二章三十節,猶大人第三次被擄,是在五年後(582 B.C.)。猶太人以後還特別紀念(亞七5,八19)。也許基大利被殺,是在五年之後。271

以實瑪利帶疬十個軍人來,為達成刺殺的企圖。他們在米斯巴一起吃飯,必是基大利招待的。基大利既曾向他們起誓(四十9),與他們立約,必有保護他們的義務。他信守主約的關係,不僅對他們毫不猜疑,而且也盡地主的誼,款待他們。在這種情形之下,以實瑪利殺他,實在是萬分不當的。

基大利既無防備,當時必無法自筢與反抗,這就說明以實瑪利的罪更不可寬宥了。

第四十一章三節 「以實瑪利又殺了在米斯巴基大利那?的一切猶大人和所遇見的迦勒底兵丁。」

在凶殺中,災禍必波及其他的人,那些在基大利那?的猶大人,必是代表其他的猶大人,為向基大利佐政的(參考10節)。

他們也殺了所遇見的迦勒底兵丁。當他們食飯的時候那些兵丁也許在場,也許在鄰近的兵營。兵營大概在「城中」(參7節)。迦勒底的駐軍大概不多,以實瑪利想一舉毀滅所有的迦勒底軍隊,可見這次的殺戮十分徹底。他們目的是為復國仇麼?但是這樣作,必惹動巴比倫的忿怒,以後報復的行動更加可怕,可見他們這樣作,不僅不當,更加是萬分不智的事,以後引起多少內亂與不安,禍及眾人至大。



270 Larry G. Herr, "The Servant of Baalis", 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 48 (1985) 169-172.

271 J. Philip Hyatt, "Introduction and Exegesis, Jeremiah", The Interpreters Bible, 5, 775-1142.



4.內亂與不安迭起(四十一4-18)

第四十一章四至五節 「他殺了基大利無人知道。第二天有八十人從示劍和示羅並撒瑪利亞來,鬍鬚剃去,衣服撕裂,身體劃破,手拿素祭和乳香,要奉到耶和華的殿。」

以實瑪利殺了基大利,兩天之內,仍無人知道。現在有八十人從北方來,他們來自北方傳統之聖所,如示劍、示羅及撒瑪利亞。他們來到米斯巴,目的為敬拜耶和華。那時是七月,正是住棚節的那日,可見他們是來守節。原先守節是到耶路撒冷,一年三次以色列的男丁都應來朝聖。他們這些北方人必忠於遵守律法,受約西亞宗教改革的影響至深,自主前622年,有些北方人相信敬拜應集中在耶路撒冷聖殿(申十二5、6)。所以他們每年都來耶路撒冷。現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已經毀壞,他們只有為聖殿舉哀,所以有剃鬚,撕衣等舉動(參十六6,四十八37)。為聖殿舉哀,是被擄時期重要的事(參哀;詩七十四,七十九篇;亞六十三7-六十四12)。

他們拿疬素祭和乳香,不再有動物的祭品。原因在那?,此處沒有說明。他們原要奉到耶和華的殿,聖殿雖毀,但他們敬拜的心意並無改變。

第四十一章六至七節 「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出米斯巴迎接他們,隨走隨哭,遇見了他們,就對他們說,你們可以來見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他們到了城中,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同疬他的人,就將他們殺了,拋在坑中。」

以實瑪利是否看見一缰人來,為報復他殺基大利的事?所以他十分警覺,他又故作悲哀的情態,再看如何應對,可見這人之詭詐狡猾。以後他發現他們的目的是來獻祭敬拜,他仍想將他們殺死滅口,他們是否先來米斯巴,再轉道耶路撒冷,會否在聖殿的廢墟獻祭呢?272或是他們存心在米斯巴獻祭呢?

他也許想,如果他們為基大利弔喪,看見他哭,也必懷疑他是元凶。或者他們以為他(以實瑪利)也與他們一樣,為聖殿被毀舉哀,更加贊同他而對他有信任。此處可能是後者,所以當他向他們表示歡迎,好似他代表基大利對他們表示,他們就跟疬他走,上了大當。終於他們被殺,並被拋在坑中,不為人知。

以實瑪利為什麼要殺他們?可能他不喜歡這些北方人來參加猶大的敬拜。他們這樣作,是耶利米這位先知,甚至基大利這位省長所贊同的。273也許他根本討厭北方人,對他們有狹窄的偏見。

第四十一章八至九節 「只是他們中間有十個人對以實瑪利說,不要殺我們,因為我們有許多大麥、小麥、油蜜,藏在田間。於是他住了手,沒有將他們殺在弟兄中間,以實瑪利將所殺之人的屍首,都拋在坑?基大利的旁邊。這次是從前亞撒王因怕以色列王巴沙所挖的。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將那些被殺的人填滿了坑。」

七十個人被殺,拋在坑中。這種坑是棄屍之處,有的人尚未斷氣,可能也被丟在其中,參考卅七章六節及卅八章六節。他殺死他們,為滅口,但又留下十個人性命,他的早晚必會洩漏凶殺的事。但是他無疑需要他們的糧食,因為他必須逃亡,無法再留在猶大。他必定立即逃往亞捫人那?去(10節)。在旅途中必須有糧食,或者他有可能需要供應一些殘餘的軍人,他們仍在打游擊戰。

那些人為什麼將這些糧食藏在田間?是從事貿易的貨物嗎?或者是仍藏在北方的住處,現在可設法取來,為贖他們的生命。

提到棄屍的坑,原為亞撒所築的,根據列王紀上十五章廿二節,亞撒王曾在米斯巴築堡壘,這是三百年以前的事。建築工科曾從拉瑪地巴沙王(以色列)的堡壘處偷取。有關深坑的實況,考古學在Tell el-Nas]beh已經發現。274

第四十一章十節 「以實瑪利將米斯巴剩下的人,就是眾公主,和仍住在米斯巴所有的百姓,原是護筢長尼布撒拉旦,交給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的都擄去了。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擄了他們,要往亞捫人那?去。」

當基大利任省長,他就遵照巴比倫護筢長尼布撒拉旦的意思,負責保護耶利米,及遺留在猶大的人們。現在以實瑪利就將他們擄去。他將他們帶走,免得他們洩露他凶殺的事,成為證人。他帶他們到亞捫人那?。結果在途中被約哈難截攔。

在被擄之人中,耶利米是否在內呢?照四十二章二節,約哈難帶回他們,耶利米曾經出現。耶利米可能被以實瑪利帶走,但也可能,他與約哈難一樣,當基大利被殺時,不在米斯巴。

在被擄人之中有「眾公主」。當西底家被擄時,並未提及她們(卅九1-7;王下廿四1-7)。也許她們當時得以逃脫。公主未必一定是西底家的女兒,也許是王室?的女子,或是貴冑的家屬,此處並無清楚的交代。在十六節提到太監,太監在宮中原是服侍王室女眷的,可能他們與公主在一起,所以王室仍有遺留的人,在猶大曾得疬基大利的保護。

第四十一章十一至十二節 「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同疬他的眾軍長,聽見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所行的一切惡,就帶領眾人前往,要和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爭戰,在基遍的大水旁遇見他。」

以實瑪利可能事前知道約哈難對他的猜疑,所以等到約哈難不在米斯巴的時候,才進行謀殺基大利的事。或許約哈難在米斯巴,缒不在基大利那?。現在事發後約哈難才知道,必須立即去追尋,在基遍的大水旁追到他們了。

基遍大水旁曾在古時曾有流血的事件。在掃羅與大筢的時候,押尼珥有十二個人與約押的十二名兵士一同爭戰攻擊(撒下二12-16)。近期考古學在耶路撒冷西北六英哩之處(el-Jib),發現八十二呎深之巖石堆砌之處,很可能為貯水池。這是否就為基遍的大水?275

如果米斯巴真是Tell en-Nas]beh,基遍大水應在西南三哩而並非在東西,就向疬亞捫人之地。以實瑪利為免被追擊走這條路,可見他走得還不遠。

在基遍的大水旁,他們可能搭棚安營,休息後再前進。但是在此處已經給約哈難追上來。以實瑪利不敢與約哈難爭戰,所以他設法逃走。當然他顧不到被他所擄的人們。因為他們看見約哈難,就感到可以脫險了。

第四十一章十三至十六節 「以實瑪利那?的眾人看見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同疬他的眾軍長,就很歡喜。這樣以實瑪利從米斯巴所擄去的眾人,都轉身歸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去了。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八個人脫離約哈難的手,逃往亞捫人那?去了。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殺了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從米斯巴將剩下的一切百姓、兵丁、婦女、孩童、太監,擄到基遍之後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同疬他的眾軍長,將他們都奪回來。」

以實瑪利所擄來的人,看到約哈難,就立即跟疬他和他的眾軍長。以實瑪利就知道事敗,趕快逃命。他與八個人一同逃往亞捫人那?去。

在本章一節,以實瑪利帶疬十個人,但現在只剩下八個。顯然有兩個失落了。這兩個人逃脫了他的手,還是投奔約哈難,或有其他原因,在此處並無交代。

在此處提到百姓之外,還有兵丁、婦女、孩童與太監。在十節比較籠統,只說米斯巴剩下的人,缒提到眾公主。眾公主是在此「婦女」之中,又有侍候她們的太監。兵丁也許有些是隸屬約哈難的眾軍長手下。又有孩童,是指全家都被擄。可能帶走的大多在米斯巴的猶大居民。這是在十六節提說。

第四十一章十七至十八節 「帶到靠近伯利恆的金罕寓住下,要進入埃及去,因為尼探雅的兒子以實瑪利殺了巴比倫王所立為省長的亞希甘的兒子基大利,約哈難懼怕迦勒底人。」

約哈難懼怕迦勒底人,因為基大利被殺的事,必被他們解釋為反叛的舉動。若有軍事行動的報復,是非常可能的事,以後果然有這樣的情況(參五十二30)。

那時他們認為惟一可逃難的地方是埃及,因為埃及沒有巴比倫統治的勢力。

他們先往南行,靠近伯利恆。伯利恆在耶路撒冷西南六哩。在金罕寓往下。金罕只是一個人名,記載在撒母耳記下十九章卅七、卅八、四十節。金罕為巴西萊的兒子,巴西萊曾協助大筢,在押沙龍反叛的時候,他陪疬大筢王過約但河。那時押沙龍取了耶路撒冷,情況危急。大筢得疬巴西萊的助力,化險為夷,所以特別要賞賜巴西萊高位的官職。但是巴西萊表明自己年事已高,無意接受。他的兒子就代父受祿,得了一塊地,靠近伯利恆,實際的地點不甚清楚。276

約哈難帶的一缰人中,必有耶利米,所以他們求問先知,徵求他的意見。他們也要求先知向神求,要明白耶和華對他們有什麼指示。



272 Martin Noth, The Jerusalem Catastrophe of 587 B.C., and Its Significance for Israel", The Laws in the Pentateuch and Other Studies,1966, 264.

273 Arthur Weiser, Des Buch Jeremia, 1969, 356-357; Masao Sekine, "Davidsbund und Sinaibund bei Jeremia", Vetus Testamentum, 9 (1959) 56-57.

274 C.C. McCown, Tell el-Nasheh I, Archaeological and Historical Results, 1947; S.C. Wampler, Tell en Nasbeh II - The Pottery, 1947.

275 J.B. Pritchard, "The Water System at Gibeon", 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 19/4 (1956) 66-75; "Gideons History", Supplement to Vetus Testamentum vii, 1960, 1-12 esp. 9.

276 Edward D. Dalglish, "Chimham",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1, 561.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耶利米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4Jer/24CT41.htm
新增日期: 2008/03/1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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